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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时代》
作者:方白羽
内容简介:
PK从大漠开始,死亡蔓延鬼城。神秘男子白痴跟随埃及商队,在死亡之海与美女悍匪疯狂PK,白痴因此被大夏国俘获,并被训练成最勇猛的斗奴。在一场惨烈的奴隶角斗中,白痴与西方勇士托尼重新联合起来,与金国暴君完颜亮展开了你死我活的猫鼠游戏。营救圣女的得动无意中使他们卷入了南宋、西夏和大金三国争雄的历史洪流中。最后,白痴协助绝对弱势的宋军神奇地瓦解了金军的入侵,历经九死一生终于拿到了上古孤本《易经》。它与《占星术》的结合,让圣女慢慢地掀开了天机一角……而这一切只是游戏。
男主角穿行于游戏和现实之间,是唯一一个不必使用作弊代码就能保存现实记忆进入“真实幻境”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第一次进入游戏之前的事。
他是谁?是汉斯博士口中的犯罪艺术家“孙猴子”?还是金爵士口中的维进联盟特工“探索者”?在他记忆里,最清晰的却是一串数字——47725812!
白痴与雪妮最终帮助维进联盟保护了年幼的“毁灭者”,圆满完成任务,准备开始两人的普通生活,却惊恐地发现——现实世界似乎并不真实……
作者简介:
方白羽,本名卓平,文坛外的武侠黑客,N维幻想终极探索者。2001年开始混迹于网络江湖之内,游走在武侠、玄幻之间,以超过百万字的作品称霸武林。因《大赌坊》、《铁血密捕》等系列重新建构金古梁温后的乱世江湖,被《武侠故事》评为“四大武生”之一;因《游戏时代》系列首开网游幻想小说先河,当仁不让地成为今古传奇《奇幻》杂志的首席码字客,奇幻界的魔武双修师。
方氏出生于巴蜀,毕业于山大电子系,平时喜做想象极限运动,作品融合了川人的激越和鲁人的豪迈,既有微电子工程师的严密逻辑,又不乏魔法师式的超凡想象。
第一卷 天机破
第一章 死亡之海
“喂!你,就你!过来!”
天是热的,地是旱的,四野无风,人如蒸笼中的馒头,感觉自己就像在一点点被蒸熟,却无处可逃。我缩在阴凉的墙角,把头死死埋在双腿间,身子卷曲成团,四周的喧嚣吵闹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与我完全无关,我只想着最渴望的清水和馒头。
“喂!叫你呐!还没死吧?”
有人用脚拨了拨我,使我从昏昏庸庸的冥想中醒来,迷茫地抬头看去,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俯视着我,那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只野狗是否还活着。
这是一个仅有一条小土路的小镇,就像被老天爷遗忘在戈壁滩中的一点上古遗址,在一片混沌昏黄中,稀疏点缀着一点生命的翠绿,所有的绿色都靠着一口苦涩发咸的井水浇灌,所以这里也叫咸水镇,这名字写在镇外一块石碑上。我三天前用半顿饭的功夫走遍了全镇,除了两旁寥寥几家店铺,我最先发现那口苦井,然后才发现那块石碑,至于我为何要到这儿来,却已经不记得了。
“站起来!”大汉在命令我,那种居高临下的目光让我有些不快,但我却没有违抗,老老实实地站起来,这才发觉自己并不比他矮。
“转个圈我看看!”大汉用手指画了个圈,他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缩在高高的鼻梁两旁,显得有些深邃,从鬓角直垂到颌下那漆黑卷曲的胡须,衬得他的脸色尤显白皙,几乎可以和他头上缠着的头巾和身上的长袍相比。
我顺着他的手势缓缓地转了两圈,大汉的眼光就像在审视着一头牲口,眼里露出一丝赞许——对牲口的赞许。
“嗯,身架不错,肌肉也还结实。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闯‘死亡之海’,到东方的丝绸之国?”大汉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望着我。我使劲咽咽唾沫,还没来得及回答,大汉又说,“没有工钱,但管饱。”
管饱!这许诺对已经饿了三天的人来说该是怎样的吸引?我根本没有用头脑去想,便已经在使劲点头。大汉并不感到意外,对我一招手:“先跟我去见桑巴老爷,得先经过他的同意,你才能成为我们商队的一员。”
桑巴老爷和那大汉穿着一样的长袍子,缠着一样的白头巾,只是比那大汉干瘪瘦小许多,脸上更是沟壑纵横,满是岁月的沧桑,不过一双深藏在眉棱阴影下的三角眼,仍像年轻人一样清亮。在此地最大的一家客栈见到他的时候,他正把最后一块干馍仔细塞进嘴里,然后拍拍手上残屑,用挑剔的目光审视我半晌,最后才问领我进去的那个大汉:“弗莱特总管,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新伙计?怎么像几个月没吃饱的病骆驼?”
