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的手中拿着一个小钳子,夹着一根染着鲜血的弩箭,在眼前仔细看了看,便扔到一边,伸手轻轻挑起了奇薇的下巴,“哈哈,长得还真不错啊,现在怎么不凶了?打我啊?难道说非得粗暴点对你你才爽是吗?大美人,我这箭射得还真是地方,看来是个天才箭手啊。”
女武士呸了一声,一口对着罗格的手狠狠的咬了下去。罗格迅速收手,又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用力向上拉起。奇薇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整个上身都被拉得向上仰起,胸部的曲线显露出来。
罗格的手摸上来,让奇薇觉得好象有条冰冷的毒蛇在身上爬动,却被抓住了头发,挣扎也有限,泪水终于止不住的从紧闭的眼中流下来。奇薇比罗格还要高大半个头,裙甲和胸甲已经在昏迷时就被罗格脱了,裸露的臀部硕大丰满,在腰部突然惊心动魄的细了下去,双腿又长又直,线条健美。让罗格看得欲火上升,一把按住女武士的臀部。他是如此用力,十指都深深陷入滑腻的臀肉里,紧跟着腰身一挺,便深深进入了那一片温软之中。
小楼里烛火在女武士嘶哑的咒骂声中摇曳,劣质实验桌“吱吱呀呀”的呻吟着,不堪承受两个人的重负。魔鬼在欲火中狂舞,怨灵们则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嚎。
罗格颤抖着,潮水一样的快感交织着报复的愉悦,让他的每一块肥肉都在颤抖。心底最深处的阴暗都在沸腾,不断的冲击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初春的夜仍是凄冷,风吹过的时候,未开的春花也曾凋零。
曲终人散。
罗格得意的哼着小曲,看着被自己俘虏的雪白羔羊,身体里的酸痛似乎都在歌唱。不久前,这只羊羔还是头真正的狮子。罗格披上衣服,决定去找埃特他们来看一眼自己的猎物。惟一让他不快的是奇薇的眼神。彻底的冰冷,没有凄婉,没有怒火,也不是空洞,只是冷冷的看着胖子。罗格感觉自己就象是被蛇盯上的青蛙,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又给奇薇加了一道绳子,自然顺手多摸了几把。奇薇全无反应,就如同被摸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还是如蛇一样静静的看着胖子。
罗格匆匆的离去,几乎可以说是为了逃离这杀人的目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杀人灭口,可是罗格还暂时没有那个胆子。再说这么个大美人杀了也实在可惜。
埃特几人兴冲冲的来到小楼。小楼里如同刚刚起过一场暴风,东西都被砸得乱七八糟。几人心中叫糟,冲上二楼一看,宽大的实验桌上已经空空如也,用来捆绑的绳子断成几段。凯特拿起绳子的断头看了看,回头说道:“这是硬被挣断的,老天!这么粗的绳子都能挣断,她真是被你捉到的?”罗格想起女武士身上闪现的斗气,登时出了一身冷汗。
埃特年纪最长,经验较丰,最先冷静了下来。“大伙先别怕,对方还不知道我们究竟是谁。不过罗格你这小楼看来是不能再呆了。”大家慢慢冷静了下来。恐慌一过去,伦斯脑筋又活络起来,道:“只怕他们要来放火烧楼。”
“一不做,二不休!现在这事想善了已经不可能了,只有先下手为强。时间不多,咱们合计合计,给他们下一套,他们只要敢来烧楼,就让他讨不到好去。谅这些佣兵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向不多言的佛朗哥倒是够阴狠。
众人计议了一会,消去来过的痕迹,迅速离去。
小路上,罗格和几个贵族模样打扮的人大摇大摆的走向小楼,一路上低声谈,高声笑,看了就知道在谈论男人共同的话题。
