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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已无眼福读到的原书,恰恰要包含着第三个元宵和第二、第三个中秋——这关系着“三春”“三秋’,都是绝大关目可知!
我也说过,迎春嫁后归宁,已是腊月年底,书正是八十回将尽之处,那么第八十一(或连八十二)回,就正该写到第三个元宵(三春)的节目了!必有大事发生。(是否仍与元妃之事有关,尚难判断。)
那么,这第二个第三个中秋——三秋的大关键,当然是该当另一种大事故大变化发生了。——这又是什么呢?凡是真正关切雪芹真书原意的,岂能不在这一点上牵动自己的心思和感情?
从整体布局看来,下一年的中秋节(依拙著《红楼纪历》,应为第十六年之中秋),黛玉之死就是那一关目中变故之一。
关于这个日子发生黛玉亡逝之变的证据,我已举了一些。当然最显著最主要的力证,仍然是“本年”(第七十六回所写,为第十五年)中秋夜黛玉联句自己说出的诗谶:“冷月葬花魂”。
妙玉听到此句,再也忍不住,出来拦住了。说是“果然——太悲凉了!”这个力证实在连反驳者也驳不出什么别的道理来,只能承认这不是无故的随便措词。其实,全书中例证还多。脂批点明“伏黛玉之死”的那一处,是在贾元春点戏,四出中所伏事故为:《豪宴》伏贾家之败,《乞巧》伏元妃之死,《仙缘》伏甄宝玉送玉,《离魂》伏黛玉之死。所谓“离魂”,即《牡丹亭》中的第二十出《闹殇》者是。杜丽娘在此一折中病死,其时间是中秋雨夕。试阅其词句:——
“伤春病到深秋”;
“今夕中秋佳节,风雨萧条,小姐病态沉吟”;
“从来雨打中秋月,更值风摇长命灯”;
“凭谁窃药把嫦娥奉”;
“轮时盼节想中秋,人到中秋不自由;奴命不中孤月照,残生今夜雨中休。”
“恨西风一霎,无端碎绿摧红”;
“恨苍穹,妒花风雨,偏在月明中”;
“鼓三冬,愁万重,冷雨出窗灯不红”;
“恨匆匆,萍踪浪影,风剪了玉芙蓉”!
这词句里,隐隐约约地透露了雪芹安排黛玉中秋自沉“冷月葬花魂”的文情思致的真正渊源联系。这会是巧合偶然吗?
再如,在海棠社中,湘云后至,独补二首,一首自咏,一首即咏黛玉,其词有云:
“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
玉烛滴干风里泪,晶帘隔破月中痕;
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
玉烛滴干,正指黛玉泪尽;而晶帘隔月,又正是《桃花行》中“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的同一内容。这月痕,乃是八月中秋的冷月,而绝不是泛指(一年四季,月月有月亮……)。大家皆知,诗词中凡涉晶帘,自系秋景,此乃通例,可以互参者也。
末后,要想考察钗、黛、湘三人的收缘结果,恰恰在中秋联句诗中已经都说到了,你看——
渐闻语笑寂,空剩雪霜痕;
阶露团朝菌,庭烟敛夕棔;
秋湍泻石髓,风叶聚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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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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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盈轮莫定,晦朔魄空存;
壶漏声将涸,窗灯焰已昏;
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我旧日在拙著中所说:凡星月孤洁,嫦娥奔月等,皆关系宝钗之事,今日看来不但太简单化,也没有细究灵兔那一句要紧的话。这需要重新讨论才行,——当然也不能说是初次不确、这次就对了,我只是说这里面有许多内容,过去一直未曾认真思考、未能懂得透彻。
第一点须要清楚的是,联句乃是黛湘二人为主角,后来加上妙玉。里面没有宝钗的任何位置(她回家去了)。这个布置本身就说明月亮的事与她无关,中秋这日子也与她无关。婺,星名,又叫女媭星,婺字的本义是“不随从,不随和”。情孤洁,应即“花因喜洁难寻偶”同一语意。这与其说是映射“宝姐姐”(女媭乃“姊”也),不如说是映射黛玉,因为性情不随和的不是宝钗而是黛玉,又即所谓“质本洁来还洁去。”那么,接着说的“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应是黛玉的致死之另一层因由,即:她的死与“误吞灵药”有关。
说到此处。这就要看官们再次回到全书开头,黛玉初来的那一段情景,众人一见了黛玉,就问她药的事:——
“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便知她有不足之症,因问: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黛玉道:我……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
贾母道: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叫他们多配一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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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证》第881页指出:
“贾菖、贾菱有与配药有关的事情,详情难以想象。或者竟与黛玉之死大有关系?”
