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住过这种公寓的人,永远也不知道那里面到底是一副什么样的情形!
面对约翰那平静的目光,斯拉克先生看了看窗外那些建筑物,刚才的那种自豪感瞬间减弱了许多,讪讪一笑之后不说话了。
小男孩儿约翰也不在意,他颇有兴趣的观察着,注视着一栋栋的楼房往马车后方移动过去,目光渐渐迷离了起来,就像是这些楼房让他回忆起了自己见过的一些景象似的……
良久之后,约翰眨了眨眼睛,嘴角再次浮现出了那种让高贵的亨弗斯小姐深恶痛绝的笑容,低声的喃喃道:“这就是所谓的完美城市?天堂?呵呵……”
说白了,这是1879年的纽约城,一个被世界各地“盲流”充斥着的移民城市!
“这个该死的时代!”
短暂的心理愉悦之后,看着道路上一辆又一辆的马车“踏踏”而过,约翰·亨特拉尔紧紧地咬住嘴唇,声音微不可察的低声叫骂了一句。一想到自己未来就要生活在这个地方,小男孩儿的心情就再次烦闷了起来。
刚刚忍受了一整天这个时代摇摇晃晃、慢慢悠悠的火车,接下来坐着速度更慢、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马车,他的小身板几乎就像是散了架一样,浑身上下都是酸疼。再加上火车上的不愉快,以及对于未来的迷茫,更是让约翰几乎忍不住想要大声吼叫一番,把负面情绪彻底发泄出来了。
“哈哈,约翰,快看!”
就在约翰愣愣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时候,斯拉克先生突然兴奋的高声叫了起来:“看那片绿色,那就是我和你说过好几次的中央公园!”
“中央公园?”
约翰眉头一挑,迅速的扭头望去。
这个所谓的中央公园他可是听斯拉克先生说过好多遍了,知道是最近几年才刚刚建成的,耗资极为巨大!而且按照斯拉克先生的说法,这个中央公园现在已经成为了纽约城的中心,也是它的标志之一!
只不过……
明明离那一大片绿色距离还很远,但是马车却突然一个拐弯,向着另外一个方向驶了过去。
看到约翰眼中的失望,斯拉克先生哈哈一笑道:“别失望,亲爱的小家伙,亨特拉尔先生的房子距离中央公园不过两英里多一些,你有兴趣的话完全可以随时坐马车过来。到时候你就明白了,这是世界级的杰作!”
看得出来,斯拉克先生对于中央公园很是自豪,此时兴致高涨之极。
“或许吧……”
微微的眯起双眼,约翰瞥了一眼那郁郁葱葱的绿色,重新把目光投向了路边的一切。
对于小男孩儿的态度,斯拉克先生明显没有太过在意。从他在中国见到约翰到现在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也早就习惯了他的古怪。此时此刻他只想尽快的把男孩儿送到老亨特拉尔先生那里,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报酬,然后尽快的赶回自己的家中,去亲亲自家可爱的小男孩儿。
“很快就要到了。”
渐渐地,斯拉克先生的声音变得兴奋了起来,用力的拍了拍约翰的肩膀大声道:“最多再有几分钟就要到了!哈哈,亲爱的亨特拉尔先生,就要见到自己的外公了,是不是很激动?”
“唔……”
随口的敷衍了一声,约翰·亨特拉尔闭上双眼,心脏怦怦的跳动了起来。对于这个派人把自己从中国强行带到美国的外公,约翰心中也很难说清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的母亲睡梦中不知道叫了多少声爸爸,多少次泪水湿透了枕巾……
“咯吱!”
不知道煎熬了多久,马车突然一震,停了下来。
“嗯?到了吗?”
约翰蓦然睁开了双眼。
“是的,我们终于到了!”
斯拉克先生的神经再次兴奋了起来,用力的一拍约翰的肩膀,迫不及待的跳下了马车。
这是一栋典型的红砖三层小楼。
不过不等约翰好好看看这一栋房子,一个身着旧式燕尾服的中年男子就已经站在了马车旁边,一手扶着车门,一边微微躬着身,冲着他微笑道:“欢迎回家,先生!”
