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明朝做女婿》
第1章马姑娘的婚事
元至正八年,元宝山下的马家村。
马老太公的两个闺女都还没有出嫁。
特别是大闺女马秀英,已经十八岁了,仍旧待字闺中。
继母马二娘找媒人前前后后为闺女说了四个婆家,相过四次亲,可一次也没有成功。
第一个跟马姑娘相亲的是个瘸子,那男人比她大两岁,因为在战场上受了伤,被红巾军砍断一条腿,所以退役回了家。
当马秀英跟着二娘走进那瘸子家的时候,男人只看她一眼,脑袋就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他说:“你家丫头脚太大!样子不美,心不灵手不巧,身材不苗条!赶紧领走吧!”
马秀英一听勃然大怒:“你以为自己是谁啊?腿瘸吧,眼也瞎?滚你个犊子!你相不中我,我还相不中你嘞!”
没等那瘸子明白过来,马秀英抬腿给他一脚,瘸子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上,另一条腿也差点被她踹残废。
然后女人气呼呼走了,一双大脚踩在地上四平八稳。
第一次相亲,马秀英吃了大脚的亏。
在那个以缠足为美的年代里,男人喜欢的是女人的三寸金莲,大脚女人是很难找到婆家的。
第二个跟马姑娘相亲的,是隔壁王家村的一个青年,断了一条胳膊。
那男人的胳膊也是跟红巾军作战的时候被砍掉的,刚刚退役回来不到三个月。
他不但是个独臂,还感染了严重的肺痨。
当马姑娘坐在他对面的时候,肺痨鬼说一句喘三喘,一个劲地直咳嗽。
那唾沫跟下雨一样,眨眼喷了马姑娘一头一脸,肺管子差点咳出来。
马秀英在哪儿坐了半柱香的时间,也没问清楚那男人多大,姓啥叫啥,鼻子眼睛就被浇迷糊了。
她是被男人给喷出来的,走出家门以后,全身的衣服都被肺痨鬼的口水喷湿了,差点没被淹死。
第三个跟马姑娘相亲的,是县衙里的一个刽子手。
那刽子手做了十五年的屠夫,长得膀大腰圆,胡子拉碴,一身的肥肉,样子如同凶神恶煞。
只要是县衙里的死刑犯,全都有他操刀砍头,死在他刀下的罪犯不计其数。
刽子手的老婆刚死不久,正待续弦,一眼就相中了马秀英。
相亲这天,刽子手穿戴一新,马姑娘刚刚走进屋子,他的哈喇子就流出去半尺多长。
他两根檩条一样的手臂瞬间将马秀英抱在怀里,嘴巴一张,喷出一股口臭,跟三年没刷过的茅坑差不多。
“美人儿,我稀罕你啊……咱俩成亲吧!”没等马姑娘反应过来,他的大嘴叉子就过来亲她的脸,好比一头捕获了猎物的熊瞎子,
马姑娘吓得一声尖叫:“你干啥!无赖!”咣!抬手就是一耳刮子。
偏赶上马秀英的力气大了点,一巴掌下去,肥胖的屠夫被她打得眼冒金星,在地上滴溜溜转了七八个圈儿。
站定以后,晃悠半天脑袋,他愣是没分出东南西北来。
马姑娘受了委屈,哭哭啼啼跑了,一路走一路撒着泪滴……。
屠夫站定以后,眨巴眨巴眼问马二娘:“你闺女咋了?”
马二娘说:“你呀,太猴急了……没进洞房嘞,亲啥亲?活该讨不到媳妇!”
马二娘说完,也拂袖而去,觉得这个女婿不合适,忒他娘的粗鲁……。
经历了三次相亲的失败,马秀英心灰意冷,哭着问:“二娘,天下的好男人都死哪儿去了?为啥找个好男人,比找个会下蛋的公鸡都难?”
二娘叹口气说:“那儿还有好男人啊?好男人不是被抓壮丁送去打仗,就是徭役去了,剩下的都是残废,有个残废男人过日子……已经不错了。”
的确,此刻的大元王朝已经走向了统治的末日,变得风雨飘摇。
几年前,据听说有人在黄河滩上挖出一个石人,石人的背后刻了一只人眼。
自从那个石人出现以后,民间就有了歌谣,纷纷传唱: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于是,好多活不下去的老百姓而起,短短数月之内就成立了一支几万人的红巾军。
大元朝为了平定红巾作乱,开始招募大量的乡勇,只要是好胳膊好腿的男人,全都被抓走了。
甚至一些轻微的残疾人,只要不痴不傻,也被抓起来修筑工事,押运粮草去了。
于是,山村里只剩下了一大群女人跟孩子,好多女人变成了寡妇。
这个时候男人可是宝贝,所有的人家全都开始哄抢,就怕闺女嫁不出去,找不到婆家。
马秀英正好生在这样一个战乱的年代,注定了婚姻的坎坷。
那些因为残废而退役的男人,多少人家的好姑娘都挑不过来,谁还瞧得上一双大脚性格粗鲁的马秀英?
她被这个时代淘汰了……。
可马秀英不服气,绝不相信命运的安排,她发誓,非要找个称心的如意郎君不可。
终于,第四次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