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瞒你说,这家伙长得有点丑,比较在意自己的容貌,所以遮住了脸,你非要人家把斗篷摘下来,那双方都不愉快不是?”阿诺说完,贼贼地从怀中取出了一根香烟,穿过闸门的缝隙放在了两眼发光的士兵面前,笑道,“来来来,大清早的提提神,这宝贝我可珍藏了好久,今天便宜你这家伙了。”
经过短暂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犹豫,士兵若有深意地一笑,接过了阿诺的香烟。
生命之墙内都有完整的生物圈,可以种植许多作物,但由于烟草的种植条件苛刻,所以每年的产量极少,只有上层的贵族才享用得起,他们这些城防守军一年都见不到一根,连二手烟都闻不到,此时阿诺突然拿出一根烟,那就像青春期的处男面前放了一个惹火的兔女郎一样。
再加上入城登记本来就是例行公事,而且又有阿诺这种一等一的熟人带着,士兵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接过香烟后让人打开了闸门,随后对阿诺笑道:“阿诺,一码归一码,放行可以,但城里的规矩...”
“放心,我已经跟他说过了。”阿诺拍着胸脯保证。
“那就好。”士兵点了点头,他小心翼翼地看了洛忧一眼,确认对方没什么敌意后,这才松了一口气,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荒野的旅行者,欢迎来到查尔斯侯爵的拂晓城。”
待走远后,阿诺对洛忧笑道:“看到没,这就是人情的力量,你说要换做你一个人,今天你进得了这城门?”
洛忧也不知是不是在思索城门放行的那一幕,沉默了一会后,他问道:“共和国什么时候采纳了封建爵位制?还让外国人来治理城池?”
进城后的阿诺放松了不少,在吹着口哨,听到洛忧的问题后他的哨声一滞,眯着眼问道:“共和国?兄弟,你认真的吗?”
“怎么了?”
阿诺沉默了许久,突然叹了一声气,言语中透露着化不开的哀伤:“曾经的国家体系早就崩溃了,现在统率国境的组织叫‘共和之辉’,是由崩坏元年幸存下来的军队所组成,这几年来一直在吸收各方人才和进化者,最终确立了国境内的统治地位。现在所谓的爵位制也只是为了适应这个乱世而设立,毕竟整个世界变得原始野蛮了,曾经公平文明的一套也就很难运作。”
“至于查尔斯侯爵...”阿诺的眼神有些沉了下去,带着一抹憋屈和不甘,低沉地说,“崩坏元年我们国家的精锐部队为了掩护民众全部拼光了,国家系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个崩溃的,灾后重建困难重重,所以只能和北美地区展开谈判,让他们在境内驻军,帮助建设,条件则是划出一部分城池给他们治理。”
“这是变相的割地条款。”洛忧皱起了剑眉,嗅出了屈辱的味道。
阿诺低下了头:“是的,但是别无选择,如果不这么做,所有人都要去荒野流浪,不会有你看到的这些生命之墙,不会有城市,更不会有这么多人活下来。”
“那么...我们曾经的国家...”
“已经不复存在。”
...
第二十八章 圈养牲畜
“七载飘摇,赤旗不复,看今夕九州,竟是胡尘滚滚。雨后方歇,高墙耸立,目及可视皆为人肢畜口,其曰:莺歌燕舞。”——《荒野通史:拂晓》
...