几个人走到小楼前站了下来。罗格旁边一人突然说道:“不对,有人进去过。这里有埋伏。”此时轰的一声,楼门碎片四射,一道剑光凌空斩向罗格,剑未至,杀气已先罩住罗格全身。胖子如坠冰窟,眼睁睁看着巨剑剑锋接近,却是动弹不得。两边两把长剑突然伸过来架住了巨剑,巨剑借力轻轻弹起,突然变得无比轻盈,迅捷无伦的向罗格连劈带刺。那两把长剑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剑网,将所有的攻击全部挡了下来,显然持剑的两人也不是庸手。
疾风般的攻击过去了,剑光消散,奇薇大口的喘着气,持剑指着罗格。她脸色苍白,身上随便穿了一套皮甲,双眼布满血丝,脖颈上还隐约可见斑斑瘀痕。
楼里又扑出三条人影,罗格身边的几个人分别迎了上去,斗在一起,赫然是那日酒吧中的三个战士。只是那个法师还不见踪影。
此时不远处一声大喝:“大胆叛逆,居然敢在王都袭击城卫军!?”铿锵声响处,一小队盔甲鲜明的剑士在一名重甲骑士的带领下冲了过来,迅速将小楼围了起来。和奇薇几人对战的人也撕去衣袍,露出了里面带有城卫军标志的软甲。罗格迅速退到一边,埃特等人也走了过来,阴笑着看着女武士。
重甲骑士一言不发,骑枪向前一指,士兵们立刻蜂拥而上,剑剑均往死里招呼。佣兵们知道落入了圈套,打个招呼,同时向外一冲,便立刻转身退向楼内,与士兵们拉开了距离。小楼二楼上呼的一声,飞下一个碗大的火球,在剑士群中炸开。热流无情的烧灼着剑士们裸露在外的皮肤。紧跟着第二个火球又飞了下来,几个本就受了重伤的剑士立刻变成了火人,惨叫着倒了下去。
二楼的窗口上出现了佣兵法师的身影,深寒的冻气伴随着无数冰锥从他双手间散发出来,几个闪躲不及的剑士立刻被冰结起来,随后冻气袭至,其中体力稍差的啪的碎成了几块。紧密的包围队形立刻出现了一个缺口,奇薇等人抓住机会立刻冲出了包围。一个高大战士反手把一根绳索抛向窗口,在法师身上绕了几绕。法师从窗口一跃而出,战士用力一拉,眼看法师就要在空中飘飘荡荡的突出包围。
重甲骑士大喝一声,全身深蓝色光芒一闪,手中骑枪流星般飞中,穿胸而入,把法师牢牢钉在了墙壁上。
奇薇一声悲鸣,反身就要拼命。她身边的一个战士死死拉住她,一把把她扛在肩上,迅速离去。另一个战士吟唱了一个简短的启动咒语,扔出一道卷轴,地面突然冒出许多藤萝植物,枝条在空中疯狂飞舞,碰到物体就紧紧缠住。几个追的快的剑士立刻被牢牢的缠了起来。佣兵们借此时机消失在贫民窟中。
罗格若有所失的望着女武士消失的方向,知道她是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重甲骑士看着伤忘惨重的手下,冷哼了一声。凯特走过去,对骑士低声问道:“老爸,现在怎么办。”骑士良久不作声,叹了口气:“你们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嘿,佣兵。”他招来了一个剑士,低声叮嘱了一番,那个剑士领命而去。骑士又看了凯特几人一眼,喝道:“就你们也想学人家横行霸道?!先把本事练好再说!”说罢绝尘而去。
过不多时,莱茵各个城门口都驰来一小队骑士,把一张悬赏榜文帖在布告栏内:
“通缉:剑与血玫瑰佣兵团。
该佣兵团在王都蓄谋叛逆,事败后杀伤城防军多人。目前该佣兵团团长之妹奇薇及三名主要成员在逃。佣兵团普通佣兵三十人在逃。
擒获或杀死主要成员一人赏金币500,普通佣兵一人赏金币30。通报者赏金减半。”
第七章 异界
远方的天际是的黑色的无尽虚空。天空永远是一片混浊的灰色,如同一个最阴暗的黄昏。天上的灰色在不停的翻滚着,却看不出是云是雾。
这里没有昼夜,没有时间。
森林,早已在亿万年前就已经失去一切生机的森林。参天的树木只剩下躯体和较粗大的枝干。树上挂着丝丝缕缕的蛛网状的东西,却又不可能是蛛网。没有蜘蛛能在这里生存。
地上到处分布着泥沼,灰色的泥浆中不时冒出一两个气泡。不知是什么生物的骷髅偶尔会浮上来,旋又被泥浆吞没。
风带着湿冷的气息,时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这里是异界,死灵和魔鬼的乐园。
