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见啪的一声清响,一个铁夹子夹下来,就是那种用来抓老鼠的铁夹子,只不过弹簧没那么紧,不至于把手指打断。
拉佩没有被夹到,不过他的手指被扫到一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
“你居然没被夹住,反应够快的。”小扒手汉德惊诧地叫道,他以前可没少吃苦头,最清楚这个的厉害。
汉德可不是一上来就练这个。最先练的是夹肥良,一开始是夹冷水里面的肥良,练的是手稳。等到练熟了,再把肥良扔进滚烫的开水里面,练的是手快,最后才会上铁夹。
汉德很清楚,头是想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所以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没被夹住。
“你的手确实很快,天生就是做扒手的料,但是你的动作太大,也不够灵活,更不够敏感。一个成功的扒手,他的手应该像猫的胡须那样轻柔而且敏锐。”扒手头目很不甘心,却也无话可说,只能随口点评两句。
拉佩静静地听着,此刻,他想的却是剑术。
剑术之中有一种技巧叫“听劲”,就是靠剑与剑的碰触,感觉对方发力的征兆,提前做出反应。
这是一门高级技巧,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练了七、八年剑,才有资格接触,能够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
但拉佩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幸运金币的关系,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这种技巧。问题是没办法练习,这需要两个人同练,他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对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突然感觉做一个扒手也不是什么坏事。
今天一边送信,一边练习突刺,已经让拉佩尝到甜头。如果再一边扒窃,一边练“听劲”,效果肯定也不差。
此时,拉佩的手又闪电般地一伸一缩。
和刚才一样,假人的另外一个口袋里面也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不过这一细扒手头目被吓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贬低,大声吼道:“你那是抢劫,不是扒窃。”
拉佩没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闪电,不过这次多了一丝灵动。这是前两次失败给他的经验。
扒窃毕竟不同于连刺,动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时候也必须慢下来。
当拉佩的手指收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再一次夹着一只钱袋,而这一次铁夹没有被触发。
“哇!”小扒手汉德发出一声惊叹,他张大了嘴巴。
霍夫也傻了,他确实没想到,这小子只试了三次就成功。这样的天赋比汉德更恐怖,稍微训练一下,就能和汉德一样成为扒手中的王者。
不过,这也让霍夫感到很没面子。
“有点天赋。”扒手头目不冷不热地赞了一句,随即又道:“可惜你只会用一只手,这可不行,作为一个小偷,必须两只手同样灵活。”
拉佩皱了皱眉头,他知道,这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不过他没有发火,扒手头目的话让他生出一个想法——如果他的两只手同样灵活会怎么样?
剑术的流派有很多,有些流派就是用双剑,大多是一长一短,长的用来进攻,短的用来防守。不过也有用两把长剑的,敢这样做的剑客,实力往往很强,他们的进攻快如闪电,而且攻势连绵不断。
扒手头目的话,让拉佩动心了。
“今天有什么消息吗?市政当局对刺杀事件有没有一个说法?”拉佩一回到家,那只鬼魂就冒了出来,急不可耐地问道。
“还能有什么说法?这个人把责任推给那个人,那个人又把责任推给这个人,大家推来推去,还拼命在死亡人员的数量上做文章,把伤员都算在死亡人员名单上。”拉佩确实打听过。
拉佩去买厨具、调味料和食材的时候,来回都是直接叫马车,所以顺便跑了几个地方,打听了一下刺杀事件的后续反应。
没人会怀疑到拉佩,因为他是穿着邮政署制服去的,被误杀的人里面也有邮政署的职员。办案子的人当然不会对他透露什么,但是他们堵不住死者家属们的嘴巴。
“是这样啊。”鬼魂显得有些落寞。不过这也在他的预料当中,换成他处理类似的案件,也肯定能拖就拖,能搪塞就搪塞,实在不行就找个替罪羊,就说是某某激进组织成员所为。
“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拉佩问道。
