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在昨天的陆晨,肯定会因此郁闷不爽,心里冒火却无法发作。
但是在梦里经历了三段不同的人生,他的心态已经出现了连自己都没有觉察的变化,淡然一笑道:“谢谢虹姐关心,我向老板认错了。”
虹姐怔了怔,后面想说的话顿时说不出来了。
她轻轻地“哼”了一声,没有再理睬陆晨,重新拿起了刚才丢下的化妆棉。
正在这个时候,里面一个小套间的门忽然打开,一名身穿黑色夹克、长发披肩的男子走了出来。
“秦哥!”
虹姐和男歌手反应很快,立刻站起身来笑着向对方打招呼。
陆晨慢了一拍,也跟着站起:“秦哥早……”
这位夹克男秦哥秦汉阳是忘忧草里真正的大班,彷徨乐队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他是彷徨乐队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连老板陈建豪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
彷徨乐队常驻忘忧草,一共有五名成员,除了秦汉阳之外,另外还有一名主音吉他手,一名贝斯手,一名鼓手和一名键盘手。
像忘忧草这样的酒吧,供养一支乐队很不容易,反过来彷徨乐队的存在也提升了酒吧的名声和人气,所以是当之无愧的台柱子。
秦汉阳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他拿起摆在化妆台的几张稿纸,然后折返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关上了门。
虹姐和男歌手的脸色不免有点讪讪,但是两人哪里有和秦汉阳较真的资格,要知道后者的一句话就能让他们滚出忘忧草,甚至在后海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
陆晨心中暗笑,他和秦汉阳隔得太远,自己又没有攀附的想法,那就无所谓对方的态度如何,当然也不会有热脸贴了冷屁股的难堪。
一间酒吧,也是一个小江湖,而陆晨只是江湖里的小虾米。
他重新坐了下来,开始梳理自己凌乱的头发。
后海酒吧的氛围和鱼龙混杂的三里屯不同,那种奇装异服、邋里邋遢的颓废堕落流歌手在这里并不受欢迎,所以自身的形象很重要。
外面的舞台上,已经传来了现场主持人的声音,那是暖场的开始。
陆晨必须要抓紧时间准备,很快他就要上场演出。
至于今天晚上唱什么歌,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初步的想法。
在主持人讲着笑话来活跃气氛的时候,先前守在酒吧门口的那名服务生鬼鬼祟祟地溜到了位于后台右侧的电音室里。
电音室很小,里面摆放着控制音响、灯光的设备和电脑,各种电缆电线密密麻麻地如同蛛网,红的绿的蓝的LED指示灯闪个不停。
坐在“蛛网”中间的是名体重至少超过200斤的胖子,他带着硕大的监听耳机,正摇头晃脑地听歌自嗨,面前的工作台上还丢着半个没吃完的汉堡。
“胖哥,胖哥!”
服务生一连叫了两声,对方都没有听到,无奈之下他只好上前用力推了推。
胖子猛地睁开眼睛,看到是服务生,他不禁皱了皱眉头,摘下耳机不悦地说道:“小高,你不在外面接客,跑到我这里干什么,出去出去!”
他是电音室的音管,在这个小房间里,哪怕是陈建豪来了也得听他的。
小高当然知道这一点,他连忙笑嘻嘻地送上了一支金威啤酒。
胖子毫不客气地接过了啤酒,瞥了他一眼问道:“说吧,你小子无事献殷勤,想要干什么?我丑话说在前头,小事好商量,大事免谈!”
“真是小事……”
小高顿时精神一振,连忙凑过去在胖子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胖子听着脸色都变得奇怪起来,他像是重新认识般上下打量着对方,说道:“你小子够阴的啊,这还算是小事?”
小高陪笑道:“真是小事,我就看陆晨那个小子不爽,仗着小白脸目中无人,我们就是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在忘忧草里混,靠脸蛋是不行的!”
“嗯……”
胖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抬手摩挲着肥厚的下巴说道:“说的也有道理,你说他人长得帅歌唱得不好,不去三里屯当少爷,跑到后海来装文艺青年,还得胖哥我给他擦屁股,这……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小高阴笑道:“是啊是啊,胖哥你也是为他好……”
他忽然神色一动,指着电音室的单透玻璃窗说道:“陆晨上台了!”
电音室和舞台相隔的墙壁上装有一块单面透视玻璃,里面的人能够看到整个舞台的场景,而外面的人是看不见里面的。
那名抱着吉他正走到舞台中间的人,不是陆晨还是谁?
“胖哥,快动手啊!”
小高眼睛死死盯住陆晨,嘴里焦急地催促着。
“慌什么!”
胖子瞪了小高一眼,说道:“我心里有数,不用你来教我怎么做!”
一边说着,他伸手关闭了音控台上的一个按钮,旁边的辅助调音台上的LED指示灯立刻熄灭。
后海酒吧里的歌手基本上都是现场真唱甚至现场伴奏,没有点本事的人在这里是很难混下去的,但歌手的声音是可以在电音室里调整的,修音修得好,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真正专业的调音师是不屑在酒吧混的,忘忧草也请不起,所以后台修音就由半专业的音管来完成,配合准专业的数码设备,蒙住外行完全没问题。
来酒吧消费的顾客里面,懂行的圈内人也有,但不多,知道内幕更不会说。
陆晨的弹唱水平很普通,他能有机会上台亮相捞外快,除了长相优势之外,胖子音管的后台调音也是有功劳的。
让胖子不爽的是,陆晨从来没有给他送过好处,比驻场歌手都还大牌!
