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掏出一枚银币扔了过去,冷冷的道:“每一种都来一点。”
她看我脾气不好,也没敢多说,立刻把每一样都包了一些,递了过来,真是好大的一包啊,够10个人吃的了,我哪吃的了。
“不用那么多,你拿出四分之三来。剩下的给我。”
老妇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道:“可我没有钱找您。”
我心想,只是一个银币都找不开吗?兽人的生活都这么苦?不由得问道:“生活这么艰苦吗?不用找钱了,你拿出多余的水果就行了。”
老妇一边将水果掏出来,一边无奈的说道:“您真是好人呀,连年征战,这里离首都近还算好的,那些战区的平民更苦。咱们兽人只有当兵的或者武力强横的才能有饭吃,向我这样不能打仗的能糊口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这些水果够了吗?”
我接过她递过来的水果,心里不免有些恻然,打仗受苦的只有百姓啊,不论在哪个国家应该都是一样。
我拿起水果转身刚要走,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道:“小子,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下,否则,嘿嘿,让你做大爷们今天的晚餐。”
我回过头,有三个人已经从后面将我包围起来,一个熊人,一个狐人,一个狼人,说话的应该是那个狐人,狐人是兽人族中最狡猾的种族。都是很普通的角色。
我冷哼一声,“抢劫吗?”
三人同时哈哈大笑,熊人嘲笑道:“废话,不抢劫我们拦着你干什么,别让大爷们废话,赶快交出财物,否则今天晚上就红烧了你给大爷们下酒。”
我平淡的问:“你们经常抢劫和吃过路的人吗?”
这回回答的是狼人,“你说对了,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弱者只能成为强者的食物和猎物。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明白吗?”
我扫了他们一眼,道:“好,我明白了,谢谢你的教诲。”
我向前重重的踏出一步,一拳轰向对方最强的熊人。
他们显然没有想到我还会反击,狼人手中的刀和狐人手中的长剑同时向我砍来。我并没有理会他们,仍然是直直的一拳打向熊人,熊人的身材和我差不多,只是看上去要肥壮的多,看我向他攻击,一点都不含糊,伸出硕大的熊掌抓向我的拳头。
如果我没有带斗笠的话,他们应该能看到我嘴角的一丝冷笑。
最先倒霉的是熊人,拳掌相碰发出一声低沉的响声,我和熊人同时听到他骨头碎裂的声音,来不及发出惨叫,他高大的身躯已经被我打出5米开外,我对自己的手很有把握,我知道他只有等下辈子才能出来抢劫了。
在熊人被我打飞的同时,两件兵器也同时分别砍在我的左肩和右背上。狼人和狐人感到好像不是砍到敌人的身上,而是砍到钢板上似的,刀剑同时被震了起来,甚至连我的衣服都没有划破。
我半转身一脚踢在狐人的胸口,骨头断裂的声音清晰可闻,和熊人一样,飞出老远重重的摔在地上,鲜血从他的七窍中狂涌而出,眼见是活不了了。
狼人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手中的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狂吼一声,转头就跑。我冷冷一笑,用脚将他掉在地上的刀挑了起来,旋身一踢,刀向闪电一样精准的命中狼人的背心要害,“扑。”的一声直入末柄,将它钉在了旁边的树上。
我慢步走到狼人的身前,冷冷的道:“是你告诉我弱肉强食的道理,希望你下辈子学聪明一点。”
狼人呻吟着道:“你……你……好……狠……”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水果铺的老妇人早已吓的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我走到水果铺前,拎起刚才买下的水果,扔一个金币过去,道:“把他们埋了吧。”转身扬长而去。
我并没有为杀人而感到难过,从小父亲就教导我,在兽人中只有强横的力量才是说话的本钱,没有人会同情弱小,对待敌人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务求一击必杀,不给对方留下任何反击的机会,即使是狮子搏兔也要全力以赴,不则手段的杀掉对方。
出了首都的范围之内,我才知道水果铺那里只是我杀戮旅程的开始,到处都是兽人强盗、土匪,除了有卫兵把守的大城镇以外,烧杀抢掠随处可见。怪不得以兽人天生超越人类和魔族的身体条件却只能排在三大种族之末,如此民风使得人人自危,怎能发展成强大的过度,我就帮兽人王陛下收拾收拾吧。
用杀出一条血路来形容我在兽人国的旅途一点都不为过,凡是遇见我的强盗土匪全都被我以雷霆手段消灭。到后来,我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也早就麻木了。
通过这段路途我也明白为什么兽人打不过人类的原因了。兽人虽然天生勇武,但要说高手,几乎就没有,我所屠杀的几百人中,可以说无一合之将,凭借我比蒙一族传承的强横实力,所到之处犹如虎入羊群。
终于到了兽人国和龙神帝国的边界了,龙神帝国的斯特鲁要塞横挡在两国交界的地方,高大的城墙挡住了兽人前进的路线。
我来到城下,高呼道:“麻烦将军们开门放我进去吧。”
城上一个将领似的人类向下看了看,大声喊道:“你是什么人?”
