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说话,看着尼格拉斯,毕竟他才是队伍的核心人物。我向来就不爱管事的。
“很抱歉!我们还有事情要去办,所以,很抱歉!”果然,尼格拉斯能够很好的想到推脱词。
“感谢你们将我最重要的信件安全带来,请你们吃顿便饭是应该的。”对方似乎很会讲话。
“既然你们能够将这东西安全带到,你们接受邀请也是应该的不是吗?!”说话的是另一位老人,从外貌上看和前面见到的那一位叫莱德哈姆·柯特的接收人很像,应该是他的兄弟一类的,不过让人注意的不是他与前者的相象程度,而是他身上穿着的是与接收人不同的服饰——魔法袍以及袍子上的魔法徽章,尤其那是一枚刻有三杠深痕的红色六芒星徽章,他是一位上位的火系魔法师,要不是因为之前知道魔法师的确是很少见,不然,我还真的会以为魔法师和中国的大学生一样多,随便就能抓到一大把。看样子我们是很难拒绝邀请了,没有人有勇气拒绝一个上位的火系魔法师的邀请。
“那恭谨不如从命了。”果然。
“那就请吧!”
……
果然是有钱人家呀!屋里处处点缀着华丽的装饰,到处是精美的家具、精制的摆设。无不凸显主人的财富,尽显奢靡之风。可惜不是我所欣赏的风格,总觉得有些太过奢侈了,有着书中所提到的爆发户粗俗感觉,完全降低了欣赏格调,最重要的是华丽而不实。想来应该不是魔法师的风格才对,但是谁又能保证魔法师就不爱奢靡呢?!毕竟我见过的魔法师屈指可数,而有幸参观其居所的也就只有我的老师那么两个而已,不能以偏盖全。
吃过那可谓丰盛之极的晚宴后,那位上位火系魔法师以及他的弟弟(已经确认那位叫做莱德哈姆·柯特的接收人就是他的双胞胎兄弟)邀请我到偏厅小坐。其实我到是很庆幸留下来吃晚餐,来到克姆莱拉后就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晚餐,食物之多,之精美,还有其特殊的烹饪方式,是我从未品尝过的。有钱人家的饭后茶点也是非常之别致,我忍不住又拿起一个小点心来细细品尝(我一向来就不能够拒绝美食的诱惑)。
“没想到会遇到中位的水系魔法师呀!看来这一趟真是不虚所行呀!”说话的是那位叫做莱格西姆·柯特的火系魔法师。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么厉害的年轻的魔法师了。” 莱德哈姆·柯特感叹。
“我不过是个刚刚通过等级测试完全没有什么经验,而且还没有出师的学徒罢了,哪里厉害啦?”一个还没有出师的学徒而且几乎没有经验可言,能够厉害到哪里?!这个老头的脑袋有问题吗?!我要是够厉害,我早就抬出亡灵法师的身份出来吓人了,哪里还这么麻烦的与人一道游历,还在这里同他们两个老头罗嗦个不停?!。
“哦?!还没有出师吗?!”不就是还没有出师么,有什么好诧异的。这个世界多的是还没有出师的学徒,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也不清楚由于魔法师像稀有动物一样的稀少,而且魔法工会规定不是中位魔法师是不允许收徒的,这就直接导致魔法学徒也很稀少,甚至比魔法师还要稀少的主要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有了一定段数的魔法师高傲得决不允许自己收一个天赋不高的学徒,否则我的两个老师就不会找个徒弟找了N年之久。
“是呀!”
“真是厉害呀!这么年轻就已经是中级魔法师了。”
“很少见么?”
“是很难得!一般中级魔法师大概都是在30岁左右,而高级魔法师几乎都在40岁以上,上位魔法师、大魔法师的年纪基本上在60岁以上,魔导师几乎都是100岁以上。你才几岁?!现在就已经是中级魔法师了。”原来如此。我还没告诉他我学习魔法才三年多,不然,他可能会晕倒。虽然个人觉得说出来的话,应该会比较有意思,当然麻烦也会增加。
“你可真是个天才呀!!!!”不必赞美了!我已经觉得自己很天才了!
