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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争雄 》-第 17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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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已经分不清是风吹着草动,还是有敌人在匍匐前进,一点点围过来,把他们圈在伏击点内,要歼灭掉。

      “来了”罗昭云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自从练出暗劲之后,心与意和,神经敏锐,一旦有危险的时候,心绪就会不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这就是武者感应。

      通常人说的第六感也是指这个,只不过,普通人的第六感不经常出现,时准时不准,但武者通过反复锤炼自身,精气神都发生改变,高度集中,一旦风吹草动,就有所察觉。

      “咻”

      有黑影忽然扑出来,手中提着砍刀,杀向了伏击圈内的隋军斥候。

      “吼”

      季冲、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梁永宽六人第一时间,大喝一声,全都奋力反击,迎挡扑杀过来的黑影。

      当当当

      兵器交击,近身搏杀,刀光寒冷,血气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人被劈中,身上溅起了血水。

      罗昭云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非常的毒辣,几枪刺过去,扑向他的突厥斥候已经挡不住,被一枪洞穿了身体,惨叫一声,仰倒在地。

      大伙都在各自为战,也不知道谁死谁生,不过大隋骑兵都穿着裲裆甲,所以在朦胧的夜光下,闪着一丝微弱银光,突厥斥候穿的是皮甲,近距离能分辨出敌友来。

      所谓裲裆甲就是比较低端一些的铠甲,虽然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普通骑士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杀”

      战斗还没有结束,罗昭云发现有两个高大魁梧的突厥兵杀过来,相当凶悍,有一点粗浅武艺在身,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长枪舞动,身子敏捷如猴,没有了战马的束缚,平时苦练的下盘步法也得以展开,快速移动着身子,月光下就犹如一道残影,长枪骤然一刺,噗的一声,又刺杀了一人。

      “啊”忽然传出马不川的声音,畏缩的时候,被突厥大刀劈中,一命呜呼了。

      “快走”火长季冲大喊一声,发现对面林子又冲出十来个影子,原来这不是一个突厥斥候小队,而是两个斥候队,有人提前发现他们,早就伏击在这了,设计引他们来。

      此时,罗昭云提枪站立,在刚才的搏杀中,他一个人就杀了四人,他也看到对面来了不少人影,转身对着其它受伤的袍泽喊道:“受伤的先撤,我断后”

      有三人嗯了一声,相互搀扶,向山下逃走,这时候突厥斥候又冲上十来人,罗昭云和季冲果断杀上去拦挡,否则,给伤者争取逃下山的时间,否则都要丧命在此了。

      锵锵锵

      罗昭云和季冲与突厥斥候又恶战在一起,刀声响亮,拼命厮杀,血光喷洒,不断有人倒下去。

      “噗”火长季冲终于挡不住,劈死了一名突厥兵,却被另外两名斥候砍倒在地,浑身是血,嘴也吐着血沫子,眼珠瞪得很大,在盯着罗昭云,艰难地说着:“快走活下去”

      罗昭云被围攻,且战且退,也杀红了眼,幸亏几个月前,他四处游历,杀过马贼,所以整个人透着一股锋芒,不是温室的花朵,豪门的贵公子,而是真正的一名铁血战士。

      须臾,他枪锋一扫,最后两名斥候被他枪芒隔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中。

      罗昭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尸体,几乎都没有了呼吸,轻叹一声,脸色坚毅,迅速转身,飞奔下山去了。

      第四十三章 任斥候火长

      暮野四合,夜色很浓,草原的风无拘束地刮着,带着仲夏的泥土芬芳,空气新鲜。

      罗昭云大口喘息,快步流星地奔到了山脚,看到了那三个袍泽战友正在搀扶着逃亡,身上衣甲襦袍都染红了一片,全都有伤。

      三人原本听到后面没有的打斗声,知道有一方都战死了,他们却都以为季冲和罗昭云被砍杀了,眼眶泪珠打转,毕竟那两人是为了断后,拖延时间,给他创造逃走的机会才战死的,所以有些难过。

      这时候,再听到后面有脚步声,神色大惊,以为突厥兵又追上来,立即转过身,手持兵器,要准备最后的反击。

      “是我”罗昭云看到三人停下,正严以待势,于是喊了一声。

      “罗罗成,你没死”

      “我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火头儿”

      “阵亡了。”罗昭云提着枪,已经跑至三人跟前,叹息一声说道。

      “那突厥兵呢没有追上你吗”

