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莽莽青山,两辆马车直奔山外的城市而去,在那里,罗绮用重金雇佣了一队实力很强的佣兵队伍,护卫着她和雷雷朝加斯联邦而去。第一小说 www.01xs.com
这一路上倒是风平浪静,罗绮的黑心二叔似乎没有再打算将罗绮留在路上,让她永远回不去,这让雷雷有些奇怪了,丧心病狂的夺权者不是应该一波又一波的发动攻势吗?怎么就这样偃旗息鼓了?
车队在佣兵的护卫下,马不停蹄的朝加斯联邦赶去,在一个月之后,总算是赶到了加斯联邦,在这里,雷雷向罗绮告别了,他想去的是自由之城,大家目的地不同。
毫无疑问,加斯联邦中最繁华的便是被誉为“珈蓝明珠”的自由之城,自由之城不属于任何公国,是由所有公国所共同持有,每五年选举一次,由全体城民决定由哪个公国来管理,那么在这五年中,自由之城的所有税收都属那个公国所有。
这样一来,所有公国都会对自由之城提出最有利于竞选的条件,从而让自由之城更加繁荣。
自由之城是许多行业的总会所在地,比如骑士总公会,魔法师总公会,商业联盟总会,等等等等,甚至连青楼总会也设在这里,便如它的名字一般,这是一个自由的城市,每个人都最大限度的享受着自由,享受生活。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你能享受到人间所能享受到一切,当然,前提得是你得有钱,许多许多的钱。
雷雷是个有钱人,相对于某些阶层来说,他是个有钱人,历年来柯林斯郡的受益都属于雷家三少所有,虽然他纨绔了那么一点,败家了那么一点,可是这笔收益实在是太多了些,每年总会有些结余的,而如今,这笔钱都归雷雷所有了。
珈蓝大陆流通的货币分为铜币、银币和金币,十个个铜币折合一个银币,而十个银币又折合一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金币已经是最大面额的流通货币了。然而对于大商人来说,这显然不行,一笔数十万金币的生意需要一个马车来装载金币,既不安全,也不方便,更别说数百万金币的大生意了,于是,更大面额的金钱便应运而生了,那便是紫晶币,一种相当于信用卡的货币,由稀有的记忆晶体制成。
辛克兰送给雷雷的空间戒指中便有两个这样的紫晶币,一个是他自己的,另一个则是辛克兰送给他的,辛克兰不光送了紫晶币,还有几件魔法装备,两个戒指,一个项链,还有一对手镯和一个胸针,都是高级魔法装备,能在瞬间发出一个高阶的魔法,属于救命法宝。
另外,辛克兰还在空间戒指中放了几个魔法卷轴,这些卷轴每一个都价值连城,大陆第一强者炼制的魔法卷轴不是用金钱就可以衡量其价值的。
初见自由之城,就算见惯了地球上那些高楼大厦林立的大都市的雷雷也不禁为之惊叹,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城市,站在远处的山峦上,你根本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边际,只能看到一排排的建筑漫延到天际。
自由之城没有城墙,也不需要城墙,它富足,富足到了连周边都没有了强盗,它更弱小,弱小到了根本不需要城墙来保护,因为它无力反抗。
历史上不是没有帝国来侵越加斯联盟,就在数十年前,斯特兰帝国就曾经侵越过加斯联邦,当一队不足百人的斯特兰帝国骑兵冲到自由之城来的时候,他们只看到四处都挂着投降的白旗,人们平静的生活,做生意的做生意,买菜的买菜,就连小孩看见了他们,也只是咯咯笑两声,便上学去了,似乎一点没有把他们当成凶恶的侵越者,这让那个骑兵队的队长很是不解。
然而这样的景象不光是出现在自由之城,加斯联邦处处都是这样,公国的士兵根本不抵抗,斯特兰的铁骑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白旗,以及平静的人群。
这样的情形让斯特兰的统帅很是生气,却又无可奈何,这还算是战争吗?这明明就是旅行!