……
这两兄弟似乎对我很是感兴趣,缠着我说了一个晚上,使得我不得不在这座豪宅里住了一晚。真是受不了了,虽然感觉很舒适,但是,毕竟是到别人的家做客,感觉上还是很拘束,非常的不自在。至于那两位魔法师(两兄弟其实都是魔法师,只是系别不同而已),我到是不至于反感,但是真的觉得他们很烦人,好像N久没见过魔法师的样子,老是在打听我的学习生活,真的非常的厌烦,虽然我也从他们的口中探听到不少的消息,遗憾的是完全没有一条是我所想知道的。在吃完早饭后,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们的盛情邀请,离开了那座让我觉得俗不可奈的大宅子。
第七章 都市之游(二)
不愧是有名的交流城市,在街上贩卖的货物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品种之齐全是我前所未见的。在一个偏僻的小摊子前,我发现了很少见的妖兽骨,虽然颜色很成旧了,不过,还是很难得了。
“这东西怎么卖?”我问到。这个东西应该不便宜才对,对于魔法师而言这可是极品,可遇而不可求。
“三个银币。”让人很吃惊的是摊主居然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孩子。
“三个银币?!”这个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我还以为没有十多个金币是买不到的。
“是的,不能在便宜了。”都这么便宜了你怎么叫我还好意思讲价呢?!虽然那是我的一个爱好。
“为什么要卖这些兽骨呢?!这些东西可都是很难得的东西呀!”要知道兽骨是很难得的,更何况是比一般的野兽要来得厉害N倍的妖兽的骨,想必来得不容易吧!为何要贱卖呢?
“阿爸病了。没钱看病,我想将这些东西变卖了,好给阿爸治病。”男孩清澈的眼睛里满是悲哀与无奈。“可是都没人买,都说好贵。可是,可是这些东西都是阿爸很辛苦才带回来的宝贝呀!”
的确,就一般人来说,是不会有人买的。可是,这个城市里不是应该有不少的魔法师的么?!怎么会都这么没有眼光呢?!而且我相信这个男孩的话,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没有人会出卖这些来之不易的东西。要知道要杀死一只厉害的妖兽虽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办不到的,但是要取得它的骨头就真的非常的困难了,因为必须要在保持妖兽尸身的情况下才可以取得,这就要求必须是徒手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魔法将妖兽解决,没有厉害的身手和运气是做不到的。“这些骨头一起卖给我吧!我给你15个金币。”
“10,15个金币?!”那男孩似乎被吓着了。
“是的。15个金币。” 其实他的那些东西里也就其中的妖兽骨比较值钱,其他的东西加起来也就只值1个金币不到,但是看在这个小孩急需用钱的份上,我是不在意多给,反正钱是老师们的。
“可是,上次有个人说,这些东西加起来都不值20个银币。”
“在他眼里是这样,但在我的眼里,这些东西值这么多。”当然,经过我的加工后,它们还会值更多的钱。但是我还是个有良心的老实人,我对欺骗没什么兴趣,而且欺骗这样一个纯良的小孩,完全没有任何成就感可言。说完从次元袋里拿出15个金币递给了他。“要拿好哦!”
“谢谢!谢谢!”他不停的感谢我,并将摊上的所有妖兽骨都交给我,急急忙忙的往家里跑,还频频回首向我挥手。
在这些有些年头的妖兽骨中,有一个有九道深痕的骨节,这是九级妖兽的骨节,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妖兽的骨头制成的,但是这个东西要是运用得当的话可是非常有用的。罗格老师的那一个据说还是他花了很大的工夫才弄到的,没想到我的运气会这么好。虽然现在还没有想好用那些东西来制作什么,但是好东西是不介意有多的。
继续在街道上闲逛,我发现这里的人真的好多,而且不知为何,街道也越来越拥挤,这使得我逛街的闲情逸致完全没有了。无奈之下觉得是时候去找尼格拉斯他们了。因为先前的魔法师的款待使得尼格拉斯他们同样的非常不自在,而且那两个老头的目标是我,所以也就没有怎么挽留的让他们先行离开了,不过离开之前却留下了汇合的地址,这样我只要到他们所说的地方就可以找到他们了。
格罗尼司旅店,应该没错,就是这里了。一进旅店的门口,就看见尼格拉斯坐在最靠近门口的桌子旁喝着酒。“嗨!”看到熟人的感觉可真是好呀!
