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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琏众人见了,无不称赞。
明明真人面前说谎话哩。荒唐肉麻到如此,作者岂有不感觉之理,盖借以形容凤姐之恶耳。若上边不用暗场,这一段文字便安插不下了。不但本回如此,即六十八回凤姐骗赚尤二姐,句句通文达道,口口声声自称奴家,正亦此意。
须知回目用直笔者,断凤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笔者,状凤姐之虚伪;言非一端,各有所当,实为互明,并无两歧。甚言凤姐之恶,已情见乎词,非但不曾替她回护,而且进一步去批判她。
(十六)叙次先后颠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后。本文呢,先叙迎春将嫁,宝玉感慨赋诗,后碰见香菱,说出薛蟠娶亲一事,其叙述程序恰好先后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说明,大都出于我个人的看法,本节完全依据庚辰本“脂评”,且有作者自评之可能。原文抄写讹误极多,略以意校正,引录如下:
此回题上半截是“悔娶河东狮”,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工(致)细腻写来,可见迎春是书中正传,阿呆夫妻是副。宾主次序严肃之至。其婚娶俗礼一概不及,只用宝玉一人过去,正是书中之大旨。
这文大体上还算明白。我想有些问题大家会提出的,既然正文的“宾主次序严肃之至”,那末回目为什么颠倒叙次呢?是否把这宾主次序搞乱了呢?若作“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薛文龙悔娶河东狮”岂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对了么?这些疑问,如不细看本书也很难回答。我以为回目应当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据本事而来,不能改写。按本回的故事虽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后;但金桂河东狮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见大凡,而七十九回书上于迎春只言其将嫁,未言其已嫁,更别提误嫁什么中山狼了。其事见于第八十回。事实既先河东狮而后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无所谓错误。
第二,脂评所谓“宾主”,虽从次序说,也并不限于次序,更有文章风格的关系,所谓“工致细腻写来”。用这样的风格来表示“主位正传”,并非先主后宾这形式所能束缚的。既然这样,回目的先薛蟠而后迎春,并不会搞乱这宾主关系可知。
第三,就回目说,上下句法的先后排列,非即重轻的区分。以本书而论,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点均在下一句。此外,还有重点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轻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轻重”,自亦无关于“宾主”了。
以上说明,回目正文虽次序互倒,而意不相违。脂评里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话,稍费解释。如曰:
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
按“中山狼”事不见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连类书之,故曰“偏连”。“偏连”者,本不连而把它连起来也。何谓倒装?“倒装”者,无论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误嫁事均在后,今却将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将娶以前,故曰倒装。此外还有一句:
只用宝玉一人过去,正是书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顺,意却甚精。宝玉到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另有脂评云:“先为对竟(境)悼颦儿作引。”这里方见作者真意。阿呆夫妻其非正传不必说了,即迎春之为正传,脂评虽这般说,还是相对的虚笔,直引起宝玉追怀黛玉,才是真正的正传呵。所谓“书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呆之与二木头,河东狮之与中山狼,亦伯仲之间耳,又何必斤斤较量其孰为宾主耶。
是脂评虽佳,每多虚笔,却借此看出作者写定本书,安排回目,的确费了一番苦心。有好几回书,至今犹缺回目,则当时下笔郑重可知。今日虽作闲谈,亦谈何容易。以上诸例若有一二中肯处,也只好算蒙对了罢。
余文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宣和画谱》曰:
张僧繇尝于金陵安乐寺画四龙不点目睛,谓点则腾骧而去。人以为诞,固请点之。因为落墨,才及二龙,果雷电破壁,徐视画已失之矣。独二龙未点睛者在焉。
回目的作用也仿佛如此,只未免说得过于神奇耳。
要了解回目的做法,先要了解回目的三种最基本最简单的情况:(一)文字总比较简短,(二)上下两句相对,(三)与正文有密切的关系。根据这三点来说:从(一),须用最精简的文字,于是有了“炼字”和“用典”;从(二),须用骈偶的文字,于是有了“对比”与“相因”的写法;从(三),须与正文发生配合的作用,却不一定重复,于是有了“离合”与“错综”。当然也还有别的,就一时想到的说来如此,这些都从回目的基本性质上来的。
第一点尤为凸出。回目大都没有几个字,如何能容纳拖沓的文章呢?因此有必要,也更容易接受中国文字精简的古老传统。所谓“凝炼”、“紧缩”在诗词中例子很多,不用说了。在近古的小说戏剧里却比较少用,因为这里需要的是口语流畅。若过分凝炼,便会妨害了流利之美,减弱了普及的功能。但《红楼梦》在白话小说为异军突起,非其他小说可比,它综合了、发展了中国文字语言的一切长处而自成一家。所以兼备凝炼与流畅之美,即在正文中已往往有之,在回目里凝炼的状况尤其显著。
“炼字”、“用典”同为文字的精简,而稍稍不同。典故每把一个整的故事紧缩成几个字,暗示当更多一些。如本篇第八例“环燕”即用典之例。十二例“慧”“忙”“慈”“痴”,十三例“假”“虚”“真”“痴”,十四例“独艳”,并炼字之例。此外本篇未及载的,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今本多作“补余音”。补余香似乎费解,而含蕴却深。所谓“同心之言其臭如兰”,香字从此翻出,示钗、黛二人之交谊渐深,补余音好像易懂,其实意义反不明确。这是炼字和用典的混合型。
第二点是回目两句之间的关系,如第十一例以“割腥啖膻”对“白雪红梅”;第十四例以“独艳”对“群芳”,即是“对比”;第五例始于铁槛终于馒头;第十三例以“假凤虚凰”明“真情痴理”,即是相因。自然,第五例“铁槛”、“馒头”欲作为对比看亦未尝不可,随文立说,无须拘执也。
第三点是回目与正文的关系在本篇中比较多,如第一例贾雨村所怀乃丫环娇杏,而回目上书闺秀;第五例王熙凤在馒头庵弄权而回目称铁槛寺;第十三例本文不见“茜纱窗”,第十回本文不言尤氏美,而回目俱特笔点明,并皆“离合”之例。如第四例名字互见;第九例“喜出望外”,回目指平儿说,本文指宝玉说;第十五例,直书曲笔之异;第十六例事实叙次的不同,虽情形各别,并为“错综”之例。
本篇偶举十六例,在全书回目的比重上,不过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上概括得也很不完备,聊表大意而已。以回目论回目,固有这些情形,此外《红楼梦》本身也另有一种情形必须一表的,即有过多的微言大义。引言中曾拿它来比《春秋》经,读者或未必赞成,不过我确是那样想的。以纲目来比,则回目似纲,本文似目。以《春秋》来比,则回目似经,本文似传。上边所举回目的特点,大都可以在《春秋》经上去找的。就与本文离合这一点来说,与《春秋》经传的关系十分相似。如《左传》上明说赵穿弑灵公于桃园,而【创建和谐家园】承晋史董狐之旧,书赵盾弑其君。本篇第十四例以“独艳理亲丧”贬斥贾敬,第十五例以“借剑杀人”归狱凤姐,用笔深冷,实私淑《春秋》得其神髓。盖作者生值专制【创建和谐家园】之朝,出身封建礼法之家,追忆风月繁华,历尽凄凉境界,悼红轩削稿,黄叶村著书,岂独情深,实茹隐痛,固未尝不以石破天惊古今第一奇书自命,虽托之于小说,亦只可托之于小说,妄揣其心,实有不甘于小说者,于是微言间出,幻境润翻,读者或讶其过多,殊不知伊人自有其衷曲,所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又云,“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诚慨乎其言之矣。残墨未终,泪尽而逝,于今百世之下识与不识皆知《红楼梦》为奇书,宿愿之偿在于身后,作者自可无憾于九原。然而知人论世,谈何容易,若兹野人芹献,君亦姑妄听之可耳。
