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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个女儿做老婆2》
作者:何不干
内容简介:
长篇小说《养个女儿做老婆》又名《黄花黄》。
一部21世纪初中国都市人的混乱心灵史与陈情书;一部终结网络小说和传统文学隔阂的标志性小说。
2007年纯都市小说重新走向高潮的领军作品。自从上传互联网一来,短期内迅速积累起超强人气,综合点击至今突破10亿,是唯一一部在百度、谷歌小说排行榜50强中连续两年均在榜上的纯都市小说。2008年4月被评为2007年度十大网络原创小说,进入2007年电子图书最热搜索关键词榜单。
故事发生在当下我们非常熟悉的都市生活中,主人公大学毕业前因失恋退学,流浪到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后进入报社成为知名记者,在一次采访途中巧遇被拐买逃脱的9岁幼女瞳瞳,阴差阳错中把这个幼女像女儿一样收养在身边,随着瞳瞳长成一个美丽的少女——他们会发生什么?
第一卷 端倪
楔子 城市的心脏与天使的微笑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起来,滨城的春天在摇曳着花香与草木抽芽的律动中唱响了一种怡然自得的音符,对于这些,滨城的美女们无异于是嗅觉最灵敏的一群,看着那些身着薄衫,衣鬓环香的丽人从大街上姿态妖娆地掠过,只要是个男人就不免会有些想法。
路中华身穿黑色圆领T恤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双手插在裤兜里,嘴上叼着一根烟,懒散地徜徉在市中心的街道上,本来就很帅气的脸,在配上这么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这杀伤力跟滨城的美女也有一拼。
路中华来到滨城已经五年了。
五年前,路中华十八岁,那一年年他手持理工大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却去了理工大学附近的工地当起了小工。
从河南老家出来的时候,他沉默寡言的老父亲在送他和同村的人一起外出打工的路上,一辈子倔强坚强从来不服输的老父亲突然老泪纵横,哽咽着说:“阿华,爹没用,连你上大学的学费都交不起,爹对不起列祖列宗啊!”
青春年少的路中华更是心如刀绞,他在老父亲面前发誓,自己一定会出人头地。
这是一个怀着梦想的少年,十年寒窗,他刻苦攻读,吃咸菜喝凉水,为的就是以后能有一个辉煌的前程,希望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使自已走过的那条乡村的土路在有一天因为他而变得金光灿烂起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他的两个哥哥一个在遥远的南方城市的工地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摔死了,包工头从此音讯全无,不仅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赔偿,反而让家里搭进去许多路费;另外一个哥哥在附近的一个非法小煤窑里给一个小老板做工,结果小煤窑瓦斯爆炸,与十几个人一起血肉模糊地挖出来时,连尸休都分不清谁是谁,结果,这个利欲熏心刚刚干小煤窑的穷鬼老板被判无期徒刑,妻子现在就在附近的小镇上乞讨要饭。
在两个哥哥暴死的时候,路中华的老父亲都没有哭,但在路中华因为上大学没钱交学费而不得不放弃学业外出打工的时候,这个脾气倔得跟驴一样的老头在路边哭得惊天动地。
路中华的心一直在流着血。
路中华要去打工的城市,正是那个给他发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所在的城市。
当他拿着录取通知书站在这所大学的门口,看着衣着光鲜的同龄人有说有笑地进进出出,偶尔给他投来鄙视的目光的时候,路中华再次发誓,他,一定要出人头地。
总有一天,他一定要将这座城市踩在脚下。
从此,一个普通的外乡青年,在这个到处都是民工、下岗工人、假白领、冒险家、暴发户、流窜犯和各色财主的城市开始了他多姿多彩的一生,像无数的异乡青年一样,他被歧视与打击,从精神到肉体,承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磨难,但是,最终,他顶天立地地在这个城市站了起来。他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要说不同,那也只是他有梦想,并且一直抱着梦想不放,还有就是,热情,对生活的持续不断的热情,以及他那不屈不挠的勇于担当的个性。
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了这些,也就够了。
十年磨一剑,这把剑路中华在这座城市磨了五年,这把剑已经很亮了,现在,在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人敢瞧不起这个二十三岁的笑起来一脸灿烂的年轻人了。
路中华深锁剑眉,扫了一眼马路对面的写字楼,虽然五年来滨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楼一栋栋地拔地而起,可这座写字楼却一直是滨城最高大华丽的建筑,想起他初来滨城看到这个写字楼的时候,他还有些黯然伤神,自己兴许一辈子都无法踏足这样的地方,可现在,路中华心里的那些感慨,早已经平静如水,再华丽的楼房也是人盖出来的,这些年,自己出入大大小小的工地,城市的华丽,不过是兄弟们用血汗堆出来,楼在高,也没有兄弟们的站得高,这个城市,有哪一座楼,没有被民工兄弟们踩下脚下过,他们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很小,可是,要是把他们的力量汇集到一起,这会是一股什么力量?这会是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现在,路中华就是把这股力量汇集在一起的人。
随着一阵好听的铃铛声,路中华转过头,眼睛却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一个健步冲了出去,随着一阵刹车声,路中华这才意识到自已正抓着刚才差点被车撞到的女孩的手,路中华不仅舒了口气,把手松开,既关心又隐含责备地问道:“你没事吧?也不看着点路,这么多车,你居然敢慢慢悠悠在马路中间散步似的闲逛,你还真行。”
路中华的话音刚落,马上就张大了嘴巴,这次他一句话也没说出来。路中华像被定住一样惊呆了,只见自己刚才救下的女孩对自己微微一笑,那笑容像一个咒语一样,使路中华的心跳都漏掉一拍,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啊,路中华的心里此时只有一个词:天使!
