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到墙壁的磷光指引下的大门,一个带着绿帽子的黑侏儒为他打开了大门,血池的主人就坐在屋里的椅子上,带着来自某位国王的殉葬王冠。阿米亥还没有开口就得到了羞辱。
“蔻蔻玛莲的使者?”血池主人扬起手中的书,“听说就是恶魔之王的上层地狱统领者对吧?我的血池也属于上层地狱?这些一万年前的古老的名字,若不是慕尼黑城堡和枞树林依然存在,蔻蔻玛莲的名字早将被人遗忘。回去告诉你的主人,恶魔之王不再是魔界的主宰者了,达克尼斯的土地总有一块地方可以不归地狱管,慕尼黑也已经是个过时的名字。不要再来打搅我。”
“永远也不会了。”使者阿米亥的声音清晰地在那屋里乃至走廊回荡,还夹着轻蔑的笑,“虽然如此,我还是要把话说出来,因为那是蔻蔻玛莲大人给我的命令。你听好,蔻蔻玛莲说需要……”
骨肉碎裂声响起,阿米亥的声音在瞬间中断,血池主人的枯瘦的爪子放下,注意力又回到了自己的书上。一团血雾还在空气中凝聚着,使者的血肉已经变成黄色的脓水爆裂在墙壁上,滋滋的声音中,就连仅有的几根骨头和袍子也化为呛人的浓烟了。血池主人头也不抬,松懈多年的眼皮显得有些困倦:“我说过,不要再来打搅我。”
然而,那被打断的声音继续响起来了,从不可见的空间里传到这个地方,继续着刚才的话题,让血池主人的面孔在瞬间扭曲。
“蔻蔻玛莲说,需要你的血池,但是并不需要你。”
血池领地的边缘,一只鼹鼠卫士动身去巡逻。黑暗伴随着清冷,淡薄的雾气笼罩在草丘,露水悄无声息地沿着被吃光剥净的粉嫩骸骨流进松软的泥土里。或许还有虫鸣声吧,那些小虫子们总是管不住自己,在没人看到的时候自以为是地叫上一、两声,月光清朗的时候也会嘈杂得让人烦恼,不过今天没有。
一切,都是那么宁静。
它慢慢地钻着地道,用红色的近视眼恐吓死者的灵魂。得知死者惧怕它,它便更加得意,然后,它撞到了枯骨,被埋在地下的骨头。它从发光的水气区别这是人类的骨头还是其它什么东西的骨头,用不同的光谱区分它们每一根。然后,它数着它们向前推进,它惊讶地发现那是骷髅一具接着一具。
哪里来的这么多骷髅?一点萤光突然从拨乱泥土中亮起来,亮起在骷髅的脊梁上,就像是个漂亮的首饰。“这是什么?”鼹鼠卫士好奇地巴望着,突然害怕起来。“不、不死军团!”
已经晚了,那不是有情感的怯懦灵魂,一只嶙峋的手猛地捏住了它,它恐惧得吱吱乱叫,那有力的指骨卡进它的喉咙,直让它的骨头从肺里刺穿,再从毛皮里冒出来。
叮的一声铃音,就好像更换过季节,一阵风吹过,原野就变了。泥土翻涌,不计其数的骷髅兵士拿着生锈的剑从临时墓地里站起来。结束了短暂的安眠时刻,他们抖落身上残留的泥土,将残忍的红色目光投向眼前的那片原野,那本该是栅栏一般的稀疏身形中却望不到一丝对面的夜色,因为骷髅的背后有骷髅,骷髅的背后还是骷髅。
从血池的洞穴当中,巨大的蚂蚁感应到巡逻兵的死亡,举着獠牙冲出来,那獠牙更胜铁钳,足以咬断任何一根结实的骨头。蚂蚁身后跟着亡灵巫师的乌合之众,还有喷着毒气的臭虫。它们用体液让大地变得更加污秽,在它们的獠牙之下,骨头就像是餐点一样酥脆。谁又能抵挡气势汹汹的昆虫?
它们冲入那片原野,冲入茫茫的薄雾之中寻找它们的敌人。一些巨大的萤火虫在雾中缓慢地飞舞着,越来越多,成群结队地摇曳在半空,炫耀着,彼此之间像是要弥补残缺,终于连成整整齐齐的一道光面,截断了天地之间。不知是什么嘶哑地叫了一声,雾气便突然散了,那些不是萤火虫,是成千上万的正在列队的骷髅兵脊椎上点缀的磷光!全是骷髅,四面八方的骷髅兵!