这一刻,洛忧突然感觉有一股眩晕感传入脑海,心中的某个角落好像缺失了,就像坚守已久的希望毫无征兆地破碎了一样。
纵然多年的荒野生涯已经让洛忧血液中的温度冷却了下来,但他骨子里依旧是个有家国情怀的人,在他心中,纵然末日的天灾摧毁了一切,但脚下的土地仍是曾经的国土,传承了数千年的华夏文明仍声声不息。
其实,在崩坏元年的夕城封锁战中,军队的钢铁防线有机会将洛忧拒之城内,当时,当洛忧被立方体的崩坏辐射影响而发生进化时,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人类了,他已经站在了人类的对立面,变成了一个怪物。
当逼近防线,看着国家的军人们如同钢铁般伫立,眼中迸发着保家卫国的信念,将满腔热血付诸于枪口对准自己这个“怪物”时,洛忧很欣慰,真的欣慰,当时他就想,如果能倒在这些英雄的枪口下,那或许会很幸福,有他们守卫这个国家,末日将不再可怕。
对于洛忧来说,历史的车轮本应在七年前的夕城封锁战就停止,但事实上他当时并没有停下脚步,原因很简单,他带着洛唯,身后既是地狱,无路可退,哪怕与英雄为敌,他也必须把洛唯送出去。
后面发生的事就已是世人皆知,钢铁防线的破碎,陆军少校的陨落,赤怒獠牙的崛起,洛忧冲入了末日的黑海,化作了一朵骇浪,在无光的暴雨中继续前行。
只是,洛忧不曾想到,山河犹在,家国已破。
这一刻,洛忧眼前似乎又浮现起了封锁夕城的那支军队,他们豪情满腔,意气风发,这一幕...再也看不到了吗?
第一次,洛忧的身躯有些无助地震颤着...
“不过别担心。”阿诺突然大大咧咧地一笑,说,“我刚才也说了,现在的‘共和之辉’是由旧时代存活下来的军人组成的,他们更有毅力与斗志,作风更加简练果敢,而且每个人都有热血的复国梦,就算暂时屈辱又怎样?我相信,总有一天,红旗还会在赤县神州飘扬。”
眼看洛忧不说话,阿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突然一愣,说:“你眼睛怎么湿了?进沙子了?”
“恩?”洛忧不自觉地揉了揉眼睛,过了一会,淡漠地说,“恩...进沙子了。”
...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诺带着洛忧在拂晓城逛了很久,这个城市很大,实在太大了,跟旧时代的国际都市有的一拼,逛了一早上连十分之一都没逛完。
在这里,洛忧见到了培养棚下的农田,看着那些基因改良后的速熟稻米一袋又一袋地运出,有的运到了车水马龙的市场上售卖,有的被送进作坊撒上酵母,涂上牛油,不久后变成了香喷喷的面包,还有一些甚至送到了偏远的酿酒厂,由机器加工进行快速发酵做成了米酒。
他也见到了田间盛开满地的美丽鲜花,虽然叫不出这些花的名字,但它们随着一条条银渠纵横交错,将一望无际的田野点缀得缤纷斑驳,一些野生的蜜蜂在花间穿梭,蜂翼间的鸣响就像秋日的丰收乐章。
他甚至看到了酒馆这种富有情调的建筑,现在虽是拂晓时分,但这里已经十分热闹,燃烧的烛火冒出缕缕青烟缠绕在人们身边,将朝阳的光晕染得更加迷离,人们放声高歌,觥筹交错,随着酒精的芬芳在舌尖萦绕,几个喝多了的酒客红着脸倒下,坠入梦想,说着含糊不清的梦呓。
酒馆外,打扮复古的游吟诗人拿着梨木吉他坐在白色的长椅上,手指如同精灵般跳跃,吉他的旋律和口中的歌声交融出了美妙的乐曲,无论末日的飞沙有多么令人暴躁,这曲声乐似乎总能安抚下人们的内心。
天堂!这个词毫不夸张!和墙外的废土比起来,这里真的是一片天堂!要知道,在那种人命不值钱的荒野上,经常有流民为了一块面包抢得头破血流,更别说是涂了牛油的面包,那是手上握着几十条人命的暴民头子才能享用的东西。
至于酒精,这在荒野上简直难以想象!洛忧相信,如果他现在拿一瓶酒走出拂晓城,那绝对会有一波又一波的暴徒盯上他,为了一口酒和他拼个头破血流。
难怪这么多人都愿意在墙内醉生梦死,处在天堂的人,要踏入地狱谈何容易?
阿诺若有深意地一笑,问道:“感觉怎么样?”
