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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向仙_校对版by:紫钗恨-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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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嘴八舌间,顾英华已经扶着柳随云靠在山顶的平地上,关切地询问:“随云,不许吓唬本小姐!千万别有什么意外!”

        她一点都不嫌弃柳随云现在全身没有不带着血汗,甚至把她的衣袖都弄得点点血迹,恐怕怎么洗都洗不去。

        在她的心底,柳随云的形象一下子变得无比高大,不仅仅因为柳随云兔起鹘落般连斩六名好手,更因为他明明不堪一战,却是豪气冲天提刀挑战数十名好手,硬生生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妙算扭转了战场,将大队庞家的联军吓得屁滚尿流。

        她生平见过的大高手海载斗量,见过的大场面也不计其数,可是从没有一场厮杀让她有这样的感怀,她害怕极了,生怕怀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就此在自己怀中慢慢冷却。

        柳随云好一会才勉强睁开了眼睛,却是问道:“刘星,咱们有没有折损人手?”

        一行人面面相觑,刘星已经在起先的厮杀中当场战死了,有人刚想哭泣起来,却有人当即回答道:“刘星方才负了伤,在那里躺着休息,多亏柳哥你赶回来及时,只是伤了两个弟兄而已。”

        柳随云的眼睛顿时闪现了几丝希望来:“那便好,那便好……”

        他负伤极重,说话断断续续,却是甚有条理:“不管如何……乡里乡亲……我怎么也要把你们带回去……”

        只是他说话又喷了一小口鲜血出来,顾英华整只玉手连同衣袖都沾了血迹,却是顾不得这件平时最喜爱的外衣:“别说了,别说了,你好好休息……”

        柳随云已经到了命若悬丝的地步,还好头脑极是清楚,他低声说道:“顾小姐……火兄弟……诸位兄弟,我若是不成了,还有一事相求!”

        第十章 灵药

        说到这,他说话的声音稍稍有了精神,但是顾英华反而更揪心了,这恐怕是柳随云残光返照,她咬了咬朱唇:“你说吧,哪怕是再大的事,我一定帮你办到了。”

        一滴清泪已经为这怀中的男子夺眶而出,不管柳随云交办的事情有多么重大,有多么困难,哪怕要经历千山万水,哪怕要经历千难万险,只要她顾英华能活下来,就一定要办柳随云办到,哪怕自己办不到,也要求师傅和几位同门把这事办好了。

        只是柳随云交代的事情却是小得不能再小:“这次出来,我在村东张大婶那赊了七十七文钱,我若是不成了,还请诸位兄弟一定要帮我认这个债……”

        顾英华想起来了,从临家庄出来的时候,柳随云确实让那叫刘星的人到张大婶店里赊欠不少零零碎碎,象柳随云嘴里常吃的油碗豆就是那时候买的,她轻声说道:“这么点小钱,你牵挂着干什么”

        “我这辈子没欠过债,不管是情债还是钱债!”柳随云脸色倒是稍稍有一丝红润:“我柳随云平生痴情第一,种菜第二……”

        大伙儿七嘴八舌地说道:“柳哥,我答应你,这笔帐我认了!”

        “柳哥你千万要活着。”

        “随云,我知道你最心疼张大婶、王婆婆这些无依无靠的老人,平时宁可多付几文钱,也要照顾张大婶的生意,你放心吧,村里的老人我来照顾。”

        “柳哥,你别担心了,张大婶平时在你身上赚的岂止十个七十七文,别说了,我替你认这笔帐。”

        顾英华却是将柳随云轻轻地放在地上,解下身上披着的大氅把柳随云裹起来,这才站了起来,擦去了眼角的一滴清泪,脸带坚毅,她用斩钉截铁地语气:“本小姐不会亏待他!找个干燥避风的山洞,不然的话,搭个帐篷也行!”

        火千树当即一抬头,吃了一惊:“小姐,这怎么救?”

        他看得出顾英华对这个萍水相逢的男子有着发自内心的感动,他也看得出柳随云确实到了危如累卵的程度,差不多是九死一生,除非发生奇迹,才有活下去的一线生机:“小姐,伤药我身上带了一些,我就给他服下,只是真没多大希望……”

        顾英华看了一眼残阳,那斜阳夕照,红霞映日,正是美到极点,正如现在的柳随云一般:“我有办法!”

