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让她多休息就行了。”杨五郎心里想着水还没送,还得紧着去送水去呢。
秦氏也不再多留,将杨五郎送了出去,便回到了西屋。
秦红梅闹了个没脸,正准备往外走,和秦氏走了个对脸。
“大嫂,你瞅瞅不是我们不想送,是实在送不了,明天我跟娘说说,让她再缓一缓。”
秦红梅绷着一张脸,水没得着还弄了一身骚,她也懒得多说,留了一句她去和老太太说就走了。
秦红梅一走,两个媳妇也在秦氏的千恩万谢中走了,贝思甜松了口气,她要的就是杨五郎的那几句话,半年之内秦红梅都没法再使唤她,这样一来她也可以好好休养身体了。
第14章 做粥
秦红梅闹了个没脸,之后也没再出什么幺蛾子,一切都等她好了再说。
贝思甜见秦氏十分担心,罗安平也吓得够呛,就是公公罗安国也一直伸着脑袋向外看,脸上的神情十分沉重,她心中的愧疚更甚。
“娘,你们别担心,我没事,我、我这是装给他们看的!”贝思甜苦笑着说了实话。
罗安平干瘦黝黑的小脸满是严肃,“姐,你别说话了,赶紧躺下吧。”
他说着,伸出小手想将贝思甜的脑袋按回床上。
贝思甜见状,连忙躺好。
秦氏坐在柜子前的长板凳上,沉着脸不说话,对于她所说装的这种话,她是半点不信的,这人有没有病,一眼就能看出来!
她心里生气,生秦红梅的气,生婆婆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气秦红梅没事找事,气婆婆糊涂听小人的话,气她就不该答应送水。
“娘,我真是装的!”贝思甜见秦氏一脸阴沉不说话,就知道她在生气。
不论贝思甜怎么说,家里的人没有一个信的,她只好表示好好养身体。
第二天开始,秦氏又不让她下地了,罗安平照常去放羊,秦氏照常做饭照顾东屋西屋。
贝思甜总有一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
好在她恢复的快,一个星期以后,她又可以下炕活动了,和秦氏商量多次,她再一次拿到了做饭的大权。
对于其他人来说做饭就是干活,谁都愿意坐等吃饭,但是对贝思甜来说,做饭是一种享受,她喜欢做药膳,享受口腹之欲的同时,也能让身体越来越好。
村里条件虽然有限,不过背靠大山,里边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前两天她发现家里还有些山楂扔在草框里没人吃,便生了想做山楂粥的打算。
山楂粥可以健脾胃、消食积、散淤血,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很有用,可惜家里没有粳米,只有棒子面,白糖也被秦氏封了起来,吃起来味道会欠佳。
贝思甜是个讲究的人,也是个会享受的人,粳米她是没办法弄到,但是可以弄到代替白糖的东西。
甜根,这种长在地下的,被小孩子们挖出来当零食的东西,用来代替白糖再好不过,尤其它性温。
罗安平不负她所望,放羊回来之后就将一把甜根放在炕沿上,上边还带着土。
贝思甜将甜根处理干净之后,蒸出甜水,又将山楂煎煮取汁,然后取出山楂汁用来煮粥,后放入甜根水。
罗安平早早在东屋放上炕桌,将熟咸菜和窝头摆放好,就等着山楂粥。
贝思甜做饭本身就比秦氏好吃,她能做饭了,罗安平可高兴了。
罗安平见贝思甜端进来两碗热腾腾的粥,金黄色的玉米面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看着让人食欲大振。
他连忙出去将灶台上两碗也端了进来。
“这山楂还能用来熬粥,我也是第一次听说,真是新鲜了!”秦氏哼了一声。
“我喝一口。”罗安平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喝完只吸凉气,烫的舌头都有点木了。
“慢着点,没人跟你抢!”秦氏没好气地说道。
秦氏吹了吹,将第一口送进了罗安国的嘴里。
罗安国对于吃就是那么回事,能填饱肚子就行,一个残废,他能过多要求什么?