“不太好。”洛忧看着眼前这副难以想象的和平之景,平淡地说,“像是看到了一群牲畜,一群被养在圈子里,只会吃喝拉撒的牲畜。”
“你的嘴巴真毒。”阿诺放眼望向了其乐融融的居民们,低沉地说,“但我无法反驳,其实大家都知道这里的和平是虚伪的,这个世界充满了战火与伤痕,但他们还是不断地欺骗自己,觉得只要自己在这片净土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就好了,这样的想法固然没错,但这么一来,人类还有希望吗?不过我很庆幸,因为不管安逸的生活让人多么颓废,但总有人愿意站出来,愿意走出城墙。”
“也总有人为此死去。”
洛忧的话似乎又勾起了阿诺的回忆,让这个汉子黯然神伤。
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只见一个妇人此时正在拿着手帕痛哭,两名守军正搀扶着她,想要安抚她的情绪,但她仍在哭喊,把嗓子都喊哑了,在看到阿诺后,她更是目眦尽裂,疯了一样扑了过来。
洛忧的眼眸透露出了血腥的凶芒,下意识就摸向了腰间的沙漠之鹰,准备直接射杀这个来路不明的妇人,在荒野上,一个突然接近的人往往不怀好意,甚至很可能是人体炸弹。
不过就在洛忧刚准备拔出枪时,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一只大手按住,只见阿诺脸色苍白地站在边上,低沉地说:“你先自己去走一走吧,这是我的事。”
很快,妇人跌跌撞撞地冲到了阿诺身前,一边拼命地哭喊,一边用长长的指甲在阿诺的脸上胸上抓出一道道血痕,撕心裂肺地喊道:“你把儿子还我!把林耕还给我!”
...
第二十九章 个人意志
面对妇人的拉扯怒骂,乃至撕咬踢打,阿诺如同磐石般站起不动,只是俯首看着痛哭的妇人,低沉地说:“对不起。”
“你这个畜生!恶魔!毒蛇!我儿子就是受你的蛊惑才偷偷出了城,你把他还给我!把他还给我!”妇人哭得嗓子都破了,但还是抓着阿诺的衣服沙哑地喊道,“他才刚满二十啊!我给他买好了房子,找了最好的老师,本来要让他安心读书,以后去进入侯爵府过好日子!我们林耕以后是要成才的!你这个畜生,你是不是嫉妒我们林耕,一心想要毁了他!你说话啊!!”
阿诺除了最开始那句对不起,后面一直沉默不语,因为他知道,一切解释都是徒劳的,虽说他没有蛊惑林耕出城,但林耕是听了他的事迹后诞生了出城的想法,再加上他确实没能保护好林耕,所以无论妇人怎么指责他打他骂他,他都不会还嘴更不会还手。
眼看阿诺身上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巡防的士兵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拉住了妇人,好言相劝:“你的孩子是为国家牺牲,是个英雄,相信他会瞑目的。”
“我不要什么英雄!”妇人几乎快哭晕过去,挣扎着喊道,“我就想儿子平平安安,什么国家,让那些想死的人去死不就行了!还有你们这些士兵,平时干什么吃的!我们纳税交钱养着你们,你们为国家去死不就好了!”