      “都被我杀了,

      江山争雄 分节阅读 22

      d危险暂时解除,我们快点回营交任务吧,如实禀告。”罗昭云催促道。

      剩下的三人,分别是荆尉、赵廷、梁永宽,其中赵廷右肩胛骨处还有一根箭矢没有拔下,担心一旦拔掉,导致流血过多,很快就能休克昏迷了。

      这三人此刻看着罗昭云,月光下这个年轻人从容淡定,英锐无匹,身上也有不少血迹,不过多是敌人的血,像是一个历经浴血的小战神。

      他们才发觉,原来十个人中,这个罗成的武功是最高了。

      “我们没有了坐骑,要赶回大营,数十里的距离,只怕很难。”赵廷叹了一口气,他们三人有伤在身,骑马能坚持回去,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靠步行走回去

      罗昭云不答,用手指抠入嘴里,吹起了口哨,加上体内的气劲,口哨声远远传出去,至少方圆里许内都能听到。

      “希聿聿”

      的卢马一声长嘶,在远处草原上奔驰而来,月光洒在马上,犹如一道旋风残影,速度极快。

      刚才形势太危险,本来罗昭云可以借助的卢马的速度,掉马就逃,可是他没有那么做,背弃队友先逃亡,不但违背军令,回去会军法处置;最主要,他不是那种贪生怕死,不讲道义的人。

      所以罗昭云翻身【创建和谐家园】的刹那,拍了拍马股,让的卢马先逃下山了。

      如今到了山下,那的卢马果然通人性,恋旧主,一直就在山下的草原地带等候,眼下一听到哨子声,立即狂奔而回。

      “好马呀”

      “嗯,他的枪术更好”

      梁永宽和荆尉一人一句,说完之后,都露出苦笑之色。

      “我先四处寻找一下你们走散的坐骑,去去就来。”罗昭云策骑奔出,方圆几里跑了一圈,果然看到了逃散的战马,由于没有了主人,它们遇到危险逃走了,一旦脱离了险地,反而停下来,在啃着草,或是茫然徘徊。

      罗昭云找到了三匹坐骑后,立即就赶了回来,荆尉、赵廷、梁永宽三人见他去而复返,都松了一口气。

      “回营吧”

      四人策骑往数十里外的大营赶回,这次遇伏,死了六个战友,都有些伤感,情绪低落,不过,在前线交锋之地,战场阵亡随处可见,他们都是军人,也都能想得开,难过了一会儿,都平静了许多。

      特别是那三人劫后余生,都感到庆幸,目光不时地偷瞧着罗成的背影,多少有些感激的神色。

      四人走到一半,已是四更天,人困马乏,实在坚持不住,就找地方歇息了两个时辰,简单包扎了一下,连罗昭云的左肩膀处有一处刀口,混战中受了轻伤。

      天亮之后,四人吃了一点干粮,然后继续赶路,回到大营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红日从草原的尽头喷勃而出,射出了第一缕阳光,给整个草原覆盖上一层淡金色。

      左军大营内。

      “什么,你们遇袭了,只剩下四人逃回了”百夫长娄岱飞惊疑地问。

      梁永宽硬着头皮回道:“是的,我们遭遇了两个突厥斥候队的联合伏击,其它六人都战死了,只有我们存活下来。”

      “你们被围困,如何能逃生难道是丢弃了战友,自己逃生的”娄岱飞脸色笼罩一层寒霜,眼色带着几分憎恶和杀机。

      荆尉忙道:“不,百夫长,我们战斗到底,斩杀了那些突厥兵,两个突厥斥候队全都杀死了,才返回大营。”

      “你们十人,斩杀了相当于自己一倍的敌人哼,是你们伏击突厥兵,还是被突厥兵伏击”娄岱飞嘴角露出几分讥讽,并不相信这些人能斩杀二十个突厥兵,以为他们在撒谎,心中更怒了。

      荆尉摇头摆手道:“也不是,罗成他一个人就斩了十多人,全靠了他,否则我们也都要战死了。”

      “他一个人”娄岱飞吃了一惊,目光紧紧盯向了罗昭云。

      “不错”罗昭云点头,大方承认。

      “你有这个实力”娄岱飞狐疑地问。

      罗昭云被质疑,淡淡一笑:“百夫长如果不信,大可以找一些人来试手,检验在下是否有些本领,就能判断出真假”

