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女人的认知中,贴身衣物被人见了,跟自己的身子被人看了没什么区别,昨晚上黑灯瞎火的,周沛芹还能咬咬牙自欺欺人,但现在是大白天,还是在院子里,肚兜被一个大男人拿在手里,羞急的她眼泪都要下来了。
“萧老师,衣服是湿的,别、别弄脏你的衣裳。”
说着,她就想把肚兜夺回来,可萧晋的手很用力,不但没拿回来,反倒被他一把又握住了手。
“萧老师,你”
“沛芹姐,这鸳鸯是你绣的?”萧晋瞪着眼睛问。
周沛芹这会儿已经吓坏了,除了点头一个字都不敢说。
萧晋的眼睛亮了起来,声音也抑制不住的激动,“这绣工,你是从哪里学的?”
周沛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个,老老实实的答道:“绣法是囚龙村梁氏祖传的,村里的女人基本都会,我也是嫁过来之后学会的。”
“你说什么?村里人都会?真的吗?”萧晋不敢置信的问道,抓住周沛芹的手也不自觉用上了力。
周沛芹吃痛,忍不住道:“萧老师,你轻点”
“对不住对不住!”萧晋醒过神来,连忙松开人家,可激动的心情实在无处发泄,双臂一张就将小寡妇给抱了起来,一边转圈一边欢呼道:“哈哈哈沛芹姐,我知道该怎么让你们富裕起来啦!”
“咣当”一声,周沛芹手一软,盆子掉在了地上,水花四溅。
第3章 愿意伺候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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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绣,取“天衣无缝”之意,起源于宋朝,因为其针脚细密,栩栩如生,就像是画出来的一样,故而得名“天绣”。
不过,古代主流社会追求中庸之道,认为物极必反,凡事都不讲究太“满”,大衍之数中都有一个遁去的一,所以,绣工在“天绣”中,总是会故意留有一点缺憾,以示对“天数”的尊敬。
或者是一片被虫子咬了一口的树叶,也或许是小鸟缺失的一根爪子,总之,就是在完美的技艺中,人为的制造出一点点无伤大雅的不完美。
就像萧晋手里这件肚兜上的鸳鸯,其中一只的喙上只有一个鼻孔,如果不是他曾经在爷爷的一个老友家里见到过“天绣”的收藏,根本就认不出来。
现今,随着科技的进步、外来明的入侵、信仰的缺失和生活压力的增大,华夏许多传统工艺都已经绝迹或者濒临失传,而“天绣”就属于后者。
据外界统计,迄今还懂得这种绣工的大师,可能已不足五位,而且几乎个个都是花甲之年,一年半载都不一定会有一件作品面世。
现在,周沛芹居然说全村的女人都会,哪怕刨去年纪太大干不了的和年纪太小不愿意学的,剩下正当壮年的妇女也有二三十个呢!
就算她们都还达不到大师的水平,那也足以让她们过上优渥富足的生活了。
兴奋过后,萧晋放下周沛芹就冲进了屋。周沛芹不明所以,跟进来一看,见他竟然在收拾背包,顿时就吓坏了。
“萧老师,你这是要做啥?”
萧晋头都不回的说:“进城。”
周沛芹脸都白了,呆怔片刻,一咬嘴唇就对身后的女儿梁小月道:“小月乖,你去找二丫玩,吃晌午饭的时候再回来。”
梁小月还不愿意去,周沛芹把眼一瞪,也只好噘着嘴乖乖走了。
等闺女出了院子,周沛芹就把大门闩上,冲进屋抓住萧晋收拾背包的手,带着哭腔哀求道:“萧老师,昨晚是我不对,没有伺候好您,您千万别生气。如果您想的话,现在就可以,想做什么都行。”
说着,就把萧晋的手摁在了自己鼓腾腾的胸脯上。
萧晋有点懵,虽然他确实挺想跟眼前这小寡妇发生点儿什么,但现在这情况很莫名其妙啊!
“沛芹姐,你这是怎么了?我没说要现在就”
周沛芹摇摇头,表情说不上是坚毅还是痛苦,“啥也别说了,萧老师,我已经把小月支走,中午之前是不会回来的。”
卧槽!昨晚希望我轻点儿,现在把闺女支走,是说随便怎么折腾都可以了吗?一个从昨晚到现在都表现的像朵娇花似的小寡妇,眨眼之间就变成了饥渴荡妇?这特么什么情况?
萧晋觉得自己头几年在女人身上积累的经验全都喂了狗,迷茫道:“沛芹姐,这是为什么呀?”