风月已经不知道在这森林中走了多久了。它记不起自己来自何处,只记得那个叫“罗格”的生物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风月对自己的名字本能的觉得想吐,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至于吐,好熟悉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怎么去吐。当然了,骷髅能吐出什么。
暗淡的天光斑斑驳驳的落在地上和风月的身上。它只想走出这片森林,至于为什么要走出去却并不知道。这是本能吧。
风月时时能感觉到一丝丝的能量从那个叫“罗格”的人那里传过来。风月也知道自己无法拒绝罗格的命令。这个世界有太多风月无法了解的东西。可是这能量让它很舒服,变得更有力量,可是太少了,它就如沙漠中无助的旅人在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下一滴的水珠。
风月无比的饥渴。
提着生锈的长刀,风月漫无目的的在森林里游荡,已经忘记了是在哪里找到的这把刀。它很小心的避开了一些地方,直觉告诉它那边的存在强大而邪恶。风月很聪明,在面对和自己一样的骷髅时总会想出些办法巧妙的打倒它们,因为它们身上带着让风月饥渴的能量。
已经忘记了是哪一天,风月找到几根质地很好的骨头,一阵雾气过后,这些骨头已经补足了自己的24根肋骨。风月感到自己的肋骨就应该是24根。这次修补用尽了风月积蓄的能量,要不是“罗格”那里适时的传来了一些能量,风月不知道还能不能面对遇到的第一只僵尸。
搏斗进行了很久。僵尸的力量不是风月可以抗衡的,付出三根肋骨的代价后风月终于认识到僵尸追不上自己。于是一个骷髅开始绕着僵尸不停的转圈,时不时上去一刀,削下点腐肉来。终于僵尸倒下了,风月的肋骨也不足20根了。
异界里其它的骷髅和僵尸好象见面时都互不相扰,风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却是只要见到落单的,就无论如何要打倒它们。“我饿。”骷髅想着。
异界里没有时间,风月也在不停的游荡。它不知道自己已经游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要游荡多久。
森林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小楼一战之后,罗格对会装死的骷髅大感兴趣。在夜深人静时小楼二楼经常是一人和一个骷髅眼对眼呆站着。试了无数次用精神力沟通未果后,罗格终于失去了兴趣。
罗格不知道骷髅的刀是哪里来的,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就不再深究了。
天气一天天的热了,不知不觉中罗格过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已经该离开魔法学院了,再过几天就是考试的日子。几个月的时间中30多卷的大陆通史已经被罗格看了一大半,顺带读了一堆冒险传记,游记,各类笔记之类的东西。
埃特三个月前已经通过了魔法学院的考试,现在正在努力朝着一名魔法骑士发展。毕竟做魔法师太浪费他那大块头了。凯特则在老爷子的训练下成为一个实力不错的五级骑士,当然从信仰上看父子两倒应该算是黑暗骑士。至于伦斯和佛朗哥,游手好闲之余剑术也有所长进。更难得的是两人把花在女人、艺术品和醇酒上的钱大部分用在自己的装备上,所以实力提升远超实际水平。
几人倒还真不是天性上进,只是为形势所迫罢了。小楼一战后,几人寻花问柳强抢民女之际时不时会有人跳出来大打出手。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虽然规模不大,连三流都欠奉,但团长(死的那个法师)为人豪爽,奇薇又追求者众多。总有些知道真相的佣兵起意报仇。
天气热了,人心也躁动起来。考试那天,考场上的罗格随意放了两个火焰手指的魔法,就算通过了考试,换得了一身魔法师袍。下午去城里的法师公会注过册,就算正式成为一名低级魔法师了。如果愿意在莱茵同盟需要的时候听候征召的话,罗格还能每月得到5个金币的津贴。可是看了一肚皮历史的罗格如今另有伟大理想。
“咣”,几只酒杯重重的碰在了一起。
