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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至尊邪少》
作者:岁末年关
内容简介:
邪少出世,专治不服!只身入京,勇猛无双!慑!!
以武乱世,一力屠之!犯我华国,虽远必诛!杀!!
枭雄末世,剑戮天下!异兽为祸,我敢为雄!屠!!
乖张行事,邪气凌世。
因我本非忠良人,实属世间一邪少!
第1章 向家有儿名罡天
时则大雪过后,天地苍茫!
在湘西的某处山林中,一名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子,背风而立,修长的身体在这寒风中,犹若劲松而立。他身上的黑色大衣挡住寒风,双手微弯于胸前,抱着一两岁左右的小孩,小孩长眉清目秀,隐隐与这男子有几分相似,一双眼睛闭着,睡的正香!
在这男子的正面,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背负双手,目光落在男子手中的孩童身上。
欲语无语!
唯有北风呼啸,肆虐张狂!
陡然,年轻男子眼中精芒闪动,终是做出决定,双腿一软,重重的跪在雪地上。
“爷爷,孩子就交给您了!”
说着,一手抱着怀中的孩子,另只手脱掉身上的大衣包裹在孩子身上,放在老者和脚下,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起身,头也不回地毅然转身离去。
就在此时,老者开口,苍老的声音中充满悲壮,在天地间回荡。
“男儿身,铸似铁,马革裹尸亦不悔!男儿心,重千金,九死不悔吾汉人!”
离去的男子身体微微一僵,随后脚下用力一踏,这一步,居然跨出三四米的距离,人若游龙,几步间,便消失地这苍茫群山中。
老者长叹一声,两滴清亮的眼泪随之落下。
“向家好男儿,暗护华夏魂,男儿不惜死,英雄不恤生,铁血铸烈汉,锦绣山河春!”
叹惜间,老者伸手凌空虚抓,地上小儿连同大衣像是被无形之手托起样,飞落在他掌中。老者抱住小孩,看着他熟睡中的样子,老脸上露出希望的笑容。
“行四方,扬正气,天行健,君子应自强不息!孩子,以后你就叫罡天,向罡天!”
熟睡中的小孩,似乎听到老者的话,小脸上露出一甜甜的笑容。
“哈哈哈……你也同意是吧?好孩子!”老者放声大笑,踏雪而去!
湘西多山,一山连一山,苍苍翠翠,郁郁葱葱,连绵不知多少里。
而无数的小山庄,便落在这群山中,依山而生,傍山而活。
向家庄,便是这无数山村中的一个。
村庄四面环山,离最近的镇要走七十多里路,真正的山路!是那种挑着东西无法走,背着东西得靠爬的崎岖之路。
祖辈们世代在这山村中生活,除了采购一些必须的生活品,几乎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村中有人走出去,在见识到外面的世界后,不明白当年那老祖为何要在这样的地方安家落户。不过祖书倒是有记载,说是在宋末,向家老祖为逃避当朝奸相灭杀才躲进来的。
向家庄与世隔绝,一直过的是自给自足的日子。可惜外面的花花世界终究动了不少人的心,他们是举家迁移离开这世代居住的山庄。到二十一世纪初,整个向家庄也就剩下一家子人还留在这。
一家子,两个人。
老爷子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岁,须发尽白,肤若童子。别看他年纪大,身体却是棒的很,随手拎个几十斤的东西从镇上走回来,中间都不用换手休息,而且行走的速度极快,一般的人空手怕是都追赶不上。
小的是他玄孙——向罡天。
这小子才十七岁多点,身高一米八,看上去瘦瘦的,但若是放在称上称,二百一十多斤的体重,绝对能吓惊暴所有的人的眼球。脱下衣服,一身精壮的肌肉如铁铸一般,壮的似虎崽仔。
别的不说,单是一点便能证明他的变态之处。
向家庄距离镇上高中近八十里,来回便是一百五十多里地。向罡天上学是早去晚归,而且从没有迟到过。以至于三年高中,同学老师都认为他是住在镇上的。
够牛吧?
而这样牛的事,在他十二岁上初中那年便已经开始了。
能让他这么牛,倒也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小练功的结果。
向家的老祖,是南宋名将向士壁后人,当年向士壁被奸相贾似道所害,只有一子逃出生天,一路南下,来到这大山中隐居下来,这人就是向家庄的老祖!
