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多精校小说尽在知轩藏书下载:http://www.zxcs.me/
==========================================================
传奇大英雄
作者:墨乡
内容简介:
他并不是一个天生的王者,事实上他的出身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要卑微,但他是天生的狮子——紫罗兰传奇大法师提丰·罗德里尼。
多年前,库尔提克群岛上,某个不知名的纺织女工意外怀孕,诞下了一个体弱多病的男婴。多年后,这个男孩成为了这个破碎世界的拯救者——历史记录者,时光守护者黄金巨龙克罗西。
“当毁灭一切的潮水涌过来的时候,你如何选择?”他问。
“暂避锋芒。”我答。
“那你的人民怎么办?”他再问。
我沉默,牺牲是难免的,我救不了我所有的人民,但事后,我一定会复仇!
“这是聪明人的办法,但总要有一块愚蠢的礁石去拦住潮水,哪怕只拦住一小会儿。”
这是他的选择,多年来,他一直在扮演着那块愚蠢的礁石,挡住了兽人,挡住了亡灵,挡住了一切。我们看到的永远是他冲锋的背影,这是这个时代的幸运。
回忆录《历史的失落与荣耀》最终章“狮心王”——大法师珍娜·罗德里尼。
这应该是一个王者的故事。
……
罗林是一个人类,一个非常普通的人类,但他偏偏看上了被誉为‘星光大陆的明月’的翡翠巨龙维安娜。于是他走上了一条跨种族、跨阶层的征程。
这应该是一个王者的故事,应该是的。
……
罗林是一个人类,一个来自地球的人类,在风气云涌的多位面宇宙,他走上了一条不朽的征程。
第一章 庄周梦蝶吗?
旺多姆,一座拥有近十万人口的海港城市,是星光大陆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这座坐落在尘泥湿地平原上的城市得到了神眷,她面朝拥有‘黄金之路’美称的白浪海峡,拥有天然的深水港,全世界百分之四十的海上贸易都要经过这个城市。
这为旺多姆带来了无尽的财富,也让旺多姆城的主人普瑞摩王室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家族,没有之一,而旺多姆本身,在古希伯来语中的意思就是‘用金子打造的城市’
在这个富饶的城市中,你能穿上从遥远的东部大陆跨越无尽之海运过来的滑润丝绸衣服,能用上北方严寒极地的鲸鱼油,能装备由深藏于群山洞穴中的矮人打造的神兵利器,甚至能在黑市上买到来自大陆各族的美丽女奴!
在这里,你能得到一切,你能享受一切,但前提是:你兜里得有金币。
很不幸地,我们的主角,一个从小就被遗弃,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个纺织女工肚子里爬出来的孤儿—罗林,兜里没有金币,在他十五年的生命中,压根就没见过那黄色的玩意儿。
他现在所有财产只有二十枚银币,这笔‘巨款’正被他紧紧地握在手心里,捏得太紧了,汗津津的。
为了凑起这笔钱,罗林(准确的说应该是以前那个罗林,现在已经不是了,至少灵魂不是)出售了他唯一的不动产—他的养父,落魄的老兵,酒鬼阿姆斯留给他的唯一住处,一栋破旧地和露天几乎没区别的木屋,又以自己的自由为抵押,从旧城区里专门放高利贷的盗贼头子马尔福那里借来了高利贷,倾家荡产还不足,还赔上了自己后半生的一切。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养父病的快死了,多年酗酒的颓废生活彻底毁了他的身体,廉价草药方剂对他已经彻底无效了,就算是缓解病痛都不能,只有神殿牧师的神术能救他。
现在,怀揣‘巨款’的罗林就在旧城区赫利恩教堂外面,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
要是在前一刻,罗林绝对不会有这种犹豫的,他肯定会拼尽一切地去救他的养父,因为那是他唯一的亲人。但现在,他已经不是原来的罗林,他的灵魂来自于另一个世界,一个叫地球的地方。
在那里,现在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叫《上古诸神》的超大型全息游戏。
在前一刻,他使用的角色还是一个等级高达41,晋升传奇之境的强大武士,他正在为炼制‘屠龙之力’药剂而在危险的月栖沼泽中四处采集草药,但在下一刻,在穿越了一个黑暗他就成了这么一个瘦弱无比,几乎是皮包骨头的少年。
刚刚穿越到这里的时候,罗林甚至以为自己还在游戏里,身周的诡异状态只是因为游戏出BUG了。
但之后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周围环境所展现出来的远超地球游戏科技,真假难辨的细节,脑海里属于原来罗林的记忆都在提醒他,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他应该是穿越了,他的灵魂穿越到一个类似《上古诸神》游戏的世界里。
否则,他作为有十年游戏生涯的资深老玩家,不可能会找不到‘退出游戏’的这个按钮的。
意识到这一点后,罗林有些难以接受,但很快他就想明白了,不管他接受不接受,事情都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既然他现在还算是活着,那么愤怒和恐慌都不能解决问题,只能理性地面对。
“牺牲自己的一切去救养父,这身体的原主人倒是有情有义的人。”罗林暗想,如果这个养父真是个好人,那他也没什么犹豫,他肯定会去完成这个少年的遗愿去救人。
但问题是,这个叫阿姆斯的酒鬼是个彻头彻尾的老混蛋,诚然,是他将罗林养大的,但只养到了十岁,后面五年,事情就倒了过来。
老酒鬼阿姆斯被一个女人骗光了钱,他彻底消沉了,整天酗酒,没事还动手打人,更关键的是,这些年,他的酒钱,饭钱,衣服,一切的花销全是罗林在码头打零工赚来的,这老家伙全靠一个小孩养着,被养了足足六年!