“咱们兄弟可有一阵没好好聚聚了,奶奶的,到处是杀手,来,咱们今日不醉不归!!”熊一样的埃特体形比纯正骑士的凯特还要高大,他高举酒杯把酒一口气全倒在喉咙里。凯特一张脸英气勃勃,一脸的正气,他此刻也是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至于伦斯和佛朗哥,长得也都还算俊男。但在贵族中属于平常,毕竟贵族夫人们长得都还不错。
几人在这大半年中多次共同出生入死,倒也结下不浅的情谊。
“兄弟们,明天我就要到法尔堡上任了。唉,以后不能多聚了。以后你们几个要常来看我,当然路费自负。”凯特一脸的沮丧。
佛朗哥道:“法尔堡?就是靠近魔域森林的那个吧。附近盗贼可不少啊,听说最近罗恩公国也经常有小股侦察兵穿过魔域森林到那附近活动。要小心啊。”
凯特灌了一口酒,说道:“我那老爷子硬要我去那积累点军功,他才好给我使劲。再说,法尔堡驻守骑士团团长和我家老爷子是穿开裆裤的交情,还能照应一点。这次他把家里那件黑精灵胸甲都给我了,嘿嘿,发了。”
“兄弟们,法尔堡可是个好地方!”罗格来了精神。他一脚踩到椅子上,口沫横飞的说:“那地方靠近魔域森林,又接近前线,冒险者可不少!这次凯特到那里当骑兵大队长……啊?是小队长?也没关系,团长不是你家亲戚吗?咱们可以好好的发展发展。你们想想,那些冒险者,魔物猎人,甚至军队,都需要什么??是兵器!!我们要是开个兵器辅,那不就发了吗?这东西别人不好做,限制多,我们做还有什么限制?再想想,进魔域森林的那些人钱是怎么来的?对了,猎到魔物卖晶核或皮毛赚钱。咱们没那个实力去猎魔物,不过可以收购他们的猎物嘛。这些东西,到了费斯那闷骚的手里,就是绝佳的材料。变成魔法装备再卖给冒险者,靠,咱们坐着不动,也能叫他们脱几层皮!”
伦斯也来了精神。“法尔堡有二十万人啊,美人估计不少。有凯特在那,咱们也不用象在王都这样活得跟孙子似的,是个官都不小。反正我也没事,罗格,我跟你合伙吧。”
“说到冒险者你眼睛就亮,上次那个小妞还没让你受够啊?”埃特嘿嘿笑着盯着伦斯。
“妈的,为什么就我那么倒霉,撩阴腿都冲我招呼。害得我一个月都碰不了女人,奶奶的,后来还不是叫她尝到我的厉害!”伦斯咬牙切齿。“那个小妞还在你那关着吗?”佛朗哥问。“那当然,养得好着呢。那能那么轻易放过她,差点让我绝后!怎么样,兄弟几个今晚到我那呆会儿?”桌上几人都嘿嘿淫笑起来。
几人再喝了一会酒。除了凯特外,余人都是无业游民,正想出去转转。于是议定一起去法尔堡闯荡,开家武器店外加收购冒险者物品。凯特先走,其余几人收拾东西,过几日一起出发。至于费斯,早已经被罗格拖下了水,不过他那一实验室的东西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搬走的。
月到中天,几个王都败类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馆,长袍上都是酒渍。走入一道黑暗的长街的时候,突然几个蒙面的冒险者打扮的人物不声不响跳了出来,把几人围在中央。
“你们几个败类,死有余辜!今天我要为奇薇报仇雪恨。”几个恶少一齐叹了口气,这样的开场白已经听过至少七八遍了。
几个蒙面人亮出兵器扑了上来,外围一个魔法师开始念咒。
突然一支弩箭闪电般射入魔法师的胸膛,罗格现在可是被称为法师杀手的。其它几人从长袍下抽出兵器,哪还有半点喝醉的样子?而且长袍下赫然是全副武装。几人默契之极,一齐向面前的一个蒙面人招呼过去。那人大吃一惊,一个打滚,摔入路边水沟,总算躲过杀身之祸。王都败类们立刻冲出包围,逃之夭夭。百忙中不知是谁还撒了一小袋黄豆,登时让埋伏者人仰马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
第八章 晨星
法尔堡距离王都莱茵城有七百多里路,算是一个大型城市,有二十万人口。由于战略位置颇为重要,是莱茵同盟西部边界的二线军事重镇,同时还有阻碍魔域森林里魔物们冲进富饶的帕斯平原的作用。
法尔堡周边一片平坦,帕斯河绕城而过。南面一百多里就是魔域森林,因此法尔堡成为很多冒险者,魔物猎人最重要的补给战。魔域森林面积几乎相当于整个莱茵同盟,西抵比利牛斯山脉,南接大海,东面覆盖了整个红岩半岛,总面积近一百万平方公里。由于森林边缘少有大型魔兽活动,且多条商路经过此地,故此也成为盗贼和土匪的乐园。