“怎么这么快就来了?!不继续在莱德哈姆·柯特先生家里做客了么?!真是难得那里的食物这么快就让你失去了兴趣了吗?!” 尼格拉斯一见面就打趣我。
“美食虽有诱惑,但是我受不了那里的建筑风格,真是俗不可奈得让我希望可以连夜离开那个地方。”
“是么?!那为什么不走?!”
“因为我没有把握可以面对两位魔法师还可以全身而退。”拜托!那两个老头老是老,但是却很厉害!一个应该还可以勉强应付得来,但是两个就吃力了。
“我还以为你很厉害呢!”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我还是很有自知知名的。”我还没有傻到连这个都不懂,真是小瞧我了。
“怎么没有买东西?!虽然你是个魔法师,但是也是个女孩,怎么不买些首饰什么的呢?!要知道很少有哪个城市会有这么齐全的各族的特产的。不多买一些可是很容易后悔的哦!”
“街上的人太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人多的地方吗?!”我给了他一个‘你还不清楚我’的眼神。“其他人呢?!怎么没有看到?!”
“难得来一趟大城市,都去购买路上用的用品了。打算过几天就去看一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可以接的。”
“哦!”我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用品要买的,反正干粮什么的一向来就是无须我准备的,我在队伍里的作用其实就是让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复原而已,顺便为他们讲解一些他们不了解的魔法常识什么的。
“对了,明天在爱瑞娜中心广场有表演,很有名的。怎样,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完全没有兴趣呀!难道就没有别的乐子吗?!”表演?!应该等同于杂耍什么的吧?!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有见过,要知道中国的杂技可不是一般的厉害,金小丑奖都拿了好几座了。无聊!
“在广场附近的集市当天也有集会,好像是一个月才举行一次的。有不少希奇古怪的东西卖。”这个就比较对我的胃口了,我一向就有收集怪异物品的习惯,在原先的家里就摆满了这类东东。
……
第八章 麻烦上身(一)
第二天为了赶上那个什么一个月才举行一次的集会,所以很早就起来了。一下楼就看到其他的同伴已经在吃早餐了。真是难得呀!“早!怎么大家都起这么早呀!” 尼格拉斯就罢了,可是修德尔和巴克斯都是若无必要决不早起的人。真是太阳从西边起了。
“不早了!要是再晚一些就可能赶不上表演了。” 巴克斯一边不停的嚼着食物还能还能回答问话的功夫,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就是!就是!这可是难得一见的表演,不去看的话可是很可惜的。毕竟好不容易有机会来到科默多德,这个可是怎么也不能错过的。”连一向对这类东西没有什么了解的修德尔也急着去,想必的确是有过人之处了。
“那么要不要一起去?!” 尼格拉斯也向我发出了邀请。无奈我已经有了目标,所以没有接受,独自一人去了市集。
看着集会场地里摆卖的各种物品,我又一次感到科默多德完全没有辜负“交集都市”这个名称。许多我之前也就听老师们说过,从书本上了解过的种族在这里都得到了一一的见证,当然还有他们的特产,虽然一般都不是由他们亲自贩卖。
路过一个首饰摊,摊主缠着我不停的向我兜售剧他说是精灵制作的首饰。真是让人倍感无奈的纠缠。明明就只是些普通不过的首饰,居然欺骗人说是什么难得一见的高级货,也不想想要是高级货的话何需在此兜售?!难道这个城市里的人都不识货不成?!“抱歉!我真的不需要这些东西。”
“这可是好东西,一般时候可是很难见到的。看看,看看,这些首饰多么的精美,多么……”真是烦人,我完全不给他说完的机会,转身就想走。
“小姐,你再看看,再看看,绝对不会吃亏的。”可是那个商贩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一把抓住了我,继续纠缠着我,一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样子。看来要是我不在他这里买些东西是脱不了身了的,真是麻烦。
对那些首饰完全没有兴趣的我只好在他的摊子上继续挑选。在那些首饰当中看到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漆黑如夜,握在手里清凉入肺,虽然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但是拿在手里还是蛮有趣的。“这个是什么?!有什么用?!”
“这个,那个,那个,……”那个商贩语言居然有些吞吐。
“你不是要卖的么?!怎么连用途都不知道呀?!”呵呵呵呵呵呵……有空子可钻。
“小姐呀!这个,这个,这个是我从乡下的一个小镇里收购回来的,没什么特别的。而且也没有发现什么用途。”
“好了。我就要这个。多少钱?!”
