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漠野鸦啼
常思豪迤东行走多时,步伐渐渐缓慢。
他早扯布条包裹了伤口,又在外面按了些沙土,虽然仍自疼痛,但血已止住,暂无大碍。
握着刀的右手却依然不放松。指缝里满灌鲜血。此时血已干涸,有一小部分在他的皮肤上龟裂、爆起、脱落。脱落的血片,让常思豪想起干枣的碎皮。
——枣子。红红的、脆脆的、甜甜的枣子,有多少年没有吃到了?在回忆中,连它的味道都似已淡了,只留下吃它时愉悦的印象。想到它,常思豪脸上肌肉轻轻抽动两下,一阵饥饿感袭来,身上亦觉愈加疲惫。
他止住脚步,稍作停歇,想放开刀柄,右手却无法控制似的仍紧紧抓住不放。
他用左手去掰右手的手指,可是右手握得极紧,左手的指头根本插不进个缝儿,脑中一片木然。
常思豪望着手中长刀,忽然觉得它很陌生。想起自己自从程大人手中接过此刀,就一直没有机会看看它,便掉转刀身细细端详。
此刀,刀身极长,光洁闪亮,竟不见半点血污,常思豪想起刀划城墙之事,检察刃口,竟无豁损,心中称奇。又见刀身上隐有暗纹,作工精美,不损刚柔,更属雕艺上品。转过刀身,再看刀柄,柄上浮龙浅凤,皆适手而刻,观感优雅,握感舒良。赏玩一阵,常思豪忽然发现,右手不知何时已然松开了刀柄,活动如常,再无异象,心中大喜。原来此手在求生的潜意识中紧紧握死,不听指挥,愈让它放开,它愈自不动,若不经意,它反倒放松懈怠了。
他见手与刀柄握处皆血污不堪,便胡乱在身上擦抹几下,又扯过衣角将刀柄揩拭干净,重新提刀时,只觉手心没有了黏黏乎乎的感觉,握感更佳,兴奋中挥刀舞动几下,觉得自己舞不出什么好看的姿势,立觉惭愧丧气,寻思:“这刀乃是重宝,唯有握在程大人那样的将军手中,指挥千军万马,才显英豪,拿在我手里,挥舞间好似顽童嬉戏,有什么用?还是赶快寻着程大人,将刀还给他才是。”
举目四望,沙岗重重,古道悠悠,地上纵有血迹蹄痕,早为风沙掩盖,也不知程大人逃到哪里去了。
想想城中军士都已烈殉,魂归黄泉厚土,而自己,却仍披着朝阳艳彩,在阳世独行,忽生恍如隔世之感。
只觉伤口一阵疼痛,他咬咬牙,又抓了几把沙土,按在上面。
天近正午。
万里无云,地表一切生命物体,俱成烈日残虐的对象。
常思豪跨过数道黄莽沙坡,精疲力竭,但已丝毫不敢停步,他知道只要自己稍事休息,便无法再站起来,使这荒凉漠野又多一散鬼游魂。
汗透血衣间,常思豪渐觉头脑昏沉,眼前发黑,忽闻鸦啼凄厉,战马号啸,将他吓了一跳,立刻清醒许多,忙循声而望。
只见远处万里黄沙,腥红一点,恰是载程大人出城的战马!一大群乌鸦伸喙亮爪,正与那马厮磨缠斗。但见那马人立扬蹄,力击群鸦,啼啸咆号,如同勇士!
众鸦黑翅纷扬,协力齐心,进退有法,整齐化一,直如乌云罩顶,搅海黑龙,其势惊人!
常思豪心知马在程大人必也不远,大喜勉力向前。
行至近前,才发现程允锋伏卧马侧,吹起的风沙,竟埋住他大半身躯。原来程允锋昏晕过去,由战马带至此处,方才落马,群鸦循血而来,意欲啄食,那战马颇有灵性,扬蹄护主,大战群鸦。此时乌鸦一见人来,立刻罢手,盘旋于空,却不离去,暗暗窥伺,以待良机。常思豪不管许多,急忙刀插于地,拨沙推土,将程允锋身体翻转过来,只见他面色青黑,舌干唇裂,已然奄奄一息。
“大人!程大人!”常思豪不懂救治之法,只是推摇呼唤。
程允锋慢撩眼皮,苶斜二目,眼神略见散乱,待瞧清是常思豪,面上略挤出一丝笑意,转而叹道:“出来就好,留得青山在……留得……青山在……”说这两句,泪已流了出来。
“大人!”
“是我迂了,是我迂了!”程允锋喘息数声,略觉好过了些,眼望苍天灼日,泪洗双颊:“城失可以复夺,人死却不能复生!是我一意孤行,不让寸土,誓死据城,才害了全城军民百姓!……人生非为求死,有生便是希望啊!”