“战神之锤”武器工坊已经开张一个月了。当初起这么一个富有矮人特色的名字无非是为了沾点天生的工匠矮人的光,不过现在倒真的有一个矮人工匠金带着他的四个徒弟在工坊里工作。武器工坊占据了一座三层的小楼,位于法尔最繁华的街区。小楼下面一层是武器店面,二层是冒险家乐园,三层本来费斯想用作实验室,但遭到所有人反对而作罢,被用作了接待一些大客户的贵宾室,并且摆放一些费斯制作的精品。
在距离“战神之锤”不远的一处小楼就是罗格平日落脚的地方,也是费斯的工坊和实验室所在。最宽大的一间实验室足足有二百多平方米,此刻的地上画着庞大而复杂的魔法阵,七彩的光晕正在魔法阵中闪耀。魔法阵中间向外喷着青白色的魔法火焰,几具由金亲手打造的精钢骑士甲片在火焰中被锻烧得通红。
费斯小心翼翼的用铁钳夹出一个甲片,将用魔法白银铸成的魔法符号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一阵火焰闪过,魔法符号已经牢牢的焊在了甲片上。罗格忙递过来一小瓶蓝色的液体,这是一头成年双足飞龙的血液。双足飞龙凶狠、迅捷,还有不错的魔法防护力,算是中级魔兽当中较难对付的。它身体的许多部位都可以用做魔法原料,血液可以小幅度提高魔法防护力。而魔法白银由于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以及对魔力出色的吸收,是制作魔法器具不可缺少的材料。不过由于相对稀少,价格也不菲。一般魔法白银的价格是同等重量黄金的十倍左右。
蓝色的飞龙血滴在打制好的甲片上,就如海绵吸水一样,迅速被整个甲片吸收进去。甲片也由此变成了闪耀着淡蓝色的荧光。罗格接过甲片,又投入到魔法火焰之中。所有的甲片都处理过之后,费斯对着魔法火焰吟唱起咒语,一对浅蓝色的风翼渐渐形成,飞向了魔法火焰。风翼绕着魔法火焰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轰”的一声,火焰暴涨如潮,天花板上白光一闪,一道结界挡住了魔法火焰的暴发。火焰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消失了。在地上留下几片蓝色的甲片。融合了这个风系魔法之后,由于时刻有风系魔法能量的托扶,整个甲片的重量减轻了60%。
在罗格的要求下,每片甲片又被加上一点魔银,费斯再次简单施了个照明术在上面。这次整个甲片开始呈现半透明的浅蓝色,由魔银形成的魔法符号刚是散发湛蓝的光芒。
“嘿嘿,这就看起来漂亮多了。金!你来得正好,正要找你呢。把这些甲片做成一件半身骑士甲,对,就是今年最流行的圣骑士甲的式样。连接部分的链甲一定要用黄金!还有盔甲边缘多加些黄金花纹装饰,去叫佛朗哥那小子来,他对艺术品有一套!!”罗格兴高采烈的大叫。
矮人金却不以为然:“这可不行!链甲应该用上等钢丝缠绕才对!盔甲最重要的是防护!防护!!我可不想坏了名声!”
“那就在钢丝外面再缠一层金丝!这样总可以了吧。总而言之所有的链甲都要包上金子!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钱!加这一层金子,你十年的麦酒都有了!告诉伦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这件盔甲的披风,要最好的!金!你后天要把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没有酒喝!!对了,这件甲就叫蓝水晶战甲,当然,名字还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么名字,你就刻什么名字!一个字十个金币。”
金嘟囔着抬着甲走下楼去,在良心和麦酒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嘴里骂的却是:“吸血鬼!!食人的猪!!守财奴!人形的老龙!!”