如今结合“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二句而看,我当日的疑心是大大增加了。还要看到第二十八回有一大段文章专写配药的事,那可注意之点,就在于王夫人一见黛玉,就问她吃药好些否,黛玉答后,宝玉开口说,吃两剂煎药,“还是吃丸药的好”。这才引起天王补心丹,王夫人便说“明儿就叫人买些来吃”。这时宝玉却说:
“这些药都不中用的。太太给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我替林妹妹配一料丸药,包管一料不完就好了。……”
这然后并又引出宝钗、凤姐的话,并且提到了薛蟠也配此药等一大段非常奇特的文章。内中奥妙不少,均待深究。此刻我所注目的当然仍是黛玉——她又一次和“配药”的问题联在一起。这就绝非偶然了。
结合“药经灵兔捣”而看,黛玉之死,除了患病、受诬、悲伤等原因之外,应是误服了丸药,所谓“误吞灵药”,始如嫦娥之奔向月宫——即在中秋自沉而命尽,做了“水中月”的湘娥。
所谓误服,有二可能,一是自己吃错了,二是别人给错了。第二个可能之中又有两个可能:一是无心之错给,二是有意之谋害。揆其情理,贾菖、贾菱在贾府所分派管的事,是专司配药,配药是最严密慎重的事,外人是不许插手的。在这个事情上使了坏的,多半仍是贾环有份儿。这误服之药,自然不会是什么毒剂,可以致人于死亡,而是大热燥烈之味,使得黛玉的病骤然恶化。黛玉不宜多服热药,如附于肉桂一类,宝钗早巳点破,那就是在“秋窗风雨夕”一回书中。正面提及黛玉的药,是在“风雨夕”秋窗之下,与秋直接相关,也不是无谓的笔墨。
等到雪芹正面写及第三个中秋节时,那已是宝湘二人因“白首双星”之绾合而重会的另一个大关目了。那时,还该又有中秋赋诗的情景。这恐怕就是脂砚所说的“中秋诗起、中秋诗收”的意义了吧?
综上而观,可知拘于“春尽”字面而认为黛逝于春末之说,是不符合雪芹艺术构思的大全局的。黛之泪尽而逝,是由于错综复杂的多层内外原因,于中秋月夜,自投于寒塘,因而命尽,正所谓“一代倾城逐浪花”——黛玉题咏西施之句也。
其实,晴雯的死,也是如此(在池中自尽,并非病死),容另为小文说之,此不及枝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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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一部书文而分为春秋两大扇,先例已有《西厢记》。在此剧中,张崔相会在春,离散在秋,故此元明时人俗称《西厢》为“崔氏春秋”——以至简化为《春秋》二字之名目,事见李开先所著《词谑》。我意雪芹著书,多受《西厢记》、《牡丹亭》、《长生殿》之影响,《石头记》以春秋为两大半之布局法,亦其例之一端。
[注二]小杜此诗,用于《红楼梦》,十分恰切,盖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大观园众女儿举行饯花盛会,黛玉葬花,正是“饯春”“扫花”二事之合写,四月二十六日原为宝玉生辰[当另文专论],故“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回中麝月掣签,亦有“在席各饮三杯送春”的“仪式”。饯春有杯,扫花有帚。凡此皆为特笔,文心奇妙绝伦。
[附记]