周沛芹不说话,眼泪叭嚓的瞅着床上的背包。萧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就哭笑不得起来。
感情这小娘们儿是误会了他要走。
“沛芹姐,虽说我不是什么好人,但身为男人,说出的话还是会算数的。你放心,我不走。”
“那、那你收拾行李干啥?”
“谁说我收拾行李了?你仔细看清楚,我是在往外掏东西,而不是装东西。”
周沛芹一怔,这才发现背包边上有一堆不认识的物件儿,其中一些还带着长长的线。
看上去,似乎萧老师确实没有要走的意思,她放心不少,止住眼泪问:“你为啥要把东西都拿出来?”
小寡妇的肌肤本就水嫩,这一挂上泪珠,简直就是标准的梨花带雨,让人一见就打心眼儿里怜惜。
“把东西拿出来,好腾地方装你的刺绣啊!”萧晋伸出手,一边擦拭着她脸上的泪水,一边笑着说,“对了,你去找些有那件肚兜上刺绣的衣服来,我去城里给你们找买家。”
周沛芹虽然只是个农村妇女,但她不傻,一听就明白了,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惊讶的张成了“o”型,让萧晋特想往里面塞点儿什么。
“萧老师,你是说这绣活儿能卖钱?”
“当然,还不便宜呢!”萧晋拍拍她的脸,“好了,现在不担心我会跑了吧?!”
周沛芹有些羞赧的低下头,也不知是因为他亲昵的小动作,还是因为自己刚刚的误会。
“行了,别傻站着啦!快去找几件带刺绣的衣服来,我好尽快出山,争取赶上最后一班进城的车。”
周沛芹低着头不动,小手揪着衣角绞来绞去。
“怎么了?你倒是去呀!”萧晋催促道。
周沛芹又扭捏了片刻,终于开口道:“你你的手”
萧晋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被她摁到胸脯上的手一直都没下来,还习惯性的在那儿揉捏呢!
“啊!抱歉抱歉!手感太好,这家伙都会擅自行动了,该打!嘿嘿嘿”这货脸皮厚,嘿嘿坏笑着拍了自己左手一下,权当惩罚了。
周沛芹的脸早就成了大红布,头低的恨不得埋进衣领里,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抬头,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萧晋,说:“萧老师,如果你真的能让村里的人富起来,我我愿意伺候你一辈子,心甘情愿的。”
说完,小寡妇扭头就跑出了屋子,萧晋想拉都没拉住,只能大声道:“沛芹姐,被迫牺牲也好,心甘情愿也好,这些等我回来再说,麻烦你先把我需要的东西找出来好不好?再耽搁下去,我就只能在镇子上过夜了。”
好在周沛芹知道轻重,闻言跑了回来,从一个大木箱子里翻出几件衣物塞到萧晋的怀里,然后就又火烧尾巴似的跑了。
萧晋瞅瞅手里的那几件“衣服”,不由哑然失笑。感情这娘们儿把刺绣全用在了肚兜上,怪不得会害臊成那个样子。
随意展开一件,大红的牡丹雍容华贵,针脚细密的仿佛现代机器印制,一条只有一半的花蕊妥妥的彰显了“天绣”的身份,轻嗅一下,似乎还微微带着点淡淡的幽香。
这东西应该收藏啊!哪能往外卖呢?
萧晋把背包收拾好,一边往外走,一边这样想。
第4章 新颖的泡妞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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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公里的山路,萧晋只用了三个多小时就跑完了,这种变态的体力完全得益于爷爷从小就逼他修习的功法养丹决
这是萧家祖传的养生功法,据说是他家祖上救下的一位道士所赠予的,时时修炼,有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
萧晋身为萧家一脉单传的长子嫡孙,虽然风流纨绔,但是该学的该练的一点都不少,相反,还要比一般人多得多。别人只见他花天酒地,夜夜笙歌,却不知早在四岁起,他就每天跟着爷爷打熬筋骨了。
到了今天,他虽说不算什么功夫高手,但有养丹决打底,身体的耐力、速度、反应和力量,也足以让他以一对十轻轻松松了。
当然,这样的功夫再加上张扬的性格,不可避免的让他惹上了祸事。
萧家虽说传承的年代不少,但经过上个世纪的战乱,旧时期的所谓“名门望族”大多都消失殆尽,要不是萧晋的爷爷医术高超,救过几位强力人士的性命,他萧家也难逃被洗牌的命运。
可是,家族虽然侥幸保存了下来,经过多年的人脉经营,实力也有了不小的增长,可在新时代的“新贵”面前,依然属于第二梯队。
而萧晋惹出的祸事,就是把在第一梯队都算拔尖的易家继承人给废了。
这祸闯的太大,萧家根本就保不住他,他爷爷只能连夜把他送出京城,又消耗了几个珍贵无比的人情,才让他安然无恙的躲过易家的追杀,以支教的身份藏进茫茫大山之中。
易家虽然实力强大,但要想吃掉萧家,怎么着也得崩坏几颗牙,所以萧晋并不担心家里人的安危,无非就是损失一些利益而已,在进山之前,他甚至都抱了就这么老死大山的念头。
只是他没有想到,刚到囚龙村的头一晚,一个没化没见识的小寡妇就给了他狠狠的一记耳光。
人家在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犹在为改变命运而努力牺牲着,自己虽然被人追杀的像条狗似的,可家族教育出来的眼界和见识还在,有什么资格就这么破罐子破摔?对得起爷爷二十年来的细心教导,对得起自己吗?
