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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心解作者:俞平伯-第15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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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隔三十年,当时取舍之故已不甚记得,大致如下:小说上的食品不必真能吃,针线也不必真做,亦只点缀家常,捃摭豪华耳。话虽如此,但如三十六回说“白绫红裹的兜肚”已成合(音葛)好了,怎能再刺(音戚)?“宝钗只刚做了一两个花瓣”,难道连里子一块儿扎么?此种疵累,前人已言之,固无伤大雅,若切近事实,自然更好。

        做法各异,干湿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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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得语言研究所丁声树先生来信,题一月十六日,至四月初方从文学所转到。书中提起这问题,遂破甑再拾,写为短篇以志君惠。

        其第一书,录其说茄胙()之一节:“茄胙也叫茄子,是现在许多地区常用的食品。做法和凤姐说的大同,当然不是用那么华贵的调料,而是一般人家都可以常做的。”

        书中又提到《红楼梦》上的问题(详下)。我复信询茄之详,他于四月十日复书云:

        茄子、扁豆、豇豆、酸菜、辣椒等,广泛流行于湖北、湖南、贵州、四川、云南各省。茄尤为常见,据说昆明市上酱菜园中,今天还有出售茄的(文字可能不用字)。一般地讲,普通人家自制居多。茄做法确实与正本凤姐口中所说相似。茄子预先切成细丝晒干,拌上米粉、调料、盐末之后(当然不会有什么鸡丝鸡汤等等),长期贮藏在一个菜坛子里,食用从中取出若干蒸之即可。

        语甚明确,自属可信。有正本之作茄胙近于写实,固较各本为长。既通行于西南,北人不知,视为新奇,亦不足怪也。

        文字亦有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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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差省,侧下切,音,藏鱼。鲞,从食省,息两切,音想,干鱼腊。(注,古今字,见《说文》。鲞有想吃味美之意,音兼义。)

        “”、“鲞”形近音异,久藏干腊义亦相近,而古今异制,南北异称,今不能详,但总是两字耳。

        从本书言之,茄鲞、茄胙名称制法不同,原各成系列。但有正亦是脂本,虽不着脂砚之名,何以与其他脂本不同,似是一问题。以“”校“鲞”,有沟通二者意,此即丁君“一字异体”之说,也就是说应以“茄”为正。

        作者本意何在?

        首先从一般通行本看,“鲞”是否错字?鲞鱼是现在的普通食品。以把茄子做得鲜美而耐久藏,谓之茄鲞,名义亦相当,却皆似出于空想,不如作茄的近乎事实,而于小说为无碍,已见前文。

        如作者当时想的名字是“茄zhǎ”,应当写什么字呢?总是“”之类,怕不会写这古体;既然“”自不会一错成“”再误为“鲞”了,再退一步,即使改“”再误成“鲞”,欲结合有正与他脂本,恐仍无益,因其下文的制造各具一格,上虽通连,而下歧出如故也。若同是脂本系统,何以有两种格式,自是原作稿本的不同,且有关于《红楼梦》二元或多元的性质,兹不具论。

        前校是书,用有正戚序本作底子,我当时不大满意,想用庚辰本而条件不够(庚辰本只有照片,字迹甚小,亦不便抄写)。现在看来,有正本非无佳处,“茄胙”之胜于“茄鲞”便是一例。余年齿衰暮,无缘温寻前书,同校者久归黄土,不能再勘切磋,殊可惜也。

        一九七九年五一前夕。

        

        七九年六月九日口占

        赞曰:以世法读《红楼梦》,则不知《红楼梦》;以《红楼梦》观世法,则知世法。

        一九七九年五一前夕。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外二章)

        《红楼梦》文字错乱,故不易翻译。杨宪益君新译本自较好,然亦不免有误。如第十三【创建和谐家园】目此句,译作:Ko-ching dies and a captain of the imperial guard is appointed.用连接词将一语分为两段,其误甚明,然细辨之殆非无因。此句原文本不太通顺,一个女人怎么会被封为武官?固不能直译为英文也。但杨氏对此回目亦未尽了解。Appointed如回译为汉文当是“授”而非“封”,见下。

