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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的旋律》
作者:蓝晶
第一集
内容简介:
少年拉佩目睹一件刺杀血案,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被害者的灵魂找上拉佩,要他帮忙报仇。亡灵给拉佩一枚可以让他拥有神奇能力的金币,但持有者得付出极其可怕的代价。
拉佩很心动,因为这枚奇异的金币会改变他的一生,但又很害怕,要如何才能逃过悲惨的下场?于是他想到,也许魔法可以祛除金币上的诅咒……
第一章 刺杀
“快一点,我已经把你的衣服熨烫好了,你还没收拾好吗?”一名妇人站在楼梯口,抬着头朝楼上大声喊着。
这个妇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人,但是常年的操劳让她显得憔悴,身上穿着的长裙打满补丁,显然这户人家的境况算不上很好。
在妇人的身后,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正对着镜子整理他的领结。他身上穿着一套礼服,样子倒是挺光鲜,不过稍微靠近一些就可以闻到一股发霉的味道,显然在箱子里面放久了,平时肯定不大穿,只有节日才会拿出来撑场面。
在椅子上还有一套小一些的礼服,随着一阵脚步声,一名少年跑下来,他叫索德·拉佩,今年十四岁。
拉佩已经穿好了衬衫,那件衬衫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领口和袖口缀着蕾丝花边,显然不是这个并不宽裕的家庭所能拥有的。他的下半身是一条紧身裤,脚上踩着一双皮鞋,虽然刚刚刷了鞋油,看上去光亮,却掩饰不住鞋面上的那些皱褶,这双鞋也已经有些年头了。
少年长得很不错,继承自他的母亲,脸颊狭长,额头很高,挺直的鼻梁,唯一不太让人满意的就是那双灰色的眼睛。
“看你的头发,都乱成什么样了。”少年的母亲轻声抱怨着,她一把拉过儿子,抢过丈夫手里的木梳,帮儿子梳起头来。
又是一阵脚步声从楼上传下来,这一次跑下来的是个女孩,只有十一、二岁,瓜子脸,大眼睛,脸颊红扑扑的。年纪还小,却可以看得出是美人胚子,不过她身上那件破旧的衣裙让她的美貌大大失分。
“我什么时候也能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女孩满脸羡慕。
“你又用不着。”母亲训斥道。
女孩委屈地撅起嘴巴。
父亲看到了,连忙走到女儿旁边,温和地说道:“我亲爱的小苏珊,现在你正在长身体,今年的衣服到了明年就穿不上了……这样吧,再等几年,等你不再长个子了,我会给你买一套新衣服的。”
“我要碎花的那种,腰上还要有个蝴蝶结。”女孩开始提条件。
“我答应你。”父亲摸了摸女儿的脸颊。
“别乱许诺,这是浪费钱。”母亲却有些心疼。
父亲的眼神中多了一丝黯然,他转身对妻子说:“很抱歉,嫁给我,让你受苦了。”
“别这么说,你知道的……我已经很满足了。”母亲低声说道。
拉佩很聪明,他知道这时候最好不要打扰父母,所以他朝着妹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上楼回房间去,然后拿起母亲为他准备的那件衣服出了大门。
一边穿衣服,拉佩一边看着大街上来往的马车。
拉佩家没有马车,甚至舍不得坐马车,不过今天情况特殊,父亲肯定会奢侈一下。
拉佩最大的愿望就是赚钱,他想赚很多钱。
拉佩家算不上贫穷,父亲在邮政署上班,是个坐办公室的职员,拿的薪水能够让一家温饱,还供他念了几年书,所以拉佩能够读书写字,还会简单的算术。妹妹就没有这样幸运了,还好母亲认识字,所以平时母亲会教她念书。
看着那来来往往的马车,特别是那些私人马车,拉佩的心里很羡慕,他有钱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辆马车。
等了五、六分钟,拉佩看到一辆出租马车过来,连忙伸手拦下,然后转头朝着门里喊道:“爸,马车来了。”
拉佩的父亲立刻跑出来,并朝车夫喊道:“去鲁登海姆广场。”
鲁登海姆广场在市中心,如果走路过去要半个多小时,坐马车就快得多了。不过快接近广场的时候,道路变得越来越堵,大街上全都是马车,好像整座城的马车都集中在这里。
拉佩透过车窗看着旁边的马车,那里面的人也都穿得漂漂亮亮的,就像过节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有大人物到来?”车夫疑惑不解地问。
