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空间里的疯狂(中)
何碧清的妹妹何碧云在黄石镇新修的长途汽车站外面盘下了一个门脸。何碧云眼光着实不错。在长途汽车还没有规划的时候,便在那个位置买了一块地皮,建了栋三层楼的房子,一楼是两个门面。上面两层则是套房。
何碧云手里没有这么多的钱,就让自己姐姐一起合伙。那个时候来喜正在挣大钱,何碧清手里有些钱,就投了一些过去,说是借给妹妹的。但是何碧云说,亲兄弟,明算账。咱既然是投资,那就应该算是合伙。当然股份上时一人一半,没有真的按照谁投入多少占多少股份。
来喜死的那年,何碧清姐妹的门脸后面的一大块空地被镇里征用修建了长途汽车站,正式将短途汽车与长途汽车分开。长途汽车站上下客要么是出远门的,要么是归乡客,不管是出门客,还是归乡客,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比较舍得花钱。所以,在这样的地方做生意,自然是财源滚滚的。
没建长途汽车站之前,这个门脸一直空在这里。等长途汽车站一修,来租门脸的人就络绎不绝了起来。那一段时间,何碧云留在门上的电话直接给打爆了,后来不得不换了个号码。但这门面,何碧云却不准备出租了。
一方面,现在在外面打工,这两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外面打工收入不是很稳定。很多的时候,工厂拿不到订单,不能像以前一样拿加班工资了。她们的基本工资一般不是很高,平时一般要加班几个小时。一天至少工作十二小时以上。加班工资比正班工价要高一些。这样一来,一个月多的时候,可以挣到四五千一个月。但是现在加班工资没有了,一个月就是两千多一点,去掉了房租、生活费,一个月下来,能够省下一千就很不错了。
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因为何碧清。来喜的死对何碧清的打击很大。何家人希望找一点事情来分担何碧清的心里压力。在黄石镇车站这里开一个饭店,就能够让何碧清离开赵家屯那个伤心地。而且,在镇上做生意,接触的人多了,说不定能够在镇上找到一个不错的归宿。
去年年底的时候,车站就已经开张了。何碧清也在年底的时候,来到了黄石镇,与妹妹何碧云一道将饭店开张。
快过年的时候,归乡的人特别多。很多车都是深夜到了黄石镇,一时回不了家,这些旅客就会选择在车站周边找一个饭馆炒几个菜填肚子。
那一阵子,何碧清过得很充实,每天清早去菜市场买菜,然后一回来就拣菜洗菜一直想陀螺一样转个不停,然后随时有顾客上门,就随时招呼。两姐妹有时候轮番上阵,一个暂时休息一会,一个则在那里招呼客人。
过年也没有几天安生的。年三十的时候,车站的长途汽车停运,两姐妹也终于放了假,二十九的晚上两个盘点开业以来的收入时,兴奋得不得了。短短十来天的时间,竟然赚了几万块。平均下来,一天都是几千块的生意。
春节过后,大雪封路,两姐妹的饭店也一直关张,等到大雪融化,长途汽车站开始营运的时候才开门营业。
现在春运完了,两个人早已累得筋疲力尽。
“不行了,姐。再这样下去。咱们非得折腾跨不可。要不,咱们请个人?最好是请个厨师。这样我们就可以轻松很多。”何碧云说道。
“嗯。也该请个人了。不然把咱们碧云累成黄脸婆嫁不出去就麻烦大了。”何碧清说道。
“要请,咱们就请一个靠得住的,最好是没有结婚的。这样,以咱姐的魅力,肯定能够将他变成咱姐夫。到时候,咱们连工资都省了。”何碧云说道。
“好你个小人精,竟然打姐的主意。就这么一点甜头,你也能够将姐给卖掉啊?”何碧清用手去挠妹妹的痒痒。何碧云慌忙逃奔。
“姐,你有没有什么人选?”何碧云问道。
“人选?”何碧清想了想。不知道为何,何碧清首先想到的竟然是来旺。不过何碧清马上摇摇头,来旺肯定干不了这活。他这个家伙太懒散了,要让他总是绑在一个地方,干同样的事情,非把他闷疯了不可。想到来旺可能的癫狂模样,何碧清忍不住笑了笑。
何碧云很敏锐地发现了何碧清情不自禁地笑,“姐,是不是有合适的人?”
