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瞧是一锭白银,老壮汉眼神一恐,受宠若惊不已,双手推拒,“不不不,小老儿不能要,公子请收回去吧!”
御子尘轻轻推出去,尽显皇尊贵族之气度,“老人家,晚辈赐,不可辞的!”
老壮汉苦笑一记,“自有长者赐,不可辞之意,哪有晚辈赐,不可辞的,公子还是收回吧,此银两小老儿是万万不能收的!”
一个穿着古朴的中年『妇』人,腰间挎着花篮,走了进来,来到老壮汉跟前,“刘老伯,你就收下吧,你的钱袋那姑娘未必能追得回来,但你老伴儿还等着你的钱去抓『药』,这钱,就收下吧,别辜负这位公子的一番好意了。”
经中年『妇』人这一番话,御子尘又自袖口内掏出一锭白银,两锭白银,再次放到老壮汉的手中,“老人家,别推辞了,收着,让晚辈尽点心意!”
“这,”老壮汉一脸为难之情,银子不敢收之,再次推开了御子尘的手,“不行的,太多了,小老儿不能收,真的不能收!”
御圣君走近两步,拿过御子尘手中的两锭白银,再拿住老壮汉粗茧布满的手,亲自把银子给放入了老壮汉的手中,再把老壮汉的五指给合上,黑白分明的双眸凝视着老壮汉的眼睛,眼中有着任何人不可推拒之意,语气亦是如此,“老人家,拿着,这是我们替那些非法缴老百姓血汗钱之人还给您的,您该收!”
有了御圣君这个充足的理由,老壮汉果然不再推辞了,但他并不感激那些地痞,而是感激眼前二人,“谢谢,谢谢二位公子,小老儿谢谢你们!”
御圣君唇角扬起一丝温暖的弧度,抚抚老壮汉的肩膀,“老人家,不用客气,拿着银子去给您的老伴儿抓『药』吧。”
“好,小老儿这就去,”在中年『妇』女的搀扶下,老壮汉离开了。
“我们也走吧!”看了御子尘一眼,御圣君朝唐琳消失的街道走去。
好一个美得另类的女子!
一条小/江,隔着两条街道,对立着一排又一排的房子与柳树,隔二十米之遥便搭建着一座石拱桥,石拱桥两头的柳树枝,都已生长得垂吊在了桥头上。
一抹倩影自桥那头,『露』了出来,那是凤府的凤蝶舞。
凤府是帝/都富甲之家的千金,家财万贯,而凤蝶舞,便是令帝/都千万家姑娘儿羡慕妒,忌,恨的富家千金,闻其名,却难相遇。
然,今日天是否下过红雨?
凤蝶舞褪去铅华,一件白『色』素衣裹身,素衣线条简约,与她平日里所穿的华丽衣袍一比,简直可以用麻雀与凤凰所比较。原本金钗银簪镶于发中,此刻,一头青丝垂直于身后,胸前垂着两缕,在后脑勺,挽了个蝴蝶鬓,用一条白『色』的轻纱缠着。原本套着的千金玉镯,在纤细无骨的手腕,已然找不到踪影。[]特种兵皇后,驾到!1
若认识她的人,见她这副模样,定问她是否吃错『药』了,放着绫罗绸缎不穿,金银珠宝不戴,偏偏披那粗布麻衣。
虽然穿上朴素的衣服,看似一位良家女儿一样,但凤蝶舞行走端庄,举止优雅,眉梢含涩,沉静娇柔的气质,本就出自大家闺秀身上,纵然她改变了穿着,也无法改变她文弱书香的恬静气质,仍旧给人沉静的大小姐之美,之态,之韵。
凤蝶舞双手交叠在左腰间,随时保持着优雅之姿,只是舒展的眉梢,以及唇角深深的弧度,透『露』了她心中有着满满的喜悦。
她特意打扮成这样,是为了去做某件事,这件事,更像是去会心上人!
“别跑——”桥头这边,唐琳奋力追赶那拿走老壮汉钱袋的地痞,仅仅差那么几步就把地痞给追上来了。
那地痞已跑得满头大汗,汗水正淋漓挥洒,他难以料想会有一个女人能追得上自己,他可是出了名的快脚啊,想不到今天却栽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
地痞不甘心,跑上旁边的石拱桥,由于没看路,把迎面而来,身子柔弱的凤蝶舞给撞倒了。
凤蝶舞“呀”的轻『吟』了一声,疼痛来袭。
地痞不顾被自己撞倒于桥上的凤蝶舞,撒娇就跑。
唐琳跑上来,睨了正在忍痛的凤蝶舞一眼,想紧接着向那地痞追去,但追了两步便退了回来,伸手下去,把凤蝶舞给扶起来,“小姐,你无碍吧?”
凤蝶舞摇摇头,“我没事。”声音轻柔婉约,却盖不住她痛苦的神『色』,一双黛眉锁紧。她的左手,正捂住右手的手臂。
唐琳看了凤蝶舞手臂一眼,这才发现凤蝶舞手臂的袖子被擦破了,石桥上的细小沙子,还擦破了凤蝶舞的肌肤。
唐琳赶紧『摸』『摸』口袋,幸亏拿有创可贴出来,她撕了一块,示意凤蝶舞,“小姐,把手放开,我帮你贴上!”