在现在这个罗林看来,再重的恩情,这么还了六年也够了,这个老混蛋不值得少年搭上自己后半辈子的自由。
因为如果用这笔钱去找牧师救人,那么他肯定还不上高利贷,那么就得沦为马尔福的奴隶,失去一切。
罗林想要掉头离开,任由这个名义上的养父自生自灭,但是他的脑子里有一个无比强烈的念头一直在呼喊。
‘救他,救他,救救阿姆斯。’少年的执念在罗林的脑袋里面回想,无比强烈,即使附身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依旧没有消散。
也正是这个念头,在这一个小时内不断催促着罗林,让他走到了教堂门口,让他始终无法硬着心肠转身离去。
纠结了好一会儿,罗林叹了口气,最终还是迈步走进了赫利恩教堂。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和《上古诸神》游戏真的相似到了极点,比如这个教堂吧,它在游戏中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这么真实而已。
“不管怎么说,我都占了你的身体,既然这是你的遗愿,我帮你完成吧。”罗林在心中说道。至于之后的高利贷,他一个大活人还能被这点事逼死?总会有解决办法的。
说也奇怪,他一做出决定,脑子里的那个执念就平息了许多。
进了教堂,罗林看到了一个牧师,等看到他的脸的时候,脑子里就浮现出少年关于这个人的所有记忆:‘康沃德,一个尊贵的牧师。’
罗林小小吃了一惊,因为他认识这个康沃德,准确地说,他记得这个名字!曾经在游戏里,他还做过关于康沃得牧师的一条任务线。
在任务的一开始,康沃德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低阶牧师,有些上等人的自大,还贪钱,但在兽人入侵狂潮中,这个康沃德历经九死一生从被毁灭的旺多姆中逃了出去,顺带着还救出了上百个平民,他整个人就在这一次逃亡中浴火重生了。
再然后,康沃德加入了军队,成了战斗牧师,在一系列好运和天赋的支持下,当罗林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的那一刻,这家伙已经晋升成了全世界有数的圣光大主教,成为是对抗毁灭军团的一个举足轻重的领袖级人物!
罗林没想到会在这碰见他……等等,兽人入侵?毁灭军团的前锋?旺多姆被毁灭?
罗林脑子里接连不断地浮现出《上古诸神》中的历史,一时间呆住了。
他穿越的时间点好像有点微妙啊,原本已经被兽人毁灭的旺多姆竟然还在眼前,康沃德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低阶牧师……等等,他必须要确定一下,这个康沃德是不是和游戏中一样的性格。
如果他们性格一致,那是不是代表着,游戏中发生的一切,这里也会发生呢?想到兽人如海啸一般席卷而来,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的可怕场景,罗林忍不住心中一寒。
但愿……但愿这里不是多灾多难的上古诸神世界。
这时,康沃德也发现了罗林,他走上来,淡淡地说道:“嘿,小家伙,今天可不是恩济日,教堂不施舍米粥。”
果然还是有点傲慢,他将衣衫破旧的罗林当作了前来寻求施舍的流浪汉了。
罗林走上前,低声祈求:“牧师,我是来找您救人的。您行行好,救救我的养父吧,他病的很重。”
瘦弱矮小的少年神态很卑微,语气也很急促,但康沃德总感觉这个少年其实并不如表面那么焦急,而且好像还在偷偷观察他。
这或许是错觉吧,这么一个小家伙能有什么心机呢。
康沃德身材比较高大,此刻他俯视着罗林,平静地道:“虽然神是仁慈的,但神术非常珍贵,只有足够虔诚的信徒才能享有神术。”
这就是要钱了,教堂牧师释放一个基础神术进行治疗,最少要缴纳二十枚银币,这也是罗林凑钱的原因。
罗林敏锐地察觉到康沃德眼中流露出的不耐烦,显然康沃德不觉得罗林能出得起这笔钱,这家伙的表现和罗林曾经在游戏的经历的惊人的相似。
“真是可怕呀。”罗林暗叹,越相似,越说明其他的历史可能会重演。
从少年的记忆中,罗林知道今年是神圣纪元1158年,而兽人开始入侵的时间则是1159年,就是明年的事。
罗林感觉了下自己瘦弱的身体,身高还行,但实在是太瘦,就和竹竿一样,这和他在游戏中那个强壮地和铁塔一样的传奇战士完全是两个极端。
游戏里,作为职业玩家的他进入游戏的时间虽然晚了一些错过了先机,但他的游戏天赋真的很不错,在到这里的前一刻,他已经冲入了传奇战士的境界,成为了高端玩家的一员,但现在这些全没了,他引以为豪的身体属性,传奇武器,还有各种各样的战技,甚至是他已经练到了宗师级的炼金术,全都没有了。
而没有了力量,他凭什么在兽人狂潮中存活?
