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人迹一路走去,当太阳落山,天色渐暗之时,王君临看见了一个小山村,也看见了干完农活归家的人群。
他不敢轻易靠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偷看,神色已然复杂无比。
这些村民都身着齐膝短麻衣,扎着裤脚,有的头上包巾子,缠得高高的,而让王君临神色凝重的是,他看见一个身穿红色锦衣,头戴黑纱幞头,脚踩乌皮六合靴的青年,带着四名随从,强行从村子里面抢走了一名美丽的少女,并且将一名阻拦的青年双腿给打断了。
“难道真的穿越到了古代?”王君临一脸匪夷所思,喃喃自语。
没有犹豫多久,王君临深吸一口气,往村子里走去。
小小的山谷住着近百户人家,房屋大多是竹楼和木楼,刚走到村口,钻出来一只卷着尾巴的大黑狗,见到王君临这个陌生人疯了一般狂叫,但不知为何,就是不敢冲过来,并且只要王君临向其靠近,大黑狗便吓得向后退,说不出的诡异。
一名头顶包着灰色巾子,须发皆白的老人被狗叫声惊动,从村头木屋里面一脸警惕的走出,看到王君临只有一人,且一副狼狈的样子,呵斥了一声大黑狗,这畜生立刻夹着尾巴跑了,离得王君临远远的。
“阁下是何人?因何流落至此?”老者操着一口浓重的关中话问道。
“晚辈叫王君临,自小和师傅山中隐居修行武艺,前几日一伙山匪找到我们师徒,抢走了我们财物,杀了我师傅,晚辈一个人逃了出来,只是迷了路。敢问老丈,此地是何处?如今又是何年?”王君临有些笨拙的拱手施礼,将自己之前想好的说词一口道了出来。
老者仔细打量了一番的王君临,特别是对其身上睡衣和头上的短发注视良久,叹口气说道:“原来是一位遇难的僧人。”
王君临可不想当和尚,立刻说道:“不瞒老丈,晚辈师傅是一位隐世高僧,但晚辈并未出家,只是因为师傅的缘故,才没有留长发。”
老者点了点头,不再纠缠王君临的身份,说道:“如今是大定十一年,此地是雍州下辖天水郡清水县麦积镇社棠村。”
“大定十一年隋朝,隋帝杨坚时期,根据历史记载这个时候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开创了开皇之治的繁荣局面,但杨坚死后,大好江山交给杨广,十多年后便天下大乱,短短数年时间,大隋人口因服役和战乱锐减近半。”王君临终于明白了眼下所处时代。
“看你身无长物,就先在村子里安顿下来吧!”老者想起村子里面男丁稀少,而王君临身材魁梧高大,且又练过武艺,发出了邀请。
“那就多谢老丈了。”王君临正想着先寻找一落脚之处,老者的话正中下怀。
接下来,老者将王君临引见给了邻居,村民们表现出的淳朴,让正感到茫然无措的王君临大受感动。老者将一间无人居住的木屋给了王君临安家,村民们你家一口锅,他家一碗米的,很快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被褥衣鞋都凑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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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血玉与打猎
收留王君临的老者姓陈,他有一对儿女,儿子叫陈小六,二十出头,比王君临小两岁。女儿叫陈柔娘,十五岁,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可爱。
陈柔娘帮着王君临把木屋清扫一遍,红着小脸,低着头跑了出去。
木屋外面,陈老头笑的非常开怀,而王君临却是心中苦笑,他已经猜到这老头是想让自己入赘当其女婿,虽然很感激陈家的收留,但他却没有半点当赘婿的想法。
来到这个时代,第一顿饭,王君临是在陈老头家吃的,后者主动邀请,他毫不客气,至于饭桌子上或偷看或考量的眼神,直接被王君临所忽视。
吃完饭,回到木屋躺下,王君临拿出血玉佩研究起来。王君临记得血玉并非天然,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阗玉,还是黄玉等诸类,只要是真的透了血,才算是血玉。
“难道这块玉中的血色也是因为透了血的缘故,可那得渗透多少血,才能让整块玉都是血色。”
把玩研究了半天,除了感觉异常阴冷之外,王君临并没有发现血玉佩有什么特殊之处。
拿出了那卷兽皮,上面的字不是汉字,更像是一种符号,王君临一个都不认识,只是隐隐感觉非同小可,不可轻易视人,便又连同血玉收了起来。
要何去何从?王君临需要好好想一下。当然,眼下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穿衣,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他不可能靠村民救济而生活。
白天那名锦衣青年强抢民女的一幕,给王君临留下很深的印象。他从陈家父子口中得知,那青年叫张宏蒙,是一个世家公子,仗着家世,横行霸道,每个月都糟蹋一名黄花闺女,玩腻了之后,便将其卖到青楼里面。曾经有人去县衙告他,结果他没有事,告他的人反而在第二天惨死街头。
王君临明白历史记载永远代表不了真相,更何况中国古人说话用语向来夸张。就拿眼下天定十一年来说,天下虽然安定,但远远没有达到各州、郡、县都吏治清明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程度。更何况隋受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影响,世家门阀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等级异常分明,贵族世家各种夸张的特权,平民百姓各种骇人的不公。
总之,这是一个平民之命贱如狗的时代,这让只是个平民,甚至还是个黑户的王君临如何能有安全感?