何碧清摇摇头,“没有。刚刚想到一个,却不是很合适。”
“是谁?赵家屯的么?你说来听听,我看到底合适不合适。”何碧云却来了兴趣。她觉得这个人肯定跟自己姐姐关系有些不简单。
“说了你也不认识。呵呵,我知道你这个家伙脑袋里想的是什么。跟你说,姐跟这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人家是来喜的堂弟,比我还小好几岁呢。我只是看到他闲在赵家屯,没份正事,想着要是能够在外面给他找一份事情倒也不错。不过这个家伙有些懒,饭店这活,他肯定干不长。”何碧清说道。
“是不是那个家里被雷劈了的那个?叫来,来福?”何碧云抓了抓脑袋。
“不是来福,来福是只狗。他叫来旺。”何碧清说道。
“这个家伙真有意思。每次我都搞不清究竟是来福是狗,还是来旺时狗。”何碧云笑道。
“嗯,是挺有意思的。不过这个家伙挺可怜的。人却是很好的,很善良。”何碧清说道。
“这个人啊。还真是不太合适。我妈也肯定不同意。”何碧云没有了兴致,拿出手机玩起游戏来。
“咱们店里请个人,妈怎么会不同意?”何碧清有些搞不明白。
“咱们店里请人,妈自然不会管。但是你要是选姐夫,可就得妈同意了。当年,妈做主让你嫁给了姐夫,妈现在后悔得不得了。以后,你要是再选姐夫,妈这回可是说了,要精挑细选。那个来旺肯定过不了妈这一关。”何碧云将手机放下,眼睛看着何碧清。
“跟你说了,我只是想帮他找一份事情。再说,人家不一定想出来。去年他还想让我跟他合伙搞野生动物养殖的事情呢。不过,我实在想离开赵家屯了。饭店这边,咱们又刚刚搞了装修,手里头也没钱投。”何碧清说道。
“姐,你就别解释了。其实,一说起找人,你第一个就想到了他。你想到他也就算了。偏偏还露出一个发春的表情。就是傻子也能够看得出,你其实对这个人挺复杂的。”何碧云仿佛一个恋爱专家似的。
“死丫头,怎么说话的?”何碧清在何碧云头上拍了一下,但是她心里也迷惑,真的对来旺什么感觉都没有么?
来旺此时刚在一群麋鹿追逐之下逃回了山神庙中。
“啊嚏,啊嚏,啊……嚏!”
刚坐下来没一会,来旺便连打了三个喷嚏,打得那个惊天动地。
“谁在背后说老子坏话了呢?不知道是张文芳,还是张文芳满叔,还是那个省里来的罗领导。不过他们应该这个时候都没有时间啊?”来旺自言自语地说道。
罗领导正在指点一渡水村的江山,而张文芳应该已经在去打工的路上,张开全那狗日的这两天在耕田了,一大把年纪了,今天还准备种十几亩田。几十岁的人了,真是不要命了。
来旺真有些想不起究竟是谁会在这个时候挂念着自己。
“何碧清?不能吧。人家到镇上去了,以后就是个街巴佬(城里人),还能挂着我这个乡巴佬?”
来旺摇摇头。往稻草上一躺,没一会功夫,山神庙里便响起了铿锵有力的打呼声。
第四十章 空间中的疯狂(下)
不用赶时间上班,也没有吵人的闹铃,乡村生活似乎恬静而安逸。来旺早上自然醒的时候,太阳已经在高高挂起,刺目的阳光让阴暗的山神庙里也带来了光明。
来福躺在来旺的身边,直接睡在来旺的衣服上,这家伙倒是会选地方。它睡的地方怕是山神庙里最舒适的地方了。来旺是被尿憋醒的,抄着裤子便往门外走。
山神庙这里也没有修厕所,乡村里的公共厕所一般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随便找个灌木丛,就能够解决问题。来旺已经打算长住,自然不想一不小心,就来个黄金万两。所以在山神庙的一头挖了一个坑,上面搭了两块木板。临时用来解决问题。
来旺随手拿了一本稿纸就往外走,没想到才出门,那几只原本正在屋前到处寻找嫩绿草芽尖的麋鹿立即抬眼往来旺这里看了过来。
来旺心知糟糕了,刚刚提床的时候,想着等一下还要脱掉,就没有穿上,省的麻烦,这个时候便只好用手提着裤子慌慌张张地往一边跑。
但是那些麋鹿被来旺喂食惯了,一见来旺出来,便以为这是给它们喂食来。生怕来晚了,抢不到,见来旺往后面跑,更是急了。嗷嗷直叫地冲了过来。