“只希望历史不要重演。”罗林心中暗叹,尽管他自己没什么信心,因为这个世界和游戏实在是太像了,连细节都能对上。
罗林在出神,却被康沃德看作是没钱的表现。
他上下打量了下少年满是补丁,显得明显宽大的破旧衣服,眼中的不耐烦变成了厌恶,他讨厌衣衫不整的人,因为他们兜里最多只会装上几个铜子,更多的时候则只装着跳蚤,这些穷鬼每次来教堂,都是来求他发善心的。
实际上,这个少年他也是认识的,酒鬼阿姆斯的养子罗林,就凭阿姆斯那德行,肯定没钱。
“罗林,神术来自神赐,非常地珍贵,数目也是有限的,我今天的神术已经用……好吧,仁慈的神肯定是被你的情义给感动了,我今天的神术恰好还剩下一个,这就跟你走一趟吧。”康沃德话风突然一转,一只手熟练地将少年递过来的银币收回了钱袋。
既然对方给了钱,大家都是街坊邻居,他愿意跟他走一趟。
罗林脸上出现喜色,不过康沃德觉得这喜悦仍旧有点假,好像是装出来的,不过他没去多想,一个酒鬼的养子不值得他动脑子。
接下来,罗林立即在前面带路,康沃德跟在他身后。
两人从教堂出来,经过了繁忙的码头,进入码头工人聚集的贫民窟,最后到达了到达了最角落的流浪汉收容所。
牧师一路跟着,眉头皱的死紧,手也掩着鼻子,防止熏人的臭气钻进他的鼻字,他瓮声瓮气地道:“罗林,你怎么住到收容所里来了?”
阿姆斯年轻的时候曾经是旺多姆的守卫,当时过得挺风光的,成了酒鬼之后虽然很颓废,但他应该还是有一栋小木屋的,虽然很破很破。
“木屋被我卖了。”罗林应了一声。
“哦。”牧师有些意外地应了声,随即明白对方卖了木屋是为了筹钱给阿姆斯治病,他忽然觉得钱袋里的银币有些烫手,不过再烫手也是银币,他宁愿手被烫伤,也不愿意让这些小可爱们离开他的口袋。
罗林首先进了收容所,牧师在后面迟疑了一会儿,但还是跟了进去,他已经收了钱,这回就当做善事吧。
一进收容所,罗林就怔住了,同时努力地不让自己心中的喜悦流露在脸上。
他看到,在房间的一角,他的养父阿姆斯歪倒在床边,身体扭曲而僵硬,他的眼睛大睁着,垂在一旁的手边滚落着一个劣质酒瓶,地上到处是泼溅的酒水。
这老家伙已经自己挂掉了,正好帮他省了一笔钱,他不用去为高利贷的事挂心了。
“阿姆斯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他发了疯一般喝酒,大家都劝不住他。”收容所里住着的一个老头叹道。
牧师忍着心中的厌恶走上,手指搭在阿姆斯脖子上感觉了下,然后对一旁沉默无言的少年道:“我们来晚了一步,他已经走了。”
罗林点了点头,长长叹了口气,心中一片平静,身体原主人的执念也没有出现,看来他已经彻底消散了。
一切都结束了,他解脱了。
罗林准备把钱从康沃德手里要回来,即使不能全部要回来,要回一部分也是好的,那可是他的卖身钱。
“孩子,不要悲伤。你的养父自己选择了这条路,你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没人能比你做的更好。”牧师康沃德淡淡地安慰了一句。
说着,他的手上闪现出了一团柔和的光芒,这是神术,这光芒没有照射在已死的阿姆斯身上,而是落在了少年瘦弱的身体中,没了进去。
罗林脸上出现一丝惊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