那大汉笑着俯身在桑巴老爷耳边嘀咕了两句,我立刻就猜到他在说不必付工钱。桑巴老爷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捋着颌下稀疏的山羊胡须和蔼地问我:“会不会照顾骆驼?”
骆驼?我只远远见过,从没跟它们打过交道,但出于直觉和本能,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是关系到我能不能吃饱饭的问题,容不得我说不会。
“本来呢,我们并不缺人手,”桑巴老爷端起桌上茶碗,轻吹着碗中飘浮着的茶叶,垂着头慢条斯理地顾自说着,“但如果能多找一些人一同上路我也不会反对,再说帮助穷苦人,给他们提供一份可以活命的工作,也是我的一种良好习惯。不过,通常我们不会用来路不明的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名字?我知道这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记号,但我搜遍了自己所有的记忆,却还是想不起来,其实我所有的记忆也就是在咸水镇这忍饥挨饿的三天,再往前就是我一个人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陪伴我的就只有一丛丛像癞子头上的头发那样稀疏的骆驼刺,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我过去的一切就像一扇大门一样完全关上,把我关在大门这边,让我完全看不到自己的过去。
“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喃喃说着,发觉自己嗓子十分哑涩。
“不知道?”桑巴老爷还没说话,我身后突然爆出一声肆无忌惮的嘲笑,“就算没有姓也该有个名字啊!贱如奴隶也该有个代号!”
我回过头,看到客栈外一个身材瘦高的白衣青年正护着一个白纱蒙面的女子大步进来。他眉高目深,面色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红润,脸型就像雕塑般有棱有角,薄薄的唇上有修剪整齐的漂亮青须,颌下却光洁如镜。从脖子直罩到脚背的白袍上隐隐绣着些不知名的暗花,看其质地和做工就知道一定价值不菲。他的后腰带上挂着一柄短短弯刀,斜探出的刀柄上镶着几颗熠熠闪光的红宝石,就像是刀柄上溅上的几滴鲜艳夺目的鲜血。而他身旁那女子身材也是修长高挑,半掩的白纱只遮去了她的口鼻,露出的肌肤在栗色长发映衬下更显白皙如玉,斜飞入鬓的细长柳眉衬得她大大的双眼更显神采飞扬,但她那深褐色的眼眸总给人一种看不透的感觉。此刻那眼中正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情,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我知道,这眼光决不是对一个异性的欣赏。
“到底叫什么?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白衣青年说着来到我面前,我这才发现他高挑的身材总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虽然我仅比他矮一点点而已。
悄悄退开半步,我努力想在压力面前表现得镇定一点,但混沌的头脑却不听使唤,最终只是嗫嚅着答道:“我……我不是没有名字,只是……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想不起来?”白衣青年再次大笑,露出了莹白如玉的门齿,“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你是不是个白痴?”