        “您是说?”火千树急得马上站了起来:“那可不成,那是您用来救自己命用的,找遍整个神宵派也找不出几根来。”

        临家庄的年轻人起初要对火千树急红了眼,可是听到后面,却又呆了,虽然不知道火千树提到的什么奇药,但那可是顾英华这位小姐救自己小命用的神药,更不要说“找遍神宵派”,他们可清楚神宵派是大汉国的镇国宗门,甚至是有种说法“先有神宵派,后有大汉国”,出了不知多少飞升仙师,连神宵派都找不出几根来,那是何等珍贵的灵药。

        “他更重要!”顾英华却是一合掌:“本小姐从不亏待忠心的奴仆,再说师傅将这惊精香交给我,就是为了救人的,动手。”

        “小姐!”火千树急得直跺脚,这可比顾英华起先私下承诺的玄云玉鼎丹还要珍贵十倍:“您就是舍得,那也得爱惜自己的身子。”

        “我舍得。”顾英华手中已经取出了一根差不多大如雀卵黑如桑椹的香丸来:“我也会更爱惜自己,本小姐从来不亏待家养的小猫小狗,只要他们听话……”

        她现在只有一个信念:“柳随云不能死!”

        ……

        “好香……”

        柳随云在一阵疼痛之中醒了过来,他脑海电光火石般闪过起初那一番厮杀场景:“太冲动了,太冲动了,不过若不是这样,我怎么能称得上平生痴情第一,我这是死了,还是活着?”

        他整个人都沉醉在一阵淡香之中,不仅仅是自己的嗅觉能闻到这样的淡香,而且是味觉甚至是触觉都能感受到这淡淡的香味,他能确认自己还活着,而不是死了——因为他身上穿的还是那身湿透的衣服,外面还多裹了件顾英华的披风。

        “你醒了?”这是顾英华神气十足的声音:“那就好,本小姐就不用替你还七十七文钱的债了。”

        柳随云又长呼了一口气,他不清楚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但是他抬头一看,除了点起香灯的一点红光之外,只有顾英华玉厣上的点点光泽隐隐可见,似乎与这位顾小姐共处一室,对,应当是帐篷之中。

        整个帐篷之中都弥漫着淡淡的香气,更让他惊喜的是,虽然浑身疼痛,甚至有撕心裂骨的感觉,但是他的状态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哪怕是那价值五十万文的玄云玉鼎丹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不对,哪怕吃下十颗玄云玉鼎丹都不曾有这样的效果,他能感受得到自己的身体之内正在经生着惊天动地的变化,一道道热流不停涌过自己经脉,让自己舒畅无比:“这是什么神药?”

        又是疼痛,又是舒畅,柳随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但是他清楚得知道,顾英华拿出来的这颗香丸恐怕是天价,甚至快接近小半枚传说的筑基丹——现在他又有惊喜的发现,热流在自己经脉之中不断涌动的结果,不但让折磨自己有些年头的旧伤几乎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可以让自己直接达到那个自己朝思梦想已远的境界。

        他和顾英华只是昨天才相识,他现在还不敢相信,就为了他这么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顾英华这位大小姐居然拿出这样神奇的灵物来救自己这么一位小人物的性命,他在心底除了感激还是无尽的感激,在这世界上,他只遇到过一个这么好的女人。

        顾英华从容地说道:“不要问了,你就好好养伤吧。”

        她已经看出来了,柳随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自己这丸惊精香已经立了奇功:“还有,你提出加三五千工钱,本小姐不同意。”

        不加三五千钱工钱又怎么样,柳随云的脸上都是笑容,他清楚得知道这枚香丸岂是世俗银钱所能计算的,甚至不是那些传说中的灵石所能计算,应当是道门功劳才可以计算的神药。

        只是他从来不欠债,不管是情债,还是人情债,或是钱债命债,因此他还是想询问清楚:“顾小姐,这神香到底是?”

        “你就当是佛头香吧,不但不加工钱,还要倒欠我三五千文钱,到时候就从你的工钱里扣!”