        这是回目经过修改的原故。本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王熙凤协理宁国府”,非常工稳贴切。但既删去天香楼一段故事,自然不得不修改回目,是否修改好了?也很难说。

        龙禁尉者,于清代官制当为乾清门侍卫,悠缪其词耳。贾蓉新捐这官,据说为丧礼上风光些,但官只不过“五品”,何以风光,请看铭旌:“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此即回目所谓“死封龙禁尉”。铭旌写法乃小说家夸言,与后来的笑话相似,非实笔也。“诰封”与“诰授”不同。古代妇女随夫之官职得封,故夫人亦俗称“诰封”。打油诗云“三品受夫封”是也。

        如上所述改本回目虽亦勉强可通,终不及原目之自然。是否别有寓意不得而知。与其穿凿附会,不如径认作者措辞未善之为愈也。

        将一句译成两截终觉不妥。如译为“秦可卿,龙禁尉之夫人死”,略去“新封”一事,或较径捷而不失原意。中西语法不同,此或未谙译事甘苦者之言耳。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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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洪运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

        如此之长,实在有点像老笑话书上所载“翰林院侍讲大学士国子监祭酒隔邻王婆婆之柩”,信为语妙,岂铺张之谓欤。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九日。

        

        宝玉之三妻一爱人

        在记中前八十回宝玉之婚配迄无定论,后四十回云云可备一说耳。姑妄言之,期在通俗,无取繁词,以甲乙等示之。

        甲、可卿,主婚者警幻。第五回曰:“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是也。

        在人世为私情,天上是合法的,其人也“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固合钗黛为一身者。

        乙、宝钗,主婚者元妃。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端午节所赐,宝玉与钗同黛异。且恐人不注意又明点一句:“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宝姐姐的同我一样?”回末借以写艳,黛玉有“呆雁”之喻,神情绝妙,岂续貂恶札所梦见。

        丙、湘云。今传本记安排她嫁卫若兰,其订婚见第三十二回袭人语。但此恐只是一种稿本。宝湘婚姻,在“红学”之传说中还未停止,如所谓“旧时真本”等。依事理推测,枕霞是贾母的娘家侄女,黛玉卒后老人属意于她,亦有可能。特别是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百首双星”一语,若非宝湘结合,则任何说法终不圆满也。此属于本书稿本参错问题,今不具论。

        丁、黛玉。有前生之情缘,无今生的婚姻,这在书中是最明显的。但所谓前因,依第一回之记叙却非常糊涂,神瑛顽石是一是二,惝迷离。程排本以神瑛侍者为警幻赐顽石之美称,自非抄本之误,盖亦出于不得已。若如脂本,两故事平行而不交叉,绛珠自以眼泪还侍者甘露之惠耳,与顽石又何干?而曰“木石前盟”耶?是“楚则失之,齐亦未为得也。”若此疑难由于稿本之错杂,非空言所能解决也。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书

        

        一九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书(摘录)

        这届大会是世界性的、空前的。总结过去的经验,指出将来的方向,意义很大。我的供献,却很微薄,直陈三点如下:

        (一)《红楼梦》可从历史、政治、社会各个角度来看,但它本身属于文艺的范畴,毕竟是小说;论它的思想性,又有关哲学。这应是主要的,而过去似乎说得较少。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有创造性,但也有唯心的偏向,又有时间上的局限。至若评价文学方面的巨著,似迄今未见。《红楼梦》行世以来,说者纷纷,称为“红学”,而其核心仍缺乏明辨,亦未得到正确的评价。今后似应多从文、哲两方加以探讨,未知然否。

