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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心解作者:俞平伯-第1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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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八年九月七日。

        

        红楼释名

        宝凤同乘奔铁槛寺 秦鲸卿途遇贾宝玉

        《红楼梦》已盛传海内外,蔚成显学,而红楼何指未有定论。唐诗中习见,是否之与有关,亦不明确。如甲辰本梦觉主人序文云“红楼富女,诗证香山”即为一例。以本书言,写楼房甚少,若怡红、潇湘、蘅芜皆只平屋耳。

        “红楼”典故

        《资治通鉴》卷二六三叙五代建事曰:“建作府门,绘以朱丹,蜀人谓画红楼。”画者,美辞。红楼即朱门也。又《成都古今记》云:“红楼,先主所建,彩绘华侈……城中人相率来观,曰看画红楼。”是当时确有一金碧交辉之楼,补鉴文所未及,记时人语,多一“看”字尤妙。

        夫王建据蜀,虐使其民,大兴土木,僭拟皇居,君门九重,其中宫室之美,彼行路人安得群观而赞叹之,恐不过遥瞻而已。史文虽简,盖得其实,却别有一解。吾人习见前清王府款式,而古代朱门,不必皆然,或于门上起楼,雕镂华彩,是朱门亦即红楼也。二说并通,而折衷之论固不足“红楼”解惑。撰人即非泛引唐诗,亦未必抹此故事也。窃谓有虚实二意。

        就虚者言之,“红”字是书中点睛处,为书主人宝玉有爱红之病而住在怡红院,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则于悼红轩。此红字若与彼红字相类,自当别含义蕴,非实指也。上一字既虚,下一字亦然,不必以书中某处楼屋实之。若泛指东西二府,即朱门之谓耳。

        楼在何处?

        或病斯义,虚玄惝,必求某地以实之,其天香楼乎?在本书中亦无其他之楼可当此称者。今本第一回楔子中并无《红楼梦》之名,独脂批甲戌本有之。其辞曰:“吴玉峰题为《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审其语气,此《红楼梦》盖接近《风月宝鉴》,然今传八十回之谓也,其重点当在于梦游幻境与秦可卿之死。此句何以被删?不得而知,而关系匪鲜,兹不具论。

        第五回之回目与正文,并载《红楼梦》之名,但指一套散曲,非谓全书;见于梦中,又非实境。宝玉梦入太虚幻境在秦氏房中,本书详言所在,而于室内铺陈有特异之描写,列古美人名七,殆已入幻境,非写实也。(此种笔墨与后迥异,于本书为仅见,疑是《风月宝鉴》之原文。)又记:

        秦氏笑道:“我这屋子,大约连神仙也可以住得了。”

        疑此即“红楼”也。是否即天香楼,无明文,亦可想象得之。惜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文,被删已佚,无助于了解,剩得未删之句:

        另设一楼于天香楼上……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

        是天香楼在会芳园中而秦氏即死于此楼之明证。其是否为可卿卧室,尚未能定。靖应藏本畸笏评语有“遗簪更衣诸文”六字,是天香楼盖为秦氏所居,即宝玉前日入梦之地,亦即所谓红楼也。虽非定论,聊益谈资,遂记之以诗云:

        仙云飞去迷归路,岂有天香艳迹留。

        左右朱门双列戟,争教人看画红楼。

        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从“开宗明义”看《红楼梦》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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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云“好而知其恶”,请以之读《红楼梦》。当一分为二。空言咏叹之,誉为天下第一,恐亦无助于理解也。其开篇之提纲正义,以真假并列,有可疑焉。

        红楼难读,始于甄、贾

        甄士隐、贾雨村云云,似相矛盾,致生红学两派之对立,已见前文(详见已发表之《索隐派与自传说闲评》),但其意义殊不止也。盖有关于《红楼梦》性质,是一元还是二元。如本为一元,则二者之关系不明,或有自语相违之失;如是二元各走各的,即无所谓矛盾,然仍融会于书中而呈复杂之观。此书之难读,未必不由于是。

        略举其辞。第一“甄”节,言历过梦幻,将真事隐去,借通灵撰此书。第二“贾”节,言将自己生平编述一集,闺阁有人,不可使其泯灭,而用假雨村言来敷演故事。是一是二,孰真孰假,诚极惝迷离之至矣。试略提数问:“梦幻”是生平否?“真事”即家事否?既然“隐去”,如何“编述”?“通灵”乃石头记本旨,又何云“假语村言”?斯二节之歧异明矣。第二节末更有附言,云:“非怨时骂世之书……阅者切记之。”有意自辩,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疑。于第一节无此文,却有通灵之说,亦伤时骂世否耶?吾不得而知之矣。