总说
金寡妇贪利权受辱 张太医论病细穷源
曹雪芹之卒到今年已有二百年了。他的《红楼梦》一书,彗星似的出现于中国文坛,谓为前无古人殆非虚誉。这残存的八十回书比之屈赋、太史公书、杜甫诗等也毫无愧色。二百年中有抄本,有排本、刻本,有新印本,万口流传亦已久矣。然而从另一角度看,它的遭遇也非常不幸:尚未完成,一也;当时以有“碍语”[16]而被歧视,二也;妄评,三也;续貂,四也;续而又续,五也;屡被查禁以致改名[17],六也。除此以外,还有一特点,即其他的小说不发生什么“学”,如《水浒》、《三国》等小说亦复脍炙人口,却不曾听说过有什么“水浒学”“三国学”,独有《红楼梦》却有所谓“红学”。这本是一句笑话,含有讽刺的意味,但也是社会上的一种事实;以《大学》、《中庸》说之,以《周易》说之,以《金瓶梅》比较言之,以清代政治或宫廷说之,以曹雪芹自叙生平说之……这样《红楼梦》是十分的煊赫了,然而它的真相亦未免反而沉晦。是幸运么,是不幸呢?它在过去始终未曾得到足够的评价和适当的批判。解放以来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创建和谐家园】”政策的指导下,各式各样的文艺都欣欣向荣,《红楼梦》的研究也开始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我这篇文章谈关于人物的描写,不免陈旧肤浅,又偏而不全,对于这样伟大的著作,多么的不相称呵。若能够较比我以前徘徊于索隐考证歧路之间所写的要稍好一点,那在我已很觉欣幸了。
本篇所谈十二钗实指《红楼梦》中的诸女子,在一种意义上不足十二人(如第五回册子及曲文所列“正十二钗”),在另一意义上又不止十二人(如脂评所谓“情榜”,有正、副、又副、三副、四副共六十人)。这里只就大家熟悉的,且在本书比较突出的,举数例一谈。
“十二钗”不过书中人物的一部分,而本篇所谈,又是“十二钗”的一部分,自难概括。还有一点困难,后四十回乃后人所续,他对书中人物看法不同,以致前后歧出,已广泛地引起读者的误解。即以“十二钗”的眉目,钗黛为例:如宝钗顶着黛玉的名儿嫁给宝玉,从八十回中关于她的种种描写看来是不合式的。她只以“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第九十七回)这样默认的方式了之,又哪里像以前宝钗的行径呢。如黛玉临死时说:“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恐怕久已喧传于众口的了。晴雯临死时尚且不这样说[18],难道黛玉就肯这样说么?本篇所谈,自只能以曹氏原著八十回为断限,却亦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缺点。因书既未完,她们的结局不尽可知,除在脂砚斋批里有些片段以外,其他不免主观地揣想。虽则如此,我却认为比连着后四十回来谈,造成对书中人物混乱的印象毕竟要好一些。
要了解曹雪芹怎样描写“十二钗”,先要提出作者对于这些女子的看法,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明。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她们都是有才、有见识的。第一回总序: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校本一页)[19]
他有“传人”之意。欲传其人,必有可传者在;若不值得传,又传她做什么?即有褒贬,亦必其人有值得褒贬者在;若不值褒贬,又褒贬她做什么?上引两段文字并非照例一表,实关系全书的宗旨。后来续书人似都不曾认清这“开宗明义第一章”,非常可惜。
二、她们遭遇都是不幸的。第五回叙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
惟见几处写着: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春感司、秋悲司……宝玉喜不自胜,抬头看这司的匾上,乃是“薄命司”三字。两旁对联写着:“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宝玉看了,便知感叹。(四九页)
