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个小偷被警察带走,人群再次恢复了刚才的吵闹。不过项龙等五人却围在许立身边,小声的嘀咕着。
“没看出来啊,一夜没见,粟子长本事了!”
“一边去,死灯炮,咱们粟子这是见义勇为!”胖子推开于亮,又道:“粟子,就你刚才那一脚绝对帅毙了,什么时侯学的,教教弟弟,以后有机会咱也拌死灯炮一下,让弟弟出口恶气!”
刚才人群中比较乱,别人没有注意到是谁拌了那个小偷,可胖子等人却是看得清楚,正是许立在小偷跑过时,一脚踢在那个小偷左腿小腿的迎风骨上,才将那个小偷踢倒。
二子这时也凑过来,小声道:“粟子,你这一脚真见本事,可一定要教教哥哥才行!”
许立刚才那一脚根本就没有经过大脑,只是条件反射罢了,至于为什么能踢得那么准,恐怕还是得益于许立七年的军旅生涯增培养出的本能反应。所以许立此时有些不知所措,不知该如何解释。好在项龙这时为他解了围。
“行了,都别说了,在这儿生事的小偷决不会只有一个人,一定还有同伙望风,别让他们现是粟子出的脚,这些小偷都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是报复起来,也是麻烦。”
众人一听,项龙说得在理,而且刚才那个小偷被抓了还那么嚣张,确实让几人有几分顾忌,要是这些小偷真的找上门来,一番恐怕是免不了的,受不受伤还是小事,如果被学校知道,若是定性为见义勇为顶多给个证书,口头表扬几句,可若是定性为打架斗殴,再给个处分,自己不是比窦娥还冤。
第五章升旗仪式
项龙等人忙转移了话题,没有再追问许立。可众人却不知道,在他们几米外,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已经注意许立很久了。
很快距离升旗仪式已经只有不到半个小时,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开始组织前来观看升旗仪式的人群走过宽阔的马路,向**广场行去。许立六人也人群中一同涌向**广场。
今年的十月一,天很冷,零上四五度的样子,但在**广场上已聚集了十几万人,人们争相向金水桥方向望去。此时天色微明,一轮弯月挂在广场上空,几缕浮云掩映着弯月,淡淡的,时隐时现。
很快金水桥的大门开了,一位旗手,两位护旗手,三十六名礼兵身着整齐的军礼服,缓步走过金水桥。在走过金水桥,即将踏上长安大街的一刹那,整个队伍整齐的踏出了正步,锃亮的皮靴踏在路上,出整齐划一的“嚓、嚓”声,声音响彻整个**广场。随着138声踏步声落下,国旗护卫队从金水桥行到了国旗杆基的围栏,第一次来观看升旗的胖子心头一阵触动。
**广场升降国旗的时间与北京地区一年四季太阳升落时间同一时刻。升旗时,按动电钮的时刻遵照太阳上边缘与地平线相切的时刻,国旗升至旗杆顶端历时2分7秒,正是太阳下边缘与地平线相切的时刻。为了确保国旗与太阳一同升起,这里每天升旗的时间都要随时进行调整。
“敬礼!”随着一声口令,升旗手手按电钮,护卫队行持枪礼,军乐队奏响国歌。在国歌奏响第一个音符时,擎旗手以优美的动作,将国旗展开抛出。全场十几万群众,军人向国旗敬起了庄严的军礼,孩子们不顾天气的寒冷,纷纷高举手臂敬上少先队队礼,普群众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此时整个广场上虽然有十几万人,可除了国歌声和此起彼伏的照像机的快门声,再也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
就在“敬礼”声响起、国旗被抛出的一刹那,许立站在人群中,身体一下绷得笔直,两脚后脚跟并拢,右手仿佛不受控制般迅抬起,五指合起伸直,中指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
许立干净利落的动作吓了一边的项龙一跳。“粟子,怎么了?”项龙轻拍了一下许立,不知怎么回事,项龙从一早到现在,便一直觉得许立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出到底是为什么。刚刚许立的那个军礼更让项龙心惊,自己父亲便是公安的一份子,自己接触过的警察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可不管是从警校毕业的警员,还是刚刚退伍的军人,却都没有刚才许立那个军礼给自己的那种感觉。
项龙想了半晌才终于想明白那是一个什么感觉——震憾!对,就是震憾!正是许立那种庄严的表情和充满感情的军礼所带给自己的震憾!其他人敬军礼时,就算姿势再标准,也没有给自己这种感觉,可刚刚许立的那个军礼却让项龙感觉到了许立的内心深入对军礼强烈的自豪感,以及可以为此不惜一切的那种决心!
