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影?”我隐约记起,但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昨夜里仿佛做了个异常的梦。
老魔头和胡客游侠不知什么时候走进了洞里,一进来两个人便雕塑般地惊呆了。
“逍遥步!”老魔头看着丁哥儿再次摔倒,应声而出。但他的眼神只在丁哥儿身上一晃,便转到了石洞壁上,我不由得也看去,只见这个可容上百人的石洞里,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四周所有的岩壁上到处是刀痕,到处是石粉。
“昨夜发生了什么事?”老魔头问我。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怎样回答。
“丁哥儿,你说!”胡客游侠吩咐着满脸青肿的徒弟。丁哥儿愣了一下,叽哩咕嘟地飞快地绘声绘色地说了起来,他一说快,我一句也听不懂,只有胡客游侠不住地点头,最后解释说:“他说这都是你徒弟留下的,他好像在梦游。”
老魔头点了点头,走到我的身边:“你仔细想想,到底做了些什么?”
我努力地回忆着,确实什么也记不起来。“我只是用这把 匕首在壁上戳了个洞。”我告诉他:“然后我就像是睡着了,做了很多梦。”
老魔头接过我手中的匕首,看了看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匕首吗?”我摇了摇头。他说:“此匕名曰‘穿心’,是逍遥门的传家之宝,据说有神奇的力量,老夫是从东方闪烁手里抢到的。”
“原来那天你抢得就是这个。”我恍然大悟。
老魔头点了点头,算是承认,接着道:“此匕首极有灵性,若得主人,定当深夜吟唱,晶莹光华。外人得之,不开刃尚好,一开刃必见血光,老夫得此物只是与要它的人为敌,也知道并非它的主人,那日在绝壁之下也是情急方才送与你,谁知,你却是他的主人。”
“我?”我有些不知所措。
“对!”老魔头道:“看这满洞的刀痕,看来它已经为你显了灵,你是逍遥门的人,也就是飞天传人。想来如今已是有了一身惊世骇俗的武功。”
我辩解道:“可我什么也不会啊?”
“你自己不觉得,但那种武功已深深扎根于你的记忆,就像那日你与丁哥儿决斗一样,非到万不得已时,你是想不起用它的。”老魔头说着看了丁哥儿一眼,又道:“只是便宜了这小子,让他学了个凤毛麟爪,但这对他来说已经受用不尽了。”
“你说了半天,我还是没有明白怎么回事?”我确实被他的话搞糊涂了。
霍山翁却道:“好,胡客,你讲。”
胡客游侠点了点头,这才娓娓说了出来:“我们小的时候,家住西凉,老爹是那里最有名的大盗,武功之高,无人能比。但有一天,来了一个年青人,他便是逍遥门的飞龙传人,手持得便是你手中的匕首,他与老爹决斗,老爹已经稳操胜券,将他逼到了万丈悬崖的边缘,但就在他掉下去的那一刻,他施展开了惊天骇地的绝技,顷刻间便将老爹致于必死的境地。当时我们两兄弟只有六岁,却亲眼目睹了那一场终生难忘的厮杀,看到老爹命在旦夕,不由得齐声喊起爹来,那年青人回头看见了我们,便再也下不了杀手,只在一迟疑间,却被老爹踢下了悬崖。”
“你们的老爹好卑鄙呀!”我不由得叹道。
两个老头子只是瞪了我一眼,并没有发怒。老魔头接着道:“不过,从那时起,老爹便远离了凉州,来到这里算是忏悔,如今算来已有六十余年了。”
“那个年青人到底有何绝技?”丁哥儿好象更对那绝技感兴趣,插嘴问。
胡客游侠道:“那年青人绝技施展开来,便在周围的岩石上留下了如同今日这洞中一样的刀痕。”
“此门绝技是逍遥飞龙门的代表。”老魔头接过话来道:“名唤‘幻影飞龙’。”
“幻影飞龙?”我和丁哥儿齐声叫道。
“嗯,这门武功并非常人学得到的,谁也不知它如何传下来的,原以为早已失传,却又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今日看来这完全是有缘人悟到的。”老魔头说着看了看我,又道:“这门功夫由三部分组成,单学了任何一种亦可独步天下。”
“是哪三部分?”我问。
“第一部分便是这逍遥飞龙步,堪称轻功之最;其二是小幻影,叫作旋风飞龙斩,发动起来最少可有三个幻影,令人防不胜防,适于与任何人单打独斗;第三是大幻影九影连环劈,发动起来最少可有九个人影,可以同时与九位高手对敌,若用于千军万马之中,亦可保身伤敌。”
闻言我和丁哥儿都赞叹不已,尤其是丁哥儿,一双精明的眼睛如看工艺品一样一眨不眨地打量着我。我有些奇怪,问道:“那个年青人已经死了,你怎么会知道那么多?”
