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不是从象牙塔里出来的。他原先所在的世界,同样充斥了各种阴谋算计,每天都是尔虞我诈。所以,尽管天生便不喜欢这些东西,但为了生存,他对于各种倾轧斗争的手段,并不会陌生。
故此对于夏夫人这番说话,程立虽完全能够理解。他道:“百里独冠既然死掉,看来这位多情大档头就有机会,可以再进一步了。也难怪她会送过来这样一份礼物。”
夏夫人迟疑道:“或许吧。不过,信里说什么深受荼毒,稍脱苦海,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程立淡道:“有兴趣的话,下次真正见面时,当面问个明白吧。时候不早了。妳上车,我赶车,咱们走。”
夏夫人勉强打起精神,笑道:“好。那我先休息一小会儿。等睡过了,就换你去睡,我来赶车。”
程立不置可否,动身登上马车,坐在车夫的位置上。夏夫人则钻进车厢,关紧了车门。
车厢里又干净又舒适,还铺着厚厚的地毯,完全把风霜隔绝在外面,显得十分温暖。
夏夫人的体力,本已消耗到极限。一旦放松下来,登时感觉眼皮子活像灌了铅一样,不断拼命往下掉,实在支持不住了。
她斜躺在地毯上,不断告诉自己,只能睡一小会儿,稍稍休息过后,就应该去接替程立了,不能把所有活儿都留给程立干的。可仅仅几个呼吸的短暂时间,她便沉沉睡去,哪怕在她耳边敲锣打鼓,恐怕也唤不醒了。
程立侧耳听了听,嘴角边俨然泛出一丝温柔的笑容。随即拿起马鞭,“啪~”甩了个响亮鞭花。
两匹马儿听闻声音,立刻同时迈开四蹄。辚辚声中,马车逐渐远离长街,远离了小镇。只是……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人越多,江湖越大,争斗便越激烈。不管他们去到哪里,除非从此离群索居 ,再也不见任何人。否则的话,又如何能够离得开这人心险恶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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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是好马,车也是好车。更凑巧的,是风雪终于停了。
地上的松软积雪化为坚冰,车轮在冰上滚动,疾驰如飞。程立赶着马车,沿着大路一直前行,竟在日落之前,就跑出了整整两百多里,到达了绵州城的城下。
绵州,位处南北交通要道,也是塞外皮毛人参珍珠等特产集散之地。是关外第一处热闹繁华的所在。
所以即使日落之后,绵州城也不会关闭城门,依旧任由进出。长街之上,也依旧人来人往,丝毫不见冷清。
程立原本戴着斗笠,以遮掩自己这幅俊美得过份的容颜。可是先前和百里独冠比斗的时候,斗笠已经弄坏了。
偏偏多情大档头替他们准备的这辆马车里,干粮酒水,炭炉新衣,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一顶新斗笠。所以程立也无可奈何,只能坐在马车上,暴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招摇过市。
绵州虽然是大城,南来北往,男女老少,美的丑的,什么人都有。但像程立这样的人,却无论是谁,都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看着这样一名,几乎俊美到人类想象极致的翩翩美少年,居然坐在车夫位置上,赶着这样一辆破旧马车。两者之间,赫然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无形中,更让程立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所以麻烦很快就来了。
12:快刀堂堂主