“托尼,你可真有灵感!”弗莱特总管突然冲那青年讨好地笑着鼓起掌来,“我看这名字就很好,白——痴,这名字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
客栈中爆出哄堂大笑,人们都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反应,我知道“白痴”是个侮辱人的称谓,但我心中并无一丝委屈愤懑,平静得就像他们在笑另一个人,我只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咳咳,如果……你要实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我们就暂时叫你白痴好了。”桑巴老爷适时发话,顺应了众人卑劣的愿望,众人脸上再次露出轻松愉快的笑。我理解他们,在枯燥无聊的旅途中,若不懂得给自己找点乐子,那闷都要闷死了。
“好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商队的伙计了。弗莱特,去给他找身旧袍子换上,再给他弄点吃的。”桑巴老爷说着站了起来,对我身后那少女笑着招招手,“黛丝丽,我的宝贝,你到哪儿去了?让爷爷担了半天心。”
“爷爷!”那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桑巴身旁,搀住他的手臂,她的声音十分悦耳,“有托尼跟着我,我就是到强盗窝里去转一圈也十分安全!”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跟过来的白衣青年的肩,眼里满是赞赏,“这一趟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护驾,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老爷,你想到我们是你的高明,保护你和你的商队是我们的责任!”托尼稍稍低了低头,神态不亢不卑,而黛丝丽望向他的眼光蒙着一层淡淡的柔情。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带到客栈后面去洗刷换衣,领到自己第一顿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从经过这儿的商队和流浪汉的只言片语中,我听说过“死亡之海”。咸水镇往北,在戈壁滩上走七八天,是昌国的昌城,往南,穿过一片半戈壁半沙漠的地段走十几天,便是达旦国的邑城,往东,只需一天,便是浩淼无垠一望无际的“死亡之海”!
“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在沙漠那边,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西方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为房,他们所用的瓷器陶器更是冠绝天下,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更难以想象的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在丝绸之国竟十分低贱,那儿的人谁都可以把它当成普通麻布来做衣服。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回西方,立刻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但“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清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沙漠中种种不可知的凶险,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漠悍匪“一阵风”,也让任何有侥幸心的冒险家望而却步。已经有好几个商队被抢劫一空的流言传来,这个时候去闯“死亡之海”,无疑是九死一生的冒险。但我没有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那遥不可测的前路,便只有饿死在这戈壁小镇,又或做个盗贼,迟早死在别人的刀兵之下。我从吃下第一口馍便没有了选择,无论别人强加给我一条什么样的路,我都只有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这是承诺的代价。
“快点吃,吃完了为骆驼准备草料,今晚早些歇息,明早我们就要上路!”弗莱特的催促使我和几个和我同样命运的伙计更加狼吞虎咽,显然他们的情形和我差不多,对食物都有一种永不满足的渴求。