“嗯?”许立立即被惊醒。“噢,没什么,一下子想起来咱们刚入学时军训学过的军礼,复习一下!”说完许立垂便下了右手,可垂下的手却握成了拳头,指甲深深的嵌入手掌。谁能理解现在许立的心情?大学毕业后,许立便从军入伍,七年的军旅生涯,早已将军伍的一切融入了许立的血液当中。可在今天,在刚刚国旗升起的那一刻,自己竟再也没有了向国旗行军礼的权利。
可现在若是有人要问许立是否后悔当年入伍的决定,许立可以大声的告诉他,“我不后悔!那怕是最后身死的一刻,我也从没有后悔过!我以我曾是一名共和国的军人感到骄傲、自豪!”可若是要问许立重生后,是否还会依旧选择那条曾经走过的路,许立却答不上来。
自己七年军旅生涯,尤其是自加入到雪豹部队以后,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额、洒热血,他没有犹豫过,在独自一人在丛林中追击十三名**武装份子的时侯,没有犹豫过,在面对十几倍的敌人、面对敌人比自己还要优越的火力时,他没有犹豫,可想起自己最后眼看自己妻儿无辜惨死时,自己也只能血洒长街时,许立终于犹豫了。
党指挥枪!这是共和国自建国以来的铁律,自己就算手执冲锋枪,那怕就是给他一颗导弹、原子弹,他能将在和连市的一切查清楚吗?能将以王浩为的黑社会份子一网打尽吗?能将当时藏在背后的那张冷笑的脸击碎吗?能将这些人的背后势力一一清除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能!军队只能服从党的指挥,就算许立在军中的职位再高,也没有权利去查和连市的黑社会,更不要说那张隐藏在窗后的笑脸。
2分零7秒!这个时间是国旗从旗杆下升到旗杆顶端的时间,这个时间从**升旗开始至今便没有差过一秒钟。
“礼毕!”随着口令响起,36名托半自动步枪的卫士齐刷刷把枪放下。而在这时一同放下的还有许立那颗从今早到现在一起惊魂不定的心!
就在刚刚的2分零7秒当中,许立终于从十年后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放下了一切包袱,毕竟现在是十年前,一切都有着重新开始的可能,自己的妻儿决对可以免于遇难。不过这一切却取决于自己今后的努力。改变这一后果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放弃自己的原来的妻子,只要自己不再去结识吕静,那一切便不会再生。可就算没有吕静,便不会有王静、赵静吗?再说让自己放弃心爱的妻子,这可能吗?起码现在的许立绝对无法忘记吕静,吕静那甜美的微笑仿佛已经深深刻入到了许立的脑海中,让许立挥之不去。
第六章立志为官
许立从军七年的最为崇尚的便是进攻,将一切危险消灭的萌芽状态才附合他的性格,不然他也不会孤身一人,便深入丛林,追杀十三名匪徒。被动防守的结果却只能是处处漏洞,给敌人以可乘之机。而解决这一切最重要的便是实力,如果十年后的自己不仅仅只是一个公安局长,而是市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甚至是中央领导,那情况又会是什么样子的?或者自己是个亿万富翁,随便雇上几十上百个保镖,难道还会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对付自己,难道还会有人在大街上谋杀自己及自己的妻儿吗?而且若想要真正将和连市的那股地下浊流,彻底清除干静,恐怕官途才是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
想通了这一切的许立,已经在心中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步入官场,而且还要不择手段的升官,直到有能力将和连市的一切查清楚,将以连利田和王浩为的这些人一网打尽才行。有了决断的许立,整个人便如同一把出鞘的钢刀,浑身散出迫人的气势。
一直偷偷注意着许立的项龙立即被他的这种气势惊呆,项龙怎么也想不明白,许立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从一早就有些不太正常,而刚才军礼,及现在的这种迫人的气势都让项龙仿佛不认识了身边这个同学两年的兄弟。
放下了心中包袱的许立,在战场上培养出的敏锐直觉也恢复了一些,感觉到有人在注视自己,许立立即四周望去,正好看到关切的望着自己的项龙。对自己的兄弟,许立虽然不想欺骗他们,可自己的经历又真的能说给他们听吗?“怎么了小象,干嘛盯着我看,我脸上也没长花!”