顶盔冠甲,骷髅让白骨的脚趾踩在广阔的原野上。没有灵魂的奔走者,却用成千上万的白骨堆积真理。更加凶残,更加庞大的数量,带着纯正的死亡气息,将必死的意念散播到战场上。不管是用眼睛的,用触角的,挡着盾牌的,躲在甲壳里的,那白色恐怖无孔不入,在一瞬间布满视线。
来势汹汹的虫子们顿时犹豫了,特别是骨头上散发的磷光逼近过来,绿油油地照亮了四周,和昆虫在一起的巫师们惊恐的表情也一览无遗。它们统统胆怯了,蝼蚁尚且偷生,巨大的蚁虫毫无规则地晃动着触须,陷入混乱之中。这时候,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袍中的黑暗牧师出现在它们眼前。它们心存恐惧地安静下来,希望能有交涉的余地,却清晰地听到了关于自己的命运之音。
“杀死它们!”
“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似乎有声音在呐喊,那是被灌输的执念,让骷髅深深的眼窝中红光大盛。不需要想法就可以挥动武器,一群被执念驱赶的单纯的机器。随后,便是潮水一般恶狠狠的浪涛,十几万骷髅兵的洪水瞬间湮没了原野,将扭曲的尸体一具一具高高地抛在白骨的潮头。
牙齿和毒气很了不起么?
恶心的昆虫体液流满了地面,半个小时后,一顶来自某位国王的殉葬王冠被随手丢进了马车,不起眼地混进那进贡给蔻蔻玛莲的珠宝山……
※※※
烛火摇曳,作势欲飞。
阿米亥走出祭坛的那一刻,已经是一个小小的死神了。他的忠诚和功劳终于有了回报,与莱特尼斯那牛奶和蜜汁四溢的人类社会不同,在黑暗的达克尼斯这里,晋升的机会让人眼红,往往需要诺大的风险和付出,而最低的代价是死亡。永远没有掌声,但他可以实在地感到欣慰。
那,便是达克尼斯动荡的征战年代。
地狱的威严衰落了,在恶魔之王被人类和天使联合封印的万年里,魔神使者无力掌控暗黑大陆的全部疆土,地狱外围散落成无数大大小小的国度。有的种族曾经是忠诚的奴仆,如今却盘恒在高山和冰原之上,将统治死者的行政大厅变成城池,把恐惧和供奉的契约视为无物。地狱的新秩序急待整顿,这无疑将是忠诚者的机会,叛逆者的悲歌。
死神阿米亥手持镰刀从祭坛的台阶走下来,用冰冷的目光望着以前同样悲哀的伙伴,如今战战兢兢的下属。现在他最迫切的事情是巩固自己的势力,不要让其他的死神踩在脚下。而最要命的事情是,他是蔻蔻玛莲的死神,上层地狱唯一的一个死神,他理所当然会被其他派系的死神视为眼中钉。
从这一刻起,阿米亥的第一句话便往往是“我们有多少损失?”。
“至少一千六百具骷髅兵完全粉碎了,”一个黑暗牧师肃立报告,“我们的骷髅兵团和地底族搏斗比较吃亏,大约两千具有残缺,其中一千五百具比较严重。”
“嗯,”阿米亥考虑了一下,“请淘换者过来,立刻把残缺严重的都拆了做上等武器原料,我的部队永远只需要完整的。”
“但是大人。”黑暗牧师惧怕多嘴而惨遭责罚,话到嘴边要趴倒在地上才敢说。他让声音尽量卑微:“与其他的势力相比,我们的骷髅数量太少了,如今很难找到更多数量。不如……”
“所以才请淘换者前来。不要担忧,只有百人的骷髅兵团也一样可以攻城略地。”阿米亥面无表情,但是抬高了声调。“蔻蔻玛莲大人的意志已经明确,很快就可以进行大规模建设,我们不死一族一定要成为蔻蔻玛莲大人能够信任的第三股力量。为了这个目的,我们的骷髅要和亡灵骑士一样坚强。”
他很清楚自己的愿望,也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盘踞上层地狱的黑魔族不像拥有强大力量的红魔族和蓝魔族那么单纯,那两族得天独厚,都是由恶魔族类构成,而且大都是有翼魔族。黑魔族则族类繁杂,数量众多,以陆生恶魔和地底族类为主。在庞大复杂的慕尼黑军制下,蔻蔻玛莲的常备力量有两股,以蔷薇为标记的黑骑士,和以夜莺为标记的黑魔女,慕尼黑的徽章就是由蔷薇和夜莺组成,但是阿米亥做梦也想在旗帜上面加上镰刀。他深知骷髅部队不被作为常备力量看好的原因,总是靠数量庞大取胜,那就需要太庞大的养护费用,那甚至会把一个魔神拖垮。
