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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魇作者:张爱玲-第10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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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义廿首诗中还有更明显的与今本情节不符,如第九首:

      ¡¡¡¡ºìÂÞ­ÛçÓÊøÏËÑü£¬Ò»Ò¹´ºÃß»êÃν¿¡£ÏþÆð×Ô¾ª»¹×ÔЦ£¬±»Ëû͵»»ÂÌÔÆç¯¡£

        夜间袭人的红汗巾换了绿的。今本宝玉借用袭人的绿("松花")汗巾,换来蒋玉菡的红汗巾;夜间袭人系着的汗巾──没提什么颜色──被宝玉换了红的。改写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应当太鲜艳,所以蒋玉菡的汗巾本来是绿色;改为大红,作为婚礼的预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衬里衣着鲜艳点也无妨。显然早本"红楼梦"还没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染大红的颜料。第二十八回总批内的"茜香罗"当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时改的。

        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茍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ßûµÚ¶þÊ®»Ø£ºÑ¾Í·ÃǶ¼³öÈ¥ÍçÁË£¬÷êÔ¶À×ø¡£÷êÔÂÊÇ´ÓС·üÊ̵쬵±È»²»Êdzõ¼û¡£±¦ÓñÌæËýó÷Í·£¬±»Ççö©×²¼ûÁË£¬µ±Ãæ¼¥Ú½ËûÃÇ¡£

        咮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代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咮独异,茍、啕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茍有没有。

        三段中茍、啕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啕是今本,显然是根据茍改写的。原先是咮、茍,宝玉自从那次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ÌæËýó÷Í·µ±È»Ô¶²»¼°Ìæ÷êÔÂó÷Í·Ç×ÇÐ×ÔÈ»£¬ÓÖÓÐ÷êÔÂÇçö©¸öÐÔÉϵĶÔÕÕ¡£Èç¹ûÌæºìÓñó÷Í·Ò²±»Ççö©×²¼ûÁË£¬ºìÓñÓëÇçö©Ò»Ñù¼âÀû£¬ÌÈÈôÈÌÈÃЩ£¬Ò²ÊÇΪÁ˵ØÎ»Óиߵ͡£Ççö©Óë÷êÔµØÎ»ÏàµÈ£¬Ò»Ñù³Ô´×£¬¶ÔºìÓñ¾ÍÏñÊÇÒÐÊÆÑ¹ÈË£¬Ê¹ÈËÆð·´¸Ð¡£

        麝月后来成为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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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创建和谐家园】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创建和谐家园】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宝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会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作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纪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二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她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创建和谐家园】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来,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时候改写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几处,下一年诗联期又经畸笏整理重抄,同时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这三回的语言,使它更北方口语化,但是各本仍旧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遗迹。所以金钏儿玉钏儿这两个后添的人物虽然加添得相当早,仍旧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纷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条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戚本第二【创建和谐家园】前总批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录下此本第三【创建和谐家园】末的一条批: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摔玉伤心,"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旁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周汝昌认为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书"百十回"──八十回加"后三十回"──与第二【创建和谐家园】前总批的约计不一样(载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报)。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虽然文言的数目字常抹去零头,"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简称"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称后文为"后百十回",此处的"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千百度",与"仪态万千"、"感慨万千"的"万千";"百十"严格的说来也就是"几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创建和谐家园】前总批内有:"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作批的时候此回还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过了三分之一。

        书中七十回后开始写贫穷,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荣府捉襟见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贾母做寿,提起甄家的寿礼,庚本批注内有:"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第四十四回批凤姐生日:"……一部书中,若一个一个只管写过生日,复成何文哉?故起用宝钗,盛用阿凤,终用贾母。"宝钗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见第七十一回是个分水岭,此后盛筵难再了。"后三十回"是与前七十回相对而言的。