凤蝶舞把手拿开,看着唐琳把创可贴贴在她手臂上的伤口处,贴完后,阵阵凉意袭击她的神经,觉得很不可思议,望向唐琳的脸,正想对唐琳说点什么时,唐琳的奇装异服,以及这张面容俱佳的脸,令她怔住。
好一个美得另类的女子!
此邂逅,非彼邂逅
凤蝶舞惊叹唐琳有着另类之美时,唐琳已把创可贴贴好,“小姐,过一两天再撕开它,保证你的手臂完好无损。我去追刚才那个抢劫的家伙了,再见!”
唐琳说走就走,等凤蝶舞回过神之际,她冷酷的身影,已经远在桥头那边了。
凤蝶舞收回视线,看了看手臂上的创可贴,朱唇扬起一丝浅淡的笑意,“那位姑娘真特别,不知道是否还有缘遇上她!”
不再逗留,凤蝶舞左手捂着右手受伤的地方,然后下了石拱桥。
一会,凤蝶舞走在人群拥挤的街上,左眺右望,似乎在急着寻找着谁人的身影。当焦躁的目光落在前面不远处的地方时,终于锁定了一抹身影。[]特种兵皇后,驾到!
御子尘正陪同御圣君走在街上,二人脚步不急不缓。
御圣君打开折扇,轻轻摇晃着,折扇上一边画着一张墨牡丹图,花边上,还赋了一首诗,而另一边则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他的『性』情不温不火,一边走着路,平静的目光一边环视着周围的街景,暗中体察民情。
可这会,御子尘并没有御圣君如此的淡定,他的神『色』有点急躁,一双焦急的眼睛,正在人群中四处眺望,在寻找着谁。
为了不让御圣君察觉到自己不该有的烦躁,御子尘每次都选择在御圣君望向别处之时,他才去寻找他要找的人。而此时,前面不远处,有一只纤细的手臂,高过人群的脑袋,向他晃动着,告诉他,她在这边。
而正在向御子尘招手的人,便是凤蝶舞。
御子尘瞧是凤蝶舞,不禁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找到她的人了,但松下的一口气马上又提了上来,他怕御圣君看到凤蝶舞向自己招手,于是在御圣君转过头看向自己时,他则已经瞪了凤蝶舞一眼,示意凤蝶舞依计行事。
凤蝶舞会意到御子尘传来的眼神,于是往旁边的屋角隐蔽起自己,再偷偷地探出头来,望向那抹儒雅的白影。当御圣君的五官映入她的眼中时,如同第一次吃甜食一样,发觉自己着『迷』上了瘾。
一年前,与好姐妹官萼云结伴游湖,从此认识了御子尘这位二王爷,也见证了好姐妹与王爷之间的爱情。
他们二人成亲之日,她在场。当御鑫皇朝高高在上的皇帝御圣君如皇者降临王爷府时,在上千宾客中的她,偷偷地喜欢上这位九五之尊了,从此,她的心一直装着这个尊贵的男人。
随着时间的逝去,闺蜜之间的话匣子一打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都会大白于人前。而她暗暗喜欢着皇帝的事情,被好姐妹官萼云知道了。
官萼云希望她与御圣君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于是把此事告知了御子尘。
如今,御圣君之所以会出宫,一半是因御子尘的唆使。
御子尘嘴上说是提议御圣君出去邂逅自己的心上人,其实不然,是让御圣君去邂逅他安排的心上人罢了。
“二弟,我们去那边看看!”御圣君并未察觉到御子尘的不对劲之处,迈出脚步往前面走去。
凤蝶舞的背贴紧屋墙,仰头,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神情大有豁出去一死百了之意。呼吸收住后,立即便硬着头皮跑出去,故意低着头跑,跑到御圣君跟前时,更是故意狠狠地撞入御圣君的胸膛,结果,被他比铁硬上几倍的胸膛给弹回去,倒在了地上,受伤的手臂先着地,这回旧伤添新伤,痛得她皱紧了眉,捂紧了手臂,低低呻『吟』着,“嘶,好痛,”
我是卖艺不卖身的,宁死不从。
御圣君正欲弯身下去扶起凤蝶舞时,凤蝶舞少许惊恐的眼神看他一眼,立即起身,捂住手臂转身跑掉了,跑出了三四米远的距离便回头看了御圣君一眼,这一眼,流『露』出了她女儿家的心事。
凤蝶舞本有着倾国倾城,国『色』天香之『色』,凤眸一回,在御圣君眼中,刻下了回眸一笑百媚生之韵。
看着远去的倩影,御圣君始终收不回视线,尽管那抹身影早以消失于他漆黑的眸中。
御子尘看出御圣君的神态有不舍之意,嘴角不禁扬起自信的弧度,薄唇轻启前,嘴角的弧度消失,“皇兄,您在看什么呢?”