阿米亥被蔻蔻玛莲选中,是因为他曾经为一个很正规的骷髅兵团服务过。作为投靠者,他有着很难得的经验。阿米亥自己也清楚这点,不论做什么事若是要成功,便一定要明白应该和谁合作。他几乎是立刻想到了淘换者,而淘换者和他一样迫切地希望受到蔻蔻玛莲的器重,只有他阿米亥才能证明淘换者的实力。再说若是蔻蔻玛莲倒台,他们便会一起形神俱灭,正是最合适不过的合作对象。
果然,只是一会儿的功夫,淘换者就飞快地赶来了,阿米亥心中的计划也将有个答案。
※※※
那里是血池的原野,实际上在达克尼斯大陆,由强大的巫师建造的血池不知道有多少个,像这样巨大的血池也至少有十几个,但是他们只有这一个而已。在阿米亥苏醒之前,黑暗牧师们已经遵照他先前留下的指示把这个血池整理干净了。淘换者对此也很满意,他看到阿米亥的管理方式,就知道阿米亥的才能非同一般。
十几万骷髅兵整齐地躺在原野上,就像是曝尸的世界,让人想起一首凄美的歌谣。有人在他沉睡的地方唱过——在它还是个小亡灵的时候。淘换者记得所有古老而富有韵味的调门:
“穿行于我自己的生命中,
就像穿行在漆黑的鱼腹里。
在死了的月亮里,在窗前的灌木林,
为了我们死后玩耍的日子,让骨头站起来……”
在那歌谣背后,骷髅兵遍布原野的安眠时刻被称作达克尼斯最宏伟的七景之一。自从远古的魔神战争失利,便没人有能力组建大规模的不死兵团。足足一万年了,当这景色终于再次出现在眼前,那悲壮的整齐感毫不留情地将灵魂的诞生和失去混为一谈,让人不能不有些想法。
阿米亥早就等在血池外,给淘换者提供了视察机会同时,也表现了足够的诚意。骷髅军团的编制是一件机密的事情,每个军团都会有不太一样的管理方式,因为灵魂的密码一旦被破译,主控者的灵魂之火不保,只有执念的骷髅军团也将被人轻易地收编。
淘换者看到黑暗牧师在辛苦地将磷漆涂抹在骷髅的脊梁骨上,骷髅的阶级也渐渐被划分了出来了。阿米亥不用简单的颜料或是彩色的布条,而是有耐心地用磷漆涂抹骷髅的一节节脊椎。淘换者对此异常欣赏,那虽然耗时费力,却可以增加骷髅在黑暗中的恐吓力,也便于指挥控制。
骷髅这种东西,个体实在不能算是强,所以一般来说用来都是数量取胜,淘换者还没有见过谁敢用这种挑战性的方式。在达克尼斯无处不在的黑暗中,磷漆太显眼了,就好像是箭靶,但是阿米亥成功地指挥了偷袭,而且当脊椎的磷光连成一片,战场中弥漫着被照亮的恐怖,数量性表现得更加明确突出,敌人的意志瞬间就已经被摧垮。
而且阿米亥的磷漆涂抹方式似乎还带着更加具体的内涵。
简单地表达了一致的立场之后,死神阿米亥和淘换者的话题就回到了眼前的合作重点。阿米亥简要地介绍了目前的状况:“您也看到了,我们到目前为止打了七次大仗,为蔻蔻玛莲大人收复了慕尼黑以北两百里内的失地。有的硬仗对部队的数量影响很大,有的时候损毁的士兵比能够补充的数量更多。每打完一仗,我就在他们身上作记号。”
黑暗牧师引来一具骷髅兵,阿米亥指着第一截颈椎进行解说:“从这里开始,打完一仗,如果骷髅还完整,就涂抹一截椎骨。如果受损严重,就拆掉把骨头补充给轻伤的骷髅或者干脆拆毁做武器配件。这种做法的结果,光亮比较显眼的骷髅士兵就会成为攻击的首要目标,而我总是把他们摆在最前面的。我的目的便是要他们越战越强,残念迅速积累的结果下,他们将成长为终极不死部队。到目前为止,在十二万的骷髅中,从未受伤,有资格在今天涂抹第七截脊椎骨的,只有这里的不到两千具,而他们绝大多数都是被您送来的。”