        (二)今之红学五花八门,算亟盛矣,自可增进读者对本书之理解,却亦有相妨之处,以其过多,每不易辨别是非。应当怎样读《红楼梦》呢?只读白文,未免孤陋寡闻;博览群书,又恐迷失路途。摈而勿读与钻牛角尖,殆两失之。为今之计,似宜编一“入门”、“概论”之类,俾众易明,不更旁求冥索,于爱读是书者或不无小补。众说多纷,原书具在。取同、存异、缺疑三者自皆不可废。但取同,未必尽同;存异,不免吵嘴;“多闻阙疑”虽好,如每每要道歉,人亦不惬也。而况邦国殊情,左右异轨,人持己说,说有多方,实行编纂,事本大难,聊陈管见,备他年之采取耳。

        (三)另一点,数十年来,对《红楼梦》与曹雪芹多有褒无贬,推崇备至,中外同声,且估价愈来愈高,像这般一边倒的赞美,并无助于正确的理解。我早年的《红楼梦辨》对这书的评价并不太高,甚至偏低了,原是错误的,却亦很少引起人注意。不久我也放弃前说,走到拥曹迷红的队伍里去了,应当说是有些可惜的[50]。既已无一不佳了,就或误把缺点看作优点;明明是漏洞,却说中有微言。我自己每犯这样的毛病,比猜笨谜的,怕高不了多少。后四十回,本出于另一手,前八十回亦有残破缺处,此人所共知者。本书虽是杰作,终未完篇;若推崇过高则离大众愈远,曲为比附则真赏愈迷,良为无益。这或由于过分热情之故。如能把距离放远些,或从另一角度来看,则可避免许多烟雾,而《红楼梦》的真相亦可以稍稍澄清了。

        

        评《好了歌》

        

        一九七八年有人要我为他作“《好了歌》解注”(原只有一部分),写后有些感想。这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的正文。一般看法认为歌中情事一定与后回伏笔相应,就好像第五回中十二钗册子和曲文一样。我早年作《红楼梦辨》时也是这样说的。后来发现脂砚斋的批语,引了许多名字来解释,我认为不确切,也不相信他的说法。如果细读这《解注》,就会发现有的好像与后回相应,有的却不相应。它的用意很广,或许已超出了小说中的情节,这是不能与十二钗册子和曲文相提并论的。此外,我最近重读了胡适所传的《脂砚斋评石头记》残本,很是失望。早在一九三一年,我就对此书价值有些怀疑(见《燕郊集》)。仅从“《好了歌》解注”中的脂批看,多半是些空谈,各说各的。此批所列诸多人名,杂乱无章。如:黛、晴是有名早夭,所谓“不许人间见白头”者,而在“如何两鬓又成霜”一句旁,脂批却指“黛玉、晴雯一干人”,这怎么会对呢?颠倒若是,其他可知。我以前曾有诗,说“脂砚芹溪难并论”。虽有抑扬,但还是说得很委婉的。

        话题扯远了,还是从脂批回到“《好了歌》解注”上来。请先明大意。左思说“俯仰生荣华,咄嗟复凋枯”;陶潜说“衰荣无定在,彼此更共之”;诗意与《好了歌》相近。都是说盛衰无常,祸福相倚。但“好了歌解注”似更侧重于由衰而盛,这是要注意的。如“解注”开始就说:“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这是由盛而衰的一般说法。但下接“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却又颠倒地说,便是一衰一盛。循环反复;又是衰者自衰,盛者自盛,正像吴梅村诗所说:“何处笙歌临大道,谁家陵墓对斜晖。”试推测一下后来的事,不知此马落谁家了。

        中间一大段,自“脂浓粉香”起,至“破袄紫蟒”止,究竟指什么,与《红楼梦》本书的关系似不大明白。“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脂批是“熙凤一干人”,而于上句“黄土陇头”却无说明,上下句不相对称。“训有方”、“择膏粱”两句,说男盗女娼,也很难定为是某人某事;“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讲一夕之间贫儿暴富,并不必与后事相应。由此可见一斑。

        《好了歌》与《红楼梦》的不相当,不是由于偶然的。

        一、广狭不同。《红楼梦》既是小说,它所反映的面是有限的,总不外乎一姓或几家的人物故事。《好了歌》则不同,它的范围很广,上下古今、东西南北,无所不可。《红楼梦》故事自然包孕其中,它不过是太仓中的一粟而已。妙在以虚神笼罩全书,如一一指实了,就反而呆了。

        二、重点不同。《红楼梦》讲的是贾氏由盛而衰,末世的回光返照,衰而不复盛,所谓“食尽鸟投林”、“树倒猢狲散”。(脂批“贾兰、贾茵一干人”以象征复兴,另是一义,有如后四十回续书。)然而“解注”的意思却不是那样,它的重点也正在衰而复盛上,却并不与《红楼梦》本书相抵触,因得旺气者另一家也。所以道人拍手笑道:“解得切!解得切!”士隐便笑一声:“走罢!”