“有生……便是希望?”
常思豪机械地重复。
程允锋侧头瞧见插在地上的长刀,无限落寞的眼神中夹杂些许欣然之色:“人如逝水,刀若恒河,长河呀长河,我是你的主人,亦不过是你身边的一名过客!”言讫伸手腰间,解下刀鞘,递给常思豪:“此刀名曰‘长河’,陪我征战十载,斩首无数,今赠于你,我想,日后它不会寂寞!”
常思豪一手接过刀鞘,一手挽住程允锋手臂:“大人,我扶您上马!”
程允锋轻轻摇头:“不必了。毒已深入,无可救药。”他苦咳数声,强压气息,道:“我本得罪了朝中宦官才被贬谪至此,我知边关凶险,故将家眷都留在原籍太原,今死于此,家中老母妻女尚自不晓,日夜悬心而望,兼恐贼人加害,吾虽死而不能安。小兄弟若能代为通讯,令其迁而避之,程某感激不尽。”他自怀中掏出一块雕龙玉佩交给常思豪:“此玉佩乃我家传之物,相见时可以此为凭!”
“大人!”常思豪手捏玉佩,悲声嘶哑。
天际鸦飞,盘旋凄鸣,不耐烦间,蠢蠢欲动。
程允锋阖眼微笑:“你上马去吧!难得……有清闲,我要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这里,好好晒一会儿太阳……”兵士民众于战争中丧命,多半尸弃荒野,骨现于丘,他如此说话,自是想曝身天葬,不欲常思豪为其收尸炼化。
常思豪晓他心意,胸中又一阵酸楚,想起了徐老军曾对自己说过的话,自忖徐公之言不假,人世间自来有死有生,有存有灭,悲怀怨苦,确也无用。默默点了点头,转身收刀,一跃上马,深深地望他最后一眼,拨转马头,双脚磕镫,决然驰去。
程允锋眼望万里澄空,只觉这一刻心怡舒荡,快意如风,似为一生中所未有。又觉自己一个人凄哀孤冷,对亲人的思念浓浓袅袅,聚结心头,郁化难开,不曾为生命力的消逝减弱半分。
群鸦纷落,渐渐淹没他凝固了笑意的沧落面容。
第六章 饮血狂人
常思豪于这莽莽荒漠中纵马奔驰,寻找家园。他离家已是一年有余,沙漠中又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路径难以辨析。还好大概记得来时的方向,不致走得太偏而已。
胯下战马本属番兵所有,番民自来长于蓄牧,训养得法,供给军队者又属优良上品,故比之明军,其战马不但速度更快,耐力亦佳。此马历经拂晓夜战,直至如今日上中天,虽途中无歇,但脚力不辍。
常思豪伏于马背之上,疲倦的身躯轻懈许多,伤口痛感渐烈,腹中咕咕作响,口舌发干,呼出是热气,吸进是风沙,肺中烧得仿佛吹进了生石灰。
由于失血过多,他的意识已不甚清晰,只是心存警念,知道一旦昏晕,便可能再无生望,所以咬牙支撑,拨定方向,任战马自驰向前。
不知过了多久,忽有金铁交击之声,传入常思豪耳鼓,令他心神一震!
