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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心解作者:俞平伯-第5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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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写着:“江南应天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丙辰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甲辰本)

        原来这三品是贾珍的品级,却无端移到秦可卿的灵牌、经榜、铭旌上去了。这个写法,是没情没理的“硬来”,作者之意也就深切著明到了极处。他似乎要让咱们相信,因为要摆阔,要好看,要面子才捐这个官的,其实满不是那么一回事。不管五品的龙禁尉也罢,三品的威烈将军也罢,就该这样排场的吗?上文说过龙禁尉根本不能捐,捐官已是谎话;为了排场阔绰而捐官,更是谎而又谎。所以这品级即使写对了,也并不真对;搞错了,也没有关系。作者却借这个,故意卖个破绽给我们瞧。换句话说,作者虽把“淫丧天香楼”的文字删去了,却另外用一种笔法来写这回书。校刊各本的人不明了这个,用官制的常识来衡量,简单的改为宜人,自然一点不错,表面上的破绽矛盾都消灭了,作者之意也因而不见。且对原意不免有所误解,真好像捐了龙禁尉才能这样阔绰,忘了如此写来反而不通。即作者在这龙禁尉、三品封、五品封等处用的本是虚笔,虽然自相矛盾,反乎常识,倒不大要紧;后来各本使他合理化了,便坐实了。一用实笔,反与全篇发生真的矛盾。我们都想问,一个五品封的宜人,为什么这样阔?这也可以说虽误不误,不误反误之例,不过要多绕一些弯子才可明白罢了。

        看《红楼梦》一书,现实荒唐每相交错,说现实,便极现实,说荒唐又极荒唐,如用“胶刻”的方法来考证它,即处处发生障碍。这儿不过举例来说明。作者写秦氏之丧多微词讽刺,并不止这一处,但这“一字之差”却是画龙点睛之笔。

        

        官官官

        本书里藕官有一个情侣,叫做……。今本作什么药官。用吃药来取名够古怪的,莫非是芍药花吗?

        芳官道:“他祭的就是死了的药官儿。”“药官是小旦。”“药官儿一死。”(亚东一九二七排本第五十八回一七页)

        三处俱作“药”。有正本呢,却发现一件好玩的事,三处却有了异文。

        “他祭的是死了的药官”。“药官是小旦”。

        俱作药。但下文却作“官一死”,不写“药”字了。

        “药”“”本是两字,但通俗每把这“”当作“药”字的简笔小写用,这由来已久了。传统的刻本石印本,如程甲本、道光本、光绪本,这三处文字俱作“药”。旧抄本如甲辰本亦同。因为“”是香草,《楚辞?湘夫人》“辛夷楣兮房”。王逸注:“,白芷也。”她以香草为名,自比用很苦的“药”来取名要合理些。有正本校者或抄写者大约已在误认“”为“药”的俗体,改了两个,还剩得一个没有来得及改的“”。到亚东校者便更不客气,一切校正清楚了。

        作“”的固比作“药”的好,但“”也是讹字。脂庚辰本正作“”。这“”字很好,“”是莲子,与“藕”配合。这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在《红楼梦》全书非常重要。藕、二官的身世实为将来的宝、黛二人作影,已详另篇。很明显的,“”“”字体相近,“”之一误为“”原系抄写的形误。同时“”为香草的一种,也还适合女子取作名字。后人却并忘却古字古谊,反认“”为“药”之俗体。俗体要不得,不如把它改正了吧,于是再误。始而传讹,继而妄改,自己以为合理,殊不知越来越错。校理唐宋以来小说戏曲的人每将俗字改写正体,这虽是对的,但也必须特加小心。你认为错字的,它也未必准错。即使是错字,你也不一定能够知道它究竟是哪一个字的错。假如不知道清楚就去改,会不会越改越错呢?我想,这是很可能的。

        

        宝玉喝汤

        整理古书工作的基础应该是校勘。校勘工作没有做好,其他的工作即如筑室沙上,不能坚牢。如标点注释都必须附着本文,若本文先错了,更从何处去安标点下注解呢。这是最浅显的事理。这儿举本书一个最明白的例子来说明。

        《红楼梦》第五十八回,一般的本子都有这么一段文字,兹引甲辰本之文:

        一面又看那盒中却有一碗火腿鲜笋汤,忙端了放在宝玉跟前,宝玉忙就桌上喝了一口,说道好汤,众人都笑道,菩萨能几日没见荤面,馋得这样起来,一面说,一面端起来,轻轻用口吹着,因见芳官在侧,便递与芳官说道,你也学些服侍,别一味呆憨呆睡,口儿轻着些,别吹上唾沫星儿。(程甲本、道光王本、光绪《金玉缘》本、亚东排本大致相同。)

        因不好标点,只简单地断了句。这段文字显然有错误,再看脂庚本则不如此,引脂庚本略加校正如下:

        (上略)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说“好烫”。袭人笑道:“菩萨能几日不见荤,馋的就这样起来”;一面说,一面忙端起,轻轻用口吹;因见芳官在侧,便递与芳官,笑道:“你也学着些伏侍,别一味呆憨呆睡,口劲轻着,别吹上唾沫星儿。”

        这两个系统的版本的主要差别有两点:(一)宝玉所说“好汤”与“好烫”之异;(二)“袭人笑道”与“众人都笑道”之异。先说(一)点:假如作“好汤”,文理固未尝不通;但不过一碗火腿笋汤罢了,宝玉又何必说好汤。从下文看,细细地描写吹那汤,可见这碗汤很烫。若汤不烫,又何必这样你吹我吹的呢。作“烫”的自优。其所以致误,则因二字形音俱近,容易缠错。照古义说来,汤是开水,本来很烫的,烫可作为汤之俗体看;但却不便应用于近代的白话小说上。音讹形讹之外,我还有一个说法,便是妄改,可能即从下文的馋字发生了误解。要形容嘴馋,必须说“好汤”;会不会有人这样想?殊不知说“好汤”固然十足地形容馋,说“好烫”也未尝不形容馋,且更觉形象化哩。脂庚本评“画出病人”,评得不错。他急不及待去喝那汤,才烫了嘴呵,无怪下文袭人笑他嘴馋了。

        就(二)点来说,牵涉文义更广。表面地一看,作“众人都笑道”也是非常不妥的。宝玉才喝了一口汤,那起丫头们便群起而笑之,“你多们馋呵。”这情景已很奇怪。再看下去,上文既作“众人都笑道”,下文的“一面说”乃承上之词,当然还在指众人,那么“一面说,一面端起”(汤),谁端起呢?“一面说,一面端起”,联络之语,中间不能切断的。端起来,轻轻地用口吹;谁吹?因见芳官在侧,递给芳官;谁递?更教训芳官一番话,谁教训?若说全是某一个人,则书上没有明文,而且文字连连络络的下去,无从中断。我们不得不定为这惟一的文法上的主词为“众人”。“众人”这个主词管着一连串的动作:仿佛异口同声地笑话宝玉,一齐端起汤来,一齐用口吹,一齐把碗递给芳官,再异口同声地去教导她。世上可有这事?若不是这样,又应该哪样?《金玉缘》本太平闲人夹评稍稍见到了这个,在“轻轻用口吹着”下评曰“是谁吹?”“别吹上唾沫星儿”下评曰“吹汤人未明指,而语气恰是晴雯。”他曲为之说,假定为晴雯。书上既没说,他从何处知道。总算他看到这点,亦可谓“读书得间”了。

        改从脂本,则文字平顺,情事恰合。以袭人平日的地位,自不妨对宝玉略致嘲笑,一也;她自然地拿起汤来吹,二也;她把汤递给芳官,教她怎么吹,责备她还带着一些招呼的意思,正合袭人的身份、行为和性格,三也。晴雯尖酸,这些话算她说的,不很恰当,可见太平闲人是猜错了。本为袭人一人的事,文字连串,自无问题。

        这致错误的原由,我揣想先把“袭人”误作“众人”;既曰“众人”,便又加了一“都”字,成为今本这样子。但作“众人笑道”的版本现在并没有,这无非空想,不必多说了。

        错误的文字必发生矛盾,用旧式的句读或竟不句读,还可马虎得过去;若加上新式标点,这矛盾立刻突出、尖锐化起来,使你不解决它不成。按今本的文字,不能切断。切断便没有主词,立刻发生这些事“谁干”的问题。亦不能连连不断,不断只有一个主词,又发生“一齐干”的问题。无论啥事,大家一齐来。举一实例,咱们且看亚东本(新近作家出版社本大致相同):