“白痴,你吃完负责收拾这儿,然后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默默地捡起靴子,我对“白痴”这称谓并不感到特别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确是白痴,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二天一早,当火红如血的太阳刚刚升离地平线的时候,我们从咸水镇迎着刺目的阳光出发了。经过长着稀疏骆驼刺的戈壁滩,在第三天正午,庞大的商队终于开始踏进“死亡之海”。直到此刻,我才开始真正理解这四个字的含意。身后,还隐约可见戈壁滩零星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起伏不定的沙海有些虚幻缥缈,恍惚在无声地荡漾着,正像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走到这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忍不住望向来路,就连骆驼也在依依不舍地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我也回头最后看看地平线尽头那最后的一点绿色,这才发现,戈壁滩上只会拦路扎人的讨厌骆驼刺,此刻竟是如此的亲切,以后的几个月,眼中便再见不到一点生命的绿色了。
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地转回头,垂首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漫无方向呼啸而过的风声,以及踏动沙子发出的“沙沙”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让人更感到孤寂和无助。而我,还听到自己心跳的“咚咚”声。虽然四周干燥炽热,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拉紧了身上的长袍。蒙桑巴老爷恩典,我也有了一件和他们一样的长袍和头巾,它非常适合在这炽热的烈日下穿着,即可挡住曝晒,又能让风由下而上吹过身体。
我牵着骆驼无声地跟在向导身后,像我这样的苦力是没有资格骑骆驼的,我的责任就是拉住手中拴在一起的几匹骆驼,不让它们脱离队伍。我没有侍侯过骆驼,不过骆驼是种非常温顺驯良的动物,我没费什么功夫就掌握了指挥它们的诀窍,相信此刻就是放开缰绳它们也决不会乱跑,没有谁敢脱离大队跑向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茫茫沙海,那无疑是自杀,畜生也懂得这道理。
这是一个庞大的商队,有近百头骆驼和几十匹战马,各种人手超过百人,我曾为它的庞大而惊讶,但置身于这一望无际的沙海,我才知道再庞大的商队在这死寂的天地间都显得十分渺小,这才理解为何桑巴老爷要找我们十几个临时的苦力,我们于商队其实是多余,桑巴是需要更多的人来给他壮胆。又或者是一种防备,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牺牲我们为商队赢得生存下去的机会,就像壁虎为天敌长出的尾巴。后面这种想法让我十分不安,却无能为力,只期盼永远不要出现这种情形。
这一日我们仅走了七十里,这是在天黑扎帐篷时听向导说的,开始我还不敢相信,后来才想通是软绵绵的沙子迟缓了我们的步伐。向导大概六十开外,是个沉默寡言的干瘪老头,他是商队唯一一个去过丝绸之国的人,大家对他都十分尊敬和信赖。
本以为帐篷扎好升起篝火、侍侯骆驼吃了草料后,我们可以歇下来,不想一身白袍的托尼突然来到我们中间,他那白袍质料十分华贵,再加上他远高常人的身材,能让人老远就认出他来。
“白痴,你到弗莱特那儿领四个瓦罐,然后带几个人去营地周围埋下,再分配人手今夜轮流在罐子边值夜,我待会儿来检查!”大概是我这名字比较特别,在这十几个临时苦力中,托尼可能就只记得我的名字,所以一来我们中间就直接吩咐我,不等我回答,又到一旁安排几个武士今夜如何巡逻放哨。
我不以为在这荒凉的沙漠中会有敌人来偷袭,但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机会,托尼无形间给了我一个成为这十几个苦力的头的机会,只是机会是别人给的,抓住却要靠自己,这些苦力虽然生活在整个商队的最底层,却未必会对我这个同样阶层的同伴言听计从,如果我要找托尼来才能完成他的差遣,那他一定会真当我是白痴,我只能靠自己。那个一身横肉眼露凶光的尼奥,我暂时不敢使唤他,我只能指使几个看起来比较温顺的老实人,只要他们对我有一次服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最终会养成对我服从的习惯,我在他们心中的威信便树立起来,进而会在所有苦力中树立起来,我坚信这一点。