这祖传的功夫叫什么已经没有人知道,整个向家庄若说对这祖传的功夫保留最完整的,也就向罡天一家。其他的人除了些上年纪的,年青的几乎都已经不练。想想也是,身在花花世界,每天玩都来不及,谁还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面呢?
向罡天也许是整个向家庄年青一辈中的特例,因为他从三岁开始练这功夫,到现在已经有十四年。
时间推到六月九号,这是向罡天参加高考的最后一天,当走出考场的那一刻,他笑的很轻松自在。三年拼搏,总算是没有让人失望,现场发挥的也很是不错。虽说拿满分是不可能,但上燕大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想起早上出来时爷爷说的话,向罡天笑容敛去。高考完就算是十八岁,在法律上来说已经是成年人,是时候知道一些事了。
出得学校,向罡天丝毫没有在意大白天让人看见的顾忌,反正大家都习惯他这样跑。只是在人多的地方还有所收敛,不敢将速度放的太快。待出得镇子,速度在原来让人惊讶的基础上竟是再提升一倍有余,真的是一溜烟地赶回家。
近八十里的山路,不到一小时便赶完,就算和平时比起来,至少要快上二十几分钟。
回到自家的木楼,远远看着大门敞开着,老爷子正坐在向罡天为他做的逍遥椅上,闭目轻轻地摇动着,一幅很享受的样子。看到老爷子这神态,向罡天脸上露出顽皮的笑容,轻轻地将背上的包放在地上,右手在腰间一抹,再看时,手中已经多出柄七寸来长的短刀。
这刀身漆黑,非金非铁,却是异常的锋利,而且纵算是在强光的照射下,也不会反光。刀柄上雕刻有一龙头,栩栩如生。刀身上,刻有两个古篆的小字——龙魂。不过,向罡天喜欢称它为龙牙刃。龙牙刃是老爷子的心爱之物,向罡天在十六岁的那年,凭自己的本事从老爷子手中赢来的。
手握龙牙刃,他像是变了个人样,脚下的动静变的更轻,轻若难闻。几个翻腾间,人已经从窗户悄无声息地进入房间内。
老爷子与窗户的距离并没有多远,向罡天身如狸猫样就地一滚,再站起身时,人已经来到躺椅边,没有任何的犹豫,手中龙牙刃直刺而下,竟是对准老爷子的胸口而去。
第2章 爷孙相见行刀兵
这是要行凶杀人,杀害自己的祖父吗?
显然不是,向罡天可是个孝顺的孩子。他这样做,只是爷孙俩间常开的小玩笑。但这玩笑若是在外人看来,绝对会是胆颤心惊,大惊失色的。因为稍有失手,便会闹出人命。
刀尖离胸口还有五寸,老爷子闭着的眼睛已经睁开,也不见用力,整个人竟像是蛇一样溜下椅子,顺势右腿横扫而出。
这动作,疾快无比,根本就不像是个一百三十岁的老人能做出来的。向罡天对此却是一点意外都没有,左手压在躺椅上,整个身躯腾空跃起,借着左手之力,身体旋转砸下,右腿夹带着身体的力量,朝老爷子的脑袋轰去。
啪!
这一次,老爷子没有再退,而是右手化掌,打在向罡天的小腿肚上。脆响声中,向罡天整个人再次倒翻而起,回落于原地。掂起一只脚,痛的是呲牙咧嘴。
“呵呵!臭小子,这几招不错,比起昨天有点长进,东西放在桌上,是你爸留下的,自己拿去看吧!我给你做饭去!”老爷子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光着双脚往后堂走去。
“爸?”向罡天心头一颤,这是个熟悉的陌生词,午夜梦醒时曾喊过千万遍,但在人前却从未叫出口过。
记事起,向罡天从老爷子口中知道,自己在两岁的时候被人送回山庄的,然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做父亲的,也从没有联系过。
对这些事,老爷子不愿意说,他也从不问。
但现在,是时候了!
看着老爷子缓走进后堂,向罡天深吸口气,走到桌边拿起那已经有点泛黄的布袋,解开绳子打开来。里面的东西不多,一个小指来高的玻璃瓶,里面装着不知名的金红色液体,看上去像血一样。还有一张黑色的银行卡,一封信!