斯特兰帝国的军队甚至连一支箭都没有射出过,便全盘占领了整个加斯联邦,当地的居民甚至还热情招呼士兵用餐,以至于这些士兵们都不好意思掠夺了。
然而,斯特兰帝国的侵越行为仅仅持续了不到三天,当三大帝国陈兵百万于斯特兰帝国的边境线上后,侵越军以比他们突进加斯联邦更快的速度退了回来。
从始至终,加斯联邦没有损失任何一个人的生命,至于被掠夺走的财务……
从第二年开始,斯特兰帝国的人们发现物价高了许多,特别是某一些需要从加斯联邦运来的货物,更是价格高的离谱,从此之后,斯特兰帝国再也没有发起过任何针对加斯联邦的行动了。
当雷雷进入到自由之城后,更是切身感觉到了这里的繁华,大街上都人潮涌动,拉着货物的马车如长龙一般,到处都是叫卖声,砍价声,各种口音交织成一种奇妙的交响曲,生动而活泼。
自由之城里的建筑也是各有特色,东方的飞檐拱顶,西方的尖顶圆楼,北方粗线条的方块屋子,南方精致典雅的小楼别院,这些完全不同的建筑风格交错在一起,却形成了一种很独特的风韵,一路走来,便是一路的风景。
雷雷找了一家东方韵味的旅馆住了下来,木质的外楼兼营着酒楼生意,而后面则是一个人工池塘,池塘边上建着几栋木楼,还有几个院子,环境很是不错。
旅馆的老板和员工都是东方人,黄皮肤黑眼睛,与雷雷一样,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雷雷也惊讶于这一点,他也曾经想过,莫非这是地球的另外一个位面?否则怎么会连人种也如此相似,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实在有太多的不同,也有着太多相同。
洗漱了一番,用过午饭之后,雷雷便到街上转悠起来,东看看西瞧瞧,走马观花了一番,转了几条街,雷雷突然看到一间名叫博览的书店,不禁心头大喜,立刻钻了进去。
书店很大,里面却空无一人,一个清瘦的老人正坐在柜台前看书,见雷雷进来了,他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便不再理会,任由雷雷自己选看。
雷雷看了一会,光是看书名已经让他看得眼花了,这里的书太齐全了,每一个柜子前都摆着一个牌子,标明了这个柜子里的书是什么种类,雷雷粗粗看了一遍,天文地理,风土见闻,人物传记,历史故事,魔法典籍,武技知识……简直是无所不包!
那些天文地理方面的书雷雷看了不少了,没有多大兴趣,他现在看的是魔法类的书籍,这里卖的书自然不会有什么著名魔法师的魔法笔记,大多是基础性书籍,比如讲解魔法原理的,或者是初级的咒语的,又或者是魔法材料的介绍,反正是五花八门。
雷雷选择了七八本书,长长的一柜子书,他仔细搜寻了一遍,却在书柜最底层找到了一本让他眼前一亮的书——《诅咒之书》。
这书有一指头那么厚,书皮已经泛黄陈旧了,雷雷拿出来一看,顿时被吸引了进去……
“天有神灵,故有诅咒,诅咒之术常为世人病垢,实则误解,诅咒分为诅与咒两个部分,诅是指祈求,咒则是方法,诅咒是一种使用精神力、心力、神识之力和自然元素之力结合而成的法术,常人的誓言也是诅咒术中的一部分……”
这便是《诅咒之书》的前言,光是这段前言,便足以让雷雷欣喜若狂了,作为天下第一咒师辛克兰的弟子,辛克兰却一点没有教过雷雷诅咒术,对于诅咒术这样神奇的法术,雷雷一直很好奇,此刻见到了《诅咒之书》便如获至宝一般了。
雷雷兴冲冲的走到柜台前,将这些书放到了老人面前,老人一一给他算账,当看到那本《诅咒之书》的时候,老人的动作微微一滞,抬头看向雷雷说道:“年轻人,诅咒是不详之事,害人害己,还是不要去学的好。”
听到老人的话,雷雷微微一愣,随即笑道:“存在即是合理,任何事物既然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刀能杀人,也能切菜,只看运用者的心而已,心邪,万物都是凶器,心正,万物都是救人的圣器,老人家,如果你觉得诅咒术是邪术,那又何必留这本书在店里呢?”
老人被雷雷说的一呆,随即笑了起来,点点头,找了个袋子帮雷雷将书装好,雷雷结了帐,接过袋子正准备出门,老人却把他叫住了:“年轻人,你等等,我这里还有一本书,你要是感兴趣,就送给你吧。”
说完,他转身走进书店的里间,不久后,老人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这本书放在我这里已经有许多年了,可没有人能看得懂它,不过,我知道它很有价值,据说,诅咒术便是脱胎于这本书,这才是真正的诅咒之书!”
伸手接过老人手中的盒子,雷雷打开一看,顿时脸色剧变,呆若木鸡!
雷雷脑袋里一片空白,死死盯着盒子里的书,一脸震惊,似乎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头巨龙。
不,就算是盒子里飞出来一头巨龙,钻出一个天使,再冒出一个自称神灵的家伙,雷雷肯定也不会象现在这般震惊!
那金丝编织成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诅咒之书!
光这四个字不会让雷雷变成这个样子,而这四个字偏偏是方块字,雷雷看了二十年的方块字!
诅咒之书……
这四个龙飞凤舞的繁体中国字,让雷雷如被九天雷霆击中了一般……
[正文 第十五章 我要成名]
老人见雷雷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诧异的问道:“你认识书上的字?”