鬼魂一愣,然后才自我介绍起来:“我全名是比格·莱斯特·波斯洛夫·威尔,你可以称呼我为威尔勋爵,或者直接叫我勋爵。”
“好吧,比格。”拉佩被那帮扒手弄得火气正旺,正需要有所发泄。
比格·威尔呆了一下,紧接着满脸怒气,不过他最终压抑住了怒火。他是聪明人,很清楚一点,他已经死了,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报仇。想要报仇,他必须适当地容忍这小子的无礼。
“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拥有足够的实力?”回来的路上,拉佩一直在想这件事,那个扒手组织就像一根利刺深深地扎在他的心头。
拉佩不知道,这个扒手组织是不是伴随这枚金币而来的厄运。毕竟他碰到那名小扒手是在得到金币之前。不过他可以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会越来越糟。
“你已经决定替我报仇了?”鬼魂大喜,昨天拉佩虽然已经答应,但那是他强迫下的结果。
“没人喜欢身边总是有个鬼魂出没。”拉佩嘲讽道,他当然不会提扒手组织的事,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他必须弄清楚,这个鬼魂会不会知道他白天做的事。
“我没办法给你明确的答案,据我所知,幸运金币只能给你一个高于常人的起点,却没办法直接赐予你力量。”比格·威尔确实很希望能够帮到拉佩,这也是在帮他自己。
拉佩放心了,看来鬼魂并不知道他白天的经历。
“给我一点建议,你拥有这枚金币的时间比我长得多,知道的肯定比我多。”
拉佩并不指望一口吃成个胖子。他需要对付的不是一支军队,也不是某位大领主,更不是整个国家,而是一群扒手。那群扒手虽然人多,但是能打的没有几个。
比格·威尔思索了起来。幸运金币在他手里已经有七、八年,对于幸运金币的历任拥有者,他曾经做过详细的调查,大致能够猜测出他们得到金币的时间,这样一来就能推算出他们提升实力的速度,从中可以看出一些东西。
“我确实可以给你几个建议。第一,信仰的力量非常强大,那位圣女就是最好的例子。她应该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得到这枚金币,她死的时候只有十九岁,短短三年的时间,她不但指挥作战屡战屡胜,本身也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圣骑士。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她肯定也能像另外那位骑士一样,达到传奇等级,而她凭借的,正是信仰的力量。”比格给出第一个建议。
拉佩只能摇头,他知道自己肯定学不了。那位圣女的虔诚程度已经到了非人类的地步,古往今来那么多殉教者也没几人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更何况他。
“第二,心灵的强大很重要,那名被砍头的骑士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仇恨,那是他的力量泉源。”比格给出第二个建议。
拉佩仍旧只能摇头,那种心灵的强大是用悲惨的命运换来的,他可不希望父母或者妹妹出事。
“第三,借助魔鬼的力量或许也有用。幸运金币的历任主人里面很有一些十恶不赦的人物,他们贪婪、阴险、嗜血、残暴,其中有几个人还挑起战争。另一个人更加恐怖,他制造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瘟疫,造成无数人死亡,这些家伙无一例外都拥有传奇的实力。”
比格为了报仇,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他才不在乎拉佩会不会走上邪路,反正他已经死了,就算这个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拉佩的嘴角抽搐了几下,他不认为自己是好人,却也没觉得自己有这么坏。不过比格·威尔的这番话,给了拉佩一个启迪,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疯狂的杀戮是一种偏执,不惜一切的复仇也是一种偏执。至于虔诚,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偏执。
“让我想想,我要好好想想。”拉佩坐在床头边上。
“你有的是时间考虑。”比格一反昨天的态度,居然没有丝毫逼迫拉佩的意思。拉佩很头痛,他不是一个感情激烈的人,他也不是那种舍己为人的人,不管怎么看,他都不像一个能够成功的人。
过了好一会,拉佩终于做出了决定——他选择了逃避。
拉佩将幸运金币扣在掌心里面,枕在脑后,并躺在床上。他的事还有很多,要学双手剑术,要搜索和魔法有关的知识,还要学点烹饪的技巧和管家的能力。
