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追,就是三年。
沈珂比罗谦和刘铭低一届,他们在大二的时候,沈珂大一。现在两人毕业了,沈珂还将在学校里度过最后一年。
看到刘铭,罗谦就意识到了什么,目光瞟过坐在身边的沈珂。
很奇怪,沈珂正悄悄地,朝罗谦靠了靠,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刘铭上了火车,一眼就看到沈珂身边的罗谦,顿时不爽了。
“他是谁?”
以刘铭的傲骄,自然不认识罗谦这样低调的人。
再加上罗谦的衣着打扮极为普通,浑身上下加起来,估计都不及人家一双鞋子钱。刘铭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年轻又帅气。
家里有钱,有背景,所以让他从小在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傲慢与偏见。
听着对方带有敌意的语气,罗谦懒得理他。
罗谦也知道,他和自己是同乡,但是这种人,不值得交往。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身边的沈珂突然挽起罗谦的手臂,“我男朋友啊!罗谦,我们一个系的。”
呼——!
刘铭的火气,一下冒出来了。
本来七月就毕业了,他约沈珂一起回去。沈珂说自己还有事,要留在学校过一段时间。好吧!刘铭也留下来等。
这一等,就是一个月。
昨天下午还约好了,明天自己开车送她回江洲。可没想到她今天就悄悄跑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
搞了半天,她是和这小子约好的!
刘铭心里有种从来没有过的郁闷,这小子凭什么跟自己比啊?
自己要钱有钱,有背景有背景,一表人才,真正的高富帅。他!整个儿一只癞蛤蟆。就他,也配得上沈珂?
可偏偏沈珂亲口承认,而且还挽着他的胳膊。这种待遇,就是追了她三年的自己也没享受过啊!
刘铭的脸,成了猪肝色,原本俊气的五官严重扭曲。
罗谦虽然没泡过妹子,但他不傻,自然知道沈珂是为了避开刘铭,才故意装得跟自己很亲热的。
不过,他真不介意被沈珂利用,因为他看出来了,人家沈珂根本就不喜欢刘铭。
做为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刘铭也不是傻子,刚才一急之下,差点被沈珂的雕虫小技骗了。但仔细一想,不太可能啊?
自己追了她三年,她身边的朋友都被自己收买了,沈珂一切行动尽在掌握之中,根本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有过份亲密的接触,这算哪门子男朋友?
想通这一点,刘铭心里又稍稍好过一些。
“沈珂,你别骗我了。他根本不是你什么男朋友,想拒绝我,拜托你找一个好点的理由。不管你喜不喜欢我,但我对你的爱,是不会放弃的,不死不休!”
哇——!
罗谦要吐了。这么肉麻的话,估计也只有他能说得出来。
沈珂急了,“你凭什么肯定他就不是我男朋友?我找男朋友需要经过你同意吗?”
刘铭冷笑,目光瞟过罗谦,饱含不屑,“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他就是你男朋友我转身就走。”
额?
沈珂傻眼了,这个……需要证明吗?
姓刘的太嚣张,对自己冷嘲热讽不说,还对沈珂一个弱女子步步紧比。罗谦看不下去了,抱着沈珂的小脸,直接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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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唱国歌
嗡——!
沈珂做梦都没有想到,罗谦会这么猛。
火热的唇盖在自己的小嘴上,她的两只眼睛瞪得老圆老圆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整个人在刹那间完全傻掉了。
天啦,我的初吻!
同时傻掉的,还有另一个人。
刘铭的表情很精彩,先是惊讶,尔后是愤怒,一张脸惨白惨白的。
要知道,这可是他追了整整三年,连手都没牵过的校花美女啊!
更让他气愤的是,这小子吻她的时候,她根本没有拒绝。在刘铭的眼里,那是一种无声的伤害。
“你……你……你们!”