        "后三十回"这名词来自第二十一【创建和谐家园】前总批。此回的总批是补录的,内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显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红楼梦"时期的旧批。那时候还没有八十回之说。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过"后三十回"一次,"后数十回"两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后回"的内容。第二十三回宝玉到贾政房中听了训话出来,"刚至穿堂门前",庚、戚本批注:"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这穿堂门位置在贾政与贾母处之间。贾政的院子比贾母处还要"轩昂壮丽,……是正紧正内室。"(第三回)宝黛入园前虽已分房,仍旧跟着贾母住,所以宝玉回去经过这道门。凤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边(第三回),因此穷了下来之后亲自在穿堂门前扫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没的时候,继任隋赫德奏折上说:"曹俯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在京房屋人口"是曹俯在京中的房产奴仆,显然也已经查抄了。如果书中也写皇恩浩荡,查抄后发还一些房屋,决不会是府内房屋,否则旧主人还在,十分碍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拨一所闲房如梨香院给贾家住,也不会是这穿堂附近的心脏地带,邻近"正紧正内室"。因此凤姐在穿堂门前扫雪的时候,仍旧是他们独住全宅。荣府宅第并未抄没。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说宝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因为今年不宜迁移。庚本句下长批内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为宝玉大了,还跟姊妹们住在园中,不近情理。"散场"是因为宝玉迁出大观园,不出园就"终无散场之局",可见后文没有抄家。当然出了事,很快的穷了下来,但是与"散场"无关。

        明年迁出,过了年大概总要过了正月才搬,离这时候──中秋后──还有五六个月。第七十九回宝玉刚听香菱讲起薛蟠喜讯后就病了,病了一个月才渐渐痊愈,大夫叫他多养息,过了百日才准出门,五六十日后就急了,薛蟠娶亲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结婚约在三个月后。夏金桂会操纵丈夫,"两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焰渐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宝蟾离间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装起病来"(第八十回)。这是婚后两三个月。合计正是五六个月。八十回后就该写宝玉出园了。

        太虚幻境关于探春的曲词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命,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探春远嫁,当在贾家获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经出了事,她劝他们看开些,"穷通皆有命",未免残忍。"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们不要找她帮忙。第七十七【创建和谐家园】末王夫人因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甚繁。"大概一过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点了一笔:"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处宝玉刚发现宝钗搬出园去了,对于他是个大打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儿"酒令,宝钗抽到牡丹,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情榜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宝钗出园,固然是为了抄检不便抄亲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检也是为了园中出了丑闻,她爱惜名声,所以走了。

        明义"题红楼梦"诗关于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

      ¡¡¡¡ÉËÐÄÒ»Ê×ÔỨ´Ê£¬ËÆÚß³ÉÕæ×Ô²»Öª¡£°²µÃ·µ»êÏãÒ»ÂÆ£¬ÆðÇä³ÁðóÐøºìË¿£¿

        末两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时候宝玉还没有结婚或定亲。

        黛玉不死,还不能构成散场的局面,因为宝玉虽然搬出园去了,宝黛跟贾母吃饭,还是天天见面。所以黛玉之死也应在贾家出事前。

        看来百回"红楼梦"的【创建和谐家园】是散场。等到贾家获罪,宝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晋封,家里十分热闹得意的时候"独他一个视有若无,毫不曾介意",多少有点这种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仕途基业竟不堪一击,这样靠不住。看穿了之后宝玉终于出家,履行从前对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芜院的一个婆子告诉黛玉园中值夜赌钱,"一关了园门,就该上场了。"庚本有脂砚一条长批:"几句闲话,将潭潭大宅夜间所有之事描写一尽。虽偌大一园,且值秋冬之夜,岂不寥落哉?今用老妪数语,更写得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甚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写出。又伏下后文,且又趁出后文之冷落。……""伏下后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赌事发。衬出"后文之冷落"是宝玉出园"散场"后,还是贾家出事后?