“1个银币。”
“1个银币?!你抢钱呀?!一块连用途都不知道的破石头你居然敢狮子大开口,向我要1个银币?!”真是找死,居然敢坑本姑娘的钱。
“虽然我是不知道它的用途,但是你看它的外表,看它的手感,1个银币,真的很值得的。”
“10个铜币。不卖就拉倒!”二话不说,拼命杀价。
“这也太少了!我连本钱都不够呀!”
“我看它也就值这个价。卖不卖?不卖你就继续留着它发霉吧!”看准这块石头应该是留了很久卖不出去,我疯狂的砍着价。
“小姐。你加一点吧!10个铜币太少了。”那个商贩一脸无奈。
“那你就留着等人愿意出1个银币购买吧!”转身打算离开,这可是我的必胜王牌,每一次都超管用。感觉这个石头虽然很不错,也的确很喜欢,其实1个银币也不是很有所谓。但是长年与人砍价的经验告诉我,那个商贩一定很期望将这个长期无人过问的商品早日售出去,所以这个价钱虽然可能让他亏掉一些,这总比一点也没有赚到要好很多。
看到我一副打算离开的模样,他一脸大出血的样子对我说:“拿走吧!”
“那么,多谢了!”给了他10个铜币后,手里把玩着新得到的玩具,我开心的向下一个摊位出发。
在集市上绕了一大圈,也没有看到什么让我有眼前一亮的东西让我产生强烈的购买冲动和购买yu望。看来是不会再有什么收获的了。反正时间还早得很哪,不如就去那个叫zuo爱瑞娜中心广场的地方去看一看所谓的难得一见的表演吧!
爱瑞娜中心广场还真是人山人海呀!广场的每一个角落的挤满了人,我在广场的外围挤了半天也没有挤进去半分,在这个地方,表演不要说是看了,就是听也听不到半分。看来真是无缘了,还害我白白遭了一回罪。感叹之余只好打道回旅馆了。
旅馆内除了老板在看店以外,就没有其他人了,连帮工的人都没有。
“老板,怎么就你一个人没有出去呀?!”真是无聊,只好随便找个人来聊天打发时间了。
“要是连我都出去了,店里就真的一个人也没有了。小姑娘,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呢?!没有去看表演么?!”看来老板也很无聊,居然也同我聊了起来。
“去了。但是人实在是太多了,没有能够挤进去。只好回来了。”
“是么?!真是可惜呀!听说这次邀请了哈丽·瑞拉小姐来演唱呢!”老板一脸的惋惜。
“她很有名么?!” 哈丽·瑞拉是哪一根葱?!我完全对她没有一个概念。
“你居然不知道哈丽·瑞拉小姐?!”老板一副‘全世界都应该知道哈丽·瑞拉是谁,为什么你会不知道’的惊讶模样看着我。
“这很奇怪么?!”我知道一条魔法有几种写法、几种用法,但是不知道哈丽·瑞拉是谁,有什么好奇怪的。难道她是神仙不成?!
“哈丽·瑞拉小姐是响彻克姆莱拉的著名的音乐家,她的歌声如仙乐般的美妙,歌声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真是此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会闻。”老板说完还一脸陶醉的模样。
“那我错过了岂不是真是命中的遗憾?!”有没有这么离谱呀?!‘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会闻’?!你怎么知道仙乐是个什么模样,就知道在这里吹。虽说心里满不在乎,但是脸面上我可不敢有半点表现,看老板那副崇拜和遗憾的样子,还是顺着他的话比较好,要是争论起来岂不是没完没了了?!“既然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我看我还是先回去休息一下,养足精神比较好,要是等其他人回来后大概是没有睡的可能了。我先上去了。”看到老板那一副对那个叫做哈丽·瑞拉的女子的感叹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的样子,先回房休息让耳根清净是明智的选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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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纤雪第一次完全凭自己的意志去解决一个关系到她周围的人的难题.难免有些言辞和行为过激.