只见女孩身穿一件薄薄的白色针织衫,一条及膝的墨绿色短裙,长长的黑发随着微风轻轻上扬,精致白皙的脸随着刚刚绽开的那个笑容,美得如同落入凡间的精灵,让路中华不敢相信眼前的女孩是个真人。
路中华虽然只有二十三岁,可是,路中华见过的漂亮女人比许多人要多得多,他不是没有见过世面,可是,路中华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女孩子,大白天,她站在你的面前,可却让你感觉像在做梦,这女孩子美丽得像一个天使,又像一个幽灵。
“谢谢!”女孩对着路中华轻声说了一句。
路中华这才反应过来,心脏还突突地跳着,可神色却恢复了正常,故作愠怒地说:“你想自杀啊……”说到这里,路中华猛然看到女孩的手里还拿着一根导盲棒。
路中华眼里闪过一丝惋惜,语气也变得柔和起来:“对不起……”
女孩还是保持着刚才的笑容,眼睛直视着前方,没说话,胳膊动了一下,路中华往女孩的手腕上看了一眼,只见女孩的手腕上带着一串古朴的银铃,当女孩走出两步,路中华意识到女孩似乎还要继续过马路。
路中华有些恍惚地道:“我带你过去吧。”说着,拉着女孩的胳膊往对面走过去。
女孩还像刚才那样,浅浅地微笑着说:“谢谢!”然后任由路中华带着自己过马路。
春天的风恬静而温和,路中华站在女孩的身侧,感觉一种青草阳光般的味道和着春风一起涌进自已的鼻息,不由得一阵失神,这种味道应该就是这个女孩身上散发出来的吧。
路中华摸了摸鼻子,傻傻地笑了。
手指上传来的针织衫的温柔触感,和不断充斥鼻息的香味提醒路中华,这个女孩此时就在自己身边,不知不觉,路中华已经带着女孩走到了马路对面,就在女孩再一次轻轻吐出一句:“谢谢”的时候,路中华才意识到自已还抓着女孩的胳膊,便赶紧松开自己的手,有些不自然地笑笑,道:“别客气!你走路小心点!”说完,路中华几步就窜到马路对面。
等路中华扭头看刚才的那个盲眼女孩时,看到女孩已经走到了对面那栋高耸的写字楼门口,直到那抹白绿相间的影子,消失在玻璃门后面,路中华才一闪身进了写字楼对面的快餐店里。
此时正值饭口,小店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到处飘散着饭菜的各种香味,小店里本来服务员就不是很多,再加上还要出去送外卖,现在店里仅剩下三个服务员在堂前忙活。
这是路中华的一个兄弟开的一家小饭店,给这幢全市最高的写字楼——世界商贸中心里的公司送餐是这个小店主要的业务。路中华没事就喜欢到这里来逛逛,在这个城市,路中华有无数这样的去处。经常到这里来,除了看看兄弟之外,最主要的是因为这幢大楼里曾经有一个人,一个自已记不清长相的人曾经救过自己的命。五年前,自己被一伙流氓打得差点没命的时候,是那个叫安铁的素不相识的过路人救了自己,并且还给自己输了血。他的身上流着那个叫安铁的男人的血,五年前,当他快要被这个城市冰冷的手击倒的时候,是这个男人给了他信心,也给了他温暖。这个男人不仅救了他的命,更改变了他的人生态度,让他觉得生活其实不是那么冷冰冰的,还有许多值得自己去珍惜去付出的东西。五年来,路中华看惯了城市冰冷的面孔,可只要一想起那个男人,路中华就觉得城市的心脏其实也是很温热的,是值得自已盛放梦想的,那个叫安铁的男人就是城市的心脏。
那个叫安铁的男人有一个公司,就在这栋楼的五十八层。五年前,自已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来月,等他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这个男人却突然因为强奸猥亵自己的养女坐牢了。
本来,他是最瞧不起这样的男人的,生活中他要是碰到这样的男人,他肯定不会让这人好过,可是,偏偏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情却发生在这个叫安铁的男人身上。
