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小姐若有所思的哦了一声,仿佛下了什么决定,一边挥舞着小拳头鼓励自己,一边说道:“要嫁就嫁灰太狼,要嫁就嫁灰太狼……”时不时还冲沈风傻笑,萌态十足。
见她的模样,沈风也来了兴致,无意识的搭着她的肩膀,我唱歌给你听:“一点自以为是的狂失败从来不受伤两只四处张望的眼寻找胜利的方向一往无前的向前闯爱是不变的信仰他是他们的狼是我温柔的郎认真执着顽强要嫁就嫁灰太狼——你是我的墙遮挡风和霜我是你的宝一生不能忘。”
唐大小姐一路上学他唱着歌,三步一小跳的回到家。
第四十二章:你喜欢我女儿吗
往后几日,沈风多数时间在山上,盯着他的宝贝棉花,跟老爷爷学着去种植培育,这几日大小姐没有再来找他,清晨,沈风刚走出屋,门外便来了两名官兵,沈风认出这两人是唐家里面的,就是上次在小屋外看守他的官兵甲和官兵已。
沈风忙堆笑:“两位兄弟可是来找我叙旧,不过今天我有点事,改日再陪兄弟几个,告辞了”
“且慢!”其中一个高个官兵拦住正在走的沈风。
“今躺我们兄弟二人前来是奉了将军之命,来请沈兄弟过府走一趟”
沈风见状细想,应该和大小姐有关,那几日和她走得太近,不少唐家丫鬟杂役都认识了沈风,且大小姐身上有着婚约,这就是像一个枷锁,限制着大小姐不能随便与人交往,若是让唐家人知道大小姐经常和自己呆在一起,唐家人会怎么想,别人会怎么想,越是达官贵人,越是在乎这个名声,有时候可以为了一些名声去牺牲自己的亲人。
唐家若是想弄死自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深吸一口气,迟早要面对,随着两个官兵前去唐府,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带头罩,保护一下嫌疑人的隐私,这样跟他们走出去太丢脸了。
来到唐府大门前,和沈风所熟悉的唐家大门,眼前这个大门更为气派,两旁筑着石狮子,门外士兵笔直挺着腰杆。问道:“这才是唐家大门?”
“正是”两名官兵神情骄傲的答道。
我日,原来我之前走的是都是后门,心里苦笑,自己对这个年代太文盲了,连前门后门都搞不清楚。
由正门踏入才看得出将军府的宏伟肃穆,两个官兵将沈风带到了正厅,才自行离开,整个正厅六张椅子五个桌子,主桌位置后门还挂着一幅猛虎下山图,整体简约而不简单,是大老爷们的特色。
“你就是沈风?”一个威严的声音从沈风身后传来,转身过去看到一个白发苍苍,双目炯炯有神,脚步虽缓却有力,身后还跟着一位身材健硕,浓眉大眼,国字脸,一双虎目打量着沈风,这此人应该是大小姐爷爷和父亲无疑了。
一个老将军一个唐将军,两代军中战神,沈风自然不会以为他们是联合起来要镇压他,他只是一个小角色,还没资格让两个将军一起前来,其中一个可能是做和事老,眼角余光瞥到正厅外一道人影,心里便猜到是怎么回事。
“老将军,唐将军,你们好。”沈风起身站直平静说道,在他们面前,表现得十分自然,连惯用的打招呼方式都喊上,任凭他们身居高位,他越是挺直腰杆面对他们,这潜意识的动作沈风或许还未发觉。
“小伙子看着精神不错,腰杆子挺直。”老将军欣赏沈风倔气,平常人只怕要卑躬三分屈膝三分。
沈风回给老将军一个马屁说道:“老将军风采依旧,精神矍铄,龙虎生风,实在是大华学习之典范,要是人人争做老将军,大华军必定所向无敌。”
一旁的唐将军受了沈风无视,心里十分不痛快,冷哼道:“父亲万中无一,你少说那些没用的屁话。”
沈风在心里暗暗得意,忍不住了吧。
任凭唐将军语气不善,沈风只是淡淡一笑说道:“将军此言差矣,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唐将军一时哑口,只能冷哼一声,看起来他今日脾气十分呛。
老将军见两人刚见面就显得不合,继续说道:“听雪儿经常说起来你,雪儿这孩子你也见识了,野丫头一个。”
老将军说起大小姐时,脸上浮现慈祥的笑容,可见大小姐深受她爷爷宠爱,沈风呵呵笑道:“大小姐性情乃是一块璞玉,其中才珍贵。”
老将军突然哈哈大笑说道:“难得你对雪儿有这番评价,但雪儿说起你时,说你越看越混蛋,长得跟猴似的,哈哈,这孩子,你们俩倒十分有趣。”