程立驾驶着马车,也没走出多远,已经被迫一再放慢前进的速度。因为道路两旁都已经挤满了人。不管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一个个笑嘻嘻地对着程立指指点点,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虽然知道这些人其实并没多大恶意。但被当作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围观,这种感觉,却让程立绝对喜欢不起来。无形之间,他眉宇间的神态,也益发显得冷峻。
程立的容貌实在太过俊美。所以难免略显阴柔。但这种冷峻却恰好让他增添了几分阳刚气息。乍看之下,气质益发趋向于中性。反而更容易令人接受。
一时之间,道路两旁的围观者更多,其中还掺杂了不少身上带着刀剑等兵器的江湖人。
突然间,有条大汉从人群里走出来,正好站在马车正前方,拦住了去路。
这个人身材很高大,很雄壮。衣着很华丽,腰间带着刀。刀柄和刀鞘上镶满了珠宝,显得十分华丽。看起来就像个暴发户,土财主。
可是这个土财主的脸上,只有一只眼睛。似乎曾经有人在他脸上狠狠划了一刀,从左侧额角出发,穿过眼睛和鼻梁,直至右侧嘴角处才停下。伤口虽然早已痊愈,却留下一条恐怖刀疤。
一旦这个土财主开始笑,刀疤就会活像条蜈蚣似的,在他脸上不断蠕动。既恐怖,又恶心。
偏偏他现在就正笑个不停。那只依旧完好的独眼里,也流露出贪婪的光芒。电光石火之际,只见他陡然拔刀。
刀光一闪,迅速消逝。但路边一根拴马用的石桩,却在刀光中无声无息地被切成两半,半截石桩斜斜滑落,切面光滑平整,仿佛那不是石头,只是豆腐。
这一刀的威力,确实非同凡响。所以人群当中,立刻有不少江湖人高声喝彩起来。
喝彩声中,这个土财主还刀入鞘,满面红光(连带趴在脸上的“蜈蚣”,也忽然变得活像红焖大虾),得意洋洋地冲着程立开口说话。
“小兄弟,我姓杜。‘一刀斩风雷’杜松。绵州城东城一整片地方,都归我的‘快刀堂’在管。”
杜松大笑着,竭力表现出一幅很豪爽很大气,很有大哥范儿的模样。他用力一拍自己胸膛,大声道:“怎么样?刚才这一刀厉害吧?今后你就跟着我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要什么有什么。”
这句话出口,四周立刻响起哄笑声。当中还夹杂着鼓掌声和口哨声。这些起哄的家伙,大部分也属于“快刀堂”门下。还有少部分则唯恐天下不乱,只想看热闹。事情闹得越大,他们越开心。
另外,也不是没有人在暗地里打着主意,准备万一情况失控的时候,就突然出手。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
一头贪婪的饿狼首先出面试探,还有更多的野兽环伺在旁,随时也会群起而攻之。这种捕猎手法,对于程立来说,可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被视为猎物的感觉,当然不会很舒服。同时,程立更明白以自己现在这副模样,一旦落入这群野兽口里,肯定要被连皮带骨都整个吞下去,连点渣都不剩的。
所以面对这些野兽,从一开始就不能给它们任何机会,更绝不能让它们觉得你是软弱可欺。否则的话,只要你退一步,它们马上就会逼进十步,甚至一百步。
程立从座位上缓缓站起。右手放开赶车用的马鞭,垂下来藏进斗篷之中。心念一动,掌中立刻多出了某种光滑、坚硬的东西。
五指收拢,握紧了这东西。程立面无表情地喝道:“滚开,别挡道。”
杜松独眼一亮,叫道:“声音也这么好听,不错不错,果然不错。小兄弟,下来吧。替人赶大车有什么没前途?过来大哥身边,今后你就是快刀堂的副堂主,前途无限啊。”
程立冷冷道:“再说一遍,滚开。”
假如程立戴上斗笠再说话,那么杜松多半还会有点顾忌。可现在,所有威胁和杀气,都被他这张俊俏得超乎想像的脸庞给抵消掉了。
大街上这么多人,偏偏相信程立有本事反抗杜松的,连一个都没有。即使有些江湖客依旧心有顾忌,暗地里提防,却也只会提防马车里面的人而已。
杜松当然也不会是例外。他看着程立,越看越着迷,越看越觉得心痒难忍。忍不住向前走过来,伸手抓住车辕,笑道:“小兄弟,还没吃晚饭吧?下来啊,大哥请你吃烤羊肉。肯定包你满意。”
杜松这只手骨节粗大,虎口处生着厚厚的老茧。手背处长着长长的黑毛。简直和猩猩的爪子没有两样。程立只看了一眼,已经感到深深的厌恶。他皱眉喝道:“拿开你的脏手!”