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众人听了无言。从此吸血鬼罗格的外号不胫而走。
“战神之锤”生意迅速的火暴起来,一个月来虽然只卖出了一把骑士长剑,一支骑士战枪,以及一套骑士重甲(这是费斯的全部产能了),却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资的一万金币成本,还赚了三千金币。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静静流淌着的帕斯河上,宽阔的河面镀上了一层鳞鳞的金色。一队盔甲鲜明的斧枪骑士正悠闲的沿着河边巡逻,为首的骑士身着墨绿色的胸甲,其余的则是土黄色的法尔堡骑士团制式骑兵胸甲。
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凯特到了法尔堡后,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每次出动要在野外独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
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阳光明媚,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时时有渔歌传来。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凯特心旷神怡,这简直就是旅游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挥挥手,喊了一声:“兄弟们,收队了!”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
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其中2000骑兵,4000步兵,还有1000的杂役兵。毕竟是二线军团,平和的日子过得多了,温宁顿勋爵的这个骑士团战斗力也就平平。
罗格等人早已经适应了法尔堡的生活,就是说,摸清了当地的欢场和酒馆。当中也少不得跟冒险者、佣兵之类的打几架。除了崔斯特领主之外,凭着温宁顿的靠山,他们也不怕得罪什么人。在生意上,几件上佳魔法装备一卖,特别是那件蓝水晶战甲被某个公爵的小儿子以一万金币买走之后,“战神之锤”的名气迅速打响。罗格看到矮人们实在太过清闲,就连逼带诱的让他们打造一些没有经过魔法加持的装备出售。矮人的手艺自然都是精品,每批货物出来,都是一抢而空。
此时“战神之锤”的三楼上,罗格正和一小队冒险者争得面红耳赤的。这队冒险者有9个人,是标准的冒险队伍配置,战士,游侠,射手,魔法师,牧师,盗贼应有尽有,也就是每样就那么一两个。他们刚刚从魔域森林冒险归来,正在这里用冒险收获换取一些装备。
让罗格眼睛放光的是一袋足足有两斤重的魔法白银,还有一些更为稀有的金属和宝石,比如一块矿石,深黑中带着点点闪耀的金星,罗格一眼就认出这是块高品位的星辰金的原矿。这种金子不同于普通的黄金,而是与天上的星辰之力有神秘的对应,极为罕见,是制造与空间魔法相关的法器必不可少的原料。至于魔兽们的晶核,皮毛,虽然也很珍贵,就远不如这些金属了。队伍中女魔法师配带的一片火红的鸟羽引起了罗格的注意,凭着精神力感应,罗格发现这片羽毛有着极为晦涩但灵动的火魔法波动。
冒险者们看中了一副极为精美(战神之锤所有产品的共同特点)的魔弓,装饰着由白金丝和紫金丝缠绕成的蔷薇花枝,与此弓相配的是三支淡绿色的破魔箭,两只纯以魔银铸就的白色飞龙盘在箭上,四只翅膀展开就成了箭的尾羽。年轻的女射手两眼发着光,紧紧的抱着这副弓箭,死也不肯放手。
女魔法师则被一只魔力增幅手镯迷住了。在矮人、费斯的高超技艺,佛朗哥的艺术品味,以及伦斯和罗格对人心阴暗面的深入把握下,这只手镯极为巧夺天工的把天空之石与魔法白银融为一体。整只手镯是全透明的深蓝,在魔力的作用下点点的星光时隐时现。带上这只手镯,就如同把夜空佩在了身上。女魔法师的双眸变得如夜空一样的深邃。当然简单的镶嵌技艺其实也能达到同样的魔力增幅效果。
陷入购物欲望中的女人们都再无道理好讲。好在这些冒险者们实力虽然不错,可是识货上却不怎么样。罗格大汗滚滚,肥肉颤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罗格所有的肥肉都可以随心意抖动),一副极为肉痛的模样,一点点的把价杀下去。再加了二幅半身甲,四把长剑,和三十支穿甲箭之后,这笔交易终于完成了,那根红羽毛也成了罗格的战利品。
平心而论,罗格所卖的都是精品,也值那个价钱。最主要赚钱的地方在于低价收购冒险者们的战利品。比如这次仅那块星辰金矿就是无价之宝,远不是十几万金币可以衡量得了的。那袋魔法白银就值个一万金币,至于魔兽,也不只一万金币。何况还有其它不知名的金属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红羽毛。直觉告诉罗格,越是弄不明白的东西,往往就越值钱。
罗格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马不吃夜草不肥”。
好容易送走这批冤大头们,又有几个人信步走进贵宾室,伦斯点头哈腰的跟进来。
罗格刚堆起职业笑容,准备打招呼,为首的一人脱去了罩头的长袍,一头金发跳跃出来,照亮了整个房间,笑容如雨后初睛的太阳般灿烂,光芒甚至刺痛了罗格的双眼。
他伸出了一只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