        杜甫诗云:“天上浮云如白衣,须臾忽变为苍狗。”展眼兴亡,一明一灭,正在明、清交替之间,文意甚明。下引“歌注”原文。加以解释,如下: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意译为:送旧迎新),反认他乡是故乡(认贼作父)。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如上面的话,并不见得精彩,却是另外一本账,是很明白的。不仅世态炎凉,而且翻云覆雨,数语已尽之。前面所说“歌注”与后文不必相应者,指书中的细节,其言相应者,是说书中的大意。二者不同。原书在开头就分为“故曰甄士隐云”,“故曰贾雨村言”两段;但谈“通灵”很短,而“怀闺秀”极长,很不平衡。这本是《红楼梦》发展的倾向。

        还有一点,或是题外的话。前面原是双提僧、道的,后来为什么只剩了一个道人,却把那甄士隐给拐跑了呢?这“单提”之笔,分出宾主,极可注意。这开头第一回书,就是一个综合体、糊涂账,将许多神话传说混在一起,甚至自相矛盾。原说甄士隐是随道人走的,而空空道人却剃了头,一变为情僧,既像《红楼梦》,又像《西游记》,都把道士变为和尚,岂不奇怪!又如大荒顽石与绛珠仙草、神瑛侍者的纠缠,观空情恋,是二是一,始终不明。若各自分疏,岂不清爽;如拉杂摧烧之,何等痛快,无奈又不能!于是索隐诸公闻风兴起,老师宿儒为之咋舌,这又该分别对待,不可以一概而论的。

        上面的两段,话就说到这里。明知不完备,多错误,请指教。往事如尘,回头一看,真有点儿像“旧时月色”了。现今随着研究事业的进展,新人新事,层出不穷,惟愿“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于北京。

        (原载1986年《文学评论》第二期)

        

        索隐与自传说闲评

        

        斯学浩瀚,难窥涯,两派纷歧,互有得失,试效闲评,聊作谈助。

        原从《红楼梦》来,其二说在本书开宗明义处亦各有其不拔之根柢,所谓“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一似双峰并峙,二水分流,瞻念前途,穷则思变。若不能观其会通,于书中之理解,恐无多裨益也。先分别比较言之。

        (一)研究之方向相反。——索隐逆入,自传顺流。开卷第一回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欲求索之,反其道而行之,此逆入也。欲将往事“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遂旁及曹氏一家以实之,此顺流也。似顺是而逆非,却未必尽然。盖所谓逆者,中有顺焉;所谓顺者,亦有逆焉。何以言之?既曰有“隐”,何不可“索”?幸而有得,未尝无益也。详考其家乘,定作者为谁氏固与“亲睹亲闻”、“嫡真实事”诸文相合,而作者点明是“假语村言”,又奈此“满纸荒唐言”何。迹其记叙纷歧,言辞惝恍,胶柱刻舟以求之,庸有当乎,殆所谓“齐则失之,楚亦未为得也”。

        (二)所用方法之不同。——索隐派凭虚,求工于猜谜;自传说务实,得力于考证。其是非似不成问题,我从前固持考证说者。有人说他“猜笨谜”,虽胡博士之于蔡先生亦初不假借,而其间得失有可言者。

        考证含义广,作用多,并不限于自传说,这只不过其中之一而已。即摒弃自传之说,而考证之功用故自若也。将后四十回从一百廿回中分出为考证的成果,与其人同时主张自传说并无必然之联系,不宜混为一谈,考证之功,不掩自传之累。纵其自传说不成立,而残编与续貂,其泾渭玉石之辨,仍昭然在人耳目。新索隐派亦当应用此成绩,决不能并百二十回一起而追索之,其中当有所区别,所谓桥是桥,路是路也。