“薄命司”已包括了全部的十二钗(广义的)。况且从上文看其它各司,如痴情结怨、朝啼夜怨、春感秋悲等虽名字各别,而实际上无非“薄命”,宝玉虽只在“此司内略随喜随喜”,无异已遍观各司了,也就等于说一切有才有识的女子在封建社会里都是不幸的。这个观点在本书里很明白,而续书人往往把握不住。
三、她们是“间气所钟”,会有一些反抗性,同时也有缺点。第二回借了贾雨村的口气说:
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推,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然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如前代之许由、陶潜……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一九—二○页)
这一段话显然很有毛病。但有一点可以注意的,这些人不受“庸人驱制驾驭”,大部分都是受封建制度压迫的,有些是不被封建统治的道德观念所束缚的。且上文虽说在正邪二气之间,实际上恐怕偏于邪的方面要多一些,看上引文可知。他们的反抗性怕是从这里来的,所谓“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推,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在这里反抗封建统治很尖锐,仿佛《水浒传》之误走妖魔也。亦正因此,他们不但有缺点,而且很多,即所谓:“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是也。《红楼梦》描写十二钗不必完全是那样,但也有相合的随处可见。
四、她们有胜于男人的地方。这每借了书中人宝玉的见解行为来表示。如他有名的怪话,在第二回:“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同回又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过去都重男轻女,他偏要倒过来说重女轻男,在十八世纪的封建统治阶级里有人说这样的话,确实是石破天惊之笔了。
他为什么看重女子呢,引文里已说到,“极尊贵极清净的”。因为她们清净,所以尊贵。宝玉并不认为任何女子都是尊贵清净的。第七十七回:
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笑道:“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八七三页)
婆子一句话没有说完,就打断了,这句“请问请问”的话不妨把它补全,她大概想说,女儿既这么好,女人又这么坏,但女人(妇人)不就是从前的女儿么?宝玉怎样回答不知道。问题正在这里。女儿之可贵自有她可贵之处,如果混帐起来那就比男人更可杀了。第三十六回宝玉说:
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三三页)
原来“琼闺绣阁”之所以清净而可贵,正因为她们距离“国贼禄鬼”总较男人们远些;若她们也染此颓风,那就真正有负天地钟毓之德了。
五、她们不以身份分美恶。《红楼梦》不但反对男尊女卑,即同样的妇女也不以阶层身份而分美恶。譬如太太们不必比奶奶们高,如凤姐儿是个著名的坏人,但是谁能说她婆婆邢夫人比她强?又有哪个人喜欢邢夫人过于喜欢凤姐儿?小姐们也不必比丫头们高,如平儿绝不比凤姐差,而且更可爱;如绣橘也不比迎春差。即同样的丫头,而二三等的婢女中也有人材,如红玉,脂评说她对宝玉将有大得力处[20]。质言之,在本书里了也反对妇女界的尊卑观念,而且写那些丫头们,好文章又特别多,这恐非偶然的。本篇论“十二钗”,于正册尚不完全,却拉扯到副册、又副册去,即根据这些事实。如谈论《红楼梦》,我们尽可撇开李纨、巧姐等,却决不能放过袭人和晴雯,本文谈她二人且特别长,其理由亦在此。
把握了上面的五点,《红楼梦》对于十二钗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不那样写,总可以有一些理解。
对宝钗黛玉的抑扬
王熙凤问病秦可卿 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此书描写诸女子以黛玉为中心,以宝钗为敌体,而黛玉虽为第一人,书中写黛玉并不多用正面的夸赞法。我昔年曾藏有嘉庆九年(一八○四)耘香阁重梓本《红楼梦》,上有批语:
《会真记》穿一套缟素衣裳[21],金评精细固也,然尚说出缟素来。此但从宝玉心中忖度用超逸字,不觉黛玉全身缟素,活跳纸上。《红楼》用笔之灵,往往如此。(第十六回“宝玉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旁夹批)
他说得很好,本书描写黛玉往往如此。——在这里来点岔笔,本书正面描写缟素的也有,却不是黛玉,请看凤姐:
只见头上皆是素白银器,身上月白缎袄,青缎披风,白绫素裙。眉弯柳叶,高吊两梢;目横丹凤,神凝三角。(第六十八回,七五八页)
试问比黛玉如何?若说这里就有了褒贬予夺固亦未必,但一个楚楚可怜,一个浑身煞气,岂无仙凡之别?这些地方正不必多费笔墨,只是情文相生,而我们已不禁为之神往矣。
《红楼梦》写黛玉,不但正面说她的美不多,而且有时似乎并不说她美,且仿佛不如宝钗。这儿举三个例:
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纪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第五回,四五页)
写众人看法如此。又如:
袭人笑道:“他们说薛大姑娘的妹妹更好,三姑娘看着怎么样?”探春道:“果然的话。据我看,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第四十九回,五二三页)
据探春说连宝钗都不如她,实际上以宝钗为群芳的领袖。再看上文宝玉的话:
更奇在你们成日家只说宝姐姐是绝色的人物,你们如今瞧瞧他这妹子,还有大嫂子这两个妹子,我竟形容不出了。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可知我井底之蛙,成日家只说现在的这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谁知不必远寻,就是本地风光,一个赛似一个。(五二二页)
宝玉说大家的看法如此。至后文的叙述,有借花喻人者:如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钗掣的签是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文又叙“众人说: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及轮到黛玉,她就想到:“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后来她掣的是芙蓉花。这段文章写得轻妙,而且暗示她们的结局比第五回所载更加细致,那些且不谈。就真的花说,无论色、香、品种,牡丹都远胜于芙蓉,此人人所共见者,像《红楼梦》这样的写法,不免出于我们的意外了。即脂砚斋对于钗黛容色的批评也仿佛这样:
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者……(甲戌本第五回夹批)
一如姣花,一如纤柳,谁是姣花,谁是纤柳?林黛玉本来够得上比姣花,宝钗却不能比纤柳;黛玉既只得为纤柳,而宝钗比姣花矣。花儿好看,还是杨柳好看?脂砚斋此评盖神似《红楼梦》六十三回之文也。
作者或有深意,脂评或在模拟作者,但表面上看,一般地说,宝钗要比黛玉更好看。至于性格方面,书中说宝钗胜过黛玉的尤多,这儿只能引两条,其第一条即上引第五回之下文:
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四五页)
其第二段见于第三十五回:
宝玉笑道:“这就是了,我说大嫂子倒不大说话呢,老太太也是和凤姐姐一样的看待。若是单是会说话的可疼,这些姊妹里头也只是凤姐姐和林妹妹可疼了。”贾母道:“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薛姨妈听说,忙笑道:“这话是老太太说偏了。”王夫人忙又笑道:“老太太时常背地里和我说宝丫头好,这倒不是假话。”宝玉勾着贾母,原为赞林黛玉的,不想反赞起宝钗来,倒也意出望外,便看着宝钗一笑。宝钗早扭过头去,和袭人说话去了。(第三十五回,三六五页)
《红楼梦》在这些地方实在写得过于灵活了,例如此处很容易使人想到贾母喜欢宝钗而不怎么喜欢黛玉,读者一般会有这样的印象,我却以为其中也有世故人情的关系,这儿且不能谈了。
《红楼梦》写宝钗,其性格、容貌、言语、举止、学识、才能无一不佳,合于过去对建家庭中女子的“德、容、言、工”四德兼备的标准。本书虽肯定黛玉为群芳中的第一人,却先用第一等的笔墨写了宝钗,又用什么笔墨来写黛玉呢?