罗安国砸吧砸吧嘴,一怔,忍不住说了句:“好喝!”说完,将秦氏递过来的第二勺一口吞下。
罗安平见状忙将吹了吹,第一口太烫,他根本没尝到是什么滋味,不过他可是知道,爸从来没直言说过什么东西好吃。
罗安平吹了吹面上,便递进了嘴里,一种酸中带着甜味的口感顿时充满了口腔,味蕾像是久逢甘露,促使他立刻喝下第二口,哪怕比较烫!
“慢点喝,锅里还有呢。”贝思甜笑道。
可惜是玉米面粥,如果是粳米,味道会更好。
贝思甜自认为不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目前的条件有限,她也只能在此基础上尽量满足自己。
秦氏见他们都一般模样,也对这山楂粥产生了好奇。
罗安国待胳膊没那么沉了,从秦氏手里端过碗自己喝了起来,秦氏便端起自己的碗。
送进嘴里,秦氏微怔,酸酸甜甜的,的确是好喝的很!
这家里有多久没有像样的吃食了,秦氏看见罗家父子喝完一碗又要一碗,一边喝着,心里一边叹气,以后就让小甜儿折腾去吧,她也不管了。
一大锅的粥四个人一人两碗全都给喝了,炕桌上的窝头反而吃的少了,贝思甜将窝头放进篮子重新挂起来,便开始收拾桌子。
罗安平听了秦氏的嘱咐,现在知道主动帮着一起收拾桌子了,比以前乖巧懂事了许多。
“姐,我又发现好些新品种,晚上我告诉你!”罗安平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的见牙不见眼,不过看到贝思甜望过来的眼神,连忙补充了一句,“姐你放心,我没去危险的地方!”
晚上的时候,罗安平依旧窝在西屋给贝思甜将附近看到的花花草草,大多数都是没用的,只有极少数的有用。
“平安,这山脚下头都是草药,村里怎么没人卖草药过活呢?”贝思甜一直好奇这个问题。
靠山吃山,卖野生草药的确是一种出路啊。
“听说以前还有人来收的,不过嫌这边太远,后来收的就少了,这几年也没看见有外边的人来收。”罗安平道。
贝思甜了然地点点头,这时候秦氏端着针线筐走了过来。
“你爸睡下了,我在这屋纳鞋底子。”秦氏说了一句。
“娘你眼睛这样,还能纳吗?”贝思甜皱眉。
“都纳了多少年了,不用眼睛我也能纳!”秦氏颇有点自豪,以前她纳的鞋底子针脚细密,穿好几年都穿不坏!
贝思甜见秦氏拿着针锥子一下下扎下去,倒的确是没什么大影响。
“娘纳鞋底子干什么?”贝思甜问。
家里人的鞋都好好的,也有倒替穿的,一时半会不需要新的。
“拿到集上去买,挣点零花也是钱呐。”秦氏将一盘的辫子扔给她,“你要是能掐就掐会。”
第15章 绣活
贝思甜拿过所谓的辫子,知道这东西是做草帽用的,主要用麦梃子,掐出的辫子拇指宽,扁平,编成麻花辫,盘在一起然后缝上,就成了草帽。
不过一般村里只是掐成辫子就直接拿到集上去卖,之后再怎么加工,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有,想来应该不是村民们会做的事情。
贝思甜拿过来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东西最好能用指甲,这样掐出来会比较齐整,辫子编的齐,相应价格就会高上一些,有时候说不定能高出一两毛钱。
“这才两月没动手就忘了!什么记性!”秦氏嘟囔一句,将辫子拿过来,给贝思甜做了个示范。
“掐的齐点,你瞅瞅你以前掐的那是啥玩意儿,卖不出个三花俩枣的!”秦氏嫌弃地说道。
秦氏掐的辫子能卖到一块钱一把,甚至最高的时候一块一一块二左右,贝思甜掐的也就能卖出三四毛钱,差了不少呢!