迷茫中,他以为自己又回到昨夜的杀场,趴在马背上的身子倏地挺直,“铿”地一声,长刀出鞘!缰绳随之带紧,战马收蹄,唏溜溜一声咆号,铁蹄扬踏,激起一片烟尘。
定睛望去,只见前方,横了百十具尸体,亦有伤者倚卧呻吟,皆残肢折股,惨状不堪。尚有三十几号人混战一团,各个沙尘满面,浑身溅血。这些人面上虽都杀意森然,咬牙切齿,但大多出手无力,显是恶战已久,都耗得力尽精疲。
常思豪对械斗者毫无兴趣,正值饥渴难耐间,看见满地尸身,倒是心中大喜。急忙跳下马来,扯起一具,也不管长得如何模样,一刀将脑袋切了,骑坐于尸上,搂定脖腔,大口喝起血来。
那边混战众人,望见这般情景,都吓得倒吸冷气,腹内生寒,哪还记得打斗,都收手呆立原地,瞅着常思豪发愣。尸堆中倒卧的伤者,更吓得屁滚尿流,顾不得疼痛,也忘记了呻吟,勉力拖着残肢断臂向后疾爬,生怕给常思豪吃了新鲜。
那人刚死不久,尸血尚温。常思豪咕嘟嘟连咽了几大口,只觉肋间生暖,头脑中清醒许多。忽然觉得耳根清静,不见了打斗之声,便抬头扫望。
这伙人本是江湖上的大杀家,长年累月过的刀头舔血生活,今见常思豪大饮尸血,却是平生仅见,一时都骇得呆了,懵愣间见他抬头,吓了一大跳,不由慌张退避,有的触碰、踩到刚才还一起恶战的敌手,又吃了一吓,挥兵刃乱砍几下,也无心再战,退将开来,一左一右,形成两个阵营。
左面蓝衫那队人中,一老者最快恢复理智,踏前一步,沉声喝道:“并肩子,混哪条线上,今个也想来喝这碗水么?”这人只当常思豪是哪帮派人物,口中说的是江湖黑话,意思是朋友你是哪个地盘的,是否也想分一杯羹。他说话时,身后之人都握紧兵刃,缓缓移动方位,做好防御准备。
常思豪哪懂得这些?只听这老者说“今个也想来喝这碗水”,以为他有水可供饮用。若有清水,自比喝这尸血胜强万倍,登时大喜,叫道:“这有水么?水在哪里?水在哪里?”举目向老者身前身后扫望。
蓝衫老者愣了一愣,随即皱眉,回手道:“把水袋拿来。”
手下武士碰头搜索,一人恭身将羊皮水袋奉上,老者接过,扬手扔给常思豪:“朋友,接着。”
常思豪接在手中,拔掉塞子,只觉一股清凉之气直窜鼻孔。
水,水!这是水呀!真的是水!常思豪眼眶里溢出泪来,激动得几乎把持不住,张开大口,仰头咕嘟嘟畅饮起来。
那边蓝衫老者眼神中露出一丝讶异,他身后一众武士早都松了一口气,因为一个江湖中人,行事谨慎,心机深沉,绝无不了解对方情况,接过水就喝的道理,若是其中下了迷药毒药,岂非这一条命,就这样白白搭了出去?显然面前这个满身血污、蓬头垢面的小子,不过是个白丁空子而已。
既己看得明白,戒心减去大半。后面一黄须汉子忽然骂道:“奶奶的!这小子刚才喝的,是彭大哥的血!”
常思豪脚边那具尸身之侧,落着他一刀砍落的人头,阔额方面,短胡子茬,虽然沾了不少血污在脸上,但容貌还看得清楚。蓝衫队伍中一阵骚动。
“彭大哥与狗日的长青帮刘四把拼了个鱼死网破,走得壮烈,死便死了,居然死后被这小子割了头颅,尸首两分,真是岂有此理!”
“让一个小伢子喝了彭大哥的血,这算怎么回事啊!咱们天鹰寨的人还没这么窝囊过!”
“杀了他!给彭大哥一个交待!”
众人虽喊得凶,眼睛却都盯着那蓝衫老者和对面长青帮的人,不敢轻举妄动。长青帮的帮众各提兵刃,警惕十足,搞不清这是偶然事件,还是天鹰寨的阴谋。只是压住阵脚,静观其变。气氛一时又紧张起来。
天鹰寨中那黄衫汉子眉毛一扬,从队伍中分开人群,奔向常思豪。
蓝衫老者面色阴沉:“齐泰!”
黄衫汉子挥手道:“休要管我!”说着身形一低,脚尖点地,纵射而去,空中右手一张,拍向常思豪头顶!
他这一掌,力道用尽十成,显是想立取其命。
常思豪见他来势身法,较之城中大战的番兵,不知快了多少,掌未至,风先到,抬头望时,短短的睫毛在这掌风压力下,竟然曲折欲摧。惊乍间长刀挽起,一朵刀花飞出,至中途忽地变大,如同龙卷暴起,覆向齐泰攻来之掌!
齐泰身在空中,一见刀光如水,仿佛月华入目,心中之惊骇,实是无与伦比。然身在空中,收势己不可能,只得化掌为爪,欲空手夺刃,只听簌簌风响,指尖一阵清凉,以为得手,双足落地嘴角冷笑。定睛看时,却禁不住目瞪口呆。
原来那一只右手已然不见,只剩下光溜溜白森森腕骨支棱,再看时,四处无皮指骨散落一地。
“啊……怎,怎么可能!”齐泰握住小臂,踉跄向后退去,脚下绊上具死尸,一跤跌倒。
“好快的刀!”
众人都是一片唏嘘!