“没错,确实有大人物要来,是从马内来的,我们父子俩就是去迎接他。”父亲颇有些得意。
“从马内过来的?那就是钦差大臣喽?”车夫异常惊叹。
这也难怪,塔伦只是一个小地方,属于二线城市,一百多年前这里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渔村。因为远洋贸易的西移,这里渐渐热闹了起来,从村变成镇,然后再从镇变成了市。
“钦差大臣倒是谈不上,只能说是国王的特使。”拉佩的父亲一副见多识广的模样:“钦差大臣必须带有国王的懿旨,可以代表国王做决定,拥有无上权力。而特使只是带个口信,顺便走走看看,地位很高,权力却不大。”
“那也不得了,毕竟是代表国王来的。”车夫很有小人物的自知之明。
“爸,已经不远了,咱们下车走过去吧?”拉佩看到马车如同蜗牛爬,不由得劝道。
做父亲的犹豫了一下,毕竟走过去不太有面子。
“没错,你们还是下车吧,按照这样的速度,过去至少要半个小时,你们走路却只要五、六分钟。对我来说也是好事,我可以直接调头了。”车夫也劝,他指了指车上的钟,出租马车是以分钟计费的。
拉佩的父亲妥协了,他付了车钱,从车上下来。
此刻,鲁登海姆广场早已是人山人海,拉佩的父亲垫着脚尖找了半天,才看到邮政署的人全都挤在广场的西南角。他只看到总署长,这位邮政署的老大此时,也只有资格站在人群的一角,至于他的顶头上司,分署署长根本就看不到人影。
邮政署的地位比较尴尬,别的部门最高一级是厅,最高长官是厅长。而他们却只有一个总署,最高长官是总署长,地位低了半级。别的部门的老大全都在广场中央待着,他们的老大却在西南角。广场上可以看到财政署、检察署、警察署的官员,邮政署的人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窝着。
“咱们还得绕一圈,早知道就在安德文大街下车了。”拉佩的父亲抱怨道。
嘴上这样说,真让他这样做,他绝对不干,因为刚才付车钱的时候,他已经感觉肉痛了。
“爸,你跟我走,咱们抄近路。”拉佩自告奋勇。他当然能说这话,他也在邮政署上班当邮差,工作就是送信,因此对塔伦的大街小巷全都了如指掌。
“我还用你带路?”父亲翻了翻白眼,他也是从邮差做上来的,对这里的路,父子俩走街穿巷,很快就绕了半个广场。
那边早已人山人海,整条马路都已被堵死,站在这里的全都是邮政署的人。拉佩的父亲总算看到他的上司,分署署长正挑着一根竹竿,上面挂着欢迎的标语,因为人矮,只能看到一个红彤彤的秃脑门。
“你待在这里。”拉佩的父亲对儿子说道,他朝着署长那边挤了过去。
拉佩很听话地站在那里,他可不想把衣服弄皱,要不然回家会被母亲骂的。再说,他看到父亲点头哈腰的样子,心里总觉得不舒服。
拉佩从来不觉得这有用,他有种感觉,署长对父亲并不满意。哪怕父亲干活再卖力,加班到再晚,平时表现得再恭敬,马屁拍得再多,也一点都没用。拉佩替父亲感到不值,人活成这样,实在太辛苦了。
此时,拉佩随意走动着。这里也有些人年龄和他差不多,他却没兴趣搭理,那里面有不少人是邮政署里面各级官员的孩子,剩下的也都是围绕着他们打转,拼命献殷勤的小走狗。
于是拉佩远远地离开拥挤在一起的人群。
这里其实也有一群人,他们三三两两地凑拢着闲聊。
对于这群人,拉佩一向都很羡慕,他们被称作为新派,全都念过大学,属于各个党派的中坚。他们根本用不着卑躬屈膝,也用不着拼命去争,因为他们背后的党派会帮着他们去争。
父亲原本也想供拉佩上大学,可惜三年前母亲大病一场,钱花了个精光,使得他不得不放弃学业去邮政署上班。
在这群人旁边闲逛着,拉佩听着这些人的交谈。
身为精英阶层,又身为社会先锋,这些人谈论的东西绝对高深,让人听不懂。拉佩转了半天只听到他们在说什么重新制宪,什么保王党、保守派,什么等级会议,什么国民会议,还有加税、限制物价之类东西。不过有一点拉佩倒是弄明白了,这些人显然对今天迎接的那位大人物很不满。
拉佩对此毫不在意,这根本不关他什么事。
突然,拉佩看到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满头卷发,一脸雀斑,戴着鸭舌帽,穿着格子衫,里面是皮背心,底下是肥大的毛呢裤子的少年。那个少年正在人群中走来走去。
拉佩不认得这个少年,但他有一种感觉,这个少年和他不是同一类,他甚至已经猜到这小子的身份——扒手。
作为一个港口城市,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所以城里的扒手也很多。拉佩送信的时候经常遇到这类人物,因为扒手和邮差一样,也整天走街串巷。