        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说道:“好汤!”众人都笑道:“菩萨能几日没见荤腥儿?就馋的这个样儿!”一面说,一面端起来,轻轻用口吹着;因见芳官在侧,便递给芳官,说道:“你也学些伏侍,别一味傻顽傻睡。嘴儿轻着些,别吹上唾沫星儿。”(第五十八回一五页)

        分明众人一起在吹,试问这碗汤宝玉他还喝不喝了。

        这倒不怪今本标点得坏,因为照这文字,谁也无法标点得太好。基本上不是标点好坏问题,而是该不该、能不能标点的问题,也就是校勘上的问题,如本文开头所说。

        就标点而论,我也有两句题外的话。自有新式标点以来,在文化事业上立功固多,造下的罪过、闹出的笑话也实在不算少了。有了标点,使你看文章比较容易明白,有时却使你更加胡涂起来,应了俗语所谓“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胡涂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但下标点的必须特别小心,看书的人也须时时警觉,自求文义,别一味依靠这拐棍儿。有些古书用新式标点根本上有困难,在这里不能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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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回闹学堂后段,记宝玉的话,从乾隆己卯(一七五九)到一九五三年的本子,大致均同。兹录脂砚斋己卯本为例:

        瑞大爷反派我们的不是,听着人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茗烟见人欺负我,他岂有不为我的。他们反打伙儿打了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这还在这里念什么书。

      ¡¡¡¡Ö±µ½Íí½üµÄ±¾×Ó¶¼Õâôд×ŵģ¬ºÃÏñûÓÐ´í¡£µ«¿´Ö¬ÑâÕ«¸ý³½±¾£¨Ò»ÆßÁù¡ð£©È´²»Èç´Ë¡£

        大爷反倒派我们的不是听着大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这还在这里念什么书茗烟他也是为有人欺负我的不如散了罢。

        仔细地看,方知此本之佳,而各本皆误。尤有兴味的,己卯本那样,庚辰本这样,表示这段文字是曹雪芹在一七五九年到一七六○年之间改动的。他为什么要这样改动?想必因这里宝玉的言语与上文事实必须相符之故。

        先言各本之谬。如说“还调唆他们打我们”,但他们并没打秦钟和宝玉呵。又说“他们反打伙儿打了茗烟”,打茗烟事诚有之,不过并没有大伙儿打。几时群众起来大打茗烟呵?照这叙述,似乎他们先要打宝玉秦钟,然后茗烟进来帮宝玉,又打了茗烟,最后把秦钟的头也打破了。读者试检上文是这样的么?既不是这样,岂非宝玉在那边讹诈人,造谣生事,颠倒黑白吗!无论如何,这跟书主人宝玉的身份和个性是决不相当的。

        再言庚本之佳。复引前文,加以点句:

        大爷反倒派我们的不是,听着大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这还在这里念什么书。茗烟他也是为有人欺负我的。不如散了罢。

      ¡¡¡¡ÓëǰÀýÏà·´£¬¾ä¾ä¶¼·ûºÏÊÂʵµÄ¡£¡°ÎÒÃÇÜøÑÌ¡±ËÄ×ÖÁ¬¶Á£¬ÎÒÃÇÜøÑÌÕߣ¬¶ÔÀî¹ó¶øÑÔ£¬ÓÌ˵ÔÛÃǵÄÜøÑÌÒ²¡£ÉÏÎÄËùν£º

        那里经得舞动长板,茗烟早吃了一下。

        则说“打我们茗烟”,当然是事实。“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者,是他们也不曾安心打秦钟,含有误打误撞的意思。如上文:

        秦钟的头上早撞在金荣的板上,打起一层油皮。

        书上不说金荣的板子打着秦钟,却说秦钟的头撞在金荣的板上;所以宝玉这里也只说“连秦钟的头也打破”了。连者,牵连之意。讲起茗烟的闯祸来,他说:

      ¡¡¡¡ÜøÑÌËûÒ²ÊÇΪÓÐÈËÆÛ¸ºÎҵġ£

        这句话文理虽不很好,意却可通,而且也不坏。茗烟捣乱虽然不对,他也为有人欺负了他主人才这样的。宝玉话中自有回护茗烟之意。末了说:

        不如散了罢。

        这句总结,有行为上的决定性,也断不可少。若如各本“还在这里念什么书”,以仅仅商量口气作结,还是不大够的。李贵劝“哥儿不要性急”云云,针对这“不如散了罢”而发。

        经过仔细分析,方知脂庚本此处绝佳,言言恰当,字字精严,口气之间妙有分寸,合于当日宝玉的身份,也合于《红楼梦》书主人的地位,其为作者最后定稿无疑矣。

        

        林黛玉谈诗讲错了

        贾宝玉初会林黛玉 宝玉痴狂狠摔那玉

        《红楼梦》中文字有各本皆同,实系错误,又不曾被发现的。如第四十八回,香菱跟黛玉学诗,黛玉告诉她说:

      ¡¡¡¡Æ½Éù¶ÔØÆÉù¡£ÐéµÄ¶ÔʵµÄ£¬ÊµµÄ¶ÔÐéµÄ¡£ÈôÊǹûÓÐÁËÆæ¾ä£¬±ãÆ½ØÆÐéʵ²»¶Ô£¬¶¼Ê¹µÃµÄ¡£

        好像不错,实则大错而特错。当真做律诗,把虚字对实字,实字对虚字,岂不要搞得一塌胡涂?难道林黛玉这样教香菱而《红楼梦》作者又这样教我们么?这是承上文“平声对仄声”,句法顺下,因而致误。恕我不客气说,恐非抄者手底之误,实为作者的笔误。语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此殆万虑中之一失也。

        我向来不赞成“以意改字”,但碰到有些情形又当别论。像这样明显的错误应当校正的。因为这儿发现的错误,不仅从做诗的实际分明看得出来,即从本书的文字说,也同样的分明看得出来。

      ¡¡¡¡Æ½Éù¶ÔØÆÉù£¬µ±È»ØÆÉù¶ÔƽÉùÁË¡£ÐéµÄ¶ÔʵµÄ£¬µ±È»ÊµµÄ¶ÔÐéµÄÁË¡£Õ⻹ÓÃ˵Âð£¬Ã¿ÑùÒ»¾ä¾Í×ã¹»ÁË¡£ÊÔ¿´Æ½¶ÔØÆ£¬±¾ÊéÖ»ÓÐÒ»¾ä£º

      ¡¡¡¡Æ½Éù¶ÔØÆÉù¡£

        这是不错的。但虚之对实偏是两句:

        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

        为什么?一句不也够了?下文以“平仄虚实”平列连称,这儿偏用两样的句法,岂不表示情形本有点不同。平对仄,仄对平(恕我这样噜苏地说),而实不对虚,虚不对实,所以平仄一句而虚实两句,作者偶尔笔误,忘记校正,事或有之,而文理未尝讹谬,亦无冗赘,固无伤其日月之明。其原本当作:

        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

        可谓毫无疑问的了。从《红楼梦》的语法文法看,本来如此,则这样的改法既不同用做诗的方法来硬扣,亦非以意改字,只是以《红楼梦》来改《红楼梦》。而且这样性质的错误,若再不改正,未免对不起读者了。

        这条例子固最浅近;惟其浅近,更值得我们的注意,因往往会失之眉睫之间也。

        

        曹雪芹画像

        

        曹雪芹的画像,前闻陶忆园先生说,在上海曾看见两种:(一)蒋家一直幅,(二)李家一手卷。后陶复晤蒋,蒋则云初未收藏此画。李藏手卷,顷有照片流传。据陶先生云两帧相貌相同,自属可信。画像胖胖的,微须,眉梢下垂。裕瑞《枣窗闲笔》云:

        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

        所记形貌,与画像又相合,可以帮助证明此画像的真实性。

        李藏画卷为王南石所绘,画上却未题“雪芹”字像,只有一标签,书明悼红轩小像,系后人所题,闻后尚有跋语甚多,均未得见。顷从叶遐庵先生处得读李祖韩君致遐老一笺,述说画像者及诸题跋,节录于下:

        曹雪芹像卷昔年曾经鸿题,后为友人借久不归,致无法钞录。上次寄呈照片,系前为《美术周刊》所摄底片重印者。当时韩附有题识一则云:“此独坐幽篁图小像,乃王南石为雪芹所绘者。南石名冈,江苏南汇人,黄本复【创建和谐家园】,乾隆庚寅年卒(见《画史汇传》)。近人谓雪芹生于康熙卒于乾隆三十年左右,果尔,则雪芹绘此像时当在晚岁矣。题咏有皇八子(有宜园印)、钱大昕、倪承宽、那齐、穆礼、钱载、观保、蔡以耋、谢墉等,皆一时闻人。近时又经樊樊山、朱村、冯煦、褚德彝、叶恭绰等题跋,尤为可贵。”

        其言虽不详,然因此可知画者生平、年代及题跋者姓名,此图当非伪作也。

        

        香菱地位的改变

        

        香菱在《红楼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她首先出场(第一回)作者特致珍重惋惜之意,名曰“英莲”实“应怜”的谐音,与“娇杏”之为“侥幸”相对待。“应怜”云云不仅对香菱一人说,实包括书中的十二钗,即大观园中一切女子而言。如十二钗之“元迎探惜”即谐音“原应叹息”,亦与“应怜”相同。作者之意非常显明的。

        还有一点,香菱有列在副册或又副册的问题,在一般本子都把她列在副册之首。在脂砚斋批里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在副册,又一说在又副册。这矛盾的情形表示作者对她的列入册子当时也经过一番游移的。最后大约仍把她列入副册罢。

        这里牵涉到《红楼梦》一个比较基本的观念,就是在封建家庭地位高的,它不一定是赞美;地位低的,它不一定是瞧不起。而且正相反,越是占高位的,越贬斥得厉害;越是地位卑微,越对他表示同情。《红楼梦》作者就用了这个方式来初步批判了封建家庭。因此提高身份不等于褒,降低身份不等于贬,似乎颠倒,实很深刻,后来续书如高鹗的后四十回,因为同情平儿,凤姐死后便说把她扶正。这充分地表明了他不懂得曹雪芹的意思。

        现在谈到香菱地位改变的问题。香菱有姨娘的身份,见于本书第十六回凤姐的话:

        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个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亲。

        这比袭人平儿她们的身份总要高一点。但到了第八十回上却把香菱的境遇写得非常的不堪,成为一个被虐待的小丫头了。

        今夜令薛蟠和宝蟾在香菱房中去成亲,命香菱过来陪自己先睡。先是香菱不肯。金桂说,他嫌脏了,再必是图安逸,怕夜间劳动伏侍。……薛蟠……忙又赶来骂香菱“不识抬举,再不睡,就要打了”。香菱无奈,只得抱了铺盖来。金桂命他在地下铺睡。香菱无奈,只得依命。刚睡下便叫倒茶,一时又叫捶腿,如是一夜七八次,总不使其安逸稳卧片时。

        香菱受夏金桂的压迫折磨而死,在第五回册子上原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这样明文的,续书人不了解,以致搞错了。这早已说过,不在话下。(《红楼梦研究》四四、四五页)她的地位忽然猛跌,表面上似乎因金桂的欺凌,实际上并不如此简单,主要的还是薛蟠的态度骤然变了。何以骤变,则与宝玉有关。细看本书,其中蛛丝马迹历历可循。

        第四十八回“滥情人情误思游艺,慕雅女雅集苦吟诗”,作者费了许多的力量使香菱进了大观园。在脂砚斋庚辰本有一段长批说明这创作时心理的经过,这分明是作者自己批的。他费了这么大的气力,难道果真只为让香菱学作诗吗?恐怕没有那么风雅呵。主要的要写这“呆香菱情解石榴裙”。这第六十二回原是很可注意的一回书。《金玉缘》本护花主人评曰:

        宝玉埋夫妻蕙并蒂菱,及看平儿鸳鸯梳妆等事,是描写意淫二字。香菱叫住宝玉红了脸,欲说不说,只嘱裙子的事,别告诉薛蟠,脸又一红,情深意厚,言外毕露。

        大某山民评曰:

        香菱换裙时有人在侧,佯教宝玉背过脸去,及袭人既走,即来拉手,以后脸红脉脉,至半晌方云裙子的事。其蝶之痕,西江不能濯也。

        试引本回最末一节文字:

        香菱复转身回来,叫住宝玉。宝玉不知有何话说,札煞着两只泥手,笑嘻嘻的转来,问作什么。香菱红了脸,只管笑,嘴里却要说什么,又说不出口来。因那边他的小丫头臻儿走来,说二姑娘等你说话呢。香菱脸又一红,方向宝玉道:“裙子的事,可别和你哥哥说就完了。”说毕,即转身走了。宝玉笑道:“我可不疯了,往虎口里探头儿去呢。”

        拿这一段文章和上文所引诸评来参看,知道他们原说的不错,不过也还没有说得很透彻,因这里又在搞微词曲笔了。表面一看似无问题,再看去便觉得不通,必须细看细想,方知作者用意的深刻。我们试想:香菱为什么要叮嘱宝玉这些话?难道不叮嘱,宝玉真就会告诉薛蟠:我曾如何如何调戏你的爱妾吗?这在情理之外,绝对不可通的。难怪宝玉说:“我可不疯了。”

        这话得分“事理”和“文理”两面来看。就“事理”说,不但无此必要,而且这样写法根本上不通。就“文理”来说,又必须这样,才能表示宝玉、香菱的关系,如评家所云是也。这“事理”跟“文理”是矛盾的,而作者恰好通过这矛盾来说出他的真意所在。这里原有个破绽的。惟其有破绽,才便于读者的觉察,并非当时说话真正如此。质直言之,宝玉跟香菱有必须瞒着薛蟠的事。

        再说薛蟠一边。薛蟠号为“大傻”、“呆霸王”,其实这个人的性格很不单纯,这里暂不能详说,只提出一点来。薛蟠是非常嫉妒,而且时时刻刻害怕宝玉偷他的爱妾,所以香菱进园是一个重要的关键。及她再出园,薛蟠的态度马上就变了。好像香菱直被夏金桂逼死,其实何尝如此。薛蟠真喜欢香菱,难道不会“宠妾灭妻”么?

        这儿恕我提起一段怪文,一段老话,趁这机会我对《红楼梦研究》修正一点,因这段文字原系《红楼梦辨》的旧文: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即程刻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有贯串,而戚本却平白地【创建和谐家园】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贾政等心中也有些烦杂,顾了这里丢不了那里。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当下众人七言八语。……

        不但文理重沓,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评者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也是别有会心了。(第八十九页)

        在这里我不赞成戚本(脂本也如此),对于脂评也不赞成,像这样的说法是浅薄的。因为那时不曾联想到薛蟠、香菱、宝玉等人的复杂微妙的关系,只觉【创建和谐家园】这一段怪文不大通顺。现在看这段怪文仍有这样的感觉,不过认为作者原稿的确如此。这里说明“又恐香菱被人臊皮”,又明说“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贾珍等”,只一个“等”字便包括宝玉在内了。其实以《红楼梦》而论,宝玉是书主人,贾珍虽领衔反是陪客。此句若改为:“知道宝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便明白晓畅之至了。不过这样过于现露了,又非作者之意。必须将前后文统看,方知这段怪文大有用处,不该删去的。

        香菱地位的降低是作者的特笔。他为薄命女儿抒悲,借香菱来写照。就身份而论确是贬;然而这个贬正是作者对她同情最多、最深切的地方,又最容易引起读者同情的地方,这就是褒。所谓褒,不一定封王封妃;所谓贬,不一定作婢作妾,甚至于可以反过来说。至于假如把她列入又副册呢,其理由相若,也决不是贬。看十二钗册子,以为“正”最重要,“副”次之,“又副”又次之,这是从形式上看问题。譬如晴、袭二人都在又副册,试问《红楼梦》中人物还有比她俩更煊赫的么。香菱若与之同列,其重要并不减于她为副册的首座。作者一度想把她列入又副册,恐怕是这个原由罢。

        

        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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