气得浑身打颤的刘铭,指着罗谦说不出话来,半晌,这才憋出一句,“小子,别太嚣张,到了江洲,老子分分钟踩死你。”
跺跺脚,转身下车去了。
“呜——”
火车一声长鸣,离开了天都车站,开始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旅行。
车窗外的景色,飞快地掠过眼前。
沈珂坐在那里,低着头,满脸通红。
火车开了很久,她一句话都没说。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隐隐带着一丝不安。
刚才的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可能有点难以接受。
罗谦也不好说什么,坐在旁边,犹豫了半天才小声道,“对不起,刚才我——”
沈珂瞪了他一眼,清澈的眸子饱含羞怯,“你还说!”
好吧,罗谦只好打住。却把手移过去,握住她的手。
况且——况且——况且——。
火车就在这种声音中,奔赴远方。
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凌晨。
沈珂的家在江洲下面另一个城市,还需要坐百来公里的汽车。罗谦送她到汽车站,直到汽车出了站后才背起自己的袋子去拦的士。
几个发型怪异,服装奇特的不良青年走过来,挡住罗谦的路。
“小子,兄弟几个没烟抽了,搞几包烟来抽抽。”
罗谦拉了一下背包的带子,“没有!”
“哟!你还挺牛比的嘛。”
一个眼色,背后四五个同伙就将罗谦围起来。为首的小平头斜着眼睛冷笑,“tmd给脸不要脸。给我打,打得他跪下来唱国歌。”
旁边一个头顶鸡窝的家伙怪叫起来,举起手机,“你们干活,我来拍照。”
罗谦皱了下眉,琢磨着要不要在这里动手。
汽车站面前,人来人往。
这传出去不好啊!
唱国歌,是这些不良青年最流行的玩法。
让受害者跪下来唱国歌,人家刚唱第一句起来的时候,他们一棍子劈下去,“麻痹的,谁叫你起来了!”
打完了,又叫人家唱。
人家再唱的时候,他们又打,如此反复折腾对方。
看来今天他们也想跟罗谦玩这种游戏。
“唱国歌,是吧!”罗谦眇了一眼,“那就从你开始吧!”
小平头脸色一变,指着罗谦骂道:“你麻痹的是不是傻了!跟老子装——”话还没完,罗谦眼睛一瞪,他最不喜欢别人指着自己的鼻子了。
咔嚓——“啊——啊——”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一声脆响。紧接着,小平头就象杀猪般的嚎叫。那根指着罗谦的指头,俨然已经断了。
罗谦并不怜惜,伸手一抓,拎起小平头的衣领随手一扔。
扑通——小平头就飞了出去,摔进七八米远外的垃圾筒里。
跟这些小混混玩,罗谦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
露了一手,杀鸡给猴看。
果然,其他的几个小混混彻底傻眼了,尼玛,碰上高手了。
正要拨脚就跑,罗谦冷喝了一声,“站住!”
几个人的脚步,嘎然而止。
“大哥饶命,大哥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那边,小平头还在垃圾筒里哀号惨叫。
罗谦扫了眼这群人,知道他们找上自己未必无因,必定有幕后黑手。当下也不着急,慢理斯条道:“刚才谁说要唱国歌的?”
几个人面面相觑。
“自己唱吧!免得我动手。”
小平头从垃圾筒里爬出来,捂着那根断指,痛得他眼泪都出来了。
他们只是江洲地面上不入流的小混混,没事打打架,泡泡小女生,欺负一下老实人。偶尔也搞搞敲诈,抢点烟钱什么的。
没想到今天的点子这么扎手,而且出手很狠,没有半点情面可讲。
看到自己的几个同伙,都跪在地上,哭丧着脸唱国歌,在罗谦冷冽的眼神下,他也加入了这行列。
“起来!——”
汽车站的广场上,出现这么奇怪的一幕。六名打扮怪异的不良青年,跪在地上唱国歌。
一些熟悉的人倒是知道,这几个家伙是在汽车站这一带混的。经常欺负一些外地人,老实人,打得人家跪在地上唱国歌。
今天这是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