        宝钗宝玉先后迁出,迎春探春嫁后,黛玉死后,剩下李纨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园子即使空关着,还是需要不止一处有人值夜,夜间来来往往照样热闹。"后文之冷落"只能是奴仆星散后。可见荣府败落了仍住原址,"偌大一园"无人照管。

        三详红楼梦(10)

        第七十五【创建和谐家园】目"赏中秋新词得佳谶",指席上贾赦盛赞贾环的中秋诗有侯门气概,"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贾政听说,忙劝道:"不过他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说着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注:"便又轻轻抹去也。"可见贾赦一语成谶,死后贾环越过贾琏宝玉头上,袭荣国公世职。

        下一回贾赦回去的时候"被石头跘了一下,"扭了筋,是个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满,贾母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转眼"二字。)有批注:"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赦死期也。"

        两年后贾赦死的时候,显然荣国公世职尚在。倘是像续书里一样革去世职,后又开复,由贾政袭职,那就轮不到下一代继承,因为书中并没有贾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没,不会不革去世职。这是没抄家的又一证。

        当然,这都是百回"红楼梦"里的情节。今本只有八十回,还没写到贾家败落,但是我们知道后文有抄家,因为秦氏托梦警告家产要"入官",探春又说抄检大观园是抄家的预兆,甄家是前车之鉴。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托梦改为秦氏托梦,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所以回末"且听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对诗句作结。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写,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写秦氏托梦。一七五四本删去元妃托梦后,显然没有托梦一场。元妃托梦,应当没有产业入官的话,因为后文荣府宅第无恙。

        第七十四回探春预言抄园是抄家之兆,也与百回"红楼梦"后文冲突,只能是后加的。

        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一回,所以回末没有"下回分解"之类的套语。第七十二回贾环的恋人是彩霞。彩霞原名彩云,一七五四本改彩霞。显然一七五四本也改到了第七十二回。此回贾琏与林之孝的谈话,只说贾政贾珍与贾雨村亲近,而不提贾赦,可见还没有石呆子案这件事。贾赦贾雨村的石呆子案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写的。第七十二回当是一七五四本将彩云一律改彩霞,只消在回首批一句,指示抄手,所以回末形式不受影响,仍旧有"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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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五儿自第六十回出场,就有赵姨娘的一个内侄钱槐求亲不遂,"发恨定要弄取成配,方了此愿。"下一回她为了茯苓霜玫瑰露,涉嫌偷窃,被扣留了一夜。第六十二回宝玉房里的丫头小燕去传命叫五儿进来当差,下一回她告诉宝玉五儿那次被扣押气病了。她本来怯弱多病。第七十回开始:

        ……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创建和谐家园】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

        第七十三回园中值夜的女仆聚赌,三个大头家内有柳家的之妹。"贾母便命将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第七十四回园中与柳家的不睦的检举她是妹子后台,凤姐也告诉平儿有人指控柳家的"与妹子通同开局",但是她不肯多事,"养病要紧"。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你们又是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柳五儿之死如果也是暗写,宝玉连她病了都那样关切,似乎她死了不会毫无反应。她一定死在第七十三、七十四回,聚赌案牵涉她母亲,赵姨娘乘机要挟,逼嫁钱槐。她大概受不了这【创建和谐家园】,病势加剧。

        第七十四回开始,凤姐要办柳家的,柳家的去求晴雯芳官跟宝玉说,宝玉因迎春乳母也是大头家,去约迎春同去说情,过渡到平儿镇压了迎春乳母的媳妇,从迎春处出来,回去见凤姐。

        接写凤、平谈话,凤姐雷声大,雨点小,说她看开了,从此做好好先生,不受理柳家的罪嫌,结束了这件公案。下接贾琏进来说他向鸳鸯借当的事被邢夫人知道了,勒索二百两作中秋节费用。结果凤姐把她的金项圈押了二百两,贾琏送去给邢夫人。然后王夫人带了【创建和谐家园】香袋来质问凤姐。凤姐第一句对白里就有个""字,一七五四本的标志。

        显然一七五四本在凤姐平儿的对话中加了几句,消弭了柳家的事件,又添写一段极深刻的借当余波,过渡到原有的王夫人凤姐的谈话上。柳五儿之死就在这次改写中删去了。她本来死得相当传奇化,有点落套,改为单纯的病卒,全用暗写,包括宝玉的反应。