        歧异之外,更有繁简之别。第一节至短,第二节颇长,且似拖沓重复。如既云须眉不若裙钗矣,又云闺阁中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一并使其泯灭也。其尤足异者,在甄、贾对举之不恰当。真事隐去,固约谐音为甄士隐。假语村言,似不得谐音为贾雨村,以“去”字可省,而“言”字不可省也。假语、村言,平列对举。曰“假语村”,不辞甚矣,曾谓绝世文心而有若此之割裂哉。其是否别有含意,故意卖一破绽,今不得知,姑就通常文理而言之耳。又第一回之目虽上下平列,而似平实侧。甄士隐诚然于梦中识通灵矣,而贾雨村未尝于风尘中怀闺秀也,所见只不过娇杏丫鬟而已。(英莲、娇杏二名,当别有说。)雨村乃极俗之人,为宝玉所怕见者,书中明写,何“怀闺秀”之有?述当日闺友闺情者,乃是作者自身,非贾雨村也。贾雨村在意义上仍当读为假语村言,却有一字之差,成为歇后语。回目上句通顺,下句费解,与开书本文第一节、第二节,情形正相若。

        总之,“第一回题纲正义”,非常奇特。就其内容,甄之一节似《石头记》提纲,贾之一节似《金陵十二钗》之提纲;然二名本是一书,岂能分为两段,各说一套,且下文明说曹雪芹于披阅增删之后,题曰“金陵十二钗”,无论雪芹是本书作者或最后整编者,《金陵十二钗》总归是最后定本。而自来未有以“十二钗”为正式书名者,有似“情僧录”之俦,抑又何也?疑蕴重重,不可测也。

        索隐、考证,分立门庭

        然二元之旨既揭露于开端,则两派在本书上皆有不拔之根桓,其分立门庭、相持不下者,亦势所必然,事之无奈也。若问其能否在此开篇中得充分之启示,俾解决本书之疑难,恐未能也。何以故?两段之文繁简迥别,简者沉晦,繁亦失当,谓之俱不明也可。如索隐派旨在抉出其历史政治上之谜底,但“梦幻”、“真事”、“通灵”毕竟何谓,作者未言也。安见其必与史事有关?根据不甚明白,商谜之巧拙中否尚在其次。“自传说”在本文得到有力的支持矣,然以之读全书则往往发生障碍,今人不惬;而作者用笔狡猾之甚,大有为其所愚之嫌疑。将假语村言论,认为真人真事,虽在表面似乎有合,而实际上翩其反矣。即多方考证之,亦无关宏旨也。

        人人皆知红学出于《红楼梦》,然红学实是反《红楼梦》的,红学愈昌,红楼愈隐。真事隐去,必欲索之,此一反也。假语村言,必欲实之,此二反也。老子曰:“反者道之用”,或可以之解嘲,亦辩证之义也,然吾终有黑漆断纹琴之憾焉。前有句云“尘网宁为绮语宽”,近有句云“老至犹如绮梦迷”,以呈吾妻,曾劝勿作,恐亦难得启颜耳。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八书。

        

        空空道人十六字闲评释

        援“道”入“释”

        余以“色空”之说为世人所诃旧矣。虽然,此十六字固未必综括全书,而在思想上仍是点睛之笔,为不可不知者,故略言之。其辞曰: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由空归空,两端皆有“空”字,似空空道人之名即由此出,然而非也。固先有空空道人之名而后得此义。且其下文云“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可见十六字乃释氏之义,非关玄门。道士改为和尚,事亦颇奇。其援道入释,盖三教之中终归于佛者,《红楼》之旨也。若以宝玉出家事当之,则浅矣。以下试言此十六字。

        固道源于心经,却有三不同。“色”字异义,一也;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言由空而色,由色而空,二也;且多一情字,居中运枢,经所绝无,三也。情为全书旨意所存。【创建和谐家园】相连,故色之解释,空色之义均异心经。三者实一贯也。

        “色”之异义,“空”有深旨

        先谈色字之异义。经云色者,五蕴之色,包括物质界,与受想行识对。此云色者,颜色之色,谓色相、色情、【创建和谐家园】也。其广狭迥别,自不得言色即是空,而只云由色归空。短书小说原不必同于佛经也,他书亦有之。