我按照早就计划好的台词说道:“我是到兽人那里做生意的商人,我们的商队被兽人强盗打劫,只剩下我一个人逃了回来,您看,我是人类。”我扯下了带了1个多月的斗笠。
那个将军先向远方看了看,见确实只有我一个人,而且又是人类,语气柔和了许多,说道:“这些兽人强盗,真他妈不是东西,你们也是,老去他们那里做什么生意,陪上性命多不值得,来人,把城门开开一点放他进来。”
过了不大会儿,城门打开一条门缝,几名守军将我迎了进去。
刚才城上的那名将军也在其中,看到我俊朗的容貌高大的身材,好感顿生,对我说道:“损失大不大啊。”
我假装叹了口气,道:“别提了,能活着回来已经算是万幸了,将军大人,您不知道兽人强盗多么可怕,他们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啊。”
那将军道:“好了,你也别难过了,你放心,咱们龙神帝国早晚把他们都灭了。你走吧,进城休息休息,到了咱们人类的地盘就不用怕了。”
我又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心底暗暗的松了口气。
斯特鲁要塞是以斯特鲁城为基础建造的,第一次到人类的城市,我看什么都是那么新鲜,这里确实要比兽人的地界繁荣的多,大街上熙熙攘攘的,明买明卖,一片繁荣的景象。
我按照商人老师所教的先找了一处比较干净的客店住了下来,准备休息一晚,明天再继续起程前往龙城。
到了人类这里,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带斗笠了,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和自己长相相似的人,心里难免有些兴奋,虽然在比蒙中我是最矮小的,但到了这里,几乎没有人的身高可以和我相比,走在大街上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来来往往许多女性都向我投来好奇或异样的眼光,看的我,脸一阵阵的发红,商人老师给我上课的时候说过,我的长相在人类中算非常英俊的,到了龙神帝国肯定能吸引许多女孩子喜欢,可没想到这里的女性会这么大胆。看来我取下斗笠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不过,人类的女孩子要比女性兽人看上去舒服的多,这可能是因为和我有类似的长相吧,我暗暗的告诉自己。
这座城市毫无战争的硝烟,人人相处的都很和睦。我在城市的街道上溜达了一圈买了点吃的,就回了旅馆。
夜已经深了,我从包裹中拿出龙神帝国的地图,这里距离龙城还有3900多公里的路途,还真不近啊,明天一早我就要赶紧起程,还是早点到比较好,这样对考试的准备可以充分一些。
收起地图,我盘膝坐在床上,按照天魔决的卷册开始练习起来,冰凉通透的感觉逐渐变布我的全身,最近,我感觉好像天魔决提升的很快,第二层虽然刚刚练了半年多但我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一些中级的黑暗魔法了,把暗黑之力和天雷卸甲也比以前融合的要好些了,难道是因为我最近杀了很多人的原因吗?其实,我不知道,天魔决属于魔族最高级的功法,属于魔武结合类,第一段的基础功夫比较倾向于杀戮、黑暗、冷酷。由于我杀了很多盗匪,暗合了天魔决的要求,所以才会进步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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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 第三章 骏马黑龙
(起3C点3C中3C文3C网更新时间:2005-3-2 14:39:00 本章字数:9064)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踏上了去龙城的旅途,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又带上了我的斗笠,长的太帅没办法啊。
龙神帝国的秩安要比兽人国强的多的多,走了5天了,一伙盗匪都没有遇到,怪不得龙神帝国能和另外两大强族相抗衡呢,确实有他自身的优势。
空气的逐渐变热提醒我已经是中午,肚子已经没有存粮了,正好前面的路边有个小饭馆,来到龙神帝国以后我对这里的美食格外着迷,和以前在兽人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进小饭馆扑鼻的香味顿时涌了过来,引的我食指大动。这里虽然不算豪华,但也非常干净,人气还真不错,屋子里已经坐了有六、七成客人。
我找了一张靠边比较清净的桌子坐下,服务生走过来,把菜单递给我,问道:“先生,您要点什么。”
我翻了翻菜单,随便挑了几样没吃过的菜式,要了1斤馒头。很快,我的菜就都上来了,我左手拿着馒头,右手拿起筷子开始扫荡战。这时,饭店里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很快就已经座无虚席。
从外面走进一个年轻的武士,身高在1米8左右,穿着月白色武士服,看上去很健壮,背着一把长剑,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
他进来一看,见屋子里已经没有空桌了,就走到我的桌子旁,客气的说:“这位大哥,已经没地方了,我能坐在您这里吗?”