杜松丝毫不以为然,色迷迷地道:“大哥这只手,一点也不脏。小兄弟,不信你摸摸?”再也等不及回答,动身就往马车上爬,同时伸手向程立面颊处摸去。
程立神色阴沉,再也无法忍耐。他二话不说,断然动手!
“轰~”
仿佛晴天打了个霹雳!霎时间,杜松感觉双耳一阵刺痛,下意识缩手,想要去捂住自己的耳朵。没想到却捂了个空。紧接着,他便看见一只手腕焦黑的手,凭空落下。
这就是他的手。程立亮出麦林左轮,直接便一枪轰断了它。
一时之间,杜松还不知道这是自己的手。因为变化来得太快了,他甚至都来不及感觉到痛苦。
但等到这只断手落地的时候。杜松便终于醒悟过来了。
色迷迷的笑声立刻从中断绝。杜松仰天向后,重重跌在街心。
五官因为痛苦而激烈扭曲,独眼里只剩下痛苦和仇恨。这位“快刀堂”的老大原形毕露,整个人都透发出一种疯狂气息。他以左手用力按着右臂断腕的伤口,嘶声咆哮!
“杀了他!兄弟们一起上,给我砍了他!”
“锵锵锵锵锵锵~~”
一声令下,几十名刀客同时应声拔刀。明晃晃的钢刀朝天林立,雪亮刀光刺眼生痛,声势非同凡响。森森杀气弥漫四方,让人不期然就如堕冰窟。
13:不计较
“杀人啦!杀人啦!”
尖声惊呼在人群里响起。大部分看热闹的闲人,都忙不迭向后退开。纷纷缩进街道两旁的店铺里。只有小部分江湖客退到街道的稍远处。但无论远近,所有眼睛都睁开到最大,一眨不眨地紧盯着程立。每个人都显得又紧张又兴奋,迫不及待要看接下来的好戏。
下个瞬间,七、八名最彪悍,动作也最快的刀客率先冲上。人人都高举大刀,要把程立连同这辆马车,还有那拉车的两匹马,一起乱刀砍成粉碎!
程立站在马车上,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这些人。握着麦林左轮的右手放下,竟然收进了斗篷里。
但下一刹那,这只手又再度提起,同时也亮出了一根约莫两尺半长的铁管。黑黝黝的管口放下来,对准了冲过来的那七、八名刀客。
“轰隆~”
火光一闪,惊雷爆破。那七、八口精钢打造的大刀,同时轰然粉碎!握刀的人更一下子向后飞撞出去,在惨叫中纷纷坠落。
每个惨叫的人,都忽然变成了马蜂窝。脸上身上,到处也是密密麻麻的小孔。鲜血如箭,从这些小孔里激烈喷射出来。不过眨眼工夫,已经把惨叫的人变成了血人。
一枪轰过,程立单手提枪,用力向下一顿。“喀嚓~”轻声响过,弹壳跳出枪膛,下一发子弹随即自动顶上,蓄势待发。
全过程不足半秒的换弹动作,犹如行云流水,甚至还很有几分赏心悦目。但这种优雅的美,那些刀客却一点也领略不到。他们唯一能够体会到的,就只有恐怖!
连留给刀客们思考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的余裕都没有,第二次轰击,接踵而至。
火光再闪,雷鸣剧震,又是七、八名刀客惨叫着被狠狠轰飞出去,活像被捞上岸的鱼一样,在街心处痛苦挣扎、抽搐、并且走向不可挽回的死亡。
雷鸣登*!在城市街道的近距离作战里,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雷鸣五响,连环五轰!那几十名快刀堂的刀客,已经横七竖八,躺满了一条街。痛苦*此起彼伏,鲜血喷涌汇聚成河。原本繁华热闹的街道,仿佛突然就变成了地狱!