        昔《石头记索隐》以金陵十二钗影射士大夫,虽有巧思,终无实际。其影射人事每在有意无意之间,“若即若离,轻描淡写”,如于本书第五十四回偶点出王熙凤一名来,只关合字面,毫不认真便是可喜,如引而申之,即成笨伯矣。

        (三)对作者问题看法之异。——此关于本书的来历,亦是两派争持之点。简单说来,索隐猜谜,只是空想;标榜科学,或欠谨严。曹雪芹本未言自著《红楼梦》也,而此问题关系甚大,众口相传,其说不一,甚至有人说是另一个曹雪芹!若考证,自传之说,则完全归之于曹氏,几乎众口一词。而据最早的甲戌本却备列诸名:有空空道人、情僧、吴玉峰题《红楼梦》,孔梅溪题《风月宝鉴》,曹雪芹题《金陵十二钗》。雪芹固是真名,但其假托诸名,却未必毫无意义,盖非一人之力、旦夕之功,最后特标脂砚斋,又将各异名归一,“仍用石头记”似有与曹雪芹争著作权者,可谓奇矣。多设烟幕,似成蛇足。评注庞杂,歧中之歧未尝不由此而来,若不认清题目,分别枝干,即有索隐之故技,恐亦难得施展也。

        约论二者之得失,虽亦有共通之点,非无共同之惑。迹其迷惑,源远流长,已历二百年,非偶然也,盖与明清之际之史迹有关,其他小说皆不名“学”,如《水浒》不曰水浒学,《三国》不曰三国学,而独称红学者何?岂《红楼》独超于其他小说之上欤,亦未必也,我儿时只作为笑话看,后来思之,却不尽然。

        “红学”之为诨名抑含实义,有关于此书性质之认识。早岁流行,原不过纷纷谈论,即偶形诸笔墨固无所谓“学”也。及清末民初,王、蔡、胡三君,俱以师儒之身份,大谈其《红楼梦》,一向视同小道或可观之小说遂登大雅之堂矣。王静安说中含哲理,惜乏嗣音。蔡、胡两子遂平分秋色,各具门庭,考证之视索隐,本属后来居上,及大量脂批出笼,自传之说更风靡一时。其后《辑评》内一书,当时原只为工作之需,却亦附带推波助澜的作用,颇感惭愧。脂批非不可用也,然不可尽信。索隐、自传殊途,其视本书为历史资料则正相同,只蔡视同政治的野史,胡看作一姓家乘耳。既关乎史迹,探之索之考辨之也宜,即称之为“学”亦无忝焉。所谓中含实义者也。两派门庭迥别,论证牾,而出发之点初无二致,且有同一之误会焉。

        《红楼梦》之为小说,虽大家都不怀疑,事实上并不尽然。总想把它当作一种史料来研究,敲敲打打,好像不如是便不过瘾,就要贬损《红楼》的声价,其实出于根本的误会,所谓钻牛角尖,求深反惑也。自不能否认此书有很复杂的情况,多元的性质,可从各个角度而有差别,但它毕竟是小说,这一点并不因之而变更、动摇。夫小说非他,虚构是也。虚构原不必排斥实在,如所谓“亲睹亲闻”者是。但这些素材已被统一于作者意图之下而化实为虚。故以虚为主,而实从之;以实为宾,而虚运之。此种分寸,必须掌握,若颠倒虚实,喧宾夺主,化灵活为板滞,变微婉以质直,又不几成黑漆断纹琴耶。前者所以有意会之说也。以意会之,各种说法皆得观其会通而解颜一笑,否则动成碍,引起争论盖两失之,而《红楼梦》之为红楼故自若也。