这篇拙文本亦为纪念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而作,故所论皆是就雪芹原书本旨而考察分疏,不涉程高伪续一字,不唯不涉,且正以雪芹之本真而显程高之伪妄。此种文字,殆可归之于真正的“红学”范围,而不属于一般小说研究论文的性质体裁。
记得也是在本学报,我发表过一篇文章,谈论“什么是红学”的问题。据耳目所及,也曾引起一些红研者的关注。有人赞同,也有人表示异议。因为此事不无关系,觉得应该把问题弄得更加清楚些,庶几于红学有益而无损。要点如下:第一,我所以把“红学”和“一般小说学”分开来讲,并无摒某些论文于“红界”之外的用意。恰好相反,我写那篇文字,正是由于有的评论者发表宏文,对“红学”颇加嘲讽,认为它不是正路的学术,因为它“不去研究作品本身”,尽是搞一些别的,云云。所以“红学”连是否应该存在,似乎也成了问题。我对此不敢苟同。拙文之意,无非指出,“红学”并非天上掉下来的,或是某几个“好事者”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而弄出来的离奇花样。不是的,红学的产生,完全决定于《红楼梦》这部具体作品的具体特点,正因为《红楼梦》不尽同于别的一般小说,才有了红学这门特殊的学问,“红学”也才不同于一般小说学。说清了这一点,正是为了在“四面楚歌”声中为“红学”争取一点儿合法存在权利,如此而已。焉有反过来要摒别的研红文章于“红界”之外的用意敢存于私意之间。这是不必误会的。
“红学”,——本不是一个十分光彩尊敬的称号。在我年青时,大家还只把它当玩笑话,常常带有轻蔑语味。如今的人未必尽明了,反而担心“被摒于红学”之外了!这倒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变化。
由此可证:红学的意义、价值、地位,是大大地提高了。人们不是担心当红学家的不光彩了,而是争它的名份了。
第二,我的一些话,本不是针对那些已然把“红学”和“红楼梦研究”(即“对作品本身”的小说学研究)的各自的定义范围和其间相互关系都已弄得很清楚并运用得相当好的研者而说的。因此,并无“排斥”什么的用意。相反,我在另外场合说过的是二者相辅相成,彼此可以丰富补充,不能偏废——但不应混同,或以为可以相互代替。它们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但“分”则济美,“混”则两伤,正因此故,才有些人只要“研究红楼梦作品本身”,而不愿去想一想,所谓“红楼梦本身”,毕竟何指?是程刻百廿回本?还是脂评八十回本?连这都不问,便去研究“本身”——并且“思想和艺术”的重大问题呢,而且还认为“红学”中的版本学是繁琐讨厌的东西……。那么,到底是谁在“排斥”谁呢?第三,有文章在批驳拙见时,说了一段话:“由于作者曹雪芹把他的家世生平作为生活的素材,概括到他的艺术创造中去,在这个意义上,曹雪芹的家世生平与《红楼梦》创作之间的关系,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的关系,艺术的真实建立在生活真实之上,……”好了,文章承认这一点,是极其要紧的。但是,我不禁要请问一声:同志,您这个论断是怎么样得出的呢?难道不是先有“红学”中的“曹学”做了工作,才使得您获得了这样一个认识的吗?难道这不正可以证明:红学曹学是“作品本身”的“思想和艺术”之研究的先决的或关键的事情吗?您分明是从曹学中汲取了它的成果而后才能够出此论断的。那么,当有人(海外学者以及海内红研家)撰文指责我把红学弄成了曹学的时候,对曹学颇有不然之意的时候,却未见您替我的曹学也说几句公道话,则是否新近才对曹学的意义和作用又有了更多的理解呢?