        前面说过,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应作"去年"。第七十六回贾母向尤氏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贾敬死在去年夏天,应作"一年多了",也多算了一年,都是按早本的时间表。

        庚本第七十六【创建和谐家园】末黛玉湘云枕上夜谈,黛玉说她有失眠症:

        湘云道:"却('都'误)是你病的原故,所以──"不知下文什么。

        显然回末有阙文,是一回本末页残破。末句"不知下文什么"是批语误入正文。全抄本此回末句是"不知什么"──下面有后人每回代加的"下回分解。"──可见这条批语是原有的,不过全抄本漏抄二字。

        庚本此回中秋宴有批注:"不想这次中秋,反写得十分凄楚。"但是第七十四回正剑拔弩张,抄家在即,第七十五回祠堂鬼魂叹息,批说主"荣府数尽",第七十六回这条乐观的批语未免使人诧异。

        第七十六回残破未补,而且与第七十七回都是早本的时间表,多出一年。第七十八回林四娘故事中有"中都"这名词。辽共有四个都城,内中大定──今热河宁南──称"中京"。金海陵王迁都至燕京,称"中都"。此书"凡例"说:书中都城称长安,"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著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今本没有"中京","中都"也只有此回出现过一次。显然作者因为讳言北京,采用"中京"、"中都"这两个名词,后来才想起来"中京"、"中都"是辽、金的都城,辽金都是东胡,正犯了本朝大忌,弄巧成拙,所以在"凡例"的写作时期后已经废除了,但是第七十八回还有。抄检大观园后,宝钗避嫌疑迁出,但是庚本第八十回香菱离开了薛蟠,去跟宝钗住,宝钗仍住园中。显然此回是没有抄园这回事的早本。

        庚本缺第八十【创建和谐家园】目,而第七十九【创建和谐家园】目笼罩这两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其实用作第七十九、八十合回的回目更贴切,次序也对,第七十九回迎春虽然出嫁了,回内全写薛蟠夏金桂的婚姻,直写到下一回中部,却结在迎春身上。看来这两回本是"一大回",分成两回后,下一【创建和谐家园】目尚缺,戚本作"懦弱迎春回肠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大概作者自己不满意,还待另拟。

        三详红楼梦(11)

        统观这最后五回,似都是早本旧稿,未经校对,原封不动收入一七六○本。

        前面提起过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明年搬出园去,句下长批中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此一段不独批此,真("直"误)从抄检大观园及贾母对月兴悲,皆可附者也。"宝玉不迁出大观园,就"终无散场之局"。作批的时候,显然后文没有抄家的事。

        "贾母对月兴悲"在第七十六回,闻笛泪下。这陈旧的末五回也不是同一个时期的,内中有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写第八十回的时候,书中还没有抄园的事;第七十七回里面提起抄园,而属于一个后文没有抄家的本子。显然早本也没有抄园这件事。如果是先加抄家,后加抄园,第七十七回的这本子就不会有抄园而没有抄家。因此是先加抄园,后加抄家。

        第七十四回的第二个""字在王善保家的检举晴雯的时候,王夫人的对白里。回内的抄园是旧有的,此处显经一七五四本改写。当是添写王夫人回想起来看见过晴雯,借王夫人口中初次描写晴雯,而又是贬词,是神来之笔。此段连批"妙妙",又批"凡写美人偏用俗笔反笔,与他书不同",批得极是。

        此回一七五四本改的两处都在上半回,所以回末仍旧有个"不知后事如何",没有删去。探春预言抄家的几句沉痛的警句在此回中部,想必也是一七五四本加的。一七五五年添写秦氏托梦预言抄家,但是看来一七五四本已经决定写抄没,不过在作者自己抄过家的人,这实在是个危险的题材,因此一七五四本改到此回为止。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改下一回──第七十五回──添写贾政收下甄家寄存财物,也只在回首加上一段,惯用的省稿本装钉工的办法。回内漏删贾珍接待两个南京新来的人,却添了一则新批,解释宁府家宴鬼魂叹息不光是叹宁府,誊清时双行小字抄入正文:

        未写荣府庆中秋,却先写宁府"开夜宴";未写荣府数尽,先写宁府异兆。盖宁乃家宅,凡有关于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岂无得而警乎?凡人先人虽远,然气远("息"误?)相关,必有之利("理"误)也。非宁府之祖独有感应也。

        从末句看来,两府都"数尽"。一七五四本加荣府抄没预言,但是没改到第七十五回,因此这一回仍旧是宁为祸首,荣府处分较轻,所以宁府鬼叹。到一七五六才添写贾赦罪行,又在此【创建和谐家园】首加了一段贾政犯重罪,与回内的预兆矛盾,批者不得不代为解释宁府是长房,所以祠堂在这边。

        此【创建和谐家园】前附叶提醒作者回目还缺几个字,又缺中秋诗。回内首页回目已经补全了,中秋诗仍缺,想必因为已经改了荣为祸首,荣国公世职革去,预兆贾环袭爵的中秋诗不适用了。

        百回"红楼梦"中贾环袭世职,贾琏失去继承权的原因,想必是被凤姐带累的。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诗,"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上句甲戌、戚本批"拆字法"。俞平伯拆出来是"冷来休"。

        第七回周瑞家的女儿向她诉说,女婿酒后与人争吵,被人控告他"来历不明",要递解还乡。

        原来这周瑞家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兴。(批"着眼。"甲戌、戚本。)近因古董和人打官司,故遣女人来讨情分。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势利(力),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上只求求凤姐儿。

        冷子兴与贾家的关系原来如此,与第二回高谈阔论"演说荣国府"对照,有隐藏的讽刺。周瑞家的女儿说是酒后争吵,显然不是实话,是故意说成小事一件。冷子兴是"都中古董行中贸易的","因古董和人打官司"可能就是贾赦的石呆子案的前身,且也牵涉贾雨村──冷子兴强买古董不遂,求助于雨村,罗织物主入罪,但是自己仍被牵入,险些递解还乡。所以后来贾雨村削职问罪,这件案子也发作了,追究当初庇护冷子兴的凤姐──当然是拿着贾琏的帖子去说人情的。

        在凤姐平生的作为里,冷子兴案是最轻微的,但是一来贾家出事的起因是被贾雨村连累,而这件事与雨村有关。而且唯其因为轻微,可以从宽处分,不至判刑。书中的目的并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构成她私人的悲剧。夫妇因此感情破裂,但是贾母一天在世,贾琏不敢休凤姐,贾母一死就休妻。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李纨处洗脸,李纨责备捧面盆的婢女没跪下。"尤氏笑道:'你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儿的虚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勾使的了。'"庚本句下有两条批注:

        按尤氏犯七出之条,不过只是过于从夫四字,此世间妇人之常情耳。其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时(使)用之明犯七出之人从公一论,可知贾宅中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似明犯者反可宥恕,其什(饰)己非而揭人恶者,阴昧僻谲之流,实不能容于世者也。此为打草惊蛇法,实写邢夫人也。

        "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明犯七出之人"该不止一个。尤氏凤姐都被休了。此回除了回首加的一段与曲解鬼叹的那条后加的批注,回内自一七五四本前没动过。写这条旧批的时候还是宁为祸首,贾珍充军或斩首,尤氏"过于从夫",收藏甄家寄物她也有同谋的嫌疑,被族中公议休回娘家。

        凤姐"哭向金陵",要回母家,但是气得旧病复发,临终悔悟,有茫茫大士来接引。──第二十五回凤姐宝玉中邪,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来救。"原来是一个癞头和尚与一个跛足道人"句下,甲戌、庚、戚本均有批:"僧因凤姐,道因宝玉,一丝不乱。"可见此后凤姐临终,宝玉出家,是一僧一道分别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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