沈风了老脸一红,非常尴尬,心里默默在批评大小姐不读书,乱用形容词,明明是越看越帅,长得跟潘安似的才对,可见义务教育十分重要啊。
唐将军听两人怎么开起玩笑来了,也难怪父亲每次说起雪儿总是乐呵呵,都被惯坏了,再让他们没完没了的聊下去还得了,立即出声提醒说道:“父亲!”然后板着脸凝视沈风,给他施加威严,问道:“听说你最近和小女走得很近”语气带有点质问,眼神凌厉逼人。
“但不知何为走得很近”沈风巧妙的把问题抛回去,如果一开始就落了下风,后面就步步艰难,就如警察审讯一样,一开始会冷着脸问一些年龄性别等无关痛痒的问题,其实是为了造成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击溃犯人的心理防线,沈风虽没有做过警察,但会揣摩人的心理。
唐开泰冷哼道:“你自己心理有数,还用我说出来,那好,我问你,三日前戌时小女可是在你住处”
话都说到这份上,可见他没少派人做走访调查,索性心里一横:“不错,那晚唐大小姐确实是在我住处。”
见沈风痛快的承认微微讶异,想到自己女儿确实呆在陌生男子屋内,脸色变了变冷冷说道:“好好,来人啊。”
沈风吓了一跳,开始不淡定了,听他意思是要把他给办了,一旁的老将军这时候开口道:“开泰,莫要冲动,先听听他怎么说。”
这唐老将军果然是来帮自己的,看来都是唐大小姐的功劳,沈风正视着唐开泰,刚刚他把自己吓了一跳,心里憋着一团火,不客气硬声说道:“想必将军的意思,是觉得我和大小姐共处一室于理不合,但将军是大小姐的父亲,大小姐是什么性子,将军应该比我更了解大小姐才对,我和大小姐之间清清白白,若有闲人耳语者,将军是信他,还是信大小姐。”
“况且那日我回来后,才发现大小姐在我屋内,并不是将军所想的男女共处一室,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将军勿要听信旁人诬言,你不信我,总要信大小姐,但可现在就把大小姐请来一问。”
唐正泰心内讶异,他的确是因为有人告诉他关于大小姐和沈风,但终究自己的女儿在他的屋内呆过,正欲开口旁边的唐老将军又开口说道:“既然你能保证清清白白,我便信你一回,昨夜之事就此作罢”
知子莫若父啊,每次开口都拿捏得精准,人老心不老,猛虎虽下山,雄心仍不减,显然是出自唐老将军手笔。
唐开泰在心里叹息,他何尝不知道父亲在帮沈风,本来他今天准备教训一下这个年轻人,事情虽过去了,但也要绝了后患:“好,昨夜之前就不再计较,但我要你保证一件事”
沈风淡淡然说道:“将军且说,如果是扶老奶奶过马路这种小事,我拍胸脯一百个保证”
唐开泰不理会沈风这些花里胡哨的皮囊,虎目射出一道寒光的说道:“我要你从此不得再和小女见面,我家雪儿自小有着婚约,常与陌生男人相见,只会闲人耳语。”这时唐老将军自顾抿着香茗,眼皮微闭,不再干预两人。
靠,搞得我真的和你女儿有奸情似的,虽然理解他爱女之心,但这种被人看不起的感觉让沈风心里很不爽,老子又没有亏欠过你们,需要给你们什么保证。
“将军,我从来没有刻意去找过大小姐,我没有做什么亏心事,更没有对大小姐或者唐家有过企图,将军若是相信我,见不见面都是一个结果。”从始至终,沈风都是给了唐开泰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把问题重新抛回给他。
唐开泰暗暗吃惊,此人虽然年纪不大,但狡猾得像一只老狐狸,当你想抓住他的时候,却被他轻而易举的滑过去,沈风心里暗乐,两人博弈至此,他越来越游刃有余,就是要他有种重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唐开泰正苦于无从下手时,眼角看到门外闪动的人影,原本板着的脸露出一丝阴谋的笑意:“那我问你,你喜欢我女儿吗”
听到唐开泰这样问,定是看到了门外的大小姐,沈风心里发苦,这个问题迟早也要面对,还不如在今天给出一个说法,这唐开泰能当上大华将军,自然也不会是个空有蛮力的莽夫,没有一点谋略才智,不可能成为人上人,这一招极狠,逼迫沈风给一个态度。