第九章 麻烦上身(二)
虽然今天破例的起得很早,其实已经睡得很饱了,到现在还精力十足的,哪里还睡得着。但是,实在是没有必要在一些完全没有任何有价值和兴趣的事情纠缠不休。有安静的空间看书其实也是一种难得而且不错的享受。天知道,自从我离开迷茫森林以后有多久没有安静的看过书了。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享受安静原来也是件奢侈的事,本来就不是一个很容易静心不受外界干扰的人,加上周围的伙伴似乎是喧闹之神的同行者,想要安静半分钟都是难以实现的梦想。一路上走来,修德尔和巴克斯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拌嘴,没有半刻的安静,虽然我也体会到这是他们之间特有的增加彼此之间的感情和了解的方式,但是真的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一直以来我还以为这种相处的方式只不过是书中作者的杜撰,没有想到真的亲自见识到了,才发现原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得不感叹自己见识得真是少。
其实我今天到集市去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看看摆在桌上的东西,也不少的。
一本魔法书。是在准备离开集市的时候无意中在一个卖旧书的摊子上淘到的。淘,就是在那个类似旧书摊的一堆破旧不堪的书中一本又一本的翻阅、挑选。我一个上午的时间几乎就全部花在翻找那些书籍上了。这本书真的是很破旧了,它的历史很直接的反映在了它的书页上,缺角、卷边、纸张泛黄不算,连封面和封底都不知道那里去了,想来不是原主人太勤翻阅它的话,就是它真的很有年头了。所幸的是内容上还算保存得相对的完整,也没有哪里模糊少字的现象,除了不知道书名外。这本外表不起眼得让人觉得多看一眼都是浪费的书其实记载的全都是非常高等的亡灵魔法,有不少还是禁咒。问我为什么会知道?!我本来就是个亡灵法师呀!老师哈谬·卡德罗本身就是一个有着接近魔导级别的大魔法师级的亡灵法师,他的书柜里就存放着不少记载着高级,甚至是禁咒的亡灵魔法,我虽没有施放的能力并不代表我不知道、看不懂。这本书里就有几条是老师的宝贝藏书中所记载的,仅仅几条而已,其他的都完全没有见过,想来如果不是原主人不小心遗失的,就是因为不喜欢修习这类魔法而将之遗弃。书摊的老板在我的百般挑剔之下就以2个铜币的价格贱买了给我,应该是完全不清楚这本看似无用的书里记载的是高深的魔法。再高深的魔法在我看来
除了能够让我增长见识外,根本就毫无用处,“没有能力就胡乱运用自己完全不能够掌握的魔法是很危险的,一定要量力而行”,这是我的两位老师对我的忠告,要求我一定要铭记于心,决不可忘。我也希望自己能够保住性命活着返回地球的我的故乡,与家人团聚,所以使用魔法的时候格外的谨慎。虽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但是想必没有人会希望自己早早的就到冥界去转生。因此这本书目前对于我来说还是半点用处都没有的,尤其是它完全不能够被光明正大的拿出来翻阅。
一颗漆黑的石头。就是先头有说的那一块。除了拿在手里供人把玩外,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它有什么功能。
两双用魔法绸缎做的鞋子。不要说为什么连这也买!你走路是光着脚丫子的呀?!一双好的鞋子可以让你能够走更远的路,也可以减轻你走路是所产生的疲劳。而用魔法绸缎制作的鞋子是附有微量的风元素,可以让你走路更加的轻松,是偷懒的好工具。我现在穿的那一双完全就没有这种功能,而且完全谈不上舒适。平时无论是在迷茫森林里闲逛,还有在老师的隐居之所里转悠,穿的都是不适合长途旅行的软底鞋,因此出门前就随便的挑了一双来应付,打算到了外面再购买的,谁知道这种符合我的要求的鞋子一般的城市是没有卖的,现在好不容易遇上中意的当然不可以错过。为什么买两双?!当然一双是立刻穿,另一双是备用的。万一坏了当然就有得来替换了,不用匆忙的去买鞋子了。怎样?!我很有远见吧?!
一支凛鹫羽毛制成的笔。之前带出来的那一支已经坏了。用来写日记是非常的合适的,不是用来写魔法语句的。
六瓶卡脊硫石磨成的粉。这是用来画魔法阵的,具有很不错的魔法传导效果。当然,不是最好的,魔法传导效果最好的是艾斯古托研磨而成的细粉,不过,由于这种矿物的硬度极高,因此要研磨成细粉非常的不易,所以价格一直高居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