第二天清晨,天一亮,拉佩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起床之后,拉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壁炉前,用左手拿起壁炉边上放着的通条挥舞了两下。拉佩不是左撇子,一向都用惯右手,原本左手颇为迟钝,但是现在,他却没有一丝生涩的感觉。
这就是幸运金币厉害的地方。
不过拉佩仍旧需要大量的练习,左手的感觉和梦中相比,实在差得太远。拉佩下楼出门,他的两只手各夹着一枚银币,银币在他的手指尖旋转跳跃着,有时候还会被弹飞起来,然后再被他一把接住。
这不是什么高明的技巧,纯粹就是手熟,不过这种练习还是很有用的,最重要的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练。
和往常不同,拉佩并不是去邮政署,现在时间还早,他要先去佛勒老头那里,替老头准备好早餐,顺便试试他刚学的烹饪手艺。
佛勒老头所在的杰弗里街同样也属于第七区,不过那里属于上等街区,离拉佩家稍微有点远,所以他走在半路上看到有一辆出租马车,随手就把马车拦了下来。
拉佩没必要亏待自己,也相信老头不会在乎这点钱,所以有坐马车的机会,就绝对不走路。
这完全是一个心态问题,如果拉佩没有得到那枚幸运金币,他肯定不敢这样做,他会担心老头万一计较此事,他将失去这份难得的工作。但是拥有幸运金币的他,早已把自己看作是未来的传奇人物,他现在替佛勒干活,那是佛勒的荣幸。
马车很快就到了杰弗里街二三号,拉佩付了车钱,用钥匙开门进去,听到里面静悄悄的,他知道老头还在睡觉,昨天肯定做实验到很晚。
拉佩轻手轻脚地进了厨房,从隔板上取下一只大号平底锅,又从橱柜里面拿了昨天买的硬面包、蒜蓉,还有奶酪之类的东西,再取了几颗鸡蛋。
拉佩开始干起活来。
和别的大厨不同,拉佩居然一心二用,两只手干的是不同的活,一只手打蛋,另外一只手在点火。
这同样也是在练习运用双手的技巧。
刚才拉佩玩银币的手法让人眼花缭乱,好像两只手已经很灵活,但是此刻却看出了差别。
拉佩打鸡蛋的那只手用力过头了,而拿火石的手却怎么也打不出火花来,勉强点着了火,他又忘了把引火的干稻草塞进炉膛,以至于火苗熄灭了。锅子掉在了地上,碗又给打碎,鸡蛋也被烧焦……失败,又是失败,一连串的失败。
一个多小时之后,拉佩苦笑地看着一堆东西。
面包有的烤过了头,有的却没烤透。涂抹的奶酪有多有少。煎鸡蛋大多是散黄的,有的焦了,有的没熟。火腿片有的干枯如同树叶,有的异常油腻,看着就倒胃口。这绝对是一堆失败的作品。
拉佩从那里面挑出最好的一份,放进餐盘里面。然后把剩下的东西胡乱地塞进嘴巴,他还没吃早餐呢,正好把这些失败的作品全都解决掉。
这也是拉佩家的传统,绝对不能浪费东西。
把自己当垃圾桶,毁尸灭迹顺带填饱肚子之后,拉佩托着餐盘上了二楼。
“佛勒先生,早餐准备好了,要我拿进来吗?”拉佩站在门口喊道。
里面发出一阵哼哼声,显然老头还睡得迷迷糊糊,好半天才终于清醒过来,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地说道:“端进来吧。”
拉佩开门走了进去。
昨天拉佩只收拾了底楼,二楼还没来得及收拾,所以这里仍旧像垃圾堆,老头的床边全都是书。
他朝着拉佩点了点头,老头深吸一口气,似乎很享受早餐的香味。
“昨天晚上的实验做到很晚吧?”拉佩特意表示了一下关心。
“一切都挺顺利,十一点钟结束的。”老头一边说,一边给自己施了个咒,转眼间,他就变得精神起来,脸也变得干净起来。
“魔法真是方便,一个咒语就能完成洗脸、刷牙的步骤。”拉佩羡慕不已。
“还相当于洗了个澡。”老头得意地笑道。
“我有一件事想要请教。”拉佩将餐盘放在老头面前:“我的左手和右手一样灵活,但是我没办法同时控制两只手,它们总会互相干扰。”
“你打算一心两用?”佛勒老头的心情很不错,只见他伸出两只手,突然同时打了个响指,只见左边的手上多了一团火,右边的手上则多了一道不停流转着的水流。
“您会这种技巧?”拉佩两眼发亮。
“一心两用算什么?我还能一心多用,甚至多重施法。”老头愈发得意起来。
“您能教我吗?”拉佩连忙问道。
“这很容易。有一种魔法可以将人的意识分裂开来,每一个意识占据一部分大脑,互相之间绝对不会干扰。不过这样做有个问题……”老头看着拉佩。
“什么问题?”拉佩连忙问。
“有可能造成人格分裂。”老头倒也不隐瞒。
拉佩的脸色顿时变了,他现在才知道,原来老头真是疯子。如果人格分裂都不能算疯子,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疯子了。
“你还打算这样做吗?”老头笑着问。
拉佩很犹豫,他不想变成疯子,不想象老头一样不正常。但是不这么做的话,他就没办法达到扒手头目提出的要求。
拉佩不知道扒手头目会干出些什么来?或许只是一通嘲讽,也或许会是辱骂,更可能比这更糟糕。
拉佩很清楚,他不会无限制地容忍,一旦扒手头目超出底限,他绝对会反击,甚至会杀人。
问题是拉佩还没准备好。
“我愿意这么做,您能不能帮我?”拉佩做出了决定。
老头大笑起来,三口并两口地吃完了早餐,然后一口喝掉拉佩为他准备的牛奶,从床上爬了起来。
老头这家伙不管是做实验,还是睡觉,身上都是一件睡袍,甚至出门也一样,只见他朝着拉佩招了招手:“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