老魔头道:“老爹在那次之役后,四处打听此种绝技,从好几百年前的武林榜一直追查到几十年前的武林榜,才晓得了这点东西。”
我慨然地道:“如此说来,这逍遥门传人岂不天下无敌了吗?”
“确是如此。”老魔头点了点头,但又接了一句:“不过,据老夫所知,这逍遥门的传人都很短命,活不了太长,也不知是不是由于这门武功太伤人身体了。”
“管他短不短命,我若天下无敌,死也甘心。”丁哥儿抢着道,又不无遗憾地对我说:“只可惜会的是你不是我。”
“你知道老夫为什么要抓你到此吗?”老魔头忽然问我。
“你不是要我作你的蛇饵吗?”至今想起这件事来,我依然不寒而栗。
老魔头轻哼了一声,道:“那只是老夫的借口,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老夫便怀疑你就是那个逍遥门的年青人重新投生的,你的气质与相貌很象他。”
胡客游侠也点了点头。
我吓了一跳,也记不清楚这是多少次关于投生的话了。
☆ ☆ ☆
又一年就这么过去了,那个奇怪的梦境我又经历了很多次,但每次醒来后,却什么也记不起来。而与我同处一室的丁哥儿,武功却飞速发展,他终于凭着自己优秀的记忆力和顽强的精神,练成了他那所谓的逍遥步,只是并没有能够变出三个人影。尽管如此,他还是十分骄傲他的成绩,在他师父指导下,他将这种变幻莫测的步伐应用在他的剑术上,美其名曰“幻影西洋剑”,其实哪里有什么幻影。
当丁哥儿自觉得幻影西洋剑已经练得炉火纯青的时候,他又犯起了老毛病,非要逼迫我与他交手,要知道他的一招一式我都了如指掌,就是他的逍遥步我也无需多想,便能破解,这种本领仿佛是天生的一样。但为了不伤害他的自尊心,我还是答应应战,胜负自然是由我掌握的。有些时候我也会佯装败一阵,他便如吃了兴奋剂一样得欢愉,吹着口哨,手舞足蹈,翻着跟斗,就象个英格兰球迷为英格兰球队的胜利而惹了狂疾一般。当然,第二阵我绝不会让他赢,这时,他便会又揪头发又揪耳,抱着头直往石壁上撞,嘴里还会不停地诅咒我这不好、那不好,如丧考妣似的。不过经过两年的较量,他最终还是明白,他永远不会是我的对手,这时,反倒破罐子破摔,天天围着我打,天天吵得我不得安静,只有在晚上他睡熟的时候,才会显露出一付天真无邪的模样,倒是可爱。我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成了我的弟弟。
这样的生活仿佛始终没有尽头,直到有一天,火山爆发了。
这一日清晨,我和丁哥儿被大地强烈的震动惊醒,他不知所措地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发着愣,大概以为是世界的末日到了。
“地震!”我大叫着拉住丁哥儿的手,飞快地跑出石洞,丁哥儿根本便是被拖出来的。我们刚一出洞,身后便轰然一声,只见石块翻滚着落下,那洞很快便被淹没了。丁哥儿的脸吓得惨白,一把抱紧了我,我也隐隐后怕。这时只听得如万头巨狮般地一声怒吼,一股灼热的气浪向我们袭来,我们再看对面的火山,已经整个地抖动起来,火焰台几万发爆竹冲天而起,炽烈的熔岩倾刻间滚出了喷涌的山口,一时间,烟灰象雨一样纷纷落将下来,我连忙拉着丁哥儿躲在一块巨岩之后。
“师父,师父怎么办?”丁哥儿孩子一样焦急地问着我。我这才想起住在对面火山上的两位老人,可现在我们还能过去找他们吗?不可能的,岩溶已经流到了山谷,大片大片的树林在火中焚烧,成群成群的动物往雪山上跑,莫说是人,便是神仙只怕也过不了底下的山谷,又哪能到对面的火山上去呢?那样只能白白送死。
“他们会跑出来的。”我只能这样地安慰丁哥儿,同时也这样地希望。
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矫捷的身影从谷底出现,冒着纷飞的火山灰,闪避着奔上山来。
“是老魔头!”我兴奋地大叫起来。
老魔头已经来到了我们的面前,不等我们答话,他首先发问:“胡客呢?”