所以现在被小高一怂恿,他的怨念泛起,就临时关闭了调音台。
这样一来,陆晨在舞台上所弹所唱的声音,将不会有任何的优化处理,直接通过功放在价值数十万的JBL音箱里原汁原味地呈现出来。
他将原形毕露!
胖子嘿嘿一笑,丢了个眼色给小高:“你等着看好戏吧!”
小高用力点了点头,兴奋地握紧了拳头——陆晨,看你以后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在忘忧草混下去!
而此时此刻的陆晨,并不知道自己正被人算计。
他坐在琴凳上,右手抱着怀里的吉他,腾出左手来调整麦克风的角度。
过了晚上8点,又逢周末双休日,出现在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到现在已经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位置被占住,其中不少都是老顾客。
准备完毕之后,陆晨对着麦克风说道:“感谢大家光临忘忧草,今天首先由我来为大家演唱,一首飞翔的鸽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酒吧里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有认识陆晨的女客人吹了个响亮流氓哨。
“小陆加油!”
很多客人都笑了,气氛变得热闹而活跃起来。
陆晨汗颜地冲对方挥了挥手,然后准备开始自己的表演。
“建豪哥……”
吧台后面,那名妩媚女子看着舞台上的陆晨,眼眸里闪动着点点亮光:“你这个小伙计外型不错,很有帅哥范,又会弹唱,让他来我的公司吧。”
“他?”
陈建豪哑然失笑,摇摇头说道:“小陆的硬件还行,但弹唱水平太业余,在这里垫垫场就是极限了,而且还得靠后面修音撑场,你真的想要签他?”
“那算了……”
妩媚女子果断地说道:“没有底子的不要,我的小公司培养不起。”
京城三多,官员多、有钱人多,还有帅哥美女多,外型出色的人才比比皆是。
单单音乐方面来说,京城就有三大音乐学院,加上各种音乐培训机构,每年出来的新鲜人不知道有多少,何必费心费力地去培养一名没有根基的家伙?
妩媚女子也就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多认真。
这个时候,陆晨拨动了吉他琴弦。
第4章 惊艳首唱
“下雨天,我走在空寂无人的街……”
弹完简短的前奏,陆晨在琴声伴奏下开口唱道:“看着花,开了谢……”
所有熟悉谭鸿的歌迷都认为,《飞翔的鸽子》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这首歌词的内容并不深奥复杂,讲述的是一位少年向往自由、憧憬爱情的故事,理想的化身就是天空中飞翔的鸽子。
这也是一首适合年轻人弹唱的抒情民谣,因此得到了无数人的喜欢,十几年来传唱不止,在后海的酒吧里经常可以听到。
但是这首歌难唱、难弹也是公认的,没有足够实力的歌手想要将它演唱得精彩动人,那完全是自取其辱。
按照陆晨以往的水准,他选择《飞翔的鸽子》作为开场曲,简直是不自量力!
然而当他轻拨琴弦开始了自己的演唱,忘忧草酒吧里迅速安静了下来,几名正在谈笑的顾客闭上了嘴巴,站在吧台后面的调酒师停止摇晃手里的调酒壶,连服务生走路的时候都蹑手蹑脚起来,生怕影响了别人。
陆晨清澈干净的声音,通过摆放在酒吧各个角落上的音箱清晰地传递到所有人的耳朵里,让在场的顾客们不由自主地被感染,让他们的心情随着曲声起伏。
“我站在,你面前……”
“梦想着,成为蔚蓝天空中飞翔的鸽子啊……”
“啦啦啊~飞翔的鸽子!”
因为熟悉而喜欢,也因为熟悉而挑剔。
常来忘忧草的顾客,很多对音乐或者说流行音乐有着不错的鉴赏能力,歌手只要弹错了一个音、唱跑了一个调,他们都能分辨出来,尤其是像《飞翔的鸽子》这样耳熟能详的经典,对歌手是很大的考验。
陆晨的弹唱近乎完美,指法、气息、声线、感情都完全到位,如果硬要挑剔的话,那只能说他和原唱谭鸿相比,还略显一丝青涩。
但不青涩的少年,还是少年吗?
5分钟过后,一曲终了。
全场鸦雀无声,过了片刻,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掌声响成一片。
好就是好,唱得好自然能够得到真诚的鼓掌。
嘹亮的流氓哨随之响起,再次引来了不少的笑声,还有赞叹声。
“小陆,你今天唱得真迷人,姐姐爱死你了,送你一打金威!”
这是来自某位真白骨精/伪女文艺青年的亲切问候!
“谢谢……”
陆晨笑着朝对方挥了挥手表示感谢——那是位喜欢开玩笑的老顾客。
顾客对歌手的喜欢和支持,通常采用打赏的方式来体现,男歌手送啤酒,女歌手送鲜花,一打金威12支,一支的价格是20元,相当于240元。
陆晨并不需要将酒喝掉,但他能够从中抽取到50%的分成,也就是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