淘换者对这种实实在在的夸赞表示愿意接受,他是了解不死兵团奥义的人,也为阿米亥的冷酷表示了夸赞。不死部队包涵相当多的兵种,但是真正能够进化成终极兵种的,只有最根本的骨头,在死亡上堆砌死亡。接下来的问题就不那么乐观,骷髅的数量已经很难增加,因为人类在战争中的遗骸基本上都被魔界的公爵们瓜分一空,再也没有办法迅速得到野生的骷髅,接下来面临的就是——抢。
骷髅兵团大部分只是作为临时战争力量,猛烈扩充数量是取胜的常规手段。其他派系的军团统帅会开始打别人的主意,因为总比和人类抢夺墓地方便快捷。而从数量来说,十二万,实在不能说是有利的数字。就目前而言,最大的不死军团便是兰魔神露西笛辖下的两百万瘟疫军团,当年若是有能力将这军队全数带到中土战场,与人类的胜负还未可知。正是因为不死部队有太多的限制和缺陷,才始终是下级力量,而阿米亥和淘换者也注定了只是下层社会的贵族。
要想有出头之日,就要改天换日。在黑暗的达克尼斯,没有什么不敢想,何况此刻得到了大魔神的蔻蔻玛莲的支持。阿米亥想当死亡大厅的掌管者,而淘换者希望成为上等贵族,一句话是他们共同的心声:“建立不死社会的新秩序。”
于是首要的问题出现了,血池的使用。老实说,攻占血池的原野有些急躁,因为战线有些深入,接下来的战争损耗会加倍增大。但是只要有了血池,就可以解决骷髅兵庞大的养护费用问题,还可以进行对高级兵种的研究。为了建设上的目的,蔻蔻玛莲批准了阿米亥的建议,也给了阿米亥一跃成为死神的机会。同样是死神,普通的死神是地狱杂工,但是拥有血池的死神,是身价倍增的不死军团长。
血,血是意念的凝结物,是灵魂最好的载体,也是知识的共同体和情感的基础。
血太重要了,对亡灵来说,那意义的重要性还在生者之上。拥有的东西总是不珍惜,但若是失去了,那便眼红地争抢,永远没有满足。
光芒万丈的莱特尼斯,那里的人类血多得可以流出来,多么让人眼红。
随着时间和战斗,阿米亥的骷髅大军一半的骷髅兵都已经服役一年了,执念相互影响着积蓄起来,一些比较复杂的行为规则他们也已经能够接受。日子久了,他们会更加聪明。但是若要让他们继续成长,成长到像人一样会思考,那便要有灵魂,而让灵魂在什么都没有的骨头架子上新生,那便需要血。
知识,魔力,灵魂的碎片,都在那血液里。而那让灵魂立刻新生的关键,在蔻蔻玛莲手里。
不具备思考能力的骷髅兵成长缓慢,不知道应该如何给自己赚取血液。他们视力差劲,分不出颜色,甚至不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们并没有灵魂,只是简单的被执念控制的机器,不断积累的执念。为了得到最高的质量,或者说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蔻蔻玛莲不惜私下捕捉并屠杀了十条雌性的成年黑龙,据说只是为了要她们够大的子宫和天生高度抗魔的能力。
损失了黑龙,换来新生的枯骨,这是一种疯狂,但是蔻蔻玛莲这样做了,而她从不解释。她将那些子宫送来,阿米亥便诚惶诚恐地收下,而淘换者应当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去利用。
在血池里,淘换者见到了那些子宫,那些子宫都活着,带着使命作为生产机器而存在。这一切连同被收集的黑龙骨架都让淘换者欣喜若狂,一个巧匠见到了珍材,那种兴奋难以言喻。
阿米亥面无表情地指着血池说:“主上的用意真是难以理解。这里的血刚够用来维持子宫的活力,我们孵化一次就需要一个月,所以一定要挑选最好的。您知道,我们一年顶多有十具的产量,因为黑龙交娓的次数只有一年一次。这便是我请您前来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共同建设这个军团。”
