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奇才之子,却不能练血,这种落差让他十分难堪。加上族人尖刻的讽刺与艰难的生存环境,使得性格内向怯弱的李兴,最终选择割脉自杀。
李兴死了,但另外一个世界的李兴却借尸还魂,开始了新的人生。
“就算受别人鄙视,又岂可自暴自弃,自寻短见?”李兴心中对于前任主人十分鄙视,一个人连死也不怕,又有什么可怕的?
而此时,他才发现手腕不痛了。
“噫!伤好了?”手腕之上明显还残留着血迹,但皮肤看上去十分平滑,没有任何伤痕留下,根本不像是受过伤的样子。
第1卷第3章:听血术
第3章:听血术
“这是怎么回事?”李兴一脸惊奇,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通是什么原因促使伤口如此迅速地恢复。
李兴干脆不再去想,而专注地思索日后应该如何生活。
“这个世界的人,无不崇尚强者。没有实力,就没有尊严!在这里,实力简直比前世的权力和金钱更加重要,只有实力强了,才能成为上位者,武力越强大,地位越尊贵!”
李兴思索着,他前世是一个小人物,历尽了艰辛才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最终却因为力量弱小,导致落崖身亡。
“既然重生了,那就努力活下去吧!”
李兴前世就拥有坚韧的性格,从不轻言放弃,虽然明知体质不适合练血,但他仍然决定一试,按照前主人记忆中的修炼方法,尝试进行气血搬运。
李兴从床上坐直身子,双腿盘叠,两拳紧握,大拇指伸出,两两相抵,一拳在上,一拳在下,默运体内气息,开始气血搬运。
练血的第一步,是感应到血气的存在。就是这么简单的一步,以前的李兴始终不能做到,就更不用谈练血了。
此刻,李兴脑海中闪现感应气血的一种办法,名为“听血术”。
所谓听血术,就是用心意去倾听血脉流动的声音,包括心跳,血液流淌等等,各类从血脉中传达出来的声音。通过“听血”,修炼之人可以渐渐掌握气血运行的规律,从而逐步感应气血,最终做到控制气血运行。
“哄呈!哄呈!”
微一凝神,李兴就听到强有力的心跳音,以及血液在血管之中流转的冲击音,它们时而尖锐,时而沉闷,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一一传入耳中。
“这……怎么一下就听到了?”李兴吃惊地睁开眼,一脸难以置信。难道说,自己的穿越,使得这本来破烂的体质变好了?
李兴又惊又喜,在连续尝试了几次后,他最终确定,此刻能够轻易听到血气流转的声音。
“既然可以‘听血’,说不定我也可以练血,继续!”心中虽然大喜,但李兴脑袋却依然清明。
李兴忘记了他已是再世为人,此时将全副的精力,都用到“听血”之上。他这一坐,就是大半日,其间不食不饮,一动不动。
“听血”的过程中,李兴慢慢发觉,血液之中蕴藏一种雄浑的气息,细若游丝,若隐若现,时有时无,此气息是血中的精华,一种被称之为“血气”的东西。
人言常说“血气方刚”,指的就是李兴感应到的血液精气。人身有三宝,精、气、神,精能化气,气能孕神,三者是生命的根本,力量的源泉。
人类正是通过开发精、气、神三宝,从而才拥有了超人的能力。
李兴每日听血,对于气血的了解越来越深,直到他感觉到腹中饥饿,才停止修炼,走出石屋去寻找吃的东西。
此时正值清晨时分,李兴出门后,就看到一片紫色的竹林,风景独特,优雅秀丽。那竹林深处,建有一座竹楼。
竹楼之中,住着“李兴”的父亲李自然,这位李家的酒鬼,李家曾经的奇才。
每日的这个时刻,“李兴”都会前往竹楼,照顾李自然起居。今天的李兴,已非昨天李兴,不过,他在犹豫了片刻后,还是大步走向竹楼。
既然代替了李兴,那就代替他的一切,完全融入这个世界!
第1卷第4章:酒鬼废材
第4章:酒鬼废材
紫竹林中,铺了一条碎石小径,行走其间,耳中满是鸟鸣之音——微风吹来,竹林发出细碎声音,入耳极舒服。
李兴是随遇而安的性格,他在接受了新身份之后,一边嗅着竹叶的香气,一边神情自然地走到了竹楼前。
“少爷,你来了?”竹楼二层的竹帘一掀,露出一张老实巴交的脸孔,那张脸孔上露出慈祥的笑容。
此人名叫张忠,一直跟在李自然身边,忠心耿耿。李自然成为酒鬼之后,地位大不如前,张忠却十几年如一日守在一边,照顾李自然和李兴这对父子。
“忠叔!”李兴露齿一笑,他的笑容格外有亲和力,看得张忠呆了呆,他随即露出欣喜的笑容,心中想:“少爷今天的心情似乎不错,看来他已经想开了!”
以前的李兴,每日闷闷不乐,愁眉不展,从未像今日这般露出微笑。张忠却不知,眼前这位少爷,已经是个西贝货,外面相同,里面却是大变样。
张忠高兴,心情就在脸上表露出来,笑道:“少爷去外面买些米面,老奴先帮少爷梳洗,回头一起吃饭。”他说着,走下竹楼,把一串钱交到李兴手中。
看着掌心中的字钱,李兴心中不禁苦笑。
这片竹林及周边建筑属于紫竹。紫竹宛是李自然当初兴建,此宛处于三义园住宅的一角,位置偏僻。
紫竹宛人的生活颇为艰辛,在李自然成为酒鬼之后,紫竹宛也就没了地位,家族方面连平常的食物供给也停止供应。李兴家平常吃饭、穿衣的钱,都是张忠从牙缝里省出来,或者出卖一些家中值钱的东西,勉强维持。
年复一日,家中之物已经变卖得差不多了,李兴家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但形势比人强,李自然是酒鬼,而李兴又是废材,已不可能获得家庭的重视了。
李兴接过钱,笑道:“好,忠叔,我去了。”他转身出了紫竹林,七转八拐,途中经过无数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假山湖泊,急步走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出了三义园。
“三义园真是富可敌国,这些建筑,比那个世界的古代皇宫还要奢华啊!”李兴忍不住感慨,他前世只是个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可没看过这样奈何的场面。
出了三义园,走不多远,就进入一条繁荣无比的大街,街两侧店铺林立,行人如织。小贩、商人、行者、修士,参杂一起,人来人去,热闹非凡。
此地,正是青云城,而青云城又属于平国。
平国仅是天元洲的一个小国,面积八千里。平国内,三十六路诸侯割据各方,他们与平国的国主平起平坐。
这青云城有人口三百万,搁在平国,只是一个中等大小的城池,经济比较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