两个士兵脸色铁青,但一言不发,现在的这个时代,军人就是受到歧视,因为崩坏元年的战争太过惨烈,军队为了保护平民几乎死伤殆尽,精锐军的战损率高达百分之九十,最能征善战的将领大多数都死在了那一年,所以才会在之后的重建中屈辱地接受北美的条款,让联邦的军队驻扎在自己的国土。
因此,共和之辉目前的将领不是中立派就是鸽派,外交上比较柔和无力,鹰派几乎绝种了,大方针也是以休养生息,闭关不战为主,所以在人看来十分软弱。
当然,共和之辉里也有一些军人会组成小队,和其它进化者一样去立方体接受任务,这类士兵一般都隶属鹰派,可是自从崩坏元年强将皆死以来,鹰派早就一蹶不振,也没出现个像样的领导者,所以这类士兵都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没有太大的影响力。
在这种大方针下,军队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城内固守,维持治安,帮助城市运作,很少有出城的,其实就目前而言,这应该是末日中最稳妥的做法,但这种做法经常不能得到平民的理解,在他们的印象中,军人就该英勇走上战场,坦然赴死,而不是像软弱的乌龟一样缩在城里。
然而共和之辉的军人真的软弱吗?一派胡言!每个士兵心中都有热血的复国梦,有谁喜欢看到自己的国土和人民被他国的军队笼罩着?可是现在真的不是时机。
对内,共和之辉成立较晚,内部制度有许多需要调整的地方,没有前车之鉴,完全就是走一步摔一步地摸石头过河,多少人因此摔得头破血流,却又要忍辱负重地站起来继续向前。
对外,境内横行的变异生物,东部沿海的联邦驻军,乃至北方山域的叛军像三座大山一样压在共和之辉头上,一旦高层做出太过强硬的举措,其所面临的将是三重压力,若无强将顶住重压,带来的后果绝对是毁灭性的,足以让平民流离失所,让士兵血流成河,有几个将领敢站上这样的风口浪尖,保证自己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更何况,士兵也不是战争的机器,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会痛会哭会流血,战争这种事嘴上说说容易,但有多少人会考虑他们的感受?所以才会有很多平民像妇人这样,说出“我纳税养你,你为我去死”这种充满消费主义的言论。
洛忧瞥了妇人一眼,又看了看一言不发的阿诺和军人,他并没有出声说什么,在这个时代,争辩是最愚蠢也最没有意义的事情。
世界需要每个人恪尽职守,有人仍在为未来奋斗,这就够了。
洛忧离开了,他知道阿诺这边的闹剧一时半会不会结束,他也没有兴趣看这种没有营养的胡闹。
离开了没多久,洛忧突然感觉自己脖子有的衣面有些湿湿的,沾上了什么温热的液体,他继续向前走,低沉地问道:“醒了?”
凌吸了吸小鼻子,搂着洛忧脖子的双臂搂得更加紧,幽幽地说:“怕。”
“怕什么?”洛忧有些无奈,他以为凌还没从幸存者基地被团灭的事实中醒来,还停留在屠杀的恐惧里,然而,就在他打算说话时,凌的话语却让他震惊了。
凌把小脑袋靠在洛忧背上,低声说:“我怕大家都变成那个妇人那样,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洛忧停下了脚步,瑰红的眼眸中透露出了从未有过的震惊,这个女孩的脑子到底是什么做的?都这种时候了,都经历过屠杀的打击了,她的心中居然还抱有那种渺茫的大情怀?她就不知道何为妥协与放弃吗?
良久,洛忧继续向前走,低沉地说:“不要管别人,如果你觉得那种人讨厌,那你自己不要变成那样就好了。”
“恩!”凌贴着洛忧后背的小脑袋动了动,就像一只蹭着主人的小猫,她突然探出头,破涕为笑,“饿了!”
“恩。”洛忧其实也饿了,尤其是在和杨锋这个狼人酣战了快一天,体内的糖分早就消耗殆尽了,急需补充能量,然而他刚走出两步,突然停住了脚。
“怎么了?”凌疑惑地问道。
洛忧扭过头,淡淡地说:“没钱。”
凌傻了:“那怎么办?”