许立虽然心知,一定是刚才自己惊动了项龙,可又不能告诉他们,自己重生了吧!只能装作不知道,转移话题,同时许立也希望自己刚才的动作不会让其他人注意到,不然就更麻烦了。不过在许立心中同时也为兄弟们的关切感到心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仗着自己重生的优势,为自己这几个兄弟以后能够有所成就,铺平道路。
项龙虽然有很多疑问想要问许立,可一时又不知从何问起,大家只是一夜未曾见面,可还是睡在同一间寝室,许立却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变化?
没等项龙开口,一边的胖子却大呼小叫道:“***,真是后悔啊!怎么就没早点来看升旗仪式,我现在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洗礼了一番,尤其是心灵上的!我现在能感觉到不论是我的**还是我的心灵都无比的纯洁,整个人都纯粹了许多!”
一向愿意与胖子打闹的于亮一拍胖子,道:“得了吧,就你还纯结?一岁看黄色小说,两岁掀女孩子裙子,三岁偷看隔壁妹妹洗澡,四岁逼隔壁妹妹看你洗澡……,天啊,就你还纯结?你长到这么大就没做过一见好事,你的心就是放在太平洋,太平洋海水也会被染黑……”
“滚!老子到现在还是处男……”
“被处理过的男人!哈哈哈!”胖子刚要反驳,却被其他人齐声的哄笑给打断。就连许立也是脱口而出。
“你们,你们就能欺负老实人!”胖子也不敢触犯众怒,只能小声嘀咕道。
“胖子,升旗仪式也结束了,你也该兑现你的承诺了吧!众将听令,齐奔小吃部,吃大户喽!”于亮根本不理会胖子的腹诽,还是解决肚子问题更加重要。
“不就是一顿早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走,学校门口的小吃部随你们挑,大碗粥、大个包子随便你们吃!”
半个小时后,众人又再次杀回学校,毕竟还是学校附近的小吃部更实惠些,胖子虽然有钱,可也不能浪费不是!再说现在给他省点,好留着下次再宰,别一次伤人太狠。
几人都是半大小伙子,身强体壮,又起了个大早,这都八点多了,几人从起床到现在也已经四个多小时了,早就饿了。找了一家平时常去的小吃部,几人没坐下,于亮便大声叫道:“老板!先来六碗粥,再来二十个包子,小咸菜你就看着端吧!”
“好,马上就来!”小店老板从后面探出头回道。片刻功夫,老板端着两碗粥走出来,上前招呼道:“哎,哥几个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胖老弟,你平时放假可是早饭、午饭一起解决的,今天这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
老板话音未落,已引得小吃部中其他人一片哄笑。
胖子苦着胖道:“王哥,咱虽说是老乡,熟归熟,可你要再这么说我,我可要告你诽谤!要是今天这话传出去了,我想要在北大解决终身大事的希望恐怕就更小了!对了,听说你姑娘今天也考上北大了?怎么样,漂亮不?要不你就直接把她介绍给我得了!”说着胖子原本的苦脸顿时一片阳光。
这下子苦脸的变成老板了,胖子因为嘴馋,家里条件又好,所以经常出来找个小吃部改善一下伙食,而这家小吃部老板又是辽宁人,做的菜正对胖子口味,所以这里几乎就成了胖子的定点餐厅。两年下来,胖子在这里也花了一万多,与老板也是熟得不能再熟。
这时从后台又出来一人,手里端着一个大盘子,上面放满了大包子,刚走到门口,正听到胖子的话,一下子站住了,看了胖子一眼,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胖子等人的目光被这人吸引了过去。只见出来这人是个女孩,看年纪不过十七八岁,白净的皮肤,一双大眼睛不停翻滚,脸上还有几个调皮的青春痘,上身一件白色的高领白毛衣,下身一条牛仔裤,脚上一双运动鞋,脑后一条大马尾辫,给人的感觉青春活力,动感十足。
胖子一下就被电到了,本来只是开开玩笑,可谁知道这个王老板的女儿竟真的恰好出来了,而且还这么漂亮。
第七章胖子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