现在有不少研者,从红学中获得了必要的前提知识,并且分明是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了,却反过来对红学工作者为他的劳动争取一点公平评价而颇有意见,这倒是令人感到费解的。
至于有的又说我把红学分成几大支,分得太细了,也太死了,这也不利于红学的提高和发展云云。其实,红学的内容是不断在扩充的,现在世界上多种外语译本《红楼梦》和《石头记》的出现,就产生了新的“翻译红学”。分类只是就目前状况为了明晰方便而立成名目的。科学总是分支愈来意细的,没听说是有相反的趋势。分工细了,专业专了,一点儿也不意味着“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一位科学家必须是一位多门类科学家,这是“不碍”其成为真正专家的。至于提高和发展,那正是分工与协作的辩证法的天经地义。红学研究必须集聚众多的专家——清代历史、社会、哲学、文艺、民俗、宗教、伦理、……等等专门学者,共同努力,才可望逐步窥见《红楼梦》这一座弘伟奇丽的艺术建筑的堂室之美,岂但区区“曹学”、“脂学”、“版本学”、“探佚学”等等所能胜任哉。总之,为了《西游记》,完全可以也应该建立“吴学”,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无法说成“吴学”与“西游”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曹学”与“红楼”之间的关系。余可类推。既然如此,红学的一切,显然有它的很大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的问题,用研究其他小说的办法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才产生了红学。红学可以丰富我们中国的小说学,世界的小说学,但它如果与一般普通小说学等同混淆起来,它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是混则两伤。我的拙意不过如此,没有别的。有的同志过于担心了吧。
1983年在上海开红学大会,我为《文汇报》撰文,曾说:
像红学这样一门独特而又复杂的学问,真好像神州国土上的长江大河,包孕丰富,奔腾东下,气象万千。我们最好也以那样雄伟广阔的心境与目光去看待它,创造有利于学术民主的条件,促使各种流派和见解的繁荣发展,从多种多样的角度和方式去研究探索,必如是,才可望对这部异乎寻常的伟大巨丽的作品有越来越全面而深刻的理解。这正是百家【创建和谐家园】的胜业,而不是“定于一尊”的短见。……(1982.10.24)
这段话,像我的一切拙文一样,措语用词,都做不到尽善尽美,假使能蒙高明不弃,不哂其辞拙,而肯领其意诚,那真是莫大之幸了。
周汝昌再识
“金玉”之谜
读曹雪芹的书的,谁不记得有“金玉”两个字?对这联在一起的一对儿,印象和引起的感情如何?恐怕不是很妙。这两个字标志着整部书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一切似乎老生常谈,无烦拈举,也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可是,当你在这种已经普通化了的印象和观感之间细一推求,便会发现,事情并不那样简单,有些地方还颇费寻绎。举一个例子来看看雪芹笔下的实际毕竟何似。
警幻仙子招待宝玉,除了名茶仙酿,还有“文艺节目”,你听那十二个【创建和谐家园】演唱的《红楼梦曲》怎么说的?——
“开辟鸿濛,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雪芹笔法绝妙,他表面是写警幻招待宝玉,实际上却是代表雪芹的自白,开宗明义,指出作红楼梦一书,是他在伤怀寂寞的心情中而自遣衷情的,而红楼梦的“关目”就是“怀金悼玉”。
这,读者早已烂熟于胸了,在那四个字的关目里,“金”指谁?带金锁的薛宝钗。“玉”指谁?和宝钗成为对比的林黛玉。(以玉指黛,有例,如“玉生香”回目)——这样理解,虽不敢说是众口一词,也达到百分之九十几。人们认为这一解释是如此的自然当然,以致连想也没想,如是这样,那“金玉”二字的用法早已不与“金玉姻缘”的金玉相同了。
但是,这支《引子》之后的第一支正曲《终身误》,开头就说了:“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既然如此,那干嘛他又“怀金悼玉”呢?雪芹难道才写了两支曲就自己同自己干起架来?——才说“怀”她,跟着就异常地强调一个“空对着”她而意中不平的思想感情。“怀”大抵是人不在一起才怀念结想不去于心的意思,即“中心藏之,何日忘之”之谓,那已和“难平”冲突,更何况他们正“对着”呢,原是觌面相逢的,怎么又用着“怀”?如果这是因“泛言”“专指”之不同、情事后先之变化而言随境异,那么,刚才“玉”指黛玉的“玉”,一会儿(紧跟着)就又指宝玉的“玉”了,——这岂不连曹雪芹自己也嫌搅得慌?