“我的个亲娘,你们这群饿死鬼。老子出来解个手,你们用得着这样么?”来旺苦着脸看着越来越近的麋鹿,头大得很。
“来福,来福,快来救命啊!”来旺没有办法,只好向来福求救。
来福倒是召之即来,不过人家刚刚正梦见跟小花缠绵,被来旺吵起来,一脸的不爽。来福是只很念旧的狗,小花被何碧清带走这么多天了,它一直痴心不改,连狼王的那些有着异种风味的母狼都没能让它见异思迁。食欲也差了不少,不然也不会一直跟来旺睡到这个时候还没有起来。
来福面色不是很好地走到了外面,看到求救的来旺,一脸的不屑。随意汪汪叫了几声,狼王与它的手下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那群原本很疯狂的麋鹿,立即哆嗦了起来,任凭几只大青狼驱赶回圈中。
“来福,多谢了。那天我有空,带你去镇上找小花。”来旺总算做了一个有点良心的许诺。但是来旺想去镇上的原因,究竟是为了来福还是为了他自己,只有他心里明白。
来旺说完,立即提着裤子消失在灌木丛中,过了一会,才从灌木丛中出来,带着一脸的放松与解脱。
不过走到鹿圈的时候,来旺还是有些愤愤不平,“你们这群该遭天杀的畜生,每天喂你们吃,到头来就是这样对我的啊?”
来旺当然不会觉得自己起得太晚,以至于这一群麋鹿已经饿了一早上是个问题。关键是来旺觉得麋鹿是他养的牲畜,他自己都还没吃呢。麋鹿就不应该有啥子意见。
不过来旺觉得自己应该大人有大量,所以虽然这群麋鹿做得不对,当时他还是准备不跟它们计较。不仅不计较,还准备马上就给这群看到自己马上又嗷嗷叫的麋鹿喂食。
虽然来旺这些天每天都在空间里割红薯藤给麋鹿吃,而且每天的量并不少,但是来旺每天进入空间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红薯藤不仅没有变少,反而变得更加厚实了。好在来旺也算是在农村里爬滚大的,知道割红薯藤的时候,并不是扫光式的,而是留下了一小部分。
但是空间里的红薯藤长得实在太快,头一天几乎割空了地方,过一两天就又长得满满的。加上空间里的黑土面积也不小,有那么好几亩。所以红薯藤的供应反而有些供大于求。
来旺快速在空间里割了几捆红薯藤,搬出来,直接扔到鹿圈里。鹿群立即疯狂地争抢了起来。
鹿群的这种不文明现像让来旺很是不高兴,“抢么子喽?又不是不让你吃饱。”
鹿群可没有来福那样的理解能力,来旺说了半天,也没有让鹿群文明一点。
这群麋鹿不知道是饿得久了,还是这红薯藤实在好吃。麋鹿对空间里的红薯藤非常喜爱,这样的争吵场面,每天都要在鹿圈里上演。
来旺见麋鹿吃得那么香,忍不住也摘了片叶子放进口中,嚼了一下,一股浓郁的青味让来旺连忙将叶子重新吐了出来。
“难吃得要死。不知道你们争么子争?”来旺觉得这群麋鹿太不争气,为得一些红薯藤竟然也闹得如此不可开交。只是来旺从来没有去想‘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道理。
“红薯藤这么好卖,花生苗不知道麋鹿吃不吃?”来旺随手割了几把花生苗,准备出来的时候做个试验。
来旺将花生苗扔到一头麋鹿的身边,麋鹿原来眼睛一直盯着被一头身体强大的麋鹿霸占的一堆红薯藤,正要冲上去,但是就在要冲出去的瞬间,它停了下来,吸了吸鼻子,似乎闻到了一种古怪的味道。这股味道似乎比较对它的胃口。所以,它立即顺着气味传来的方向加速快跑。一下子便找到了来旺刚刚扔到地上的花生苗。尝都没尝,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似乎味道还不错。三两口就将那些花生苗吃了个干净。
来旺准备再进入空间割一些花生苗出来,来福却将来旺的裤腿咬住。
“败家玩意儿,没看到裤腿给你咬出几个洞了么?这条裤子是老子唯一一条裤腿没烂掉的裤子了,这一下又被你咬了好几个洞。你真不愧是一个败家的玩意儿啊!”来旺骂了来福一句,却并没有强行将来福从裤腿上拽下来。
“咦?怎么还不放开?难道要我削你啊?”来旺真的有些不高兴了。