所谓“豪门”,还不是人建立起来的,萧家的祖上可以,易家的家主可以,没理由老子不可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一天,老子会强大到哪怕废了易家所有的嫡系子孙,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命的地步。
抱着这种生平第一次的雄心壮志,萧晋稍稍调理了一下内息,就踏上了进城的客车。
龙朔市,地处华夏中南方,自古便是商业重镇,随着时代发展,更是成为了沟通东西南北的几大交通枢纽之一,经济繁华程度隐隐直追一线大城,谁能想到,在它的治下,还会有囚龙村那样被人遗忘的贫苦之地?
虽然只是稍稍离开都市没几天,但萧晋站在高楼林立的市中心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丝荒谬的恍若隔世感,自嘲一笑,摇头甩去无聊的思绪,掏出手机叫了个同城速递,然后就走进了一间咖啡馆,要了个包厢坐下。
没一会儿,快递员到了,萧晋将那个绣有大红牡丹的肚兜装进袋子,填好单据递过去。快递员一看地址,发现竟然就在马路对面的写字楼,不由愕然的看了他一眼。不过他巴不得每天都是这种轻松的活计,所以并没有说什么。
对面写字楼顶层,诗咏国际总裁办公室里,董雅洁正在看一份件,忽然小腹传来一阵绞痛,让她的俏脸瞬间变得苍白起来。
从抽屉里拿出一片止痛药服下,情况似乎并没有什么好转,她看看手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不由微微叹了口气。
算了,反正今天也没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就不加班了。
这样想着,她正打算呼叫秘书,办公室门却已经被秘书方菁菁推开了。
“董总,有您一份快递,寄件人叫萧晋,他的地址很奇怪,居然是马路对面的品幽咖啡。”
董雅洁接过一看,快递上面的寄件人地址果然如方菁菁所说就在对面,眉头不由蹙起。
萧晋?名字很陌生,会是谁呢?
打开快递伸手进去,触感柔软舒适,像是衣物,等她完全掏出来一看,顿时就气的面红耳赤。
该死!不知道又是哪家的纨绔,一个个整天不干正事,就会用这种恶心的方式围着女人转。
“给我丢进卫生间的马桶,我们下班回家!”
把肚兜狠狠丢给方菁菁,董雅洁拿起手包起身,气鼓鼓的就往外走,可刚走到门前,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回身从方菁菁手里夺回肚兜展开细看,看着看着,一双桃花眼就瞪圆了。
天呐!这上面竟然是“天绣”!这姓萧的什么来头?追女人还真会花心思啊!
不得不说,从十五岁开始,到现在三十岁,其间如过江之鲫的追求者所送之物里,这件肚兜是董雅洁最感兴趣的礼物。
对于本身就是知名时尚设计师的她来说,一件“天绣”肚兜的价值,绝对远远高于几百万的珠宝首饰。
这么“有心”的追求者,不见一面的话,实在是无法给自己的好奇心一个交代。
当然,只是见面而已,董雅洁之所以快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因为她眼界太高,而是因为她压根儿就不喜欢男人,这从她刚刚对秘书说的那句“我们下班回家”中就可见一斑。
因为方菁菁不仅仅是她的秘书,还是她的“女朋友”。
很快,董雅洁就带着方菁菁走进了品幽咖啡,可当她推开快递单上所写的包厢房门后,整个人却惊讶的呆住了。
萧晋出门的时候换上了一套周沛芹丈夫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印有“xx水泥”字样的化衫,下身黑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是一双土得不能再土的回力鞋,灰尘扑扑的,除了一双眼睛看上去自信有神采外,整个一刚从工地上下来的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