        看到在一点红光下,顾英华玉厣生泽,暗香浮动,柳青云觉得不仅仅是整个身子都身轻如燕,舒畅极了,就连心情都变得愉快起来,而顾英华已经在关切起柳随云来:“不过本小姐从来不亏待家里的阿猫阿狗,你今天尽力了,这份心意本小姐领了,说不定还会多给你三五百文钱。”

        倒欠一开口就是三五千文钱,可是赏钱却只给个三五百文钱,柳随云却觉得这世界上找不出更好的主顾,他带着微笑望着漆黑一团的帐篷顶部,心神都醉了:“为了我女人,我可以付出一切,牺牲一切……”

        “浪荡子!”顾英华啐了一声,带着玉质光泽的脸上也多了一丝红润:“和女儿家搭讪可不是这么说的,再说了本小姐早就有了相恋之人!”

        她倒是没恼羞成怒,这个男人到底怎么样,她心里是有数的,口花花几句算不得什么,只是说出“本小姐早就有了相恋之人”这句话,她又有些暗暗后悔,不过她很快把话题引回正题:“再说,不要在本小姐面前转移话题了,你是天际谷家的人吧?”

        柳随云没想到自己居然被顾英华看穿了来历:“顾小姐,你是怎么知道的?”

        “看你找庞家那群狗拼命的样子就知道了,除了谷家之外,谁能与庞家有这么大的仇恨!”顾英华似笑非笑:“天际谷家的四条忠狗,我这些年来不知道听了多少回了。”

        谷家是天际郡的暴发户,先以盗采银矿起家,后来又走了狗屎运,夺得一条金矿矿脉,只是人丁单薄得很,家中有实力的武者、修士一只手都可以数得出来,而且这些人多半都是花钱雇佣来的,不是家族栽培出来的,倒是所用非人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天际郡被公认这样的暴发户是绝对富不过三代。

        庞家作为整个天际郡最有实力的巨家,早就眼红谷家的几条矿脉,恰逢谷家家主暴病而亡,只留下了一个燕氏寡妇苦撑局面,当即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天赐良机,对谷家暴起发难,想把谷家的家底吞个一干二净。

        当时的庞家可以说是一个庞然大物,有着两位筑基修士,三四十位炼气期修士,上百位搏虎境以上的武者,近千名普通武士,甚至他们的家主庞天寿已经到了半步金丹的境界,随时可能晋阶金丹境界,这一场天际郡内的争斗,大家都以为已经胜负已定。

        结果却完全出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谷家这个暴发户居然在庞家的雷霆攻势之下支撑了一年三个月,历经十五月的苦斗之后,谷家余党才最终退出天际郡,可光从十五个月的苦斗时间就可以知道,这一场大战庞家的损失有多大。

        甚至连庞家的筑基修士居然被谷家的小修士与小武者们联手灭杀了一位,而且这位修士名叫庞天寿,恰恰是庞家那位半步金丹的家主,光是这一点,就可以说是让庞家至少三十年的努力都被打回了原形。

        炼气修士的折损更是超过了三分之一,而且陨落的多半是庞家最有潜质的炼气修士,被公认有机会晋阶到筑基期的几人不是被谷家灭杀就是被重创,至于武者的折损更为惊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差不多有上千名之多。

        庞家付出如此掺重的代价,最终却是一无所获,只是让谷家的四条忠狗暴得大名而已。

        第十一章 惊精香

        顾英华因此顺口询问道:“对了,你既然曾是谷家的老人,本小姐这些年一直常听人称赞燕若江忠义无双,他是否真是象传说中的那样风华绝代?”

        “我们谷家之中,就以许照日修为第一,人品第一,忠义第一!”柳随云作为一名参加过谷家之变的老兵,对于当年的战友评价起来毫无顾忌:“燕若江不值一谈。”

        顾英华倒没有想到柳随云居然有这样的评价,那燕若江在谷家之变前后可是完全不同的风评,都说他风流好色,是捞钱的能手,搞得谷家乌烟瘴气,燕寡妇任人唯亲,实是大误,可是庞家对谷家动手之后,风评却全然为之一变,都赞许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这人在危难之际对谷家不离不弃,百战余生百折不挠,庞家在他手底也不知折损了多少修士武者,大汉国的各个名门世家都恨不得自己家中能有这么一位精忠赤血的家臣。

        不过只有这些经历过谷家之变的当事人,才会知道这么多内情,顾英华当即好奇说道:“那你怎么没随许照日去天马原?听说他现在已经是天马原数千义盗之首,混得很开!”