第三章 新家
大约三十平米的餐厅里面,灯火通明。
屋内并没有使用方便便宜的煤油灯,而是用了华丽的高脚蜡烛,把整个空间都照的亮堂堂的,与窗外阴冷黑暗的世界彻底分离开来。
长长的餐桌两头,坐着一老一小两个人。
一个是大约十一二岁的黑发少年,身材瘦削,沉默寡言;另一个则是六十多岁模样的白发老人,高大魁梧,面色冷峻。长桌的两端各自摆着一份浓汤,一份小牛肉和一份土豆泥,只是老人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葡萄酒而已。
两人各自安静的吃着晚餐。
约翰·亨特拉尔尽量遵循着母亲教会的用餐礼仪,在不发出太大声音的同时快速的咽下一块块的小牛肉,好让自己那饥肠辘辘的肚子尽快得到安慰。
坐下之后,他几乎就再未看过桌子那头的老人。
餐桌的另外一端,阿尔·亨特拉尔先生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时不时的品尝一下手边的红酒,似乎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自己的盘子上面,但是在一旁伺候的管家汉斯·埃尔伯一眼就能发现,自己的老主人的视线至少有一小半时间都在几米之外的外孙子身上!
管家先生的嘴角不由得弯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
十分钟后,随着约翰吃完自己这顿饭的第三份小牛肉,两人沉默的晚餐结束了,已经等待了一会儿的老亨特拉尔先生用雪白的餐巾擦了擦嘴,冲着第一次见面的外孙漠声道:“漫长的旅行很辛苦,你就先去休息吧!”
话语的内容是关切,但是冰冷的声音让人听了心中不由得一凉。
“好的。”
对此约翰却没有太多的感觉,他只是点了点头,站起身很有礼貌的冲着外祖父微微一躬身道:“那么晚安,先生!”
“晚安。”
老亨特拉尔冲着汉斯一点头,忠诚的管家立刻便走到约翰的身边,微笑着说道:“先生,您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丽娜小姐会带您上去的。”
“谢谢。”
微微点了点头,约翰转过身,在女仆手中煤油灯的指引下上楼去了。
“一个很有教养的孩子,不是么?”
等管家汉斯重新回到亨特拉尔身边的时候,他的脸上显出了极为复杂的神色,似乎有些犹豫的低声说道:“先生,请原谅我的鲁莽,但是无论是从容优雅的一举一动,还是那大方得体的语言,他的身上无不闪烁着伊丽莎白小姐的影子。而且您刚才也听到了,无论是英语、德语还是拉丁语,他也都很出色……”
“伊丽莎白……”
汉斯后面的话老亨特拉尔先生根本就没有在意,因为当他听到自己爱女的名字之后目光中瞬间闪过一抹痛苦之色,一边喃喃的念着她的名字,一边缓缓地站了起来。
“先生,您是要回房间吗?”
心中暗暗的叹了口气,汉斯脸上不动声色的低声问道。
“嗯。”
轻轻的应了一句,老亨特拉尔的身子稍稍一顿,突然开口道:“汉斯,约翰的身材似乎比我们预计中要高上不少,而且稍稍瘦了一些……明天你带他去史密斯先生那里再做几套衣服吧。不合身的衣服穿在身上,可是相当失礼的行为。”
“是,先生。”
看着老亨特拉尔上楼的背影,汉斯默然片刻之后眨了眨眼睛,目光中终于带上了一丝温情……
……
“先生,如果您有任何需要的话请您摇摇这个铃铛,我会立刻过来的。”
把屋里的煤油灯也点上了之后,丽娜有些不放心的再次向约翰说明了一下,然后才轻轻一礼后离开了房间。
“呼!”
给房门上了锁,确认整个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之后,约翰这才重重的舒了一口气,转身打量起了自己所在的这个房间。
从女仆的口中得知,这是他母亲曾经住过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十几年没有住过人的缘故,房间里的陈设极为简单,一张大床,一个床头柜,一个衣柜,还有一张桌子就组成了房间的全部,唯一让约翰眼前一亮的是一面墙上那副一米见方的油画。
走到油画的前面,约翰细细的看着画中那个脸带微笑的少女。
少女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在画中侧身而立,浓密的褐色长发在脑后盘结垂竖,白皙的长颈和圆润的双肩之下,一身点缀着绿色图案的古典白色长裙完美的呈现出了她那高挑的身材。在画面的正上方,少女线条清晰的脸部却转过来正对着约翰,露出了如同春日柔风一般的笑容。
看着这幅画,约翰·亨特拉尔眼中不由得闪过了一丝黯然之色。
虽然油画中的人年龄太小,和记忆中那张脸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分别,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画中人的身份——正是伊丽莎白·亨特拉尔,她的母亲,或许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爱着他的人。
怔怔的看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这才轻轻一叹,躺在了柔软舒适的床上。
浓浓的疲惫感,如潮水一般涌了过来!