路中华明白,这个世界许多时候是黑白颠倒的,他打死也不相信安铁是一个强奸幼女的卑鄙无耻的罪犯,一个能给路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输完血就走的人,怎么会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
想起来,路中华就对这个世界悲愤不已,同时,一想起这个叫安铁的男人,他就会觉得十分温暖,仿佛这个叫安铁的男人是他最亲近的人。现在这个男人虽然不知道在那个监狱,可是,只要看见这栋大楼,路中华也会感觉心里有一股暖流从心里流过。
五年来,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这个叫安铁的男人。
所以,这五年,他总喜欢在世界商贸中心楼下逗留,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他在等着那个男人在这个写字楼里出现。从最开始的迫切,到后来的平静,又到现在的期盼。
“五年过去了,应该就快回来了!”路中华喃喃自语道。
就在路中华出现在小店门口,正从厨房里走出来的一个女服务员一眼就看到了路中华,拿着两三盘菜朝路中华走了过来,甜甜地叫了一声:“华哥!你先坐!”女孩虽然长得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女,可模样倒也清秀,皮肤有些黝黑,再配上一张娃娃脸和一双大眼睛,看起来非常俏皮。
路中华对女孩笑了笑,说:“小梅,你忙吧,别管我。”说完,径直朝收款台的方向走过去。
收款台里的女孩正在忙三火四地接电话,手里的笔飞快地在菜单上写着什么,这个女孩长得比较削瘦,下巴尖尖的,说不上好看和不好看,但看起来十分精明,路中华一看这边也忙着,就站在一旁,掏出一根烟,慢悠悠地点了起来,等路中华抽了一口烟之后,接电话的女孩一脸惊喜地看着路中华,道:“华哥,你今天想吃点啥,我一会就让我哥做。”
路中华懒洋洋地说:“赶紧忙你的吧,我就过来看看,生意不错嘛。”
收款台的女孩笑嘻嘻地说:“嗯,这几天生意特别好。”女孩还没说完,刚才那个叫小梅的就走了过来,把一袋打包的饭菜放在说,“春夏姐,这是对面写字楼点的餐,可小林小虎还没回来,你看怎么办啊?”
春夏为难地看了一眼打包的饭菜,正想说什么的时候,路中华道:“把房间号给我写好,我送去。”
叫春夏的女孩赶紧道:“那怎么行,哪敢劳驾您老人家,要是我哥知道了,还不打死我呀,小梅,还是你去吧。”
小梅刚想伸手去拿,路中华就把外卖的饭菜提了起来,道:“别啰嗦了,你们就这么做生意的?不知道时间就是金钱啊,嘿嘿,快把房间号写给我吧。”
小梅吐了吐舌头,去一边忙活去了,春夏感激地笑道:“那麻烦华哥了,一会我哥问起来你可得帮我解释哦。”
路中华不耐烦地说:“别墨迹了,你们这些丫头真麻烦!”说完,拿过春夏写好的地址出了快餐店的大门。
路中华拿着餐盒穿过马路,走到写字楼门口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刚才的那个盲眼女孩,心里突然有点激动,脚下一不留神,差点撞到旋转门的玻璃,门口的保安一见路中华这幅样子,没好气地说:“留点神!玻璃撞坏了你可赔不起!”
这样的嘴脸路中华见得多了,冷冷地看了保安一眼,保安一接触到路中华的眼神,马上就打了一个哆嗦,这个看起来普通平常的小伙子给人的感觉简直不可逼视,刚才还是笑嘻嘻的样子转眼之间眼神变得冰冷,仿佛能把你冻起来。保安看了看豪华的当堂,确认了这是属于自己的地盘,于是故作镇静地扯着嗓子催促到:“看什么看!要进去赶紧的!”