来福却任凭来旺怎么说依然咬着来旺的裤腿不肯放开。
“你是不是也想进去?”来旺问道。
来福没有点头,只是哼唧叫了几声。
来旺算是明白了来福的意思,将来福抱在手里,下一刻,一人一狗同时出现在空间之中。
来福进了空间之后,立即从来旺手中跳了下来,跑到花生苗的下面,飞快地用两只前瓜刨黑色的泥土。
“干什么?那花生还吃不得哩。”来旺说道。
来福却没有理会,依然用前瓜刨个不停,一会儿工夫,一颗颗拇指大的花生颗粒从黑色土壤中蹦了出来。来福直接用嘴巴将挖出了一颗没有粘泥土的花生直接咬在口中,然后窸窸窣窣地将花生咬成粉碎吃了下去。
“真是稀罕了,人家是老鼠喜欢打洞偷东西吃,你一只狗竟然也希望刨花生吃。”来旺这一阵天天给来福肉吃,谁知道来福竟然喜欢吃这生花生。
来福却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了一个,又去翻一个出来。这家伙也真精怪,一翻一个准,都是非常饱满的。而且这鸿蒙空间里的花生也确实别致,竟然一点都不粘泥巴。
来旺也没吃早餐,肚子里早就空空地,看到来福吃得这么有味道,来旺的唾液腺也开始加强了分泌。
“吧嗒!”来旺看得出神,不小心口水滴了出来。
来旺有些不好意思,连忙用手将嘴角的口水揩掉。
“来福,翻个出来给我尝尝。”来旺说道。
来福回头看了来旺一眼,两只后腿一蹬,一个花生空壳飞了起来,落在来旺的面前。
来旺正准备教训教训来福的时候,一个花生飞了过来。来旺反应倒是不慢,一把就将花生抓住,轻轻一捏,花生壳即被挤开,露出晶莹剔透的花生籽来,这花生籽跟来旺以前看到的根本不同,看起来仿佛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样。另外,花生里还传出一个非常纯净的香味。
来旺将几粒花生籽放入口中,一个甘甜的味道立即在舌头上蔓延开来。当来旺将花生嚼碎的时候,淡雅绵长的幽香似乎在口中炸开。花生的甘甜清爽也让来旺异常的舒服。
“这味道怎么会这么好?不亏是仙家的东西。天生用来种花生的。”来旺自言自语地说道,要是老山神听到来旺这一番话,不知道会不会从仙界跑下来,狠狠地教训来旺一顿。
不过,来旺也不是一般人,他想到既然花生这么好吃,那红薯又给有什么样的味道呢?这是发散思维了。
来旺却没想到他依然没成为第一个在鸿蒙空间吃红薯的。来福下手比他快得多,来旺还在想的时候,来福已经用两个前爪捧着一个拳头大的红薯,嘎嘣嘎嘣地吃个不停。
“真脆!”来旺吃了一口之后赞了一个。这红薯实在是脆爽。味道也很不错。这些年,田土里用化肥用得多了,生产出来的红薯都有些紧,吃的时候,咬都很难咬得进。但是这鸿蒙空间里的红薯,却松爽得很,味道也是甜甜的,跟吃水果一样。松软多汁。
“对了,从蛇洞里移进来的那株神秘植物呢?”来旺猛然想起了那天移栽进来的神秘植物,空间里的第一株植物。
来旺根据印象找了好一会,才艰难地在花生丛中找到了那株植物。这一株植物占据了一小块地方,它占据的地方,花生与红薯都很默契地避开。
不够这一株植物除了没有之前的萎蔫,另外并没有什么变化。还跟刚移栽进来时一个模样。
第四十一章 闹鬼(一)
这几天,罗瑾萱过得有些不安稳。白天倒是在一渡水村东走西访,忙得不亦乐乎,但是晚上睡觉却出了问题。
“这屋子有些不干净。”陪罗瑾萱睡觉的张小芬陪了两个晚上就不肯去陪了。
张小芬说的不干净是指屋子里有一些鬼魂之类的东西。罗瑾萱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一向用强大的共产主义思想观念武装自己,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对于张小芬这种落后的封建迷信思想是坚决反对的。只是形势比人强,连续一两个晚上各种动静,让她显露出她女人的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