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眼,时间就到了深夜十二点左右。
平安市街头,出现了一辆普普通通的的出租车,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秦奋。
“根据这几天的经验,夜里在酒店附近更容易揽客。”秦奋将车停在市里一家豪华酒店旁,便掏出风油精,抹在太阳穴上,给自己提神。
因为医药费不够,秦奋瞒着母亲替她开出租,已有半个月。白天上课,晚上开出租,他睡眠严重不足,好几次课堂上睡着,被老师批评。
这辆出租车是母亲和车主承包的,车主开白天,母亲开夜晚。
晚上生意虽不如白天,但租金便宜,以前能维持家庭开销,可现在连支付医药费都很勉强。
趁着等客的功夫,秦奋拿出课本翻看,高考迫在眉睫,他成绩虽不好,但也想搏一把,至少不能让母亲太失望。
正看的入神,车门突然被拉开,一个女人坐了进来。
女人戴着墨镜,虽遮了脸,但依然能看出是个美女,特别是眉心那颗红艳艳的美人痣,更添几分神韵。
“开车。”墨镜女不断朝窗外张望,神色凝重。
“你要去哪里”秦奋转头询问,但下一秒,一把刀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少废话,开车。”墨镜女持刀呵斥。
秦奋稍一犹豫,刀锋便逼近一分,随时会割破颈部动脉。
“你不要激动,我马上开车。”秦奋强行镇定下来,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摸向手机要报警。
岂料,他刚抓住手机,手指突然一疼,手机掉落,被女人抓在手中,随手扔出车窗外。
“这次是个警告,如果你还不老实,下次就不是割伤你的手指,而是要你的命。”墨镜女警告道。
秦奋心念急转,没了手机报警,他现在只剩两个选择,要么跳车,要么把车开进警局。
但是从这女人的表现看,如果他这么做,对方第一时间就会要他的命。
秦奋没有再轻举妄动,稳稳的操控着方向盘,驱车向前行驶,他打算先顺着对方,再伺机寻找脱身之计。
忽然,墨镜女惊呼一声:“他们追上来了。”
秦奋通过后视镜,果然看到一辆黑色轿车,正风驰电挚的追赶而来。
“快加速,把他们引到城外。”墨镜女道。
秦奋点头,心里危机感又加重了几分,这墨镜女本就是个危险人物,敢追赶她的人肯定更有危险性,但现在他没得选择,脖子上还有把刀再威胁着他的性命,他只能将油门踩到底,加速前行。
出城后,墨镜女指挥秦奋避开收费站,闯进郊外荒道,出租车突然卡在一个坑里,出不来。
墨镜女见秦奋几次加重油门,也未能把车子移出坑,便说道:“别折腾了,这地方荒无人烟,倒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墨镜女握紧刀柄,推门下车,对秦奋丢下一句:“不想死的话,就躲在车里别乱动,记住,今晚不论发生任何事,都给我烂在肚子里。”
黑色轿车急刹停下,有四人从车上下来。
领头一名中年人盯着墨镜女,喝道:“别妄图逃跑了,你跑不掉的,赶紧把东西交出来。”
墨镜女哼道:“想要东西,就看你们有没有命拿。”
“那就别废话了。”中年人手一挥,一柄长剑出现,他身旁三人,也同时拿出武器,清一色长剑。
车内秦奋脸色一变,四对一,怎么看这女人都活不了,一旦她死了,想必那些人也不会留他的活口。
“车卡住开不走,又没手机报警,我该怎么办”秦奋想要自救,但为今之计,除了弃车而逃,别无他法。但如果他下车,绝对会成为那些人的打击对象,或许会死的更快。
就在秦奋心急如焚的时候,突然瞥见后座上有一个黑色的盒子。
“这是什么”秦奋伸手拿到盒子,盒子巴掌大小,材料像玉,他费了半天劲,也没能把盒子打开,反倒用力过猛,手指被刀割伤的地方又渗出血来。
血在盒上,盒子忽然融化消失,露出了里面一颗黑色的珠子,珠子通体覆盖着符文,散发着神秘气息,一出现就吸住了秦奋的手指,怎么甩都甩不掉。
秦奋吓了一跳,他清楚的看到,手指上的细小伤口,违反常规的涌出大股血液,而这些血液全被黑色珠子吸走。
眨眼间,珠子化为一道光,钻进了秦奋的身体里,一股强烈的眩晕感袭来,秦奋眼一黑,昏迷过去。
十分钟后,墨镜女成功将追赶而来的四人杀掉,她自己也受了重伤。
墨镜女忍着伤痛,跌跌撞撞的回到出租车,想拿回落下车上的东西,却发现东西不见了,转头便看到昏迷的秦奋,而秦奋的身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光晕。
“天呐,这小子居然能让魔种认主,难道他就是我一直寻找的那种稀有血脉”墨镜女惊呼一声,顿时生出踏破铁靴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喜感。
“我现在身受重伤,无法留下等他醒来,否则要是还有追兵,我会死,他也会死,我不能让宗门最后的希望被扼杀在摇篮里,必须马上离开引走那些人的注意力,才能保护他。”
墨镜女仔细看了看秦奋面容,又抓起一旁的课本,把上面“平安一中高三九班秦奋”等字,牢记于心,便转身将四具尸体处理掉。
确定什么痕迹也没留下,墨镜女回头深深看了秦奋一眼,才开着那辆黑色轿车离去。好搜搜篮色,即可最快阅读后面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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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怒打恶医
天蒙蒙亮的时候,秦奋终于醒了过来。,
“原来我还没死。”睁开眼,发现自己还在出租车内,身上也没有缺胳膊少腿,秦奋松了口气。
车窗外,墨镜女和四名追赶者,以及黑色轿车都不见了踪影。
秦奋有点疑惑,对于昏迷后的事,他一无所知,不知道那些人到底去了哪儿,又为什么会放过他。
不过能活下来是好事,秦奋抓起车上的水杯,灌了几口水,才突然一惊:“对了,那颗珠子”
昨晚昏迷前,秦奋记得那颗珠子钻到了自己身体里,而且珠子还从他手指伤口吸走了大量的血液,母亲说过,他身上的血是隔代遗传的“熊猫血”,特别稀有,要是缺血,根本找不到配对的血液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