        柳随云脸上浮现一丝痛苦的神色,他很不愿意重提当年的事,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那时候我负了重伤,非得玄云玉鼎丹这样的仙药才能把伤势压下去,若要恢复如初,恢复的仙药还要更为珍贵。”

        柳随云仍然享受着帐篷中的幽幽淡香,却分不清这是那是顾英华的体香还是这灵香的味道,他闭上了眼睛回忆:“当初我好歹也受过谷家的大恩,平时能带几十人,甚至还差点有缘步入仙门,怎么愿意去天马原拖累老许,再说了,我生是大【创建和谐家园】,死是大汉鬼,我们扶保的是大汉谷家,不是……”

        他突然咆哮起来,他的声音在顾英华回荡着,长久不息:“绝不是什么大晋谷家,我柳随云堂堂七尺男儿,就是死,也要死在大汉这片故土上了!许照日要硬拖我去天马原,我让他滚蛋!”

        顾英华能听得出他心中对这片热土的眷恋之情:“那后来怎么了?”

        “我当了逃兵了!”柳随云恢复了起初的从容,也有着无尽的自信:“若不是他们去了天马原,哪怕再凶险的地方,我都愿意去,但是离开大汉,却是万万不成的。”

        顾英华还有一个问题:“燕若江也去了天马原?”

        这位一身赤心铁胆的家臣自从谷家余党败走天马原之后就下落不明,有的说仍然留在天际郡,也有说他潜伏天马原,还有人说他死在庞家手里,柳随云答道,“燕若江忠勇有余,机敏不足,气量更嫌不足,他若在天马原,怎么能容得老许,老许才是我们老谷家第一良臣啊……”

        他长叹了一声:“老许若不是投奔晋国人,我就是爬也要爬过去投奔他!”

        许照日在燕家四条忠狗的名声之中,仅次于燕若江,他最出名的是以区区炼气中期的修为灭杀了庞天寿这位半步金丹的庞家家主,要知道当时庞天寿身边还带了整整六位修士和十六位武道强者,不过大家都以为他这人太过机敏,论忠心赤胆肝胆涂地却逊色了燕若江一筹,否则也不至于远遁天马原,成了晋国运用的棋子。

        只是顾英华没想到这位谷家的旧臣对于他的评语竟然超过了燕若江:“许照日真有这么好?晋国人可是捡到宝了!”

        “老许这人,就好象春日的阳光,与他相处得越久,越觉得他可贵之外,有若陈酒一般,越品越香……”柳随云随口说道:“就今天这什么香来着,越闻越是舒爽?”

        “惊精香!”顾英华脱口而出:“嗯?”

        她现在才发现,自己被柳随云套了话,而柳随云也笑了一声:“惊精香?这就是当年汉武帝时的惊精香?顾小姐,可否容我称你一声顾小姐!”

        “我这条命可是卖给你了!”

        现在的大汉国并非是当初那个代秦而立的大汉王朝,而是大汉域外遗民在神宵派支持下所复立的王国而已,可正因为这样,这些大汉遗民对于昔日两汉惊世伟业,着实是仰慕无比,象这惊精香就是那位威加四海功震八荒的汉武帝所往被人提及的一件趣事。

        前汉延和三年春,汉武帝幸安定。西胡月支国王遣使献香四两,大如雀卵,黑如桑椹。汉武帝以香非中国所乏,命付外库,月支国又献猛兽一头,形如五六十日犬子,大如狸,其毛黄色。国使将以呈帝,帝见使者抱之以入,其气秃悴,怪其所贡之非。问使者曰:“此小物,何谓猛兽?”