“他没有来。”我告诉他。
“糟糕!”他叫了声,也不多说,回身又向谷底奔去,尽管我“喂喂”地唤了半天,他头也不回,很快又消失在了燃烧的树林里。
我愣住了。在我的眼里,老魔头是一个没有人性,没有怜悯之心,连手足之情也不讲的魔鬼,却原来,他还人性未泯,还有兄弟之谊,他并不是个冷酷无情的魔鬼。在这种生死悠关的时候,他终于还是不惜自己的性命,去救一奶同胞,这就是兄弟。这必竟是兄弟!
山谷完全成了红色,除了火焰、岩浆、烟灰,不再看到其它,连那远处的咸水湖也成了火湖。时间也一点点地过去,但那两个老兄弟还没有出现。
“哇!”丁哥儿终于哭出了声,我也心如刀绞,确信这两个老兄不会再有生的希望了,对老魔头的怨恨也化为了乌有,脑海中不断闪现他的影子。不管怎么说,他对我还是不错,尽管他说得很凶,而实际上却对我关怀备至,只不过是用他独特的方式在表达。不是他,我不会食用天魔星草,也就不会有今日的健康;不是他,我不会练成如此高深的内功,也不会学尽他平生绝技;不是他,我不会得到那把匕首,也不会了解我生前的传奇;不是他,我不会结识丁哥儿,也不会感受到手足情深。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开始后悔我对他是不是太刻薄,连叫一声“师父”也要与他讨价还价,而他又确实是我的师父。
“师父!”丁哥儿大叫了声,再也不顾漫天的灰尘,奔下山去。我顺声望去,只见两个浑身是火的人从谷中挣扎着滚了出来。那两个人还活着,我再也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也跟着丁哥儿之后跑到山下。火滚滚地扑了过来,我和丁哥儿奋力扑灭两人身上的火,一人抱起一个连忙又奔回山上,依然躲到巨岩之后。
这两个老人已经被烧得体无完肤,面无人色,但仍然活着,眼睛一睁开便互相拥抱在了一起,五十年的恩怨一下子冰消去散了。
☆ ☆ ☆
火山只喷发了半日便停熄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山谷中没有树林,岩熔凝固成石头,满山都是。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四个人都活着。两个老人不再为争老大的位置而计较了,我和丁哥儿这回是彻底地放下了心。
另一个变化是我终于对着黑魔喊了一声“师父!”,老魔头先是愣了一下,显出激动的样子,但随即又摆出了一付不屑一顾的样子,我却明显地感到了他对我亲切了许多。
又经过了一年的休整,两个老人恢复了健康,这个山谷又有了绿色,而他们也决定了一项令我和丁哥儿感到兴奋的事,那就是让我们俩去闯天下。用胡客游侠的话来说是:“让中原人士见识见识西洋剑术。”而用老魔头的话来说却是:“让那些自命不凡的大侠们,见识见识老夫这个魔头调教出来的徒弟。”
就这样,又经过一个月的准备,两个老人各自将看家的本领传给弟子,我和丁哥儿便出发了。而这两个怪异的兄弟却甘愿相伴,老死在这寂寞的空谷中。
正文 第五章 三老丛林
黑龙小说网 更新时间:2009-7-19 16:35:53 本章字数:23215
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便开始思考一个古老的问题:“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用这个问题首先去问丁哥儿,他的回答分外简单:“我从西方来,要到东方去!”而我却有一个谁也不相信的回答:“我从未来来,要到这个时代找寻些什么。”这个时候,我不再怀疑五台山老和尚的话,相信自己便是那个杀了千万生灵的将军的转世,那么在这个时代里,我要洗清那一世造的孽。
与丁哥儿作伴是一桩劳累而又倒霉的事,第一次离开他的教父兼师父,他便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活泼与兴奋,一扫过去那种烦闷且天真的性格,仿佛是变了一个人。有时,他会嫌我走的太慢,我若走快了,他又跟不上。左说右说他都有理,我也懒得去和他吵嘴,干脆地告诉他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不侍候了。他果然如解开缰索的疯马一样,狂奔而去,可是没一天又灰溜溜地回到我的身边,发誓再也不离开我了,细细一问才明白,在这里没有人能听懂他的中国话,他也听不懂别人的中国话。离开了我,他就像丢掉了嘴巴和耳朵,成了哑巴和聋子,睁着眼睛也像个瞎子。