直到此时,约翰才算是彻底放松了下来,于是那积累了将近两个月的疲倦自然而然就开始控制他的大脑和身体。可是哪怕精神和身体上都已经疲惫到了极限状态,他却始终也无法真正的睡去,一如下午在马车上时的状态一样。这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初来乍到一个新环境的陌生感,而另外一方面的话,则是因为刚才那位他刚刚见面的外公了。
阿尔·亨特拉尔,62岁,一位正直但古板的普鲁士绅士,德意志革命时期离开欧洲,在纽约市扎下根来。
作为一名商人,老亨特拉尔先生无疑算得上是成功的,凭借着从欧洲大陆带来的一些资本,他花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纽约市积攒下了一份相当丰厚的家业,按照斯拉克先生的说法,老亨特拉尔先生每年的净收入至少有四五千美元,这足以让他轻松地负担起一栋三层的大房子,一个管家,一个厨师,一个女仆和一个男仆。
但是作为一名父亲,老亨特拉尔无疑又是非常失败的。
约翰并不知道在自己母亲和外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知道母亲伊丽莎白·亨特拉尔在十三年前逃离了纽约,去了万里之外的中国北京然后有了自己。十几年间,父女两从未通过信,没有任何联系,直到伊丽莎白·亨特拉尔因病去世一年之后,斯拉克先生突然出现在约翰的面前,然后强行把他带回了纽约。
作为一名传统的欧洲绅士,女儿伊丽莎白的行为对老亨特拉尔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所以约翰遭遇的冷遇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想到自己外公那张沉默的面孔,约翰就觉得脑袋越发的疼了。无论自己是怎么想的,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恐怕他都必须要生活在这栋房子里面,接受老亨特拉尔先生的抚养!
而且……
“再以后呢?”
怔怔的瞪着一双眼睛,约翰·亨特拉尔心中一片茫然:“在19世纪末的纽约,我该如何生存下去呢?”
此时此刻,约翰·亨特拉尔,不,应该说是刘泽成,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普通人,正在非常认真的思考这个事关他今后数十年人生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 过去和未来
十一年前,当刘泽成从沉睡中惊醒,发现自己非常没有死去之后,非但没有大喜过望,反而立刻就陷入了惊慌失措的境地之中。
因为他骇然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婴儿。
在慌乱中度过了几天之后,渐渐接受了现实的刘泽成很快就发现,自己并没有重生在现代社会,而是回到了遥远的一百多年前!他所处的时代是清朝同治年间,出生地竟然是清帝国时代的首都北京更加让刘泽成难以接受的是,他这一辈子的母亲竟然是个白种女人!
在清朝同治年间的北京自己转世投胎成为了一个白人的儿子,这个重生的设定顿时让刘泽成有些凌乱了……
虽然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历史学家,但是托自己前世兴趣广泛的福,再加上网络上经久不衰的清末小说热潮,刘泽成对这个时代也算是有了一点点了解。他知道这个时代的中国对待“洋鬼子”的态度是什么样的,也非常清楚将来不管自己的中国话说的多么溜,言谈举止多么的北京味儿,恐怕都改变不了同胞口中一个“洋鬼子”的下场了。
更何况,这辈子他还是个私生子!
刘泽成不知道这一辈子自己的父亲是谁,从他生下来开始就没有在家里见过任何一个男人,而且在以后的十年时间里面,无论他怎么去打听,无论从母亲还是在其他人的口中,他都没有听到过有关那个男人的任何字眼!唯一一次听到有关父亲的话题,是在刘泽成半岁的时候,他从闲聊的女仆的口中听到了自己这一辈子的身世背景,然后立刻就明白了一件事情:自己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那么好过了。
不论哪个时代那个地方,私生子的名声可都不怎么好,何况这个时代的中国?
事实也证明了刘泽成的预感,从他降生开始,周围的人们就一直用异样的目光关注着他,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洋婆子”的儿子,恐怕他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无数刀子一般的眼神了!
刘泽成永远都不会忘记那种眼神。
因此当唯一爱着他的母亲因病去世,当斯拉克先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刘泽成并没有过多的犹豫,很快就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离开北京而是彻底离开中国,跟随着斯拉克来到自己母亲的祖国,来到这个前世如雷贯耳的城市——纽约。因为他明白,自己心中视为祖国的地方恐怕已经无法真正的接纳他了,至少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不行,哪怕在辛亥革命之后,普通国人对任何一个洋人都抱有深深的戒心,想要真正融入进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惜的是,在这里恐怕也摆脱不了私生子的阴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