恐惧!亲眼目睹过这样震撼的杀戮场景之后,在场所有人,不管他是普通小生意人,抑或身怀绝技的江湖豪客,这一刻,都同样被恐惧所彻底支配。
腿脚不自觉地抖动,牙齿也无法自制地相互敲击。淋漓冷汗浸透重衣。刹那间,在他们眼里的程立,虽然俊美程度依旧丝毫不减,却已经从一头任由宰割的漂亮小羔羊,变成了地狱中的恐怖阿修罗!
“喀嚓~”
又一下轻声响过。又一颗黄澄澄的弹壳从枪膛里退出。弹壳落地的同时,程立也从马车上跳下来,踏足街道。他提着*,面无表情地向杜松一步步走过去。
杜松面色苍白,整个人活像忽然患上羊癫疯一样,不停地打着哆嗦。
不过像他这种关外爷们,最重视的就是面子。所谓输人不输阵,宁死也不肯散了架子。更何况,杜松自觉还很有底气,根本不信程立敢杀自己。
把心一横,杜松扯开嗓子,冲着程立破口大骂。
“艹你马的小白脸!装模作样干什么?以为老子会怕你么?呸!就是你杀了老子,老子也不怕你!不过老子背后可不是没有人的。长白剑派就是老子的靠山。还有绵州城的兵马指挥使,也是老子的妹夫!”
程立脚步一顿,就此站定,没有再前进。理所当然地,他这种反应,被杜松认为是“胆怯”了。
在道上混,讲究的就是个气势。此消彼长,你退一步,我立刻就能逼进十步。霎时间,杜松胆气大壮,狞笑道:“怎么样,臭小白脸怕了吧?老子警告你!你敢动老子一根手指头,就死定了!不光你自己,你所有亲朋戚友,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统统要满门抄斩,听到没有?”
“听到了。而且听得很清楚。”
程立冷冷问道:“不过我倒觉得很奇怪。动你一根手指头,就要满门抄斩。那么打断你一只手,又会怎么样呢?”
杜松一窒,这才醒悟过来。什么一根手指两根手指?自己整整一只手都已经没了。再说这种话,岂非等于放屁?
动自己一根手指,自己就要他全家的命。那么动了自己一只手,自己会怎么对待他?为了不让自己这样对待他,他又会怎么对待自己?
杜松身体猛然一震,连嘴唇都变成乌青。他失声嘶叫道:“不,小兄弟你误会了!其实刚才我是开玩笑的。只是开……唔唔~唔唔唔~~”
解释的说话,突然就说不下去了。因为杜松这张嘴巴,已经被雷鸣登*的枪口塞了进去,塞得满满当当的,哪里还能再说话?
虽然被炸烂了一只手,但其实杜松受的伤并不致命。以他的武功,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挣扎反抗的能力了。但很可惜,当程立下定决心要杀人的时候,就不会再给这个人留下多少挣扎反抗的余地。
所以雷鸣登的枪口一旦塞进杜松嘴巴,程立连丝毫犹豫都没有,立刻开枪。
“轰~”
不见火光,轰鸣声也比之前来得更加沉闷。然而论震撼的程度,却只会比先前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枪过去,杜松下巴以上的半个脑袋全被炸飞。尸体直挺挺地往后一倒,“啪哒~”颓然摔落血泊之中,再也不动了。
“人脏口也臭。杀你,简直污了我的手。”
程立收回*,眉宇间带着明显的不快,冷冷道:“不过人死债消,所以现在你已经干净了——甚至和你刚出生时一样干净。所以我就勉为其难,不计较吧。”
说是不计较。但实际上,程立还是把枪口抵在死尸的衣服上,用力擦干净了残留在上面的鲜血和*,这才把武器收进斗篷。转身回去马车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