“脏狗,你跟我去领罐子,肥西和老苦瓜准备工具,待会儿和我们一起挖坑埋罐。”我开始平静地分派人手,不敢露出一丝小人得志的神情。脏狗、肥西、老苦瓜都是苦力们相互起的形象、易记的绰号,一听这绰号就该知道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我肯定他们不敢挑战托尼给我的权力,虽然我的名字是白痴,果然,他们相互望了一眼,在我的逼视下默默地站起来,脏狗跟在我身后,而肥西和老苦瓜则去准备工具,经过尼奥的身边时,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一丝自得的窃笑,我心中也在窃笑:你很快就会学会对我服从,虽然你的绰号是黑熊。
有托尼的吩咐,一切都很简单,我顺利地从弗莱特那儿领来罐子,然后领着脏狗三人挖坑埋罐,我干得尤其卖力,我知道现在需要以身作则,以消除他们心中多干活的不平。
罐子埋好,我公平地分派人手值夜,却还是把尼奥和另一个一脸桀骜的巴斯安排值最轻松的上夜,这不仅可以免去上头对他们额外的差遣,还基本不影响他们的休息,我要给他们一点照顾换取他们第一次的服从,而我则安排自己值最难受的中夜。要服众,我理所当然得比别人更能吃苦。
这分派无人异议,当然,多干了活的老苦瓜和脏狗还要和我值最辛苦的中夜,肯定心中有不快,只是他们不敢对我照顾尼奥和巴斯的安排提出抗议,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有社会的地方就有等级,我好像天生就懂得这个道理,并本能地会加以利用。
这个商队也明显地分成几个等级,像我们这些临时雇来的苦力是处在最底层,往上是桑巴带来的那些伙计,其实也是另外一些苦力,再往上是那些武士和弗莱特这样的管事,最后是桑巴、托尼以及黛丝丽,我对桑巴和托尼的关系有些奇怪,显然桑巴是托尼的雇主,但托尼在他面前有些放肆,甚至明目张胆地勾搭他的孙女。
沙漠的深夜十分寒冷,简直和白天判若两个世界,我裹紧毛毯也无法抵御不时刮过的寒风,枕在大半截埋入沙中的罐子上,我望着天上清亮如新出浴的明月发呆,心中还在努力回忆关于自己过去的只鳞半爪,但脑海中只是一片混沌,我一无所得。
半夜托尼带人来巡了一回哨,对我的警觉夸奖了两句,我对托尼的看法有几分改变,看来他和我有些相似,是个愿意为自己的地位付出代价的人,至少是一个负责的人,相信他在所有武士中有相当高的威信。
月亮开始偏西,营地的篝火早已完全熄灭,黑暗使十几个圆圆的帐篷看起来就像散乱在沙漠中的坟茔,巡逻的武士已经很久没有过来,估计是缩在某个背风的角落打盹去了。我睡意朦胧地枕在瓦罐边休息,风在罐子中形成的回声总让人产生各种错觉,就像罐子中是个空旷无边的世界,不时有怪物的脚步声奔行而来。
不对!这不是错觉!我蓦地睁开双眼,把头完全伸进罐子,立刻就听到一阵十分规律的闷响,清晰地在罐子中回荡。我一跃而起,极目四顾,立刻就看到东方起伏不平的沙海上,十几团黑影在无声地跳跃着,就像黑夜中突然出现的幽灵,转眼就掠近了几十丈。我努力睁大双眼,终于看清那是十几匹战马正无声奔袭而来,十几个骑手完全黑衣黑裤,身子紧紧贴在马背上,倒提的弯刀泛着粼粼寒光,在银亮的月色下十分刺眼。
“偷袭!有人偷袭!快来人啊!”我边往营地狂奔边大声呼喊,同时满地找寻趁手的家什作兵刃,可四周除了沙子还是沙子,两个负责巡逻的武士最先糊里糊涂地迎上前,却没来得及叫一声便被偷袭者劈成两段,我拼命往回飞奔,可身后沉闷的马蹄声还是越来越近。突然,我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凛冽杀气向后背袭来,几乎是出于本能,我猛地往旁尽力跃开,跟着就势倒地一滚,正好看到一道寒光从我方才那位置一闪而过,马上那黑巾蒙面的骑手“咦”了一声,似乎对我躲过他这一刀大为惊讶,但他没有停步,纵马瞬间便冲出数丈,直冲向最近的帐篷。
身旁有无数马蹄踏过,在我周围溅起无数沙尘,不时还有刀光向我掠来。我奇怪自己毫不惊慌,只是本能左闪右躲,每每于毫厘间躲过踏向我的马蹄和劈向我的刀锋,我对自己敏捷的身手和危急时刻的冷静和机敏大为惊讶。
当最后一匹战马从身旁疾驰而过时,我猛地抓住了它平伸出的尾巴,它奔驰的冲力顿时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带着我跟着它飞跑。马上骑手回身一刀斩向我的手腕,马的速度顿时一缓,我丢开马尾立刻又用另一只手抓住,使劲一拉,然后一按马臀。趁他一刀落空的瞬间我借着飞奔的冲力跃上马背,双手从他腋下穿出,反扭住了他的双臂。他的后脑勺猛往后一扬,暴然砸向我的面门,这像是早在我预料之中,我已抢先偏开头躲过了他最后这一击,跟着身子猛地一歪,扭住他从马上使劲往下栽,同时把他的头按向地面,着地时我听到轻微的一声“喀嚓”,我知道那是他颈骨折断的声音。
在地上几个翻滚后,我慢慢爬了起来,浑身上下虽然有些痛,却没什么大碍。我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有些疑惑地望着脚旁一动不动的黑衣骑手,对自己杀人手段的高效和准确狠毒十分惊讶,难道我本是一个受过专门训练的武士?