若论武术,齐泰本是方家,只不过见常思豪乃一区区少年,又不懂事,以为手到擒来,出手不留余地,结果吃了大亏。
此时此刻,对阵双方手中兵器的方向,又转向常思豪,显然这少年的份量,已经在众人心里得到重新评估。
早有天鹰寨人抢身上前,将齐泰架回本阵,齐泰望定如玉般光洁腕骨,仍未感觉到疼痛,兀自张口惊疑不己。
长青帮众见此情景,讶异之余,暗暗哂笑,看起天鹰寨的热闹。
常思豪一击得手,乃是本能反应,不过是军中剔尸的功夫随手发挥而已,见齐泰受此大创,大是歉疚,可是想到方才此人对自己下手之狠,毫不留情,心中又有几分怨憎,赔罪的话到了嘴边,却是说不出口。手中的水袋,一时也不知如何归还才好。
蓝衫老者面容整肃:“朋友原来锦绣深藏,小老儿顾正坚,这趟倒是看走眼了。”说话时双目望定常思豪,见他毫无反应,顿了一顿,继续道:“未知天鹰寨与朋友可有旧冤宿仇?”
常思豪:“没有。”
“我这位死去的彭兄弟,可曾对朋友做出过伤天害理之事?”
常思豪低头:“我之前根本未见过他。”
顾正坚长叹一声:“朋友,这样说来,就是你的不是了。朋友是否江湖中人,且放一边,今次是我寨老三齐泰先行出手,朋友伤他本属自卫,无可厚非,但事有一果,必有一因,适才朋友来到杀场,戮尸饮血,所戮之尸,乃是我天鹰寨二寨主彭正洋。人虽己死,尊严仍在,况人死为大,恩仇皆消,江湖上的规矩,杀人不过头点地,齐兄弟暴然出手,也是出于激愤。”
顾正坚神情泰然,语调沉缓,仿佛在诉说一件与自己不相干的事情。长青帮的人暗暗佩服此老定力的同时,想到他对这少年如此客气,似有惧心,也不禁暗自哂笑。
顾正坚面色沉冷:“彭兄弟与朋友无怨无仇,却被斩下人头,死后不得保全,未免太冤。彭兄弟尸身受辱,天鹰寨也颜面无存,此事绝难坐视不理。”他顿了一顿,居然露出一丝微笑:“不过,小老儿却愿意相信,这是一场误会。”他身后一众武士神情错愕,面面相觑,不知他这是何意。
常思豪忙答:“对对,我实是饥渴难忍……”话一出口,又觉十分可笑:就算再如何饥渴,又岂有扳尸喝血的道理?
他在军中食则人肉,饮则人血,早成习惯,如今遇到这班人等,才忽然发现自己才是真正异类,一时难以适应。
顾正坚却不介意,接口道:“既是误会,再动干戈,于双方无益,小老儿倒有个两全齐美的解决办法,不知朋友想不想听。”
常思豪见他和风细雨,颇有长者之风,思他所说方法,必定妥当,当下言道:“您是宽仁长者,常思豪听您的便是。”
“好!”顾正坚朗声道:“彭兄弟与长青帮有不共戴天之仇,今日也是死在他们的刀下。朋友若能助我将其一举全歼,也算对得起彭兄弟在天之灵,戮尸之事,报仇之恩,两相抵扣,一笔勾消,我天鹰寨绝不再提!”
第七章 各怀机心
天鹰寨一众武士,这会儿才明白顾老大的用心。
长青帮众人早己对顾正坚怒目相向。
“哈哈哈哈!顾老大好手段!”长青帮中一人迈步向前,朗声轻笑:“可惜,可惜,堂堂天鹰寨顾大寨主,竟沦落到要用诡话去笼络一个孩子,未免堕了五爪天鹰的威名啊!”
顾正坚面带微笑:“这位常少侠虽未透露师承,但出手奇绝,绝非泛泛,或许是哪位前辈异人、奇隐门下,亦未可知。陆长青陆帮主如此说话,未免将常少侠看轻了。”
陆长青神色悠然:“西至宁夏卫,南到延安府,天鹰寨在这条线上经营多年,触手不可谓不长,影响不可谓不广,顾大寨主心机弥深,才智过人,陆某早有耳闻。西北一域,干旱少雨,民众生活,多靠产量极低的井盐,供给严重不足。光是私盐一项,天鹰寨便足己赚个盆平钵满。然人在江湖能够立足,又有哪个是易与之辈?顾寨主在这条红线上经营得有声有色,也大属平常,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故而兄弟对山西秦家将这条线给你,任你放手经营之事,十分不解。今日领教到顾寨主的马屁功夫,才想明白个中一二。”
顾正坚面上换了一种极其恭谨的神色,斜斜地朝左上方拱了拱手:“秦老爷子享誉江湖数十载,乃晋中武林巨擘,能受到他老人家赏识器重者,皆是成了名的侠客、剑客,顾某庸碌,又是身在绿林,做着吃老行的营生,能为山西秦家做点事情,实是修来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