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兰仆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祖父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封他为男爵(注:男爵是爱克斯大陆上能够拥有封邑的最低的贵族,原意是强而有力的人,男爵的封邑往往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马迪尔的箭术高明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家学渊源嘛。
马迪尔有气无力的走了过来。兰仆冲马迪尔友好地笑了笑。而阿拉卡似乎还没从刚才发生事中清醒过来,还在发着呆呢。兰仆对马迪尔说道:“其实你的射术相当不错,不但准、稳,而且居然还能连株发两箭。”马迪尔看了看兰仆,似乎看出他确实是真诚的,回答说:“那也不算什么,两个月前我才刚刚真正掌握连株两箭的射法,我父亲可以连株射三箭——十次有七次可以射出三箭,我爷爷的堂叔祖可以连株射四箭,一百多年前的苹果汁战争(注:这次战争起因是法兰西奥帝国的公主将苹果汁泼向情敌,不巧那位情敌是当时公爵的妹妹,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国际形势,终于爆发了宗主国与臣属国之间的一场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战争,又称四十月大战)中,他可是得到塞斯公国军中箭神称号的男人。”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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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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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奥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奥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花费很大。主要是魔法要消耗许多物品,偏偏那些物品多半都是很昂贵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一只母狼,两只小狼崽)。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真正的魔法师不可能陪我干这么无聊的事,只有见习魔法师为了练历的需要,偶尔会接受消灭低阶魔兽的雇佣)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这一点我不大喜欢他,他总是实话实说,不象阿拉卡那么会说话。假如是阿拉卡,他就会说我目前的实力比起魔兽或神兽还稍微有点差距),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第一部第五章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圣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圣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圣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风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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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40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第一部第六章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
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二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三岁时(爱克斯大陆历1401年),塞斯公国发生的一场大旱灾夺去了公国八千人的生命。外公领地内的农民、奴隶也逃不了饥不裹腹的命运。作为领主,他只不过皱了皱眉,然后决定除了保证我的口粮不变外,自己也每天只吃六个面包(虽然已经可以吃饱,但这可是一个伯爵领主的口粮啊。别的领主在这个时候仍然吃得不比平时差呢)。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灾更为严重的事,应该只会有人祸了。我想,惹外公叹气的原因肯定不会是天灾。而人祸当中最为严重的,大概要算战争。差不多可以肯定,战争将要爆发了。
来到公爵府,里面的人很多,巨大的公爵府客厅满满站了几百人,声音很嘈杂。这时公爵府的一个仆役走了过来。他低声对着外公说了句什么,外公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我说:“你到公爵的会客厅去,我等会儿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然后跟着那个仆役走向公爵会客厅。走进公爵的会客厅,我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她是公爵的千金伊莉。我望望她,她也望望我。虽然我们很不是熟悉,但她作为公爵的唯一千金,而我作为公国最有名将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不少社交场合都见过面。但她此时脸上只是露出不安、迷惑的表情,居然连作为主人的礼仪都忘了,看来她正处在一种震惊的精神状态下。
我努力冲着伊莉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尽管我不能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但基于对逻辑能力的自信,我猜多半是战争将要爆发。人类最害怕的是未知的事物,而当你面对并且了解它时,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就不会害怕了。我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自然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伊莉虽然也十七岁了,但她还是比我小一些,再说她是个女孩,出于男士风度,我有安抚她的义务。
“伊莉郡主,我想你正为着某些事而烦恼吧。请问我能否为你效力?”