我坐的是张四人桌,只有我一个人,我点了点头,继续低着头吃饭。
武士喊道:“服务生,给我来一斤好酒,再上两个小菜,1斤馒头。”要完菜就对我说:“这位大哥,看您的样子是要远行啊。”
我的斗笠虽然没有摘,但面纱已经撩起来了,要不怎么吃饭。人类都是这么热情吗?我抬起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又点了一下头。他看到了我英俊冷酷的面容,心里一惊。我继续吃着自己的食物,不再理会他。
他碰了个钉子,讪讪的一笑,等到他的菜上来,我已经吃完了,我随手放下一个银币,站起身形,将包裹甩到后肩上,大踏步出了餐厅。
我发现,在龙神帝国,很多人都在骑马,速度很快的样子,我也想弄一匹试试,这样应该能早一点到龙城了吧。
我拉住一位行人,问道:“请问,那里有卖马的地方。”被我拉住的行人先是皱了皱眉,看到我高大的身材也没敢说什么,伸手向前指了指,道:“前面哪个路口,往左,走两公里左右有一个马场,在那里能买到马。”
我冲他点了一下头,朝着他指点的方向走去。
马场的规模还真大,中央是一个足有1000亩左右的跑马场,左边是卖马和一些相应配件的地方。
我来到买马的地方,问马贩子道:“这里哪匹马卖?”
马贩子一看就知道我是个外乡人又不懂马,轻蔑的一笑,道:“只要出的起钱,这里你能看到的马都卖。”
我恩了一声,开始四处观察,看看能不能找到一匹自己喜欢的马。突然,我发现所有的人都朝着马场的西边聚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忙拉住一个人询问。原来,这里的场主前些天带了许多人抓了一匹野马回来,野马生性暴躁,没有一个人能驯服它,当初抓它的时候还是用吹箭沾迷药才成功的。这不,今天场主又请来了几位知名的训马师试图驯服这匹马。
这么一匹烈马我到要去看看。我跟着大队人马来到西边的驯马场,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了,虽然我站的比较靠后面,但凭借着高人一等的身材还是可以看到场地中央。只见场中有六、七个人,身上穿着都很利落,围着一匹黑色的骏马,虽然我不懂马,但也能看出此马的神骏,黑色的棕毛油油发亮,象黑缎子一样,昂着它高傲的头,不停的打着响鼻,显的很不耐烦,对周围的人充满了敌意。
天逐渐阴了,大朵大朵的云彩聚集在上空,虽然没有了充足的阳光,我却没有感觉到凉爽,反而更觉闷热。
围住它的人试图用绳圈套住它,然后再到他的马背上去,可黑马非常的机灵,一次又一次的躲闪开那些训马师的进攻。
旁边的众人开始议论纷纷,都说这次估计又没系了,正在这时候,一个中年的驯马师冷不丁的撒出套圈,居然套中了黑马的脖子,黑马顿时暴躁起来,两只前蹄高高抬起,发出一声清亮的长嘶,那驯马师的工夫还真不错,借着拉扯的力量翻上了马背,紧紧的抱住马的脖子。
“好样的,坚持住,坚持住。”周围的人群开始喝气彩来。
黑马不断的上窜下跳,试图甩开背上的人。由于它狂暴的动作,把周围的其他训马师都逼到了外围,现在,只有马背上的训马师独自奋斗了。
黑马甩了半天,见无法甩开背上的训马师,居然逐渐的温和下来,不再尥蹶子,看来,不论它如何烈性,也要被驯服了。周围的人群都大声的喊着那训马师傅的名字,原来他是场主的儿子,马背上的他也得意的高举双手。
正在这时候,异变发生了,黑马好像马失前蹄似的,突然倒了下去,吓了那训马师一跳,赶快跳下马来查看,如此好马,他可舍不得伤到它啊。
他刚跳下马,黑马突然又站了起来,以前蹄撑地,一双有力的后蹄重重的踹在那中年训马师的胸口,就算我离的这么远,都听到了那训马师胸骨碎裂的声音,他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被蹬出老远,眼看是活不了了。
其实,这只是眨几下眼睛的工夫,周围的人群顿时骚乱起来,在场中的其他几名训马师赶快将那被踹飞的训马师拉到一旁。