洛忧本来没太在意钱的问题,因为他以前吃饭从不付钱,要么是抓一只无毒的变异生物烤了吃了,要么就是袭击一些带着补给的倒霉蛋,抢他们的饭碗,一直都过着狼一样的觅食生活。
可洛忧突然想到,这是在拂晓城,阿诺也说了,这里有规矩和法律,想必法律里肯定规定了吃饭要付钱这件事,如果还是靠抢,估计守军就要来找他了。
“先去市场看看。”洛忧看了一眼头顶那块被雨水冲刷得有些腐烂的木制坐标,向着所指的方向走去。
二十分钟后,洛忧站在了一条充斥着暴戾的街道前,街道旁有一个已经生锈了不知多久的牌子,隐约能看见上面写着“黑街”二字,街道显得非常混乱无章,什么人都有,比如虎背狼腰,满身纹身的壮汉,瘦骨如柴的瘾君子,搭讪穿着暴露的站街女,比比皆是,两侧的楼房都是那种墙体脱落,长满了爬山虎的老旧楼房。
街道两侧开满了各种打着香艳标语的酒吧,还有不少店铺的老板一边抽着大烟,一边叫卖着什么东西,时不时有人因为价格问题而大打出手,打个头破血流,虽然周围有守军驻扎,但他们似乎都对此视而不见,除非发生了大规模的械斗,不然他们都是一边眯眼抽烟,一边欣赏酒吧外站街的大胸妹子,偶而和同伴讨论一下身材问题。
第三十章 步入黑街
黑街,这是拂晓城中的灰色地带。
因为灾难发生后全球人口急剧减少,人口增长率更是出现负数趋势,因此维持人口就成了各个执政官的重任,最直接的政策就是法律的宽松化,各类罪犯犯案后基本都会做减刑处理,能不杀就不杀,因为人口真的不多了,罪犯也是人口,杀一个就少一个。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也不能不管,杀了是破坏人口均衡,关牢里又要公家的钱粮养着,怎么看都不划算,为了解决这种尴尬的处境,共和之辉制定了两项政策。
第一个,死囚营,对于那些罪大恶极,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不直接对他们实施死刑,而是将其编入共和之辉的军队序列,将这些罪犯集中起来编制出一个前锋营,不论大小战役,这个充当前锋的死囚营一律冲锋在前,死生由命,死者就地掩埋,生者论功行赏,然后将新的死囚编入,如此反复。
说白了,死囚营就是替正规军卖命的炮灰,也是共和之辉判给这些罪犯的另一种“死刑”,只不过死法不太一样,传统死刑是直接赐死,这种是让他们在战场上战死。
为了防止罪犯哗变,死囚营都有一套专门的洗脑程序,让他们认为在战场战死是一种荣耀,再加上生者有赏的奖励制度,自从死囚营建立以来倒也没出现过太过恶劣的事件。
而第二种处理罪犯的政策就是现在洛忧眼前的黑街制度,将一些罪不至死,但又有犯罪倾向的罪犯统一安置到一片区域,由守军专门看守,不让他们影响到正常居民,但允许他们在黑街内进行各自的生活,而且一定程度上默许毒品与情色交易。
说得通俗点,就是把人予以划分,人渣和人渣放在一起,平民和平民放在一起,权贵和权贵放在一起,而黑街就是一个人渣聚集的地方,就像旧时代的贫民窟,充斥着灰暗,暴力,野蛮,一片法外之地,只要不闹得太过分,侯爵府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实,洛忧如果是想找吃的,完全没有必要来黑街这种地方,这里的隐性暴乱分子太多,像偷窃抢劫这种事,守军是不会管的,因为实在太频繁了,根本管不过来,他们能做的也只是提醒无意闯入的旅客和居民远离这里。
不过,面对眼前的混乱之景,洛忧反倒是有一种亲切感,而城内街道上那种虚伪的繁荣与和平,他看到就想吐,因为在他眼中,那些面带微笑的居民并不是人,而是一头头用两只脚行走的牲畜,每天的生活就是吃喝拉撒外加交配,沉浸在自以为的幸福中,浑然不知世界早已天翻地覆,那种地方,他一秒都不想待。
至于黑街的“暴力”,开什么玩笑?洛忧是在荒野上走了七年的人,荒野是什么地方?那是一片真正的无主之地,人命贱如草芥,人杀人,人吃人的场景屡见不鲜,每个对你微笑的荒野流民都可能在你转过身后拿出霰弹枪轰爆你的头,抢走你的行李。
在洛忧眼中,和凶暴的荒野流民比起来,黑街里这些拿拳头打个五分钟还仅仅是打出鼻血的混混简直就是一堆玩过家家的小屁孩。
洛忧背着凌向着黑街走去,这时,坐在关卡入口吸烟的守军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前面是黑街,不想出事就往回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