        人言若得正问则问题之解决思过过半,斯言是也。以本书言之,其来历如何,得失如何,皆正问也。若云宝玉何人,大观园何地,即非正问。何则?宝玉者,小说中主角,不必实有其人;大观园者,小说中花园,不必实有其地。即或构思结想,多少凭依,亦属前尘影事,起作者于九原,恐亦不能遽对。全然摹实,不逾尺寸,又何贵于小说耶。

        私意以愚意评之。考证之学原是共通的,出以审慎,不蔓不支,非无益者。猜谜即使不着亦无大碍,聊发一笑而已。只自传之说,明引书文,或失题旨,成绩局于材料,遂或以赝鼎滥竽,斯足惜也。

        一九七八年十月十七日记,

        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整理重抄。

        (原载《俞平伯论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月版)

        

        编者后记

        王华

        新红学创始人之一俞平伯先生的《读随笔》约写于1953年下半年至1954年4月,陆续发表于1954年1月1日至4月23日香港《大公报》上,未曾出版过单行本。

        由上述写作与发表的年月可以看出,它正写于建国已四年之后,又正在他挨批之前。此时他正努力学习,提高认识,在早已修正错误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想通过这《随笔》的写作与发表,来更好地提高自己。所以诸多观点都十分辩证,至今读来仍十分令人信服。尤其《前言》与前三则,可谓是整个《随笔》的要领,更可看出他当时思想之一般。如他在第三则中这样写道:

        没有写完的最大遗憾在什么地方呢?正因为没有完篇,那象征性的“风月宝鉴”还正悬着,不能够像预期完全翻过身来。这个影响未免就太大了。正照镜子的毛病原不能都推在二百年读者的身上,作品的自身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惟其如此,更容易引起误解。反对这书的看作诲淫的黄色书籍,要烧毁它;赞成这书的,发生了“红迷”,天天躺在床上看。对待的态度似绝对相反,错误的性质却完全相同。都正看了这书,作者再三说,必须反看。他将在后回书中把它翻过身来,可惜这愿望始终没圆满。到了今日,谁能借大荒山的顽石补完这残缺的天呢。

        这段话既通灵又切实。之所以红学有永远争论不完的无数问题,其根源之一也正在此。然而平伯先生又是怎样对待的呢?接着一段写道:

        我们对这未完之作觉得加倍的爱惜,读书的时候又必须格外的小心,才对得起这样好书。我们应该用历史的观点还它的庐山真面,进一步用进步的文艺理论来分析批判它,使它更容易为人民所接受,同时减少它流弊的发生。考证研究的工作都配合着这总目的来活动。我们必须对我们的伟大的文学天才负责,我们必须对广大的人民负责。

        由此不难看出,平伯先生此时还正准备进一步在红学研究的道路上继续奋斗下去。而此时等待着他的,却是一场急风暴雨式的大批判运动。也正因此,他的红学研究活动,几乎到此就画了句号。这部《随笔》之所以一直没有单行出版,原因也正在此吧。如若不遭批,或许他会继续写下去,出版后他还会不断修改与订正,……现在说这些,当然都是多余的。

        现在距当时已过了半个多世纪,重读这部《随笔》,依然感到它博大精深。虽不无值得修订之处,而大体上仍完好。仍可把它当作平伯先生的一部极有见地的红学著作来读。

        乘此出版插图本之机缘,将他此后写的一些红学文章一并附入,而书名不改,我想,这不会影响与有损原貌,只会丰富之。尤其晚年的几篇文章,也是除了收入《俞平伯全集》之外,另处难觅,附入这插图本,则更为读者提供了方便。

        有关《乐知儿语说》,还必须再说几句。

        《乐知儿语说》是连《俞平伯论红楼梦》都未曾收入的文字,只有在他身后编《俞平伯全集》的时候才被收入。它是晚年最坦然的反思。有些想法与观点,似乎看来有些离奇,但却是发自一位老人的肺腑之言,一位后半辈子对红学讳莫如深的红学家的肺腑之言。行文依然十分辩证而通达,而境界更加坦然而超脱了。我想,大家在通读《随笔》之后,一气读完附录,直至《乐知儿语说》,定会对《随笔》体会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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