前方传来呼喝打斗声,以托尼为首的十几个飞鹰武士已经迎了出来,他们的穿着打扮和托尼相似,显然他们都训练有素,不像桑巴手下那些武士那样只会胡乱呐喊着,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他们共同进退,队形时分时合,人数虽少却令人不敢小觑,在托尼指挥下有条不紊地拦住偷袭者的去路,不容他们深入营地中央。尤其是托尼,一柄弯刀在黑衣骑士中纵横驰骋,不时有骑手被他劈于刀下,眼看十几个黑衣骑手转眼折损过半,领头那彪悍的骑手突然吹了声长长的口哨,剩下的几个黑衣骑士立刻呼啸而退,像来时一样迅捷。托尼率众纵马追出数百丈,但却被那些黑衣骑士甩得越来越远。想来跋涉了一整天的坐骑无法追上那些速度奇快的偷袭者,最后他只好勒马而回。
眼看偷袭者渐渐消失在沙海深处,我终于松了口气,抬脚勾起那个倒霉的骑手身旁的弯刀,随手舞动两下,十分趁手,我满意地解下他的刀鞘挂在自己的腰间。我有点奇怪自己对这个死在自己手里的倒霉蛋毫无一丝怜悯,甚至都没有正眼看他一眼。只想着这一路不知还有什么凶险,我得为自己准备一件随身兵刃。
我对自己的冷酷有些惊讶,难道我本就是个杀人如麻的冷血武士?
慢慢回到营地,众人正在救助伤者、埋葬死者,收拾被冲乱的帐篷和惊起的骆驼,一时乱成一团。虽然大家战胜了盗匪的偷袭,但依然有些惊魂未定,只有桑巴老爷表现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镇定和从容,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托尼则显得很平静,显然对流血和死亡习以为常。他先巡视战场一圈,然后安慰了桑巴和黛丝丽几句,最后冲众人高喊:“谁先示的警?我重重有赏!”
“是我!”我大声回答道,不自觉地挺起了胸膛。
托尼转望向我,突然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冷厉的眼眸直直地盯着我。不对,是盯着我新缴获的腰刀,然后他的眼光重新转到我的脸上,用命令的口吻冷冷地说:“把你的刀解下来!”
“为什么?”我有些疑惑。
“苦力就是苦力!”托尼的声音十分冷峭,薄薄的嘴唇轻蔑地撇了撇,“苦力没有资格携带武器!”
我迎着托尼满是敌意的目光,尽量柔声说:“我值夜的时候需要武器防身,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帮你,再说……这刀也是我亲手缴获。”
“那又如何?”托尼神情越加森冷,“苦力佩刀是对武士的侮辱,我也不需要一个苦力的帮助。”
望着托尼隐含煞气的目光,我犹豫起来,似乎没有必要为这个得罪商队中处于最高层的人物,心中正在犹豫,托尼已逼近两步,手扶刀柄冷冷地说:“你想佩刀也可以,就像真正的武士那样接我一刀!”
周围的人们都停下手里的活望着我和托尼。我注意到那十几个苦力也感情复杂地望着我,我知道如果我顺从地扔下刀的话,从此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就永远和他们一样,只是个苦力,我再难有什么威信和尊严,我得为自己的尊严赌上一回,哪怕是用生命!