就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少日子,翻过了几座高山,穿过了几片沙漠,路过了几条河流,这一日终于来到了渭河边的渡口,在渡口边的茶棚里坐下,一边等待渡船的到来,一边喝些茶水。丁哥儿似乎对什么都好奇,左摸摸右碰碰,不时地问我这,问我那。当然他的样子也招来了众多人的目光,他却觉得非常高兴,私下里对我说:“看来,我比你长得好看,你看,人家只看我,不看你。”我哈哈大笑,告诉他:“如果我牵着只猴子来,那人们更爱看猴子了。”这话把他气得半天没再开口,只是喘喘地呼着粗气。蓦然他的目光盯到了外面,那气好像一下子消了个一干二净。我也顺脸望去,只见渡口边来了一位牵着马,白衣翩翩的少女,背上背着一把剑,头梳两只双抓鬏,转过身来,我倏然一惊。这面容我怎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只见她淡眉亮眼,口小鼻娇,脸上微红,虽不是闭月羞花只貌,但也生得娇小玲珑,芙蓉出水一般。她的容貌是次要的,我赞赏的是她那超凡脱俗的气质,仿佛同情一切,又仿佛藐视一切,让人琢磨不透。
“这么多日子,我还没见过这么动人的女孩子。”丁哥儿悄悄地告诉我说:“我要去和她交个朋友。”他说着也不等我的回答,便径直走去。
那艘渡船已经靠岸,我也汇了帐,跟了出去。
“嘿!”丁哥儿这样鲁莽地对那个少女打着招呼,那少女应声看了看他,又转过了脸,牵着马走上渡船。“嘿!我帮你!”丁哥儿含糊的舌头说着,也不问那少女听没听懂,两步走上前,就抢她手中的缰绳,要踏上船板。这少女吓了一跳,拧身抬腿就是一脚,正踹在丁哥儿的屁股上,丁哥儿哪里防备,“哎哟”了一声,“扑通”便掉进了河里。
“他是想帮你。”我连忙走上前去解释着,一边到河边拉起浑身泥浆的丁哥儿,看着他狼狈的样子,不由得大笑出声来。那少女也走上前来道着歉。
等我们坐在船上,丁哥儿依然没有接受教训,也不管满脸的污秽,还紧紧往那少女近旁凑着,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什么。那少女一句话没有听懂,直往船头躲去。我一把拉住丁哥儿,讽刺道:“先去洗把脸。”他这才明白过味,趴在船边洗起脸来。我和那少女相视着望了一下,不由得都笑了。啊!这笑容也似曾相识;不,我一定见过的,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望着她,我凝神细思着。
“啊!这是什么?”丁哥儿已经洗干净了脸,一眼看见了那匹马上一个长条的布包,布包一头露出的是一把秦筝,这才问道。
我随口告诉他:“那是把乐器。”
“乐器?”他十分好奇,也不问人家同不同意,便从马背上抽了出来,“哇!十三根弦!”他惊叫了一声:“我们那的琴只有六根弦。”他说:“这么多弦怎么弹哪?”
“还有比这更多弦的琴。”我夺过那筝走到少女的面前道:“对不起,我这位兄弟不懂事,他是个外国人。”那少女接过了琴莞尔一笑,说道:“没事儿,他挺逗儿!”我愣住了,这少女的一口北京话叫我想了起来,她不正是那年在慕容家对门茶楼里招呼过我的女孩子吗?这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我们竟会在大西北相遇,只是她长高了,也长漂亮了,无怪我看着她眼熟。
“你为什么老看着人家?”丁哥儿的话猛地把我惊醒,那少女正羞涩的低下了头,脸红到了耳根。我不觉地也有些脸热,忙走回船的另一侧,望着平缓的河水,心中竟有些发跳。啊!我认出了她,她怎么没有认出我呢?是因为那一年我太寒酸了吗?不,河面上映出了我现在的脸,我变了,长大了,那一张苍白病态的孩子的脸已经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更加成熟,更加健康的年青人的脸。怎么说呢?三年过去,她变了,我更变了。
“开船啰!”随着船工的一声高喊,渡船慢慢移动起来。