不管怎么说,只两支曲,已经“有问题”了。
还不止此呢。下面紧跟着的一支曲《枉凝眉》又说了:“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你看,这岂不是乱上加乱?又来了个“美玉无瑕”的“玉”呢!这里幸而没有“金”的事跟着搅合了,可是这第三个“玉”又是指谁呀?“问题”也请回答。也是百分之九十几,都以为“仙葩”就是“仙姝”嘛,“美玉”当然是宝玉无疑啦,这两句自然指的“木石前盟”了,没有可异、可疑、可议之处。无奈,那“石”本以“瑕”为特色,开卷就交代得清楚,脂批也特为指出“赤瑕”是兼用“赤玉”和“玉小病也”两层含义。那如何忽然又“无瑕”?通部书写宝玉,有意尽用反笔,处处以贬为褒,是“板定章法”,一以贯之,怎能在此忽出败笔?弄上这么一句,岂不大嚼无复余味,很煞风景?再说,上文已指明:曲子虽是“警幻”使演,语调全是宝玉自白,《引子》是如此,《终身误》更为鲜明——“伤怀”“寂寞”,“试遣愚衷”,仙姑职掌,警“幻”指“迷”,她会有这种口调和言辞吗?再说“俺”是谁呀?还用剖辩吗?宝玉自家口气,而说出“美玉无瑕”来,可不肉麻得很!雪芹高明大手笔,肯这样落墨吗?我非常怀疑。他断不出此俗笔。反过来,说这是托宝玉的声口了,那他自言是“仙葩”,也同样是太那个了。
所以,“问题”就还麻烦哪。
怎么解决呢?提出来大家讨论研究,或能逐步得出答案。以为自己的解释天下第一,最最正确,不许人怀疑,那只是一种笑话,读者不点头的,我们姑且尝试解答,未必就对。
怎么看“金玉”二字?还是先要分析。
金玉这种东西,自古最为贵重,值钱,世上的富贵人家,要想装饰,先求金玉,自不待言,连神仙也讲究“玉楼金阙”,侍者也是“金童玉女”,金与玉的珍贵相敌,从来配对,可想而知。一般说来,则它们被用来代表最美好的物事。但,正如绮罗本是美品,由于它只有富贵者能享用,所以发生了“视绮罗俗厌”的看法,那金玉也成了非常俗气的富贵利禄的标志。
金玉器皿被弄成富丽恶赖得俗不可耐的讨厌之物。曹雪芹对这样的金玉,自然是认为“不可向迩”的,但是,金玉本身并不可厌,它们是天然物中质地最美的东西,所谓“精金美玉”,代表最高最纯的美质,在这个意义上,曹雪芹并不以金玉为可鄙可厌,相反,评价是很高的。例如,妙玉是他特别钦佩器重的人物,他写她的用语就是“可怜金玉质”。又如,尤三姐对她姐姐说:“姐姐糊涂,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再如写迎春是“金闺花柳质”,写湘云是“霁月光风耀玉堂”。又如祭晴雯则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可见雪芹用金玉来形容最美好的女儿和她们的居止,绝无不然之意。这一层意义,十分要紧。
雪芹不但写妙玉用了“金玉质”,并且再一次用了“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这就完全证明,他在《枉凝眉》中所说的“一个是美玉无瑕”根本不是指什么贾宝玉,而分明是指一位女子。
除了这种例证,还要想到,如果认为“仙葩”、“美玉”就是所谓“木石姻缘”,那也实在太觉牛头不对马嘴。何则?“木石”就是木石,所谓“木石前盟”,正指本来体质和它们之间的感情关系,这是不能抽换代替的。石已变“玉”,“造历幻缘”,所以才招来“金”要“班配”的说法,此玉已不再是“石”,不复以石论了。反对“金玉”之论,正是连“玉”也不认——所以宝玉几次摔它砸它。如何能说他自承为一块“无瑕美玉”?!我说那个解释实系一种错觉,稍微细心寻绎剖析一下,就会感觉那样解释是很不贴切的。曹雪芹怎么如此落笔?《引子》、《终身误》、《枉凝眉》三支刚一唱完,曹雪芹就用笔一截一束:“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惋,竟能销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这在雪芹的笔法上也有用意——下面,才再接唱《恨无常》——已换了有些象是元春的“代言”体了(“儿命……”“天伦呵”),总之,不再是宝玉自白的声口了。这一点也必须清楚。综上诸端,自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旧解,就并不当然了。