“我用灵魂之火担保你不会失望。”淘换者发出阴森的笑声,飘渺的躯体在缩胀之间体现了作为专家的气魄,“最好的,就是一切都要最好!我将用那些骨架打造货真价实的骨龙,作为军团初期的中坚力量。此外我已经拿到了蔻蔻玛莲大人恩赐的血骷髅执行方案,我们将是伟大的缔造者。总有一天,黑暗骑士也要在我们的缔造物面前黯然失色,我们的一切都指望他们了。立刻,我就会把最好的骨头给你看。”
最好的骨头。
当骨头的价格超过了肉,就连安眠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当那骷髅脱颖而出,麻木地走进蓄养第一具黑龙子宫的血池,黑暗牧师便用胳膊撩开肉壁,让黄色的巨大卵巢露出来,将那骷髅兵缓缓推了进去。卵巢内蠕动的触手将他拉住,包裹了起来,渐渐合拢。
淘换者和阿米亥欣赏着这一幕,都有些兴奋。淘换者说道:“这是我捡出来献给蔻蔻玛莲的骨架,最好的骨架,蔻蔻玛莲大人指定要关注他的成长。也许他生前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家伙,死后却注定将震惊整个黑暗世界。达克尼斯的陆地上将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大名,而我们就是他的缔造者。他将是第一号血骷髅,也将是最强的骷髅。为了这个意义,我给他起名叫髅大。”
惨嚎的声音从外面响起,血池的旧主人被像狗一样拖来。他的身体裸露丑陋,再也不像主教。曾经明亮的眼睛变成了两个血洞,而且被用枞木的软塞子塞了起来。他胆怯,发抖,魂飞魄散。他趴在地上,用手摸索着,不知道什么事情将会发生,并因此而恐惧发抖。
“求求您……是蔻蔻玛莲大人吗?”他感受到灵魂的温度,突然升起一丝希望,他竭尽全力寻找似乎有主宰者的方向,大声说:“我什么都干,我是您的一只狗,一只狗,您最忠诚的奴仆!求求您,留下我卑微的灵魂之火,我愿意变成任何样子……”
他在地上摸着爬行,希望能找到一双可以抱住亲吻的脚,但是冰冷的声音把他打入了地狱。阿米亥冷漠地说:“如果你成了最忠实的奴仆,那我还算什么?别误会,我还没有杀你,只是为了你的血,你在血池中浸泡了几千年的血魄精华。随着你的血液流干,你的灵魂也将被撕成碎片,像胆汁浸泡在酒里。恐惧吧,那将会美味。”
“不!”巫师惨嚎起来,烂泥一般软倒在地。
黑暗牧师们抓住了绝望的躯体,那曾经骄傲自信的血池主人的躯体,将他塞进了一具用来行刑的铁棺材底座绑好,他的哭叫和挣扎都是无济于事。他们将铁棺材抬到了高处,在棺材底部接驳子宫的血管,然后将内侧都是刀锋的棺材盖子狠狠合上,那烦人的喊叫声就瞬间停止了。黑暗牧师们从中得到了一些快感,这样的事做多了就会熟练,他们面带笑容仔细地检查,以免浪费。
血管红润起来,子宫得到了渴望而充足的营养,剧烈地膨胀了两下,然后有规律地呼吸着,仿佛心脏在跳动时的情景,那便是灵魂诞生最初的时刻。
第二章 嗜血
新生的骷髅是残暴的婴儿。
因为是第一个,所以就叫髅大。睁开眼睛,髅大便已经捏着扶助他出来的黑暗牧师的喉咙,一大群人拉住他还滑腻腻的肋条,有人习惯性地念起已经不管用的亡灵控制咒文,乱成一团,直到阿米亥和淘换者到来。
髅大凶狠地望着周围,新生的灵魂感到了强烈的不安。
一切都是红色的,见到的第一个人拼命张着嘴。
“放开!快把他拉住!他的力气太大了!”黑暗牧师们大声叫喊着,髅大的手指在收缩,被掐住的黑暗牧师伸长舌头,拼命地敲打也无济于事,喉咙在困惑的指爪中咯咯作响。
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一种感觉,好想要什么东西,好渴望什么东西!
髅大的第一次思考,以及对外界的好奇,都是建立在血肉之上。他想把手里的血肉摸摸清楚,所以捏住不放。一切都是红色的!那布满眼中的红色光芒让髅大感到烦躁不堪,而跃动的喉头似乎集中了一些脆弱但是精致的成分。
如果把这里撕开或是捏碎会怎么样?会见到什么?那又是谁?