“等一等!”一个人大声招呼着,也牵着一匹马,急匆匆走上了船来,船便调起了头,一看到这个上来的人,我又是一愣。他不正是那年被老魔头抓住过的终南山派的弟子吗?我记得他好像名唤项冲。哦!这世界真是小,转了几年又转到了同一艘船上。项冲还是原来的模样,三年的时光只让他多经历了一些风霜,更加成熟,更加稳健。一上了船,他首先看了看我和丁哥儿,目光在丁哥儿身上多呆了片刻,又转到船头望了望那少女,这才回过来仔细打量我。在他的目光下,我不由得也自己打量起自己来。啊!这身装束是如此的邋遢,丁哥儿也是一模一样,都穿着件羊皮坎肩,腰上用条都快看不出颜色的布带系紧;裤子破破烂烂全是补丁;裤腿只到得小腿处高,脚下是一双几乎不能叫作鞋的草鞋。再一摸头发,长长得飘在脑后,用一根脏布条勒住,而丁哥儿那一头金黄的卷发更是蓬乱,简直可以作鸡窝用,不过他的腰间还别着把佩剑,比我英武得多。与对面这个精神整洁的项冲相比,我们就是要饭花子。
丁哥儿全没在意自己的形象,他只对那少女感兴趣,而对那少女怀中的秦筝更感兴趣。“弹一个曲子吧?”他这样地请求着这个少女。
那少女抱着筝犹豫着,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懂了丁哥儿的话,怕她为难,拉住丁哥儿埋怨道:“你安静点行吗?这琴不是随便就能弹的,还需要焚香沐浴。”丁哥儿愣住了,他根本不懂什么叫焚香沐浴;而那少女也愣了一下,她好像不相信我也懂这个。
“不!”那少女却道:“焚香沐浴方才弹琴,那是老腐酸儒的作法,人只要想弹,又何在乎在哪里呢?”她说着盘膝坐在船头,将筝平放,右手拇指、中指、无名指往复在琴弦上勾动,左手飞快地移动着弦下之柱,未到一分钟,那弦已经调好,一个清悠的飘音蓦然飞出,动听的颤音转了两转,曲调一变,竟是那一首我唱过的《橄榄树》,我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她只在三年前听我唱了一遍,便能够如此完整流畅,又如此细腻动情地演奏出来,仿佛这就是她创作的一般。
“好曲子!”一曲终了,我和丁哥儿还未细细回味,项冲便大声赞了起来:“此曲不同凡响,宛若小鸟展翅,又似山间溪流,辽远广阔,充满希望,不同与当今靡靡之音或陈词滥调。”
这少女緬腆地答着:“这位相公过奖了。”
项冲笑了笑,继续说:“此曲在下从未听过,不知何名?”
这少女如实回答:“此曲是我小时听一位流浪少年所唱而记下来的。”
“哦,所唱何歌?”
“不晓得,我只记下了曲谱,却未记下歌词,只是觉得那歌词很好听,所唱皆是白话,里面多句重复橄榄树,我想此歌也当听《橄榄树》吧。”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真想告诉她,我就是那个唱歌的人,愿意再为她唱一遍。
船已靠了岸,这少女收起筝,牵着马下了船,又纵身上马,一甩鞭子,那马已飞驰而去。
“喂,姑娘……”项冲也上了岸,在后面喊着,也跳上了马,飞快地追去。
我的心却酸溜溜的,也不知什么滋味。
“喂,混球!”丁哥儿总这样地叫我,好在别人也听不懂他的话。我转过头看着他。“咱们也买马骑吧?”他这样羡慕地建议着。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咱们的银子不够,现在你和我需要的是换个人样子。”
“换个人样子?”他这才注意到自己破烂的装束,赞同着:“对,听你的。”
我们来到城里,置办了衣服和鞋袜,照我的观点,我和丁哥儿最好是各穿各的,但他却不同意,死活要与我一模一样,仿佛这样才显得公平。在剃头担子前,我要那师傅将我的长头发剪去,剃成平头,这洋小子也要如此。那师傅却是一愣,在他看来,男儿一旦过了十八,这发是只留不剪的,仿佛这样才是正经人家。我哪管许多,从小的短发惯了,如今这长发不仅让人觉得憋闷,也爱擀粘,一日不洗,便失去了光泽,于是硬逼着那师傅将头发剪了个平整方正,连两个鬓角也修理得干干净净。但等我和丁哥儿重新走在街上的时候,却有不少人把我们当成了和尚和头陀,这真叫人难堪,于是学起胡人的样子,用根红条布在头上勒紧,这样,我们完全成了“胡人”。
☆ ☆ ☆
我不知道丁哥儿怎么有那么大的活动量,他一定患有多动症,或许小的时候被胡客游侠管教得过严了,把压抑多年的朝气全部发泄在了我的身上。这一路上他始终围着我又打又闹,又喊又叫,仿佛是一只猴子。开始时,我被烦的无处可逃,到最后干脆不闻不睬,随他的便,这才是心正不怕鬼上身,一个巴掌拍不响。他跳了一阵,见我没有反映,也士气低落下来,过了一会儿,他却对我说:“我到前面先看一看去。”也不等我同意,便一股烟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