      娄岱飞微微点头,上下打量这个年轻人,发觉他英伟挺拔,脊梁笔直,有一股少年争锋的锐气,神色却淡定,不似绣花枕头,倒像个有勇有谋的少年郎,这些日子似乎小觑了他。

      “那就试试”娄岱飞从军多年,习过一些武艺,力气很大,话音一落,挥拳就猛地砸出去,一般士卒根本当架不住。

      “嘭”

      罗昭云也挥拳捣出,双方的拳骨撞击,顿时发出骨肉撞击的声音。

      娄岱飞蹬蹬瞪倒退了五六步,浑身力道竟然被对方一拳给震散了,一时半刻都提不起力量来,手臂一阵酸麻,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少年。

      他这些年在军中厮杀,能活下来,绝对磨练己身,拳骨非常的硬朗,没想到会被一个少年的拳头给震疼了。

      “你懂内劲”娄岱飞知道自己是外家功夫,按道理少年的拳骨不可能比他硬,除非对方精通内劲,拳力与气劲结合,才能这样厉害。

      罗昭云点点头,抱拳道:“在下的确学过几年武艺,凝练出内劲,让百夫长见笑了。”

      娄岱飞摆摆手道:“行了,我知道不是你对手,现在看来,你们说的倒是可信,不过虽然你杀敌很多,却不能记大功、获赏赐;因为你们团队出现了失误被伏击,火长也战死了,只有你们几个士卒逃回来,不符合立功条件,功过相抵了。”

      “但是,你的勇武,我会如实禀告校尉,日后有机会,定然会推荐上去,将军识才,自然会提拔你眼下嘛,我只能提你为新火长,由于这三人受伤,你要额外带一火队,继续执行刺探突厥大军的任务。”

      第四十四章 大军北进

      荆尉、赵廷等人目光复杂地看了罗昭云一眼,然后彼此搀扶,要到后勤营找军医包扎、养伤去了。

      短期内,他们无法在前线作战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至少都没有死,也没有残废,等三人痊愈能动手了,估计这场仗都打完了。

      罗昭云被委任了火长职务,被百夫长娄岱飞带往右虞侯军机动兵团的分营区,挑选新的斥候,补充进来,组成一个新的斥候火队。

      “都站好,挑人了”娄岱飞站在营帐前,叫来了三十人,供罗昭云挑选。

      罗昭云英俊非凡,气质沉稳,往那一站,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家庭,这些军士们收起傲慢之心,不想得罪他。

      “你出列还有你”罗昭云眼力不俗,挑选了四个练家子,三个老兵,两个胡族,各个都勇武有力。

      娄岱飞点头道:“人既然齐全了,你们这火队就算正式成立,休息一日,明日起,开始执行任务。”

      “喏”十人一齐回答。

      “其余人,散了。”娄岱飞摆了一下手,让其它二十人散开,各忙各的去了。

      他走到罗昭云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下次执行任务,要当心一些,多加警惕,争取把这些人,都带回来。”

      罗昭云愕然一愣,想不到看上去粗犷又严肃的百夫长,会说出这一番关切地话来。

      “我尽力做到”罗昭云点头,话没有说满,毕竟出塞执行探查任务,太过危险了,经常会遇到敌军的斥候,交锋难免。

      娄岱飞转身离开,要把这次三十里处斥候遇袭的事情上报给校尉,然后逐级报上去,虽然事情不大,但至少让将军知晓,突厥的斥候,就在数十里外,按照突厥的规矩,他们的大军,估计也接近了。

      须臾,大营内传来了继续北上的军令,三军拔营,收拾帐篷和行辕、包裹,再往草原北部推进。

      左军两万人,虽然抽走了上千骑兵,但是补给了相应数目的盾牌手、陌刀手,这是布兵对付骑兵最适合的兵种。

      隋朝的盾牌,在当时还叫“彭排”,大体是长方形的,整体窄而高,有的两头做成尖角形,最高的上沿儿能到步兵的颈部,有的盾牌把守附近还有支架,可以让步兵把盾牌支撑在地,自己躲在盾后遮蔽箭矢。

      这个时期,真正的铁盾很少,都装给重甲兵了,其余士卒则用特质木盾,因此被隋军称为:漆排、皮排、联木排、团排等,其中团排是圆形的,骑兵在马背上使用。

      不过,盾牌的使用率很低,一个大军,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士卒才有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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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6/13 2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