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妖的后宅人生》
第一章 岂向人间住
凉州城郊的乱葬岗,里面杂陈着新旧好坏各种人尸,十几条肥硕的野狗常年盘踞在这阴森可怖之地,将裹在破席子里的尸体拖出来果腹,一个个吃的油光水滑,不似正常的野狗。
最吸引野狗的是那种放了七八天,开始流出尸油发出臭味的尸体。
两个穿着短打的汉子推着一辆木车朝着乱葬岗走来,一人拉车,一人在前打着火把。
越接近气味就越是难闻。两人不等走拢,就把车上的尸体抬了下来。
拉车的那人念叨:“冤有头债有主,四小姐你一路走好。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下辈子投个好人家。不求荣华富贵,但求一世平安。”
另一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却不置可否,只是催促着快点,半夜来这鬼地方,怪骇人的。
席子被丢到地上,乱葬岗的最边缘。一只布满瘀痕的干瘦桑手臂露出来,在月光下三发车一阵阵瘆人的苍白恐怖。
待两个男人走了,一双墨绿眼珠子才从荆棘丛中露出来,它跃身一跳,原来是只狸猫。
它走到那只露出来的苍白手臂身边,伸出爪子碰了碰手臂一下,尚有余温。
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一具合适的躯体了。她醒来的时候,天刚明。
满是瘀痕的干枯的双手已经不见青斑,有的只是一种惨然的苍白。
狸猫试着只用后脚站起来,立马跟载了跟斗似的倒在地上,心想这人真是奇怪,只用后脚走路,站都站不稳。
这里只有她一个活物,料定是不会有人看见,她竟是以双手撑地,像从前一样爬行起来,无奈人的后脚比前脚长多了,她连爬都爬得艰难。
她可是方圆千里最聪明的狸猫小妖怪,渐渐掌握了以人身爬行的诀窍:将脚上关节蜷缩便可。若是有人看见,便会看见这样一个诡异场景:一个肤白貌美身穿锦衣的少女披着一头如墨的黑发,在满是沙土的地上跪爬。墨染青丝坠在地上沾满了黄土,更别说那一身衣衫,好在是黎色的,跟泥土差不多的色儿。虽然一朝成人,狸猫还是改不了动物习性,越是行动,越是与这身体契合。慢慢的,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也被狸猫窥探了。这肉身原是镇南王府庶出四小姐,加上母亲早逝,父亲长年累月的见不着面,她就成了王府的小透明。
加上越长越大越来越美,活像她那早死的母亲,碍了王妃的眼。王妃的那三个女儿也因此看她不顺眼,想着法子的整治她。
这嫡庶之间不睦本是平常事,但原主性子懦弱,受欺负也不敢反抗,那嫡出的三个姐姐也就更变本加厉。
这一次,她们让人将她打了一顿后,又浇了两桶凉水,丢在柴房不闻不问。打算让她受够罪就把她放出来,谁知半夜看门婆子就发现断气了。
禀告了王妃,王妃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给她批了“病重不治”,再让人连夜将尸体丢了,再去义庄找了一具新鲜的年纪相仿的放进棺材,怕的是她那一身伤痕让人瞧见事情败露。
狸猫倚在一颗枯死的柳树边上,撑着身体学习走路,免得自己到了人群里被除妖师识破。她用了三百年才修成妖丹,决不能在夺舍后功亏一篑。学了很久,直到太阳又到山的那边,她突然想起一个词:日落。
这是她在作为妖的时候不懂的,在她在妖界不算漫长的妖生里面。
她前一百年都在晒太阳,吃蛇莓。
中间一百年在思考我是谁,还有吃蛇莓。
后一百年她如何修炼才能变成大妖怪,吃蛇莓。
没错,她就是一只喜欢吃蛇莓的狸猫,一个杂食性动物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素食动物呢?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无能啊,吃老鼠,她恶心,吃鱼,她怕水,吃小鸟,她捉不到,吃鸟蛋,她不敢……她不敢和蛇抢东西吃。