贝思甜第一次接触这种东西,不过大概是原主掐的多了,脑子里也有原先的记忆,她上手很快,主要也是因为这东西很简单,编了几下她就完全掌握了。
掌握了之后,贝思甜开始往好了掐,越掐越顺手,长长的辫子拖在炕上,明显就能看出变化。
掐整齐了不难,贝思甜一开始就是在插梃子那适应了一下,每根梃子也就一寸长,一根用到头,需要插上另外一根,这个位置衔接不好,很影响整体的感官。
秦氏一心一意地纳鞋底子,也不去看贝思甜,她那手艺她早就领教过了,教了多少遍也没用,手太笨,她也不多指望,能卖出一点是一点。
贝思甜前边掐的不快,主要是熟悉摸索的过程,她做事喜欢动脑子,以前在闺阁当中,每日除了练字,便是刺绣,织、钩、编、绣她样样都会,这个会,可不是那种粗浅的会。
这其中,以绣为精,贝思甜的双面绣,在整个京城都是出名的,连太后娘娘也夸赞不已。
那时候贝思甜还没有遇到师父,所以这些就是她闺阁当中的所有生活日常,自然是每日钻研,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上了很多自己的心意,这些随便挑出一种来,都比掐辫子要难上无数倍。
所以手里的活儿对贝思甜来说,十分简单,简单到后来,贝思甜已经失去了兴趣。
不过能够挣钱,她没兴趣也会掐下去,熟能生巧,对于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计,贝思甜速度很快,一会就将一簸箩的麦梃子掐下去大半。
秦氏纳了会就开始揉眼睛,一边揉一边纳,到后来就要放下鞋底子歇会才能继续。
贝思甜见状说道:“娘,别纳了,明天再说吧。”
秦氏揉着眉心,“没多少了。”
秦氏是着急了,这两个月因为贝思甜卧床也没去集上,她也没工夫做活,这回看她好多了,杨五郎说再有个十天八个月就没什么大碍了,她便想着去赶集。
家里啥也没有了,得去集上买点,另外再卖点活计,弄点零花钱,现在赶活儿都不一定能赶出多少,再加上自从她眼瞎之后,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不行,卖相更别提了,价格就低了很多。
秦氏心里也是烦闷,近几年来她做出的活儿好几次都卖不出去了,家里本来就没多少钱,还老多灾多难的,这一次做出的活儿光是摸着就刺刺拉拉的,能卖出多少还真不好说。
秦氏心情不好,回答完贝思甜后就瞪了她一眼,“你要是小心点,离连巧那死丫头远点,哪至于躺床上这么久,要不是家里刚卖了羊毛,你就躺床上等死吧!”
贝思甜也不恼,秦氏现在的状态是心理有郁结,适当应该发泄一下,反正说两句也不会少块肉,她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
贝思甜拿过簸箩里的鞋面,纯黑色的鞋面,再加上白色的鞋底,看上去朴素无奇。
她发现村里头的男女都穿着这种布鞋,有的家里条件好的,鞋面上会有点装饰,或是换个颜色。
这种鞋底子厚,透气,穿起来很舒服。
“娘,咱家有红线和黄线吗?”贝思甜问。
“有点黄线,你干啥用?”秦氏问。
家里一般都买白线和黑线用来做活,其余颜色的线基本上不买,虽然不贵,但是买来也没用,白花钱,这点黄线还是以前大儿子在的时候,有件黄褂子,用来缝补那个的。
“在哪呢?”
贝思甜下了炕,听秦氏的话在柜子里翻了起来。
东屋西屋的构造是一样的,都是北墙有一个大柜子,有墙的三分之一大小,贴着墙放。
柜子不是立柜,正方形的两个,有前后左右都是一米,上边有半扇可以打开,另外半扇上边可以摆放东西。
在柜子前边是一条长凳,可以坐下三五个人,除此之外,东屋还有一个靠墙桌,下边是玻璃的,上边供着财神。
这些家当之外,就是大土炕了,除了东屋靠墙桌上的玻璃,就连窗户都是纸糊的。
不过村里头家家户户的窗户都是纸糊的,有个玻璃物件也算是比较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