        如《来生福弹词》第廿八回德晖语:“情重的人,那色相一并定须打破。……心经上明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把这两句参透了,心田上还有恁不干净处?”下文说:“累心的岂止色相一端”,盖于心经之文义有误解,故云然。但云情重之人须破色相,殆可移来作此十六字注脚也,“来生福”不题撰人名,盖在《红楼梦》之后。

        窃依文解义,此所谓“空”只不过一股空灵之义,然有深旨,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类是也。空空道人者,亡是公耳,即今之无名氏。四句中上两“色”字读如色相之色,下两“色”字读如【创建和谐家园】之色。而“情”兼有淫义,第五回警幻之言曰:

        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语意极明,无可曲解,色情淫固不可分也。若强为解释,又正如她说:

        好色不淫……情而不淫……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

        不论于理是否圆足,即此痛情直捷,已堪千古。前有《临江仙》词云:“多少金迷纸醉,真堪石破天惊”,盖谓此也。

        未尽之意,请详他篇。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日。

        

        漫说芙蓉花与潇湘子(外一章)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秋后芙蓉亦牡丹

        余前有钗黛并秀之说为世人所讥,实则因袭脂批,然创见也,其后在笔记中(书名已忘)见芙蓉一名秋牡丹,遂赋小诗云:“尘网宁为绮语宽,唐环汉燕品评难。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记中第六十三回笺上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盖仍旧说也。

        此记仅存八十回,于第七十九回修改《芙蓉诔》,最后定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书上说:

        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

        芙蓉一花,双关晴黛。诔文哀艳虽为晴姐,而灵神笼罩全在湘妃。文心之细,文笔之活,妙绝言诠,只觉“神光离合”尚嫌空泛,“画龙点睛”犹是陈言也。石兄天真,绛珠仙慧,真双绝也,然已逗露梦阑之消息来。下文仅写家常小别:

        黛玉道:“我也家去歇息了,明儿再见罢。”说着,便自取路去了。

        平淡凄凉,自是书残,非缘作意。黛玉从此不再见于《红楼梦》矣。曲终人去,江上峰青,视如二玉最后一晤可也,不须再读后四十回。旧作《红楼缥缈歌》曰: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即咏其事。晴为黛影,旧说得之。晴雯逝后,黛玉世缘非久,此可以揣知者也。未完之书约二、三十回,较今续四十回为短,观上引文,有急转直下之势,叙黛玉之卒,其距第八十回必不远。或即在诔之明年耶?其时家难未兴,名园无恙,“亭亭一朵秋花影,尚在恒沙浩劫前”,又如梅村所云“痛知朝露非为福”也。

        黛先死钗方嫁,但续书却误

        芙蓉又为夭折之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纪晓岚悼郭姬诗自注:“未定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诗也。”上述姬卒于九月。按《芙蓉诔》称,“蓉桂竞芳之月”,即九月也。盖晴黛皆卒于是月,虽于后回无据,以情理推之,想当然耳。

        于六十三回黛玉掣得笺后:

        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书【创建和谐家园】举,可见只有黛玉,别人不配作芙蓉。那么怎又有《芙蓉诔》呢?岂自语相违,形影一身故。上文悬揣,非无因也。

        怡红夜宴,擎花名笺,书中又一次预言,钗黛结局于焉分明。牡丹芳时已晚,而况芙蓉。花开不及春,非春之咎,故曰“莫怨东风当自嗟”也。黛先死而钗方嫁,此处交待分明,无可疑者。续书何以致误,庸妄心情,诚为叵测。若云今本后四十回中,或存作者原稿之片段,吾斯之未能信。

        蛾眉善妒,难及黄泉

        后回情节皆属揣测,姑妄言之。黛玉之死,非关宝玉之婚;而宝钗之嫁,却缘黛玉之卒。一自潇湘人去,怡红院天翻地覆,挽情海之危澜,自非蘅芜莫可。即依前回情节,诸娣归心,重闱属望,宝钗之出闺成礼已届水到渠成,亦文家之定局,盖无所施其鬼域奇谋也。但木石金玉之缘,原有先后天之别,凡读者今皆知之,而当时人皆不知,且非人力所能左右。三十六回之梦话,宝玉亦未必自知。及其嫁了,如宾厮敬,鱼水言欢,皆意中事,应有义。而玉兄识昧前盟,神栖故爱,夙业缠绵,无间生死,蛾眉善妒,难及黄泉。宝钗虽具倾城之貌,绝世之才,殆亦无如之奈何矣。若斯悲剧境界,每见于泰西小说,《红楼》中盖亦有之,借余韵杳然,徒劳结想耳。“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身误》一曲道出伊行婚后心事。窥豹一斑,辄为三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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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宗师的掌心(外三章)