作者是用双管齐下的方法来写钗黛的,然而这两枝笔却能够有差别,表现作者的倾向来。双管齐下并不妨碍他的“一面倒”,反而使这“一面倒”更艺术化,也更加复杂深刻了。《红楼梦》有些地方既表示黛玉不如宝钗,却又要使我们觉得宝钗还不如黛玉,他用什么方法呢?其一,直接出于作者的笔下;其二,也出于作者的笔下,却间接地通过宝玉的心中眼中。先谈其二。
请回看上引第五回、第四十九回:一曰“人多谓”,二曰“探春道”,三曰“你们成日家只说”;“你们”如此,那么我呢?宝玉也不曾回答这问题。不妨具体地看宝玉眼中的钗黛。于黛玉这样说: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第三回,三二页)
于宝钗那样说: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第八回,八三页)
容貌二人谁美,文章两句孰佳,不待注解,已分明矣。
再看上引第三十五回,贾母虽然夸赞了宝钗,而宝玉原意是要引起贾母夸赞黛玉的。宝之于黛,情有独钟,意存偏袒,原因本不止一个,有从思想方面来的,如第三十六回:“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话,所以深敬黛玉”是也;有从总角交谊来的,如第五回:“其中因与黛玉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比别个姊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是也;主要的当由于情恋,依本书所载其情恋有前因,从太虚幻境来,亦即所谓“木石盟”、“露泪缘”是也。在这里宝玉对钗、黛的看法除一些思想性分的因素外,恐还谈不到批判。我们再看作者的笔下,以牵涉范围太广,这里也只能谈一点,仍从本书的作意说起。
就本书的作意,大观园中的女子都是聪明美丽的,故有怀念之情,传人之意,否则他就不必写“金陵十二钗”了。宝钗、黛玉为其中的领袖,自更不用说。但钗黛虽然并秀,性格却有显著不同:如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刚而宝钗柔,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尖锐而宝钗圆浑,黛玉天真而宝钗世故。……综合这些性格的特点,她们不仅是两个类型而且是对立的;因此她们对所处环境所发生的反应便有了正反拗顺的不同,一个是封建家庭的孤臣孽子,一个是它的肖子宠儿。面对了这样的现实,在作者的笔下自不得不于双提并论中更分别地加以批判。这是本书的倾向性之一。书中对大观圆中的人物每有褒贬,以钗黛为首,却不限于钗黛。
作者借了抑扬褒贬进行批判,对于钗黛有所抑扬。其扬黛抑钗,他的意思原是鲜明的;因为是小说,不同于一般的论文传记,于是就有种种的艺术手法,少用直接的评论,多用间接的暗示,从含蓄微露,到叙而不议,以至于变化而似乎颠倒,对黛玉似抑,对宝钗反扬等等。虽经过这样曲折的表现,用了如第二回总评所谓“反逆隐回之笔”但始终不曾迷路失向,在二百年来的读者方面仍然达到了近黛而远钗;同情黛玉而不喜欢宝钗这类的预期效果,仿佛狮子滚绣球,露出浑身的解数来。而这些解数围绕一个中心在转,不离这“球”的前后左右也。
话虽如此,读者对作者之意,是否亦有误会处呢,我想恐也不免。他的生花之笔,随物寓形,“既因方而为,亦遇圆而成璧”,如黛玉直,《红楼梦》写法也因之而多直;宝钗曲,《红楼梦》写法也因而多曲。读者对宝钗的误会,也较之黛玉为多。且误会似有两种。其一种把作者的反语认作真话了,真以为宝钗好,过去评家也有个别如此的。其另一极端又把反语看得太重、太死板了,超过了这褒贬应有的限度。这两种情况,以第二种更容易发生。
《红楼梦》的许多笔墨,虽似平淡,却关于火候,关于尺寸。作者的写法真到了炉火纯青之候,又如古赋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也。褒贬抑扬都不难,难在怎样褒贬怎样抑扬,今传续书每若不误而实甚误,盖由于不曾掌握这火候与尺寸故耳。
关于钗黛可谈的还很多,下文于说晴雯、袭人时当再提起她们。
晴雯与袭人
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