向罡天面无表情地走到躺椅上坐下来,将没有封口的信封打开,抽出里面已经发黄的信纸。
摊开,展露在眼前的是一行行飘逸的字。内容很少,却是让向罡天陷入为难之中。
“盼你一世平安,父子永不相见!如要相见,喝下瓶中物!若不死,自有相见时!”
前一句,父子之情油然而现。后一句,却是无情到极点。不死自相见,难道喝下这东西会让人死?如此,你何会留下?
向罡天掏出那玻璃瓶,神色变得非常的复杂。其实,他是想去见见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不为别的,只想问问这十五年来,有没有记起过还有个儿子。
后堂门口,老爷子看着木然坐在躺椅上的向罡天,无声地叹了口气。嘴中喃喃地道:“泱泱中华,唯我大汉!吾身不死,龙魂不灭!”
说出这些话时,老爷子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恍如雄狮猛醒,睥睨天下!
大堂中,向罡天自然是不知道老爷子的变化,他的眼睛在玻璃瓶与信纸间游动,良久后,才将信纸重新收好,将玻璃瓶也扔入布袋内。
他做出选择,没有喝!
十五年前,你已经做出决定,现在,我做什么又有用吗?
老爷子看到这一幕,摇头一叹,却又露出笑意,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开始做饭。
“哇,这么香的野猪肉?老爷子,要不今天咱俩喝点?”走进后堂,向罡天已经恢复往日的神情,闻着灶上瓦罐内散出的香味,他上前打闻了闻,露出一脸的馋像。
老爷子炖的野猪肉,绝对能称得上是一绝。
“臭小子,去,把我床下的那酒全拿来,今儿个咱们爷儿俩喝个痛快!”老爷子宠溺地笑骂了声,伸手抓住那瓦罐给提起来。
这又是让人惊叹的一幕。
要知道,瓦罐可不是什么不导热的东西,在火上炖了几个小时,能将野猪肉给炖熟了,它能不烫?怕是比起烧红的铁也差不了多少。
可老爷子却像是没感觉样,单手提着罐口,慢悠悠地来到大堂,将瓦罐轻轻的放在桌上。不知情的人看到,绝对不会认为他拿的东西烫手,反会以为是冷却的。这一会的功夫,向罡天也从房中出来,双手端着一木箱走过来,放在桌下打开,露出里面的六个白色瓶子,外形看上去和茅台酒瓶差不多,不过奇怪的是瓶上啥标签都没有!
拿出两瓶摆放在桌上,向罡天从腰间掏出那黑色的龙牙刃,朝着酒瓶轻挥斩出。
空中留下一道黑色的光芒,再看那瓶子,却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失手了?当然不是!
向罡天将龙牙刃放在桌上,屈指轻弹,瓶口连着盖子飞崩。看那断裂处光滑的样子,显然是刚才那一刀之功。
“老爷子,您的!”
拿起瓶酒放在老爷子面前,然后向罡天才拿起另一瓶,凑在嘴边喝起来。
酒瓶这么一动,一道迷人的清香便从中传了出来。向罡天喝上一口,乐的眼睛都眯成线,小脸立时罩上一层红色。
“这酒真带劲!”嘀咕了句,向罡天看了眼脚下的木箱,里面还有四瓶,不过今天怕是喝不到了。
“臭小子,贪心不足是吧?喝着瓶里的还看着箱里的?行了,你也别惦记,今天让你喝个够,只要你能喝,剩下的酒都是你的。不过咱们爷俩有言在先,醉了不算,喝完后你还得保证能打一小时的拳。”
老爷子轻轻地啜上一口,一脸的满足。看到向罡天的样子,笑骂出声。
“嘿嘿,老爷子,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向罡天嘿嘿一笑,一手拿起筷子,大口的吃起来。
炖烂的野猪肉加上这不知名的陈年老酒,吃起来绝对是一大享受。
向罡天是越吃越快,一双眼睛也是越来越亮。
酒的度数于少超过六十度,转眼间便是三瓶下肚,瓦罐中的野猪肉,也至少有在半进了他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