从边上跑出一名衣着华丽的人,悲愤的大喊:“还我儿子的命来,给我毙了这匹凶马。”看来这是牧场的场主,儿子的死已经冲昏了他的头脑。
周围立刻跑出许多牧场的工作人员,手持着各种武器就要杀马。黑马在场中还是高昂着头,完全不知道死亡的命运就要来临到它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匹神俊的黑马就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喜爱,看来,是该我出场的时候了。
我大喝一声:“等一下。”双臂用力,排开身前众人,走进场地。在场上千双眼睛都看向我,我走到场主面前,他正趴在儿子的身上痛哭。我先低头看了一下他儿子的伤势。已经没气了,七窍流血,胸部整个塌了下去,我不禁摇了摇头。
“给我个机会,让我驯服这匹马吧。”
场主泪流满面的说道:“不行,我要用它的尸体来祭奠我儿子的亡灵。”
我皱了皱眉头,冷声道:“马有什么错,如果不是你们不自量力要驯服它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场主大怒道:“你是谁,敢到我这里来撒野,来人,给我把他轰出去。”
我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他,转身走向黑马。刚走了两步就被牧场的人围了起来。我将斗笠摘下背到后背上,冷冷的道:“别逼我动手伤人。”
这些工人那理会这些,听到我狂妄的话立刻蜂拥而上,同时四、五个人抓到我身上。不过他们到没用兵器,看来只是想揍我一顿替老板出出气而已。
他们这种身手怎能看进我的眼内,双臂用力一挣顿时把他们全都摔了出去。看他们还要上来,我重重的一哼,双目威棱四射,大喝道:“想上来送死不成。”我重重的一拳轰在地上,“轰。”的一声,尘土飞扬,平平的场地上多了一个直径1米深半米的大坑。
我拍拍身上的尘土,不理被吓呆的众人,径直走向黑马。
黑马可能也感到了危险,用一双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我,不断的用左前蹄刨着地。
我走到离他两米的地方站了下来,冲它轻蔑的一笑,以我能生撕虎豹的力量还怕它不成。不知道是不是它看懂了我的笑容,怒嘶一声,人立而起,前蹄重重的向我踏了下来。
我沉腰扎马,高举双手,一下抓住它踏下的双蹄,冲力还真是很大,我双臂被压的向后缩了一缩,但立刻就被我运力止住,周围的人不约而同的发出惊乎。
“好大的力气啊,居然能挡住马的下踏。”
“你看他刚才打出哪个大坑,肯定是高级武士。”
“他是不是人啊,人能有这么大力气吗?”
对不起,我还真不能完全算是人,最起码力量不是人的。
我腰部用力,向外一甩将黑马抛了出去,它被摔的在地上打了个滚,痛的悲鸣一声,挣扎了几下才又重新站了起来。我又走到它的身前,盯住它的双眼,冷声道:“服了吗?以你的力量是不可能和我抗衡的。”
它好像能听懂我的话似的,居然点了点马头,用它大大的眼睛可怜惜惜的看着我,缓慢的走到我身前,用大头蹭蹭我的胸口。我轻轻的拍了拍它的头,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以后你就是我最好的伙伴了,我叫你黑龙好吗?”黑马发出一声欢啸,看来很认同我给它起的名字。
我转过头,高声道:“场主,对不起了,这匹马我要了。”也不管他们的反应从怀中掏出一袋金币,大约有50枚左右,抛了过去。然后飞身上马,上马以后我才想起来,以前好像没骑过(兽人本身就是兽怎么能骑马呢。),算了不管它,我双腿紧紧的夹住马腹,手抓紧它长长的棕毛,黑龙也不用我催,飞快的跑了出去,到栏杆处,我一掌劈出,将最上面的两根劈的粉碎,它纵身高高一跃,跳出栏杆,带着我这不会骑马的主人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