倏然间,御圣君眸子中那一丝复杂的情绪被他掩藏掉,淡道:“没什么,我们去其他地方看看/吧!”[]特种兵皇后,驾到!
“嗯,”御子尘轻应,随即尾随御圣君身后重新走起路来,只是这会在御圣君身后竟『露』出了平时少有的『奸』诈笑容,心想,御圣君一定是被凤蝶舞的一撞,以及那一记回眸,给『乱』了心神。能『乱』御圣君心神的,除了贪官污吏,便是女人了。
看来这俩人,有戏!
也不知跑了多久,直到筋疲力尽,地痞倒在了一条死胡同里。他以为死胡同唐琳不会找得到,岂料他正在吐舌头大口喘息时,唐琳脸不红气不喘走到了他面前,清爽干净的五官,始终挂着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笑意,“你好,钱袋可以还给我了吗?”
地痞一瞧清楚是唐琳,顿时五官挤在了一块,乖乖把钱袋给替出去,“女侠,您好样的,我服了,拿去吧,我没力气再跑了!”
“这还差不多,”地痞的妥协,让唐琳有了一丝好感,她拿过地痞手中的钱袋,翻开看了看,只有十多个铜板。
地痞恢复了一些体力,站起来,凑近唐琳,仔细打量起她的军装,她的军帽,她的军靴,以及她干净秀气,眉目如画的脸,忍不住大赞,“我说女侠,您到底何方仙女呀?瞧您这穿的,戴的,呵呵,多么与众不同。”刚要伸手去碰碰唐琳的衣服时,手被唐琳拍掉。
唐琳愠怒的神『色』看着他,“别多手,站开点!”
“是!”地痞重重应一声,有唐琳以前在教官面前发出的声音那么有力量,然后听她的话,乖乖站开了点,但欣赏她的神『色』始终没有褪去,“嘻嘻,女侠,您真好看,尤其是穿上这衣服,尤为精神!”
唐琳瞪他一眼,“少贫嘴,”随即,围着地痞转了一圈,犀利的目光一直在打量着地痞。
嗯,五官俊朗,不错。身高到位,身板挺直,有可塑『性』。声音有力量,除了痞了些,面目还是很佳的。能让她追了如此之久,耐力不错,跑功也不错。
地痞被她打量得『毛』骨悚然,忍不住搓了搓『毛』发竖起的手臂,视线一直在防着唐琳,“女侠,钱袋我已经还给您了,您还想怎样?”
唐琳白他一眼,“又不是要吃了你,你害怕什么?”
偏偏这会,她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脖子上。
地痞立即双手交叉,遮住自己的胸部,挑起嘴,拖了一个长音,“咦~~,您那什么目光?怎么感觉我是你的下酒菜似的,我告诉你,我是卖艺不卖身的,宁死不从,女侠你功夫再高,也强迫不了我!”
惊!你叫操蛋?
唐琳再瞪地痞一眼,“别咦了,我问你,你叫什么?”
“啊?”地痞乍然一愣,却收到唐琳送来一个凌厉的眼神,马上反应回来,正正神『色』,“咳,我叫曹旦!”
闻声,唐琳忍不住噗了一口,口水都喷出口了,怪异的目光看着曹旦,“你叫『操』蛋?”
曹旦眨了眨眼睛,不解唐琳因何这番怪异的表情,似乎他的名字很值得她爆笑上几天,“是啊,女侠,我是曹旦!”
“几岁了?”[]特种兵皇后,驾到!
“十九!”
“家住哪?”
“百姓街的曹氏胡同!”
“为何跟别人做那伤天害理之事?”
“实在没银子花了!”
“有女朋友了吗?”
“……”
当即,曹旦愣住,憨憨地『摸』『摸』后脖子,“女朋友?”
唐琳挥挥手后,“看你吊儿郎当的样,也不可能有女朋友,不用回答了。我有事先走了,8!”说着,转身走出死胡同。
“耶,”曹旦有话要说,却还在原地站着,当唐琳走远几步,这才决定追上来,“女侠,我已经透『露』了我的姓名了,您呢?芳龄几何?家住何方?是否已婚配?”
唐琳睨他一眼,继续往前走,保持前挺后翘的姿势,“怎么,要查我户口把那老人家的钱袋再偷回去吗?”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曹旦赶忙摆手解释,唐琳走得太快了,他只得以小跑的速度跟着,“我只是想知道一下,您就告诉我吧?”
唐琳的脚步倏然收住,原地站立,冷睨曹旦的眼睛,“特种兵,是国家的秘密武器,特种兵的资料除了上司,以及相关『政府』首领,谁也不可透『露』,想知道我的底细,”眯起可爱『迷』人的笑容,却突然脸『色』暗沉下来,“没门!”
她的嗓音有点大,曹旦不得不捂住了耳朵。
“别再跟着我了,”说完,唐琳重新迈出脚步。
曹旦赶紧又追上,“女侠,您这是要去哪呀?”
唐琳的步伐越来越快,“找工作!”
曹旦不懂,“什么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