        月支使者答曰:“夫威加于百禽者,不必计其大小。是以神驎为巨象之王,凤凰为大鹏之宗,亦不在巨细也。臣国月支此去三十万里,常占东风入律,百旬不休,青云干吕,连月不散者,知中国将有好道之君矣。我国王将仰中土而慕道风,薄金玉而厚灵物。故搜奇蕴而索神香,步天林而请猛兽,乘肥车而济弱水,策骥足以度飞沙。契阔途径,艰苦蹊路,于今十三年矣。神香辟夭残之死疾,猛兽却百邪之魍魉。夫此二物者,实济众生之至要,助至化而升平。岂图陛下,乃不知贵乎!是臣国占风之谬也。今日仰鉴天姿,乃非有道之君也,眼多视则贪恣,口多言则犯难,身多动则注贼,心多节则奢侈,未有用此四多,而天下成治者也。”

        汉武帝默然不平,乃使使者敕猛兽发声,试听之。使者乃指兽,令发一声,兽舔唇良久,忽如天雷霹雳之响,两目如礒磹之炎光,久方止。

        武帝登时掩耳振动,不能自止,侍者及武士皆失仪仗,因而忌之,因以此兽付上林苑,令虎食之,不料虎见奇兽,皆相聚屈迹如也。

        帝恨使者言不逊,欲加罪之,第二日即失使者及猛兽所在。

        至始元元年,京城大疫,死者大半,武帝取月支神香烧之于城内,其死未三日者皆活。香气经三月不歇,帝方信为神香,乃秘藏余香,不料函检如故,失已香也。

        而据仙传拾遗一书说月支神香实名惊精香,出于聚窟洲人鸟山,山上多树,与枫树相似,而香闻数里,名为返魂树,亦能自作声,如群牛吼,闻之者心振神骇,伐其木根,于玉釜中煮取汁,更以微火熟煎之,如黑粒状,令可丸,名为惊精香,或名振灵丸,或名返生香,或名振檀香,或名却死香,一种六名,实灵物也。

        虽然柳随云以为“其死未三日者皆活”这段记载或许有所扩大,哪怕是元婴修士也没有这等起死人而肉白骨的本领,但是这惊精香的神效,他却亲身体会得到,恐怕珍贵之处还远远超过了寻常神药,这等深情厚义,柳随云不得不报。

        顾英华,我这条命就卖给你了。

        一想到自己居然被柳随云套出了实情,顾英华的脸上就带着微微薄怒:“不过是一丸惊精香罢了,对本小姐来说不算什么,我师傅焚香坐禅,嫌这惊精香太劣,顺手赏了我几丸,所以你不必放在心上。”

        “萍水相遇,能得顾小姐这份深情厚义,柳随云必须刻在心底!”柳随云却是以十分温情的语气说道:“何况我现在旧伤尽去,鹏程万里,再造之恩,岂敢不报。”

        柳随云感觉得到这惊精香的一道道热流将自己的经脉洗涤了一遍又一遍,现在全身虽然都是轻飘飘的,但真要出拳那绝对掌掌势如雷霆,状态还要胜过他当年未曾受伤之前,甚至有可能再上一个台阶,甚至连那积年旧伤十成之中都好了七八成。

        顾英华说服不了柳随云,只是微微一笑:“随你怎么想了,反正只要你护送本小姐到袁州就够了,你欠本小姐的只有这么多而已。”

        “顾小姐!”柳随云现在的笑容得如同有若春日中的阳光一般:“你放心,我柳随云不欠债,不管是钱债,情债,人情债,命债,我已经把这条命交在您手上,哪怕就是爬,也要将您与火兄平平安安地护送到袁州云。”

        “那就好!”顾英华心中有些欢喜,不管她这惊精香如何得来,都是她原来用来保命的手段,如今这最后一丸惊精香已经用去,她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柳随云与火千树身上,希望这柳随云能象谷家的燕若江一般,能为她一片丹心肝脑涂地,也不负她这一丸惊精香。

        只是柳随云稍稍休息了片刻,却是话锋一转:“顾小姐,还请问一件事,随我出来的兄弟可有折损?”

        “你不是问过了吗?”顾英华当即答道:“只是伤了两个而已。”

        “我心里清楚,这次来了那么炼骨境与搏虎境的好手,绝不是伤了两个而已,您说句实话吧!”

        顾英华低下头去:“折损了两位壮士。”

        柳随云不知道这一次陨落的到底是谁,他也不想细问,甚至连幽幽一叹的资格都没有。

        他告诉自己,你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场面,现在你必须为活着的人打算,你不能再让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那些都是你的乡里乡亲,你最熟悉的朋友与邻居,你必须让他们平平安安地回家。

        他起身振衣,恭恭敬敬地向顾英华施了一个大礼:“柳随云有一个不情之请……”

        第十二章 俞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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