沈风脑里乱乱的,望了望周围高贵气派的装饰,瞥了一眼身后那偷听的人影,咬咬牙眼里闪过一道绝情:“我待大小姐如同自己的妹妹,其中绝无半点儿女私情,将军别误会了”说完心里有一些轻松,又有一些难明的失落,恐怕以后大小姐与我再无瓜葛了。
“哈哈,好,好,你记住你的话,你现在可以走了。”唐开泰大笑道。
老将军这时候看了那道人影,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
沈风转身脚步没有停留离开唐家,中间没有回头,不去看身后的唐大小姐,不管她是悲伤还是释然,是心痛还是冷漠,这些沈风不想知道,不想去读懂她现在的感情。
不去看,就不知道了。
如果看了,或许就走不动了。
第四十三章:杭州行
离开唐家后,沈风心里乱糟糟的,心里一阵茫然,究其原因的话,大概还是因为没有完全融入这个时代,觉得自己还是个外人。
真是有些自恋了,说不定大小姐压根对自己没有情意,希望这只是个误会,沈风暗自苦笑了几声,便回去了自己的住处。
随后几日,再没有看见大小姐,沈风的生活中少了大小姐,变得有些沉闷,每天早上上山种植棉花,到了夜晚才回,生活作息变成三点一线,看着棉花种子播在土里,沈风才考虑到自己资金紧缺,缺乏销售网点,不像现代有电子商务,直接在网上开个商城即可远销全国各地,所以沈风想到找人投资,而且这个人必须经营布匹生意,拥有自己的生产作坊和门店,而自己提供核心技术,这种方法在现代也很流行,比如可口可乐,宝马,肯德基等。
在这个时代,经营布织大多数在苏杭两地,沈风这几天打听到杭州本地纺织富商较多,而苏州一带的织商大多数也是杭州人士,只是背井离乡到苏州。
沈风仔细思考了一下,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缺少的是人脉,因为他是空降到这个世界上,扎根才没有多久,认识的人寥寥无几,要说最熟悉的人莫过于大小姐。
想到已经没有音讯的大小姐心中突然有点烦闷,之所以烦闷,只因心里有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一个人在屋子内容易胡思乱想,沈风从渔家村走到升州城内,在升州城内漫无目的地走着,看着古老的建筑,青布丝绸的装扮,澄澈蓝白的天空,心里还有点不敢相信身处于这样的世界,而喧哗市集内小贩卖力在吆喝,公子小姐穿梭来往,孩童稚嫩的嬉戏声都证明这是真实的存在。
走过升州城内大街小巷,从来没有这么一刻,对这升州城有着深深的眷念,不知不觉来到了唐家大门口,忍住踏进这道门槛的冲动,转身离去,怀着复杂的心情直到走到柳府大门前。
婉词这时候应该在家里,要不要找她谈谈人生,聊聊人生如何延续的问题,柳伯父那天都已经我泡他女儿了——对了,我不是正愁没有人脉关系吗,柳叔说不定可以帮忙,心想到此,沈风径直往柳府大院内走去。
经过庭院时,正巧遇到了婉词的奶娘,沈风还没来得及开口,奶娘扯着大咧咧的喊道:“我瞧是谁来了,原来是沈公子,今趟又是来找我家小姐的吗。”
沈风想开口接话,奶娘已经风风火火的走到沈风面前拉着沈风的手低声说道:“沈风,你这阵子可要抓紧,瞧你这几天没来,不少城内那些宦家子弟可上门找我家小姐,特别是那刘公子,缠得小姐缠得特别紧——。”
奶娘一开口便停不下来,不过倒是一番好意,沈风笑着打断道:“今趟我是找你们家老爷来的,不过奶娘,看到哪个来追求你们家小姐的公子哥长得比我帅,你就拿着棍子打断他的腿。”
奶娘笑骂道:“你这荤小子,好了,我还得去市集,老爷就在院子小亭内。”
告别奶娘后,沈风来到院子内便看到柳父一人独坐在亭内,手捧着一本古书,沈风开口说道。
“柳叔,原来你在这里,让我好找啊。”
柳父微微笑道:“沈风你来了。”
“柳叔真是天下读书人的典范,在求学求知的路上没有停止探索的欲望,咦,这还是一本史书,读史使人洞察万物,难怪柳伯父对国家大事了如指掌。”
柳宗礼眯着眼睛微微笑:“为官不可不读史,为官估天下大势,善民生大计,须知史以窥天命。”
“谈到民生,柳叔治理下的升州城,可与苏州杭州二城相媲美。”沈风顺势给柳宗礼一记马屁,也将话题引到点上。