老人的声音宛似从遥远天际传来一般飘飘渺渺,却将震呆了的雷雷清醒了过来,他艰难的抬起了头,沙哑着声音朝老人问道:“这本书是哪里来的?”
“从我很小的时候它就在店里了,听我爷爷说,他很小的时候,也已经有了这本书了,只是从来没有人能看懂它,便一直留着。第一小说 www.01xs.com”
雷雷苦涩的一笑,老人的爷爷还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书,那么,这个书应该是很久之前流传下来的,这个世界,自己还是孤独的呀……
老人见雷雷的表情,知道他是能看懂这书上的字了,便好奇的问道:“你真认识书的字?”
“我想,这个世界上,可能也只有我才认识它了。”雷雷怅然叹息:“老人家,您说的没有错,这书才是真正的诅咒之书,书上的这种文字叫中文,是……上古时代的文字。”
“呵呵,那就好,那就好!”老人显得很高兴,乐呵呵的说道:“这样也不枉费我们加利亚家族保存它那么多年了,书就要拿来看的,若是看不懂,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年轻人呀,你要记住今天你说的话呀,若是有一天,你真的修炼成诅咒术,千万要把握住自己的心,就好像辛克兰大师一样!”
雷雷呵呵一笑,朝老人一点头:“我会记住的,对了,我就是辛克兰大师的弟子。”
老人一愣,随即微笑起来,雷雷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金币,老人坚决不收,任凭他怎么劝说,老人只是摇头微笑,却不肯收下,雷雷只好作罢,再三道谢后才拿着书走了。
提着一口袋书,雷雷回到了旅馆中,他一进小院里,就关上门开始看书了,这一看便足足半个月没有出门……
那本金丝编成的《诅咒之书》中,开篇就是一行龙飞凤舞的草书——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句话出自老子的道德经,雷雷是很清楚的,记得最初看到一篇书上写了这句话,当时心里还拔凉拔凉的,以为说的是老天将世间万物当成猪狗一般看待,后来看书多了,才知道其中的真正涵义。
大仁便是无仁,这老天爷不会对谁特别的好,也不会对谁就特别的差,万物皆是一般的对待,那就是不管不问,任其发展。
这段话出现这里,显得有些突兀,雷雷怀着疑问继续看了下去,正文一开始,讲的并不是诅咒术,而是说力量,说这天地之中无处不有力量,风是力量,水是力量,空气是力量,火是力量,天地万物都是力量。
这一段很好理解,学过物理和化学的雷雷把书中力量理解为能量,每一种物质都是能量。
书中又写到,不光有形的物质是力量,同时,无形的思想也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更为庞大,而诅咒术的基础就是思想的力量,称之为念力。
每个人都有念力,有大小之别,有的人的念力很强,不但能影响运气,还能影响他人的运气,而有的人的念力则很弱,只能受到别人的影响。
书中将一个世界中的运气描述成一个饼,永远都吃不完,然而,饼却永远只有那么大,一个人的运气如何,便看他的念力了,念力强的人,分到的运气自然就多就好,飞黄腾达升官发财不在话下,而念力弱的人,分到的运气便少了许多,两人做同样的事情,同样的态度,同样的做法,结果却截然不同,这便是念力与运气的关系。
看到这里,雷雷不禁苦笑,这样说来,自己都倒霉成这样子,念力怕是已经成负数了。
人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万物见了都来爱,而自己呢?
确实是人见人爱,只是针对小偷而已,偷自己绝对不会失手就是了;花见花开,那也确实,只是自己对花粉过敏,每次都会弄的全身红肿;车见……呃……车见车撞倒是真的。
至于万物见了都来爱,什么蜜蜂呀,刺猬呀,老鼠呀,蛇呀,下水道呀,无论死物活物,反正能弄得人半死的东西都一一在自己身上体现过了爱心,正所谓骂是亲来打是爱,它们都咬过自己,刺过自己,那就应该算是真爱中的真爱了……
自嘲了一阵,雷雷继续看书,后面的一段开始说诅咒术了,只是与那本珈蓝版的《诅咒之书》不一样,这本原版的书中将诅咒术分成了三个方面,分别是诅、咒、术!
在雷雷的理解看来,诅是意念,也就是念力,是任何一种诅咒术的基础,就好像汽油之于汽车;而咒则是方法,比如用的咒语或者某种道具,相当于汽车中的发动机;最后的术,便是指实施过程中用的媒介,借用的神明力量,等等,这个部分就相当于汽车的轮子了。
这三部分中缺少了哪一部分,都不可能施展出一个成功的诅咒术。
书中还提到了誓言,誓言的应验与否,也取决与一个人的念力,若是这个人很爱他母亲,是个大孝子,那么,当他以自己母亲的名义起誓的时候,念力是相当惊人的,一旦背弃了誓言,应誓的可能性极大,而反之,一个人若是用无关紧要的东西来发誓,那一般来说,等于是放屁。
看到这里,雷雷不禁乐了,看来以后发誓千万得拿自己不在乎的东西发誓,比如,雷天怒同志就是个很好的对象嘛!