一次她状着胆子去偷鸟蛋,结果遇见一条青幽幽的小蛇也守在鸟窝旁,轻蔑的看了她一眼,见她还不走,张开漆黑的嘴巴露出黑色的毒牙朝着她就是一口,她半边身子都肿了,整整七天动弹不得,就整整饿了七天,连蛇莓都没得吃,靠着旁边一窝仙人掌过活。嘴都扎穿了几回。
渐渐地,她就习惯了吃素,虽然偶尔路过看见其他动物吃肉,也只是咽下口水就能过去。
对于肉和鱼的渴望已经被刻骨铭心的痛给镇压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自己的兄弟姐妹都死了,他们的子子孙孙也死了。庞大的狸猫家只剩下她一个。狸猫虽然不是群居的,但是能有一帮亲戚在打架的时候出来助威,还是很不错的。她因为长得丑,也没有一直狸猫愿意和她交配,最后,她成了独自一只狸猫。漫长一百年,她的
尖牙和爪子越来越锋利,可她还是吃不到肉和鱼,因为她随便走到哪里,哪里的活物就一溜烟的不见了,连狮子老虎豺狼鬣狗都好像很怕她似的,整个世界只剩下她和植物。
直到有一天,一个和尚来到她的面前,对着她一通念叨后,轻点了一下她的头,灼伤的疼痛她记忆犹新。
她的皮毛上留下了一个烫伤,一个圆润的点,那里再也长不出来毛。为此,她怨恨了那个和尚许久。
也差不多这个时候,她开始思考“我是谁”这个人生的终极题目。差不多思考了一百多年才想出结果,她开始恢复晒晒太阳,吃吃蛇莓的生活节奏。
只是晚上加了一项娱乐活动,晒月亮。她能在月亮出来的时候发现月光之中那些细小的光,她在吸入那些光点后觉得自己越来越好,身体更轻,爪子更锋利,皮毛更光滑。这种平静的日子一直到一天,她看见了天上行云布雨的龙,那是天地三界最强妖怪的存在。妖怪成为最强后,便是神。成神的念想在她的心中生长,一发不可收拾。但妖怪成神要怎么做呢?没人教她,她想,或许人知道。那先变成人吧,就这样,她在乱葬岗蹲点三个月,等到了这具刚死不久的肉身,她的魂魄还在周遭徘徊无法离开,因为没有人为她烧纸禀告地府,黑白无偿无法来接她,她成了孤魂野鬼。她抓住了游走的魂魄,带着她一起回到了肉身之内。将自己的妖灵和注入凡人魂魄中,以此为人。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她觉得自己不该在练习走路了,应该睡觉。
这才是人该做的事。奈何肚子却咕咕叫了起来,她吓了一大跳,莫非是有何妖物钻入了自己的腹中。
又一瞬间,她才知道,原来这叫做肚子饿,应该要吃饭。
饭?她望了望四周荒野,这里哪里有饭呢?
起身朝着昨天那两个汉子来的方向走去,那里应该有饭,他们应该也是吃饭的。
先吃饭后睡觉,这是她无比坚信的一点。大约走了一个时辰,才看见一座黑漆漆的茅草房,她是夜视眼,晚上看东西更白天看没区别。
茅草房围了篱笆,院子边儿养了一条狗,见她过来,张开鬼火似的瞳子准备吠,她瞪了狗一眼,狗就跟打摆子似的倒了下去,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呜咽的叫。
她如入无人之境,轻手轻脚走到厨房,东翻西找,在一个瓦罐里找到一罐子冷稀饭,闻了闻,才用手抓起来吃,吃了两口弄得满手都是,她舔了舔爪子,从旁边找了双筷子用,夹不起来,又找了个木勺用,才舀起来送到嘴里。
吃完后关好门又走了,那只狗还在那里抖,她没看一眼,朝着“城里”的方向而去。
晚饭吃了,再过两个时辰又该吃早饭了,因为脚疼她虽然很想歇歇,但是早饭不吃就要饿半天呢。
她在刚才来的路上就发现,自己饿了的感觉真是好难受好难受好难受,肚子就像被臭和尚摸了下头一样难受。
五更时分,茅草房内一声尖叫划破天空的黑幕,“当家的,哪个败家子又偷吃了,你快来看看。我不活了,我不过了,哎呀!要人命了。”
当家人搭着衣服就起来了,对婆娘喝道:“大清早的要死要活,你个败家娘们儿。”
说罢,抄起一根柴就朝弟弟们的屋子去,一脚踢开颤颤巍巍的木板门。
老二老三老四睡在一大通铺,就在灶房隔壁,早就听见了响动,晚上哥三儿打挤,没道理有人起床不惊动其他两个的。