提到苏州杭州,柳宗礼感叹道:“还相差甚远,苏杭两地乃是鱼米之乡,具有天然优势,且大华国布织更是十之八九经由苏杭两地。”
升州城的娱`乐业也不差啊,老历一个晚上都要去消费几十两,沈风巧妙地把话题引到苏杭两地上,脸上忍不住笑了笑。
柳宗礼好奇问道:“贤侄,何故发笑,难道老朽说得不对。”
“柳叔说得是如今织布业形势,但只要有新的纺织原料,那就可要压倒苏杭独霸织布的局面。”沈风斩钉截铁的说道,棉花成为纺织主流是必然是趋势,也是历史必然。
见沈风说得那么自信,好奇心使作下,柳伯父忍不住催促道:“贤侄有何高见。”
“不瞒柳叔,我最近发现在升州一种新作物,叫做棉花,可以用于纺织,比原来匹布丝绸更适用于百姓穿戴,而且此原料年产量极大,可以在大批量种植,有此棉花,必可打破苏杭两地垄断纺织业的局面。”
沈风还没说的是,棉花必然是全国盛行,但刚开始首先要在升州城先推行棉花,使得升州城一家独大,这才能算柳伯父的政绩,而后棉花必然是推行到全国各地,那时候沈风的棉花不再是专利,沈风一开始也没有打算将棉花成为自己的专利,这种经济作物,稍微被人发现,别的地方也能种植,所以沈风想要在衣服的款式上做文章,这才是沈风的计划。
“当真!贤侄,快,快与我去看看那棉花。”柳宗礼激动得握住沈风的手,关乎自己政绩仕途,他来得比谁都兴奋,匆忙就要往外走去,柳叔是一个政治家,也是一个读书人,当然知道一种新的经济作物其蕴含的价值。
“柳叔,棉花尚未开花,等秋至时分再带你前去,暂且听听我这里有个计划,还需要您的相助。”沈风打住柳伯父说道。
“贤侄,尽管说来,关乎民生大计,老朽一定竭力相助。”柳宗礼慷慨激昂的说。
沈风淡笑着说道:“棉花的推行,需要庞大的生产作坊还有全国各地的绸缎店铺网点,我——”
沈风还没说完,柳宗礼大惊打断他说道:“贤侄,你这可要为难我老头子了,我一生为官清廉,两袖清风,只吃国家二两俸禄,哪里有财力资助贤侄呐。”
沈风心里一阵无语,看着他苦着的脸,说道:“我当然知道柳叔您为官清廉,两袖清风,月薪二两,但柳叔交游广阔,所以我想向柳叔讨个人脉,帮我介绍个经营纺织的商人给我认识,而且这个人信誉必须要可靠。”
兜了那么大的圈子,沈风终于说出此行的目的,他缺少人脉,没有认识经营纺织的商人,只好从身边认识的人,通过转介绍,沈风想了想为数不多认识的人,只有柳叔最为适合,而且柳叔是杭州人士,在杭州扎根多年,想必会认识经营纺织的商人。
沈风聪明之处是把这件事情紧紧的和柳宗礼的政治仕途联系在一起,这样他想不帮都不行,但不是说没有给予他好处,他就不会帮忙,只是沈风顺道送他一个大礼,礼尚往来,将来柳叔也会成为沈风的一颗大树。
这样原本一件必然事情,沈风不仅讨好了柳宗礼,也完成了计划。
柳宗礼一听自己会错意,老脸连红都不红一下,沈风在想估计老历这厚脸皮的本领是跟柳叔学来的。
“我倒是识得一位经营纺织的商人,就在杭州,我年少在杭州城时,便于她认识,此人信誉贤侄大可放心。”谈到那位商人时,柳宗礼脸上出现尴尬的神色。
“那还请柳叔修一封介绍信,三日后我赶往杭州和他详谈。”听到柳宗礼所说,沈风心里也抑制不住的开心,急忙催促道。
“但是她——罢了,此事交给老夫”柳宗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点头应允。
“那劳烦柳叔了。”
与柳宗礼告别后,沈风便赶回住处准备远行。
第四十四章:最尴尬的相遇
——三日后——
一对男女停在城南门口外一侧,其中那名女子身在马车内,撩着帘子娇笑着,而一旁是一人一马,只是那人骑马的姿势有点不雅观,双手双脚环抱着马身,脸上有些灰土,相比之前摔了不少跟头。
“我就不信了,我骑不了你,马哥,你安分点,给我点面子,大家都在我笑话了。”话刚说完,这匹马又是一阵躁动,把马背上沈风摔了一个跟头。
马车的老马夫笑着指点道:“小兄弟,你这双手须抓住缰绳才能保持平衡,像您抱住马脖子,我还是头一回见,还巧这是匹老马,性儿较温驯,要是换了匹烈点地,这皮肉苦可有得受喽。”
沈风哈哈笑道:“我这不是想和这马培养点感情嘛,有感情的骑,才是真的骑,让我再重新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