王君临已经问过了,村民谋生路子主要有三个种田、打和养蚕织布,他不会种田,更不会养蚕织布,并且他也不想学,因为这样的生活永远改变不了被人鱼肉的命运。他打算通过打获取第一桶金,在保证衣食之后,将自己武装起来,拥有一定自保能力,然后再做打算。
天刚蒙蒙亮,王君临便迫不及待的拿着和陈老头借的弓、柴刀,穿着陈小六送的旧衣旧鞋出了门。
田里年景不好的时候,村民也会入山打,但因为这片山中猛兽较多,打毕竟危险,若非是艺高胆大或者食不果腹被逼无奈之辈,没有人愿意去打。而王君临既是艺高胆大,又算是食不果腹。
王君临在后世本是一名退伍特种兵,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世界排名第三的烈火佣兵团,因为表现出色,敢打敢拼,且心智过人,短短的三年时间便坐上了佣兵团中第三把交易。
王君临并不是第一次用弓箭,在后世的时候他常常用弓将安装有微型炸弹的箭射出去杀伤目标。所以,他的箭术同样很不错。另外,有一次为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他还专门练过骑马,甚至还参加过内蒙古的民间骑马比赛。所以,王君临算得上是弓马娴熟。
虽然衣着武器粗陋,但王君临身形挺拔如枪,步伐敏捷如狼。昨晚问过陈家父子之后,王君临给自己选择的狩之地是社棠村北边这片山脉,因为这里峰脉纵横,山谷幽深,森林茂密,常有野兽出没。
半个时辰后,王君临来到了一个幽静的山谷中, 山谷两边都是茂密森林,参天古树比比皆是,此时正是盛夏时分,万兽躁动,森林中生机勃勃。
王君临目光如电,忽然看见一道影子在五十米外灌木丛中一闪而过,这是一只雄性红腹锦鸡,拖着长长的彩色尾羽,十分艳丽,昨晚上陈小六跟他说过,一根红腹锦鸡尾羽就能卖十钱。
王君临如今最需要的便是钱,脚下一蹬便如豹般追了上去。
三年特种兵魔鬼训练和三年佣兵生涯,使他的体能和格斗厮杀远超常人。
距离很快被拉近,红腹锦鸡感受到了危险,猛的加快速度就要飞入密林灌木中逃走,王君临却已在奔跑中上弦拉弓,嗡的一声,箭如流星,红腹锦鸡一声悲鸣,从半空中坠落。
王君临心中欣喜,跑过去拿起了自己第一个物,这只红腹锦鸡有十三根漂亮的尾羽,这便意味着一吊三十钱已经到手。
正想将红腹锦鸡尾羽拔了,肉烤着吃了,王君临突然脸色一变,手中弓箭快速上弦,猛的转身向后毫不犹豫的一箭射出,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几乎与此同时,一只凶猛的金钱豹从他身后五步处灌木从中跃起,向他扑来。
这是一只雄性成年金钱豹,红腹锦鸡血的血腥味将它吸引了过来。
金钱豹极为擅长潜伏和偷袭,但它没有想到王君临耳目如此灵敏,提前发现了它,且出手又如此果断。如今它身在半空,与王君临距离如此短,又是猝不及防之下,如何能够躲得开王君临手中之箭。
噗的一声,长箭从金钱豹额头之处射进半寸深,血光飞溅,惨叫声中金钱豹身体一顿,但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王君临暗叫可惜,这弓的力度和箭的锋利程度实在是太过差劲,否则刚才这一箭便可将金钱豹射杀。
心中可惜同时,王君临趁机向后急退,拉开了距离,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
果然,巨痛让金钱豹凶性大发,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不顾一切地再次向王君临猛扑而来。
然而就在金钱豹跃起的刹那,王君临的第二支箭已经射了出去,这一次他是有意瞄准,目标是金钱豹的左眼,但这次金钱豹同样有所准备,它一甩头,竟然躲过这一箭,后肢一蹬,从几丈外再次扑向王君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