慢慢拔出腰中的刀,我没有说话,但所有人都明白了我的意思,人群中闪过一阵无声的骚动,然后所有的目光都转向我对面的托尼。我在心中祈祷自己是真正的武士,有能力挡住托尼一刀。
“呛——”托尼拔刀的一瞬就是他出刀的一瞬,等我明白过来时刀光已耀花了我的双眼,我本能地抬刀护住面门,手上似乎微微一震,托尼已收刀入鞘,此刻,四周还回响着他弯刀出鞘时的袅袅余音。
“这是惩罚你不清楚自己身份,”托尼说着转身就走,然后回手把一个小羊皮水袋抛到我的脚边,“这是赏你率先示警!”
我手握刀柄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但手中仅仅是刀柄,刀身已无声地跌到地上,同时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痛,有沾稠的液体顺着脸颊慢慢流下来,无声地滴落黄沙,殷红刺目。
这一瞬间我十分沮丧,我不是武士,不然我不会连托尼一刀也挡不了,甚至都没看清方才那一刀的来势,连对方在我脸上划开了一道口子也不知道。我黯然地慢慢松开手,任空空的刀柄缓缓跌落黄沙。
就在我失魂落魄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鼓掌,掌声沉闷,像两只熊掌相击。我转头望去,是壮硕如熊的尼奥,他正用满是崇敬的目光望着我,向我缓缓拍响双掌。然后是巴斯,然后是脏狗、肥西,然后是所有的苦力,他们眼中没有一丝嘲讽或同情,只有尊敬,十几个人的掌声在广袤的沙漠中显得有些稀稀落落,却让我浑身燥热,两眼湿润,我知道,我已赢得了他们的尊敬。
“快干活!咱们一大早还要赶路!”弗莱特总管的吼声打断了众人的掌声,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气急败坏的味道。
沙漠上的太阳升起得特别早,我们刚掩埋了死者,把散乱了的帐篷和货物收拾停当,金黄色的阳光便已经刺得我们睁不开眼,弗莱特总管纵马从营地中疾驰而过,大声向所有人传达桑巴老爷的命令:“收拾货物,带上伤者,丢掉毁坏的帐篷,杀掉伤重不能行的牲口,早餐边走边吃,出发!”
枯燥的旅程又重新开始了,我牵着骆驼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身旁是向导哈里老爹,一个沉默寡言的干瘪老头,本来他可以骑乘骆驼,只是他好像更相信自己的双脚,六十开外的人,走路的长力竟比我这个健壮的年轻人还要悠足,让我钦佩不已。
队伍中无人说话,所有人都在留着精神抵御渐渐炽热起来的太阳,我敢肯定所有人的心情都异常沉重,都知道昨夜铩羽而回的那些偷袭者决不会善罢甘休,从武士们的只言片语中,我知道那些黑衣骑手就是大盗“一阵风”的手下,果然个个彪悍,迅疾如风,幸好贫瘠的戈壁荒漠养不活太多的强盗,他们的人数应该远远无法和商队的武士相比,但沙漠是他们的天下,前路会有什么样的手段在等着我们,大家无从揣测,也无从防范。
太阳渐升渐高,最后就像完全静止般固定在头顶,天空万里碧蓝,明亮剔透得看不到一丝云彩,脚下的沙子早已变得滚烫,隔着厚厚的靴底也能感受到它的热度,偶尔轻拂过的微风也炽热难当。我不停地舔着完全干裂的嘴唇,全身的汗液早已蒸腾得只剩下满身盐渍,严格的食水定时定量分配制度,让我们这些完全靠脚力行走的苦力体力消耗极大,不多时便在烈日的曝晒下变得昏昏沉沉,摇摇欲倒,最后只是凭着本能在向前挪步。
正午时分,后面终于传来弗莱特的吆喝:“停!搭起帐篷,休息一个时辰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