《枉凝眉》并非为“木石情缘”而设,也不是题咏黛玉一人的“颦眉”“还泪”。因为它既然仍是宝玉的口吻,所以那是指宝玉意中的两位女子,她们二人,何以比拟?一个宛如阆苑之仙葩,一个正同无瑕之美玉,……照这样推下去,就明白曲文的原意是说她们二人,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这里就能看出:枉自嗟呀,就是悼;空劳牵挂,就是怀。这正是“怀金悼玉”一则关目的呼应和“图解”。
如果这样理解了,上文所说的那一切“搅合”和“混乱”,不但不复存在,而且理路越显得清楚了。——这当然是我个人的感觉。
假设,有读者已能接受这个大前提了,那他可能跟着就要追问:这“二人”,又是哪两个呢?
对此,我再试贡愚意,仍然不一定就对。
“美玉无瑕”,在此指黛玉,即“悼玉”的玉。在雪芹用形容比喻时,觉得只有黛玉、妙玉这“二玉”是真正当得起无瑕美玉或白玉的赞辞的人——那是具有最为高尚纯洁的品质的两位女子,所以他两次用了这个“修辞格”。别的少女,都还当不起这四字的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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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志以为是指宝钗。我不同意这个解释,和他辩论过(辩论是我们研红中的一项乐趣,我们并不因此“吵架”、“骂街”,谁说的对,欣然接受,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快乐更自然的事了)。我的理由是:
第一条,宝钗是牡丹,“人间富贵花”,和“仙”沾不上边。
第二条,表面看,好像钗、黛二者总是联举并列,一成不变的格局嘛。其实“林史”才是真正在雪芹意中的并列者,怡红院里蕉棠并植,象征黛湘,我已说过了。这里根本没有宝钗的份儿。她全属另一格局之内。在雪芹笔下意中,这是十分清楚、一丝不乱的。
第三条,“海棠名诗社,林史闹秋闺:纵有才八斗,不如富贵儿!”第三十七回前的这首标题诗已经说得很明白。
第四条,凹晶馆中秋联句,诸人皆去——特别是叙清宝钗更不在局中,独独林史二人结此一局,是全书一个绝大而极关要紧的关目。我也说过的。
第五条,芦雪厅中娇娃割腥啖膻,正如中秋联句,也是为后半部格局上的大关目,预作点睛添毫之笔,在此场面,也是林史二人为主角。
第六条,黛玉的居处、别号是潇湘字样,湘云名“湘”,而且每次来都要住在潇湘馆。
一定还有可举,惮于病目检书之苦,暂止于此,我以为已是能说明,只有黛湘,才是宝玉真正喜欢和爱重的两位少女。别人都得权且靠后。正如脂砚指出的,宝玉“素厚者唯颦云”,最为明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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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石头记人物画》题诗中,给湘云的一首绝句是这样写的:“极夸泛彩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字改石凉文妙绝,待烧高烛照红妆。”
全篇皆以东坡海棠诗为“主轴”,正因雪芹在初写怡红院时用特笔渲染,大书特书,极赞“崇光泛彩”(即运用东坡海棠句)四字,只可惜偏于棠而漏了蕉——应该看到,宝玉而赏赞“清客相公”们的例子,只此一个,何等重要。湘云掣的签,又正是海棠花,上写“只恐夜深花睡去”,又正是东坡同一首诗(简直妙极了!)。可见海棠代表着史姑娘,没有什么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