思绪接二连三出现,髅大眼中出现了手持镰刀的死神。周围都是红色的,但是阿米亥看起来似乎有些惨白。突然无数的铁链从阿米亥的袍袖中出现,将髅大的四肢捆住,拉到了墙壁上。他看到那些铁链如同风暴一般喷涌而出,还未决定要不要挣扎,黑暗牧师就已经一拥而上将他用镣铐锁住。
阿米亥对于不该发生的意外状况感到震怒,同时亦发觉了新生的髅大所拥有的神力。逃过一劫的黑暗牧师在地上喘息着,用惊恐的目光望着这个难以控制的新生儿。黑暗牧师是亡灵的放牧者,发生了这样的事,倒好像是绵羊咬伤了牧羊人,阿米亥已经感到些许麻烦的苗头。
血骷髅和其它的骷髅不同,他们从黑龙的子宫得到了孕育的灵魂。新生的灵魂使髅大已经开始有了思想,也正因为智力像一个婴儿,他的行为却要危险得多。他已经不能够再受到黑暗牧师意志的控制,每一个向他大呼小叫的人都可能被他掐死。某些杂和于血液中的知识碎片和他依旧存在于骨髓中的本性造成了如今的叛逆,但那也是他性格中的一部分,终将成为力量所在。
还是淘换者找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法,他巨大的爪子拎起那惊惶失措的黑暗牧师,惨叫声中让鲜血飞溅。他一把掏出了对方的心脏,举到髅大的眼前。
髅大被吸引住了,渐渐不再因为外界事物的新奇而毛躁。黑暗牧师刚刚被杀死,那心脏惊魂未定,很鲜艳的血从心室里流出来,兀自波波跳动。髅大的眼窝中射出了旺盛的红色光芒,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驱使着他注目于那跳动的节奏上,一下,一下,一下……
“仔细看看吧。”淘换者的意念传达到了他的脑海,让髅大感到有一种应该遵从的感觉。他听不到人张嘴说出来的声音,但是好在淘换者的意念仍能和他的灵魂直接对话。铁链自动松开了,髅大便将那心脏碰在手掌里,很是迷惘。
“喜欢吗?”淘换者的声音十分平静,“送给你。我们不如这样……”淘换者把那心脏拿起来举在髅大的头顶,髅大的目光追逐那心脏,逐渐仰起头。淘换者的指甲挤压,血流到髅大的额头,淌下来,渐渐在上面干成了一些血渍。
那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直接注入了灵魂和骨骼之中,让髅大觉得很舒服。他有些麻木地体会着这片刻的感觉,重新变得兴奋。眼前的红色渐渐不是太刺眼了,就好像是一块遮住眼睛的红布被人拿掉了,那让他感到舒服很多。他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去抢,让白骨染满了血红。
淘换者似乎能够知道他所有的感受,解释给他说:“那就是血。”
于是那些关于血的记忆渐渐复苏了,髅大望着自己指抓上沾的血渍,不再焦躁。
淘换者的声音再度在他的脑海响起:“世界上伟大的感知当中,你已经得到了视觉,你的焦躁便是因为对其它感知的渴望。你必须遵守一些规矩,我会教导你学习如何利用你自己的能力。当你对血液的渴望逐渐被满足,你的感知便会重新获得。现在,帮我管好你的同伴。”
※※※
髅大从今天开始知道自己的名字了,也知道那含义。既然有第一个,也就有第二个。他们用髅来作姓,从髅大到髅十,一共有十个一样狂暴的新生儿,十个与众不同的兄弟。
他们从黑龙的子宫走出来,用懵懵懂懂的眼光来看待世界,懵懵懂懂中带着凶残,因为他们的同伴也都是这样的眼光。他们按照阿米亥的指示和其它的一百多具骷髅一起泡在血池里,一动不动。那是他们的温床,他们就像所有的婴儿一样耐心地躺在温床中透过血泊去看世界。
他们躺在血池里,就和构成池底的尸骨没有什么分别。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吸收一些混合在血液中的杂和的灵魂,以便快速地获得更多的思想,这是标准的骷髅军团升级方法,在阿米亥来说却是没有办法才用的法子。
那就好像是无数声音在脑海中每天呐喊,髅大默默地忍耐,终于有一天会无聊。他开始想要打量自己的同伴,于是扭头看看髅二,而髅二模仿他的动作看看髅三,最后每个人都回过头来看着池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