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不甘心,嘴里还念呢,“你们这些要侵我家园的倭寇,我打死也不会屈服!”
于明朗从兜里掏出绳子,给他捆的结结实实,还配合的说了句。
“我死国生,我死犹荣,身虽死精神长生,成功成仁,实现大同!”
疯子被震撼了,钦佩道,“这位壮士,难道也是我同道中人?”
虽然疯子听不懂,但是觉得好厉害的样子。
于明朗已经把人捆好了,“部队番号保密——记住,不要拿老百姓一针一线。”
“是!”疯子被他折服了。
“噗!”小倩被于明朗逗笑了。
其实她一直怀疑,于明朗这个面瘫冰山,心里住着文艺小青年,但他打死也不承认。
看他刚刚跟疯子对话,小倩确定了,自己前世的判断没错。
她一笑,于明朗的视线被吸引过来了,这才发现,这不是刚刚的周芷若同款美人痣吗?
刚刚从瞄准镜里看,只觉这姑娘长的很秀气,近距离一看,于明朗就觉得,心头像是有夏天的风吹过,暖暖又带点小清新。
皮肤特别白皙,像是嫩汪汪的白玉豆腐,用手一戳就会破,银边眼镜下,双眼狡黠,特别有灵气,没控制住,又往人家的周芷若同款美人痣看过去,五官组合在一起,真是个怎么看,怎么舒心的姑娘。
“唉呀妈呀,吓死我了。”惊魂未定的贾秀芳拍拍胸脯,扔下手里的板砖,对着于明朗道谢。
“解放军同志,谢谢您了,那个,要不上家里喝口水?”
贾秀芳到现在,也没看明白,这一身迷彩的男人到底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好像是从天上跳下来的?反正甭管怎样,他救了自己和女儿。
“谢谢,不用了,这个人你们认识吗?”于明朗把视线从小倩身上挪回来。
“是我们家前院的七婶儿家的傻儿子,脑子彪了,没事就跑出来,然后...”
贾秀芳是典型的话唠,甭管人家愿不愿意听,话匣子打开就墨迹个没完。
小倩看于明朗身穿野战服,带着头盔,身后还背着他的狙击枪,猜到这家伙可能是在附近军演,没想到,重生第一天,又被他救了。
比前世,他救她,要早了好几年。
前世勾搭上于明郎,是她无悔人生里,少数愧疚事之一,那时候她心情不好跑到酒吧买醉。
倒霉的遇到劫匪劫持,于明郎作为特种大队队长,带队营救,当时匪徒就劫持着她,刀在脖子上架着,她吓坏了。
几次谈判无果,作为狙击手的于明郎果断开枪,陈小倩清晰的看到这个男人如何的开枪,那动作,那眼神,简直了。
得救后,她瘫坐在地上,于明郎给她披上了军大衣,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天冷不要穿裙子,酒吧这种地方少来。
然后她就用各种方法,弄到人家的联系方式,高学历漂亮的女博士,追个没有恋爱经历的傻大兵,简直犹如无人之地,攻下他也是手到擒来。
后来人家结婚报告都打好了,她因为某种原因跑路了,走的时候还怀了女儿...
没想到,他竟然找了自己那么多年,在她死前,还为她流下那么伤心的泪。
此时再见,彼此都是年轻的模样,可是本已经已经苍老的心,却在看到年轻的于明朗的那一刻,不受控制的乱跳。
看到他,就想到女儿——或许还有其他的原因,反正不管是什么,于明朗的提前出现,让小倩失去应有的水准与优雅,只能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于明朗。
母亲一唠叨就停不下,可是他没有厌烦,只是站的笔直,眼睛却是看向自己,他,是在看自己吧?
小倩的脸有些热,心里唾弃,都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看到个小鲜肉就这么失常呢。
这不是一枚普通的鲜肉,这是跟女儿相似度超高的鲜肉...
“队长!”又一个绿迷彩从天而降,打断了贾秀芳的喋喋不休。
“啊,你们竟然是从3楼跳下来的,哎呀,小伙子,没受伤吧?”
小倩看身后不远处的三层小楼,原来刚刚,他们就潜伏在那上面。
“没事的大婶儿...”小伙子挠挠头,然后一脸为难的对于明朗说。
“大队长知道你擅自行动,气的要死,在无线里就骂娘了...”潜伏的任务,就这么被于明朗给搅和了。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撤!”
演习毕竟是假的,但是群众的危险,却是真的,哪怕要被大队长喷的狗血淋头,于明朗也不后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冲出来,救了周芷若同款,不对,是救了人民群众!
被捆着的疯子,听到于明朗这么硬朗霸气,崇拜的跟着喊,“英雄,我为你自豪!”
“记住,以后不要对群众下手了。”于明朗跟着自己的观察手快速撤退,跟小倩擦身而过。
那一刻,小倩关于他的回忆,全部涌上心头。
曾经,这个男人曾经在她的上方流汗嘶吼,他的汗,落在她的身上。
曾经,他抱着自己已经要断气的尸体,痛苦不已,他的泪,也落在她的身上。
毕竟是她前世唯一有过亲密接触的男人,又是自己女儿的父亲,怎么可能忘记。
可是这一刻,当她的秀发,擦过他的枪,他却毫无波动,只留下一个冷峻的侧脸,和一个头也不回的背影。
小倩突然觉得,自己的洗手强迫症又犯了,心里特别不爽。
突然,那抹迷彩绿停下脚步,对着小倩,又跑了回来。
第七章于明朗见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