        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笔者躬逢其盛,参与此役,谬种流传,贻误后生,十分悲愧,必须忏悔。

        开山祖师为胡适。红学家虽变化多端,孙行者翻了十万八千个筋斗,终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48]虽批判胡适相习成风,其实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胡适地下有知,必干笑也。

        何以言之?以前的红学实是索隐派的天下,其他不过茶酒闲评。若王静安之以哲理谈“红”,概不多见。胡氏开山,事实如此不可掩也。按其特点(不说是成绩)有二:1.自叙说。曹家故事。2.发见脂批(十六回本)。

        顷阅戴不凡《揭开作者之谜》一文似为新解,然亦不过变雪芹自叙为石兄自叙耳。石兄何人?岂即贾宝玉?谜仍未解,且更混乱,他虽斥胡适之说为“胡说”,其根据则为脂批。此即当年胡适的宝贝书。既始终不离乎曹氏一家与脂砚斋,又安能跳出他的掌心乎。

        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一日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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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脂评本中,甲戌本是较突出的,且似较早。甲戌本之得名由于在本书正文有这么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现存的胡适藏本却非乾隆甲戌年所抄,其上的脂批多出于过录。

        这本的特点,在此只提出两条:一早一晚,都跟脂砚斋有关。所谓早,即上引语,甲戌为一七五四年,早于己卯、庚辰约五、六年,今本或出于传抄,但其底本总很早,此尚是细节;本文出脂砚斋,列名曹雪芹之后,于“红学”为大事。此各本所无,即我的八十回校本亦未采用。以当时不欲将脂砚之名入“正传”,即诗云“脂砚芹溪难并论”之意也。其实并不必妥,姑置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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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本虽“早”,却有脂斋最晚之批,可能是绝笔,为各脂本所无,这就是“晚”。这条批语很特别,亦很重要,载明雪芹之卒年而引起聚讼。我有《记夕葵书屋批语》一文专论之,在此只略说,或补前篇未尽之意。

        此批虽甲戌本所独有,却写得异常混乱,如将一条分为两条而且前后颠倒,文字错误甚多,自决非脂砚原笔。他本既不载,亦无以校对。在六十年初却发现清吴夕葵书屋本的批语。原书久佚,只剩得传抄的孤孤零零的这么一条。事甚可怪,已见彼文,此不赘,径引录之,以代甲戌本。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原矣。甲申八月泪笔

        此批中段“每思”以下又扯上青埂峰、石兄、和尚,极不明白;石兄是否曹雪芹亦不明,似另一人。首尾均双提芹脂与本书之关系,正含甲戌本叙著作者之先提雪芹继以脂砚斋,盖脂砚始终以著作人之一自命也,此点非常明白。又看批语口气,称“余二人”,疑非朋友而是眷属。此今人亦已言之矣,我颇有同感。牵涉太多,暂不详论。

        曹雪芹非作者?

        甲戌本还有一条批语,亦可注意: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当作蔽)了去,方是巨眼[49]。

        当是脂砚斋所批。我当时写甲戌本后记时亦信其说,而定本书之作者为曹雪芹,其实大有可商者。学作巨眼识英雄人或反而上当。芹既会用画家烟云模糊法,脂难道就不会么?此批之用意在驳倒“批阅增删”之正文而仍归诸芹,盖其闺人之心也。一笑。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呢?原来当时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未被肯定,如裕瑞《枣窗闲笔》、程高排本《序言》皆是,此批开首“若云”句可注意,说雪芹披阅增删,即等于说不是他做的,所以脂砚要驳他。但这十六字正文如此不能否定,所以说它是烟云模糊法。其实这烟云模糊,恐正是脂砚的遮眼法也。是否如此,自非综观全书与各脂批不能决定。这里只不过闲谈而已。

        红楼迷宫,处处设疑

        还有一点很特别,《红楼梦》行世以来从未见脂砚斋之名,即民元有正书局石印的戚序本,明明是脂评,却在原有脂砚脂斋等署名处,一律改用他文代之。我在写《红楼梦辨》时已引用此项材料,却始终不知这是脂砚斋也。程、高刊书将批语全删,脂砚之名随之而去,百年以来影响毫无。自胡适的“宝贝书”出现,局面于是大变。我的“辑评”推波助澜,自传之说风行一时,难收覆水。《红楼》今成显学矣,然非脂学即曹学也,下笔愈多,去题愈远,而本书之湮晦如故。窃谓《红楼梦》原是迷宫,诸评加之帷幕,有如词人所云“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也。

        一九七九年四月廿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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