路中华听了,邪邪地笑了一下,那个保安微微一愣,等他再看路中华的时候,路中华已经穿过大堂,到了电梯间,这时,恰好有一部电梯打开了门,路中华走进电梯以后,看了一眼春夏写的纸条,按下了十层的键。
不一会,十层就到了,路中华踏出电梯,看了一眼正前方的指示牌,冲着1008号房走了过去。
还没等路中华走出两步,就听见一声惊恐的尖叫,接着走廊里乱作一团,十层的所有人似乎都被这一声尖叫从中午的短暂的休息中惊醒,每个房间的门口都涌出一大群人。
路中华也被这叫声惊得有点莫名其妙,可却不像这些闲得发慌的白领们如此感兴趣,穿过人群奔1008号房间走过去。可路中华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貌似刚才的那声惊叫就是从1008号房里传出来的,而此时,1008号房间已经被人们围得水泄不通,路中华暗叫了一声倒霉,却也想确认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在路中华不明所以地接近1008号房的时候,感觉身后好像被人推了一下,接着就有几个保安拨开人群冲了进去,接着,就听围观在门口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
“听说里面死人了。”
“是啊,好像是天容房地产公司的老总。”
“啊?不会是心脏病发作吧,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什么心脏病,听说是被人暗杀了,就这么一会功夫的事。”
“暗杀?你不是开玩笑吧,说得好像电影似的。”
路中华这么一听,估计手上这担买卖没戏了,可心里却隐隐感觉事情有点蹊跷,不过转念一想,现在这年头,啥奇事没有啊,又不关自已事,还是把这些东西拿回去自已吃吧,想着,路中华已经离开人群,打算往电梯间的方向走。
就在路中华扭头往前方看的时候,一抹白色的身影闯入了路中华的视线,路中华不由自主地往前跑了几步,当那个白色的身影消失在女洗手间的门口,路中华停住脚步,怅然若失地甩甩头,自言自语似的说:“我神经了吧!”
路中华拎着外卖打算折回电梯间,隐约听到卫生间里响起一阵微弱的铃挡响声,路中华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闷闷地走到电梯旁,把手里的外卖扔进了垃圾捅,然后上了一部向下的电梯。
第一章 出狱
五年后的春天,在南方,早已是春花烂漫,鸟语花香的时节,而北方,春天有些姗姗来迟,阳光虽然很好,一股温暖的气息也在人们的脸上身上慢慢涌动着,可天气其实还有些冷,路上骑着自行牟上班的人们还带着手套,缩着脖子,柳絮轻扬的春风恰是那轻巧凉薄的剪刀啊,吹在脸上,有点跟【春秋书库-养个女儿做老婆_校对版第二部by:何不干创建和谐家园】不上不下的感觉一样,很不舒服。
可是,在北京某监狱的大门口,此时却是一幅春意盎然的景象。
在离监狱大门较远的一条小路上,正“突、突、突、突”开来一辆破旧不堪的吉普车,吉普车发出的声音比拖拉机还要刺耳,车身上的帆布已经破了一个大洞,帆布耷拉在车轮边,让人担心一不小心,那掉下来的破布条会把车子绊个跟头。
吉普车上,一个油光水滑,衣着鲜亮,精神头十足的年轻人两眼冒着精光,神气活现、慢慢悠悠地朝着监狱的门口开了过来。他看起来却很舒服,似乎一点也没感觉冷,一边开车一边胡乱唱着歌:“哥哥我坐船头啊,妹妹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这小子倒不客气,估计是占女人便宜占习惯了,居然他坐船,让妹妹拉纤绳。
有些硬的春风从车身的破洞里灌进来,在车子里激荡着,把年轻小伙子油光铮亮的头发吹乱了一些,这小子赶紧把车停下来,从裤子兜里摸出一个小梳子,对着后视镜动作麻利地梳了起来,一边梳一边摇头晃脑地吹着口哨。
突然,那小子的口哨声停了下来,把头伸出吉普车外,看着长满荒草的监狱大门口愣了一下。
以前门可罗雀的监狱门口,今天不知怎么了,一下子变得热闹非凡。
开始是一辆红色宝马疾驰过来,然后紧急刹车停在监狱的正门口。
紧接着又缓缓开来了一辆奥迪A8,也停在监狱的门边。
然后竟然浩浩荡荡地从另外一边驶来好几辆奔驰,霸气十足地把监狱一边的空地都占满了,而在那几辆奔驰后面还悄悄跟一辆黑色路虎,很低调地躲在奔驰车队的后面。
七、八辆车子突然停在监狱门口,呈三角形状,把监狱门前的空地团团围住。
顿时,监狱的大门口居然就像一场豪华时尚的车展秀,搞得正在梳头的那小子目瞪口呆。
“你说那个人会准点出来吗?”
奥迪车里的司机叼着一根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