“我认识你,你是法英哥伯爵的外孙。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知道吗?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将猜测陈述出来。“客厅里挤满了公国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相较下位贵族而言,指受到册封,拥有自己采邑的贵族,并有权拥有私兵军队),想必你已经看见了。”伊莉不由自主点点头。我接着说:“你想,一般情况下只有新一任公爵继位或是战争爆发才会发生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齐聚的事。公爵大人正值壮年,身体状况也向来健康得很。我想,应该是战争将要爆发了。我们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权力的。但塞斯公国的平原太肥沃,而周围的国家又太强大。我想,任何人都会对嘴边的肥肉产生兴趣。估计是我国的间谍已经探得外国将要入侵的消息。基于塞斯公国的传统,一些特别重要的未成年贵族将要送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你是公爵大人的唯一千金,我是外公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猜想,我们马上要离开塞斯公国了。”
伊莉的眼里出现了崇拜的神情。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白马王子不需要屠杀恶龙就可以得到公主的垂青。
正在自我陶醉时,会客厅的门打开了。公爵大人与我外公一起进来了。伊莉郡主冲向她父亲,“父亲大人!要打战了吗?你要把我送走吗?”公爵疑惑地问:“你怎么会知道的?”伊莉指指我说:“兰特他猜到的!”公爵看看外公,而外公摇摇头。然后公爵向我点点头,“小伙子不错,仅凭观察就可以分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我更放心了。”
公爵大人对女儿解释说:“是的,战争在十五天内即将爆发。英格兰尼在与我国接壤的边境上已经开始毫无顾忌地调动军队了。我们公国的政府军只有两万人,而英格兰尼拥有至少五十万正规军。虽然它必须在与其它国家接壤的边境布置一定的军队,但抽出二十万军队进攻我国对它而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四位王子为了争夺王位的事自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指望他们为我们出兵打退侵略者实在太不现实。我们无法与侵略者正面抗衡,但我们也绝不会投降。公国境内正规军虽然只不过两万多,但各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私兵,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加起来大约也有十万。虽然十二万与二十万从数字上讲相差并不悬殊,但我国军队,特别是那些私兵没有受过系统的大规模军团作战的训练,更谈不上大军团作战的实战经验。正面相抗无疑是自取灭亡。我们只能打游击战。这种情况下,未成年贵族必须送往安全的地方,以免在残酷的游击战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你是我唯一的女儿,而兰特是我国军方一号将领的唯一继承人。你们都应该被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本来按照惯例,自己的子女应该自己想办法,但我手下没有合适的人选。有能力的人,早就被各国间谍所熟知。而没有能力的人,把你交给他们我又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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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莉听着听着,眼中本来都已经噙着泪水了。不过当听到公爵说要她充当我的表妹时,脸微微红了一下。表妹在整个爱克斯大陆都是个暧昧的词。真正的表兄妹往往会结婚,而一些贵族在不愿意将自己的情人暴露身份时,介绍她时总称之为“表妹”。公爵看见女儿脸红的时候,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过公爵显然对我很满意。他拍拍我的肩膀,“兰特,你的表妹从现在就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把她照顾好啊。”说完,他还冲着外公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外公只好恭敬地向公爵行了一个礼。
看起来公爵大人对这次将要爆发的战争并不看好,居然都有将女儿托付给别人的准备了。这也是正常的,英格兰尼比塞斯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正规军(不含私兵)是我国兵力的二十多倍。宗主国指望不上,邻近的小公国只要不被攻击都谢天谢地了,此时又哪敢雪中送炭呢?即便是将来出兵帮助我们,那也最起码要我们自己撑过侵略者的前几轮攻击才行啊。在这种残酷的游击战争中,身边的兵力多了自然是首先遭受打击的对象,身边的兵力少,出现意外的机率自然就升高了。塞斯公国历史上的五次游击战中,有四位公爵战死。不过从这个比例也可以看出,塞斯公国自上而下的强悍作风。
我有些感动。说实话,虽然我并不拥有公爵的那种性格,但我对这种视死如归、大公无私的人还是很尊敬的。身为公国的最高领导者,明知道宗主国不能提供任何帮助,仍然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侵略者。在需要保护自己最喜欢的女儿时,也没有抽调自己强而有力的手下。除非不被英格兰尼的间谍网发现,不然所谓的依靠马迪尔保护,那不过是一句笑话。我想公爵大人也仅仅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与伊莉不会被发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