本书写晴雯和袭人都很出色,批判之意也很明确。尤其是晴雯,她于第七十七回上死得很惨,在大观园中是个最不幸的人,同时在《红楼梦》里也是最幸运的人。她何幸得我们的艺术巨匠在他生花之笔下,塑造出这样完整的形象来,永远活在人心里,使得千千万万人为之堕泪,还赢得一篇情文相生的《芙蓉诔》。
首先要提到第五回的册子。册子预言十二钗的结局各为一幅画,下面有些说明,就书中所有、我们所知道的说,全部是相合的,只有一个例外:晴雯。“晴雯”两字的意思是晴天的云彩,画上却“不过是水墨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究竟什么取义,我从前只认为反笔,也依然不明白。晴雯之名取义于她的性格生平,册中所谓“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是也。然而却画了乌云浊雾,指她的遭遇,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而言,诔文所谓“诼谣诟”等是也。这是十二钗册子惟一的特笔。
晴雯在这富有危险性的第五回上曾留下她的芳名,排入四丫鬟之列,好在只是一现,没有下文。到第八回上方才飘然而来,和宝玉一段对话,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那时还未有怡红院,她的地位比袭人还差得很多。后来到了怡红院的时代,就渐渐重要起来,她的地位也渐渐提高了,不仅超过了麝月秋纹等,并且在宝玉的心中居于第一位。然而她这样的地位,由于和宝玉情投意合,却非由巧取豪夺,亦非由排挤倾轧而来。她已成为怡红院中第一个红人了,然而她的身世书中却不曾提到,直到第七十七回她被撵出去时,才声叙她的家属只有一个死吃酒的姑舅哥哥,名叫多浑虫。
作者喜欢像晴雯这样的人,又同情她,这些倾向都是显明的;他却并不曾隐瞒她有什么缺点,且似乎也很不小。如她狂傲、尖酸、目空一切,对小丫头们十分利害。第五十二回写她用“一丈青”(一种长耳挖子)戳坠儿,坠儿痛的乱哭乱喊。这在封建家庭里原是常有的事,坠儿又做了小偷,晴雯嫉恶,而非由于妒忌;但毕竟是狠心辣手。这都不必讳言。在七十七回叙她的身世,“有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八七八页),然而作者在那句下边又一转,“却倒还不忘旧”,这可见晴雯表面上虽甚尖刻而骨子里是忠厚的。
暂撇晴雯,提起袭人来。袭人在本书里每与晴雯相反;如一个尖酸,一个温和,一个世故,一个天真等等。作者对她们的态度也恰好相反。写袭人表面上虽是褒,骨子里净是贬,真正的褒甚少。如第三回称为“心地纯良,肯尽职任”,看起来也是对的。第五回称为“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这八个字也是好考语;可是这上面却各加上两个字“枉自”“空云”,立刻化褒为贬了。其贬多于褒,褒亦是贬,都非常清楚。再说袭人之名,本书有两次交代,一见于第三回,一见于第二十三回。在二十三回上,贾政特别不喜欢袭人这个名字:“丫头不管叫个什么罢了,是谁这样刁钻,起这样的名字?”即称为“刁钻”,似非佳名,因此后人对它有种种的瞎猜,有谐音称为“【创建和谐家园】”者,有拆字称为“龙衣人”者,这都不谈。即册子所画也关合这“袭”字。书中云:“画着一束鲜花,一床破席”。“席”者“袭”也,席也罢了,为什么偏偏画个破席呢?此“袭人”一名如何解释固不可知,总之非好名字也。再说又副册中她名列第二,恐也有褒贬之意。看她在书中的地位,本应该列第一名的。
袭人的故事,在本书里特别的多。她引诱、包围、挟制宝玉,排挤、陷害同伴,附和、讨好家庭的统治者王夫人:这些都不去一一说它了。她的性格最突出的一点是得新忘旧,甚而至于负心薄幸,这一线索作者丝毫不曾放过,从开始直贯篇终她嫁了蒋玉菡,所谓“花袭人有始有终”[22]者是也。于她出场时就写道:
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三四页)
像这样的性格称为“有些痴处”,含蓄得妙。我们再下转语,未免大杀风景了。在第三十二回借史湘云口中又微微的一逗:
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三三四页)
再看袭人怎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