接下来的几页便是讲述基础的诅咒术,第一个就是“弱运术”,能在一定时间里弱化一个人的运气,效果得看那个人的念力如何,还有就是施法者的念力。
若是施法者的念力太弱,而被诅咒的对象念力又太强,那么效果会大打折扣,而且削弱运气的时间会很短暂。
任何诅咒术都有时间限制,除非是死咒,死咒是以施法者以生命为代价的法术,被诅咒者一生都将被诅咒所纠缠,直到他死去。
雷雷怀疑自己就是被人下了死咒,否则怎么会那么倒霉?可谁又会对一个一岁的孩子下死咒呢?
自嘲的一笑,雷雷觉得这个猜想,只不过是自己对过去悲惨生活的一种妄想症而已。
“弱运术”的咒语很简单,但是要施法对象的毛发,施法的时候将对方的毛发裹在属于黑暗性质的物品中,用念力不停催动咒语,半个小时之后就算是完成了,所用的黑暗性质的物品越强,念力越高,效果便越明显,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更长久一些,但是最多也就一个月。
雷雷见猎心喜,很想找个人来试试,可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又觉得无缘无故的诅咒一个陌生人很不好,只好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
第二个诅咒术是病患术,这个法术的咒语非常繁复,每一个字雷雷都看的明白,可组合在一起就舌头打结,根本无法完整的将咒语念出来,这段咒语的音节跳跃纵横,时而象顺口溜一样,时而出现多个完全无法顺畅读出来的音节,然而这段咒语又要求一口气念完,实在是让雷雷头疼不已。
咒语学会了,还要施法对象的生日,也就是生辰八字,这让雷雷郁闷不已,总不能诅咒一个人,还专门跑去打听别人的生日吧?
最后,则是需要施法者的一点血液,这倒不难,可是这个诅咒术一旦失败,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几率会反噬施法者本身,也就是说,施法过程中只要出一点差错,就有可能诅咒他人不成,反而让自己大病一场。
病患术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最多也是一个月,时间一到,被诅咒的人自己就康愈了。
雷雷左看右看,都觉得这个法术实在像传说中的中邪了。
后面记载的诅咒术越来越难,不是咒语难背,就是要求的材料难寻,更加离谱的是反噬的几率也越来越高,而且需要的念力也越来越强,这让雷雷很是郁闷,他的念力指数恐怕已经成了负数,还诅咒个屁呀,一诅咒只怕立刻反噬,岂不是成了诅咒自己?
在翻阅完基础的诅咒术后,雷雷终于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东西……念力修炼!
在这一章中,诅咒之书开始讲解如何修炼念力,办法有三种,第一种办法是加强自己的意念,修炼的方法近似于冥想,通过不断集中精神去想一件事情来提高念力,只是进展非常缓慢。
第二种方法是炼制法器,通过法器来盗取别人的念力,可是对象必须是小孩子,只有心智未开小孩子才没有太多欲念,念力才能被盗取来转化成自己的念力,这个方法被雷雷第一时间就否决了,太伤天害理了!
第三个办法比较合雷雷的胃口,可这个修炼的方法更是离谱,那就是……出名!
出名了,认识你的人多了,念力自然就强了起来,最好是那种“天下无人不识君”的出名,不但要出名,还要是善名是威名,要让人崇拜,要让人敬仰,要让人喜爱,而不是像杨二、芙蓉那种令人恶心唾弃的出名,更不能像希特勒那样以盖世凶名而闻名天下。
否则念力不但不会增强,反而会一落千丈。
出名必须得是正面的,古今中外这样的人物都不少,比如岳飞岳武穆,比如文天祥,比如爱因斯坦,比如蜘蛛侠,还有那个把内裤穿外面的某人,或者奥特曼那样也行,反正得是个好人!
只有好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崇拜、尊敬、喜爱等正面的情绪,而这些情绪就是念力,集合千千万万人的念力于一身,那么,念力的修炼速度会是何等的惊人?
“我要做个好人!”
雷雷握着拳头,热泪盈眶的发誓……
————————————————————我是贼笑的分割线————————————————
每次更新,总是能得到十几个收藏,虽然比起点无数大神小神的成绩来说,这点成绩实在是不值一提,不过却能带给我无比的快乐,正是这些收藏的朋友带给了我写作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请一口气看到这里的朋友也加入到我们的欢乐中来吧!
似乎应该上了新人榜了,各位请千万别吝啬手中的推荐票呀,对于小鱼这样的新人来说票票可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