拉佩正犹豫要不要告发,或者提醒那些高谈阔论的同事一声。小扒手居然朝着他走过来,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这名小扒手笑嘻嘻地低声说道:“你摸一摸上衣口袋。”
拉佩微微一愣。不过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紧接着脸色就变了。
拉佩的上衣口袋里面有东西,应该是一条项链。拉佩绝对没有项链,因为家里根本没钱买。但母亲倒是有一根项链,那是她的嫁妆,以后要传给妹妹的。
“这是好处费,你拿了之后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小扒手轻声说道。
这是封口费,更是一种警告。拉佩明白,如果他告发的话,自己也不会有好结果。
拉佩心动了,母亲的那条项链是父亲攒了半年的工资买的,这条项链应该比母亲那条更贵。再说,他也不是喜欢惹麻烦的人,如果告发的话,对方很可能反咬一口,就算警察不相信扒手的话,但那小子很可能会事后报复。
拉佩可不想被人捅上一刀。不过他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可惜,一时半刻想不出来。
就在这时,远处鼓乐管弦的声音响了起来,大人物到了。
拉佩顿时忘记了刚才的烦恼,也忘记了那名小扒手。
大人物的到来和拉佩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是来看热闹的,父亲不在身边倒也是一件好事。只见他沿着墙猛地一蹬,一只手已经攀上墙头,稍微一用力,整个人已经翻上去。
拉佩做这事很熟,有时候为了一封信必须绕一个街区,翻墙的话就近得多,会偷懒的邮差都擅长翻墙。
拉佩刚刚站稳,就看到对面的一堵墙上,那名小扒手早已坐在墙头上闲荡着两条腿。这家伙爬墙的本事比拉佩还厉害,居然还朝着他点头致意。
拉佩当作没看见,他的目光盯着广场的方向。
只见一辆白色的敞篷马车正缓缓而来,一队骑兵在前面引导,马车上坐着一名年轻人,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他戴着一顶银色的假发,脸色苍白,嘴唇很薄,眼睛细而且微微弯曲着,好像很无神,又像是在打瞌睡。
拉佩明白,这就是所谓的贵族风范,城里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这副德行,那些社会精英也都是这副鬼样子,只有当他们争吵的时候,才会抛弃这种风度。
“这家伙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是投了个好胎罢了。”对面那名小扒手酸溜溜地说道。
拉佩虽然没有任何表示,却感觉这话说到了他心里去,他如果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肯定也可以拥有这样的风光。
马车越来越近,在广场上转了半圈,然后缓缓地停下来,四周恭候在那里的人们纷纷迎了上去。走在最前面的是市长,老家伙穿着一身暗红色的礼服,里面是银色的背心,底下还踩着高跟鞋,打扮得就像是一只孔雀。
大人物已经站起来,旁边的侍卫帮他打开车门,他朝着市长伸出手,市长也伸出手,两只手眼看就要握在一起。
突然,旁边军乐队里面一名吹长笛的家伙瞬间闪了过来,他手中的长笛已经扔在地上,露出了藏在里面的剑。
那是一尺多长,手指粗细的短剑,没有握把,也没有护手,那个人只用两根手指夹着。
此时,短剑瞬间穿透了大人物的咽喉,剑尖从脖颈后面穿出来。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旁边的人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最先清醒过来的是打开车门的侍卫,他顿时拔出腰际的佩剑,不过还没等他出手,那名刺客手腕一转,剑光划过他的脖颈。
侍卫倒下了。
引领马车的那一队骑兵连忙调转马头,他们也已经抽出佩剑。可惜还没等他们靠近,那名刺客打出一连串的寒芒,这些寒芒不是钉在他们的眉心上,就是击中太阳穴。
打扮得如同孔雀一般的市长连滚带爬地朝着人群冲去,一边逃,嘴里一边喊:“抓刺客,抓刺客!”
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看上去也不怎么样,一个个都在慌乱逃命。反倒是底下有些人不畏危险地拔出佩剑,其中有一个人还拔出火枪。那是一把护身用的短枪,只有巴掌大小,